2010-09-30

原來「簡單疏失」是郝的秘書室機要組長教的!花博現在連申請都不能進去了!其實,每件事情都是愈透明愈好的…



很奇怪!政風處的的約訪公務員資料,涉案人都看得到?!就是議員看不到!同樣的,現在議員要去會勘花博的層級還要再提升?本來的局長層級不行了?竟然還要秘書長批准?!花博到底有什麼在怕人家看的?

原來「簡單疏失」是郝的秘書室機要組長寫的!
而且,竟然還推拖為議會秘書長去授意串證?希望檢察官趕緊查出相關訊息吧!嘜擱牽拖啊啦!郝龍斌的機要寫字條要求陳科長說是 「簡單疏失」!此事太嚴重了!

轉載/無疆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關切台灣的公共電視遭政治鬥爭

< 無疆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 >

總部設在巴黎的無疆界記者組織於台灣時間9月28日中午12點發表聲明,這篇聲明主要是表達對公共電視總經理馮賢賢遭違法解聘的看法。

無疆界記者組織表達對馮賢賢捍衛公共電視獨立自主的支持。

聲明表示
民主國家應該要保護公共媒體的獨立自主,讓所有政黨和社會各界可以自由發聲。有些民主國家的政府卻仍然試圖安插自己的人事進入公共媒體來影響新聞內容,如法國、義大利、南韓等等。但這樣的行為違反公平原則,必須要有第四權提供獨立的新聞報導,畢竟這是納稅人付錢給公共媒體提供公共服務的。

該聲明特別指出台灣的公共電視的董事會在馮賢賢任期快滿的時候將他解雇,看起來,公視之爭似乎目前是執政黨的支持者贏了,這讓人不安。雖然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公視的新聞自由受到影響,但無疆界記者組織將持續觀察。

在2008年無疆界記者組織曾發表聲明關切台灣的新聞自由,台灣政府曾向他們保證,公共媒體的獨立自主也是台灣政府首要關注的。無疆界記者組織希望馬總統能確保公共電視新聞編輯的獨立自主。

無疆界記者組織的聲明原文如下
< Statement by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

A democratic government should take pride in protecting the state-owned
media’s independence. Protecting their independence is essential in order to
guarantee a really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a system that allows all
political parties and all sectors of society to make their voices heard.

A government that respects the rules of democracy gets its strength from
guaranteeing the editorial freedom of the public radio and TV stations,
thereby accepting that it will sometimes be criticised by state-sector
journalists. Many governments in democratic countries are tempted to put
their supporters in charge of the public media in order to influence news
content, as we have recently seen in France, Italy and South Korea.

But this temptation is contrary to the spirit of fairness and to the need
for a fourth estate that offers independent news coverage. After all, the
state-owned media are a public service that is paid for by the taxpayer.
They are not the media mouthpieces of the president or ruling party. They
are media that are there to serve the public.

The board of Taiwan’s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PTS) has just removed
Sylvia Feng as its president nearly a year before the end of her term of
office. It is disturbing to see a power struggle at the head of PTS being
won by the ruling party’s supporters. So far 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this
victory is affecting news coverage but we will be watching very carefully
for signs that it is.

We would like to express our solidarity with Sylvia Feng in her defence of
PTS’s independence.

We would like to think that President Ma will ensure that PTS’s editorial
independence continues to be guaranteed. After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issued its first statement of concern about this issue in 2008, the
authorities assured us that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state-owned media was a
priority for them.

Vincent Brossel
Asia Director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無疆界記者組織網址 http://en.rsf.org/

* * * * * * * * * *
< 美自由之家關切公視人事鬥爭 >

台灣公視人事鬥爭慘烈,已引起美國自由之家關切,發表聲明。自由之家研究部主任華克在聲明中表示,「我們鼓勵台灣的決策者,確保公視不淪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2010.09.29 自由時報

2010-09-28

綠色短評/別人的錢開味痛,花博欠缺的是中心思想!

「花博的花不漂亮,是因為花買得太便宜!」所謂「花博體檢顧問團」賴士葆提出的花博「大」問題,竟是嫌花卉博覽會花的錢太少,花博動支市府及中央補助預算百餘億元,95.12億元在展館整建買花等,民間贊助13億,其他局處配合款24.8億元,中央補助101到102年6.63億等,加上後續金額已近150億元,這樣的花費如果還算「花得太少」,那麼,花博究竟花掉納稅人多少辛苦錢呢?市府官員所謂「空心菜在國際花博裡就是藝術品」、「花錢花得太少」、「花博不是花市,價格不是價值」…,這類說法都是別人的錢開昧痛,更是食米毋知米價!

親自去花博展場走一趟,很多人也會覺得不夠精采,問題不在金額大小,根本原因是台北市舉辦博覽會的中心思想是什麼?中央政府補助台北花博的理由是「適逢中華民國建國100週年」,郝龍斌也再三強調:「很多國家都藉辦博覽會慶祝國家生日,花博為中華民國建國百年慶生別具意義。」但類似這樣以百餘億元來做為一項「國家儀式」,其實只是好大喜功的一項權力運作!如班乃迪克Burton Benedict在《世界博覽會的人類學》(The Anthropology of World's Fairs)一書中,主張萬國博覽會是人類學意義上所稱的「儀禮」ritral之類的場域,「萬國博覽會使得任何種類的權力關係--無論已存在、還是正追求的都被視為一連串盛大儀禮之一。」這是優越地位的競技者交戰場,競技者逞盡所能利用各種象徵要壓制其他競技者(頁260,博覽會的政治學,吉見俊栽著,蘇碩斌等譯,群學出版,台北:2010五月)。

再看中央補助給台北市府的補助項目,農委會強調這是因為花博為建國 100 年旗艦活動之一,補助達39億元,事實上中華民國雖然開國百年、卻也流亡六十載,若要論述台灣的國家定位及族裔流亡,花百餘億元卻只為了 一項好大喜功的儀式,這種做法如同北韓的閱兵儀式一般,試問,這筆錢如能挪來改善人民生活該有多好?!

再看看郝市府最常強調的花博的目的,他一再說希望藉花博帶來百億商機,保守估計花博帶給台灣商機台幣117億元,可帶動台灣花卉、觀光旅遊、餐飲、生技等相關產業繁榮,對振興台灣經濟幫助極大。如果賺錢是辦花博的目的,那麼,動支了近150億元的經費,預估只能帶來117億元商機,而且所謂的商機也還只是空中畫餅、根本是畫山畫水不值得圓仔花一朵!

再比較1970年時日本的「大阪萬國博覽會」,四十年前這場活動動員了超過半數的日本人進到會場,積極成為參頓者,其中很多是透過組織性動員而來,日本當年動員國鐵、農協、及學校,以及旅行業者構成制度性動員系統。例如富山縣農協將該縣十萬農業人口中的六萬五千人送到萬國博覽會,其中某一町,當地有力人士甚至在車站舉辦萬博歡送會激勵士氣,簡直就像戰爭時觀送士兵出征的景象。等同於台灣的教育部的日本「文部省」當年也指示教師儘可能帶學生到大阪萬博教學,而且規定教師參加萬博的旅行活動視為「研修」而不是休假(頁225,博覽會的政治學,吉見俊栽著,蘇碩斌等譯,群學出版,台北:2010)。學校的修學旅行很多安排參觀花博沒想到21世紀的花博仍在重蹈四十年前宣揚國威式的博覽會,國家機器變成了博覽會的組織動員最重要的機制!大批學生被動員跳花博舞,把花博列為校外教學場域,公務員、大型企業被逼迫集體買花博票來充場面,甚至大批的社區媽媽、學校學生被要求來參加花博的「展演」,參與花博、表演、言說變成一場如同選舉的全民運動。四十年前以國家機器動員的博覽會竟然與今天的台北花博這麼雷同!

這場花博砍掉百棵樹木,拆掉不夠好看的人民房子變成「迎賓大道」,再封掉人民常用的濱江街及快速路,斥資百餘億元來種六期草花,並且發包千餘萬元買塑膠花蓋住不夠好看的中山橋遺址,把防汌河濱公園改用途…,這些都不是一般強調人與自然及環保的花卉博覽會的精神,當郝團隊的顧問團也出來嫌花博不夠好看時,我們想問的是:台灣人辦花博的中心思想究竟是什麼?

中國業者fangda入侵捷運核心機電工程!議員批異質性招標竟為中國鋪路!25日落軌事件後26日才把月台門闔起來展開測試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28日上午會勘日前發生落軌意外的捷運板南線市府站,議員質疑台北市政府於去年七月簽約,花了1億4500萬元,竟然買到了中國貨,在月台門的每一片玻璃上都印上了中國業者fangda字樣!簡余晏質疑為什麼把這麼重要的涉及捷運速度、相關數據的核心機電工程竟交給中國深圳中國 業者,而且標案驗收期限列了815天,要兩年半才驗收,議員表示,事實上月台門在六、七月就安裝上去了,卻直到捷運落軌事件發生之後,九月26日才緊急把月台門闔上,才把「施工中」的字條改成「測試中」,議員質疑,如果當時不是這家業者得標,如果當時有要求即時運作,就能阻止落軌憾事。

李慶鋒表示,未來十五個月台都要發包月台門,希望市府別再讓重要交通機電工程交給中國業者,而且這項月台門原本是要因應花博開張,但事實上,這段時間的圓山站用的是仍未驗收的月台門,而且竟然跟花博爭議契約一樣,又是異質性招標,評審委員中公務人員四人學者三人,公務人員又過半。

針對議員質疑讓中國方大集團全面介入月台門系統,捷運局系統處處長鄭德發現場反駁說,中國業者只是做玻璃、門架等三項工程,但簡余晏要求他承諾絕沒有讓中國業者介入機電系統,他卻不願保證,議員因此在現場秀出中國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網頁,網站上明白表示「方大地鐵屏蔽門在台北順利完成安裝與系統調試,進入試運營階段。這是方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地鐵屏蔽門系統第一次應用於台灣市場,也是大陸企業的地鐵屏蔽門首次在台灣地鐵運營。 」、「方大的工程技術人員在晚間列車停運間隙展開施工作業,僅用了不到4個月的時間,完成了目前安全係數最高,控制系統最為先進的屏蔽門系統的各項安裝調試工作。屏蔽門安全測試、外觀等各項指標均獲得了業主高度認可。」、「方大地鐵屏蔽門系統首次以美觀、高效、安全、現代的特點出現在台北地鐵系統中,將對方大屏蔽門產品進入台灣乃至國際市場產生深遠影響。 」
李慶鋒質疑,這又不是第一次採購月台門,為什麼會放手給中國業者入侵捷運的核心機電工程?還讓中國的技術人員進入捷運公司?未來十五個捷運門是否又全都是中國山寨月台門全面入侵?議員表示,以前的忠孝復興站等月台門是買瑞士卡巴公司出品歐洲生產的月台門組,月台門與所有機電系統都非常穩,啟用至今穩定度高,相較之下,這次的月台門從去年七月簽約至今,6、7月就安裝好了,就算到花博展期也都還在測試中,由於市府站月台門

簡余晏表示,增設工程也已於9月7日安裝完成,為什麼到了事件發生後9月26日才進行為期一周的測試,就在測試前一天,發生落軌意外。

陳建銘質疑,這一批三站月台門不同於之前台北車站及忠孝復興站兩處是瑞士KABA產品,而是中國貨!為什麼異質性招標要用中國貨呢?市府官員應說明為什麼又讓過半的官員來決定採用中國產品。議員強烈質疑,中國已無所不入地攻進台灣的基礎建設,透過在台灣的月台門測試,不但取得歐美他國高科技傳輸系統技術,接下來台北捷運將進行後續20幾億共15個車站月台門增設工程,中國廠商的山寨產品,將更肆無忌憚地大舉進軍台灣基礎建設!議員批市府不該大開門戶引狼入室,為中國舖路。
議員指出,捷運公司於去年編列1.919億預算,規畫繼續在板南線人潮眾多的車站增設月台門,且表示為因應花博的舉辦,因此淡水線圓山站也率先入列增設。去年7月底,這項工程由「佳凱科技有限公司」以低於預算金額80%的1.45億最低價得標,但議員質疑,這項工程維護市民安全立意良善,可是新增這三處,卻揚棄之前已設置兩處的歐美世界知名廠商KABA生產的月台門不用,卻是中國深圳廠商「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不但讓捷運「拼裝車」項目再添一樁,在測試階段,也可能造成技術糾紛。

議員認為,市府目前正在市府站、國父紀念館站及圓山站三站進行增設月台門工程,且於9月安裝完成,進入90天的調整期,一切看來依合約常規進行,月台門本身也並非高技術產業,日、韓十數年前已有廠商,甚至台灣都有能力生產,然而,重點卻是之後的傳輸信號測試上,因為中國廠商將可透過測試,取得原先歐美專業的速度碼等傳輸高科技技術,未來將可能發生國際商務仲裁糾紛,導致月台門停擺,台灣放任中國低價搶標,可能成為中國竊取國際技術的幫兇!官員辯稱,中國沒有進入核心工程的問題,方大只有玻璃、門板及滑軌的裝設,但是,議員現場秀出方大集團的網頁,官員則不願保證中國技術人員沒有參與技術!
再者,這項工程的工期竟然長達815天約2年半,議員質疑,而市府說是為了因應花博,但合約卻到2011年11月底才到期,即使是可靠度測試完成,也已是明年的事,花博早就開始也快結束了,市府竟讓中國廠商在台灣「慢慢測試」,等到完成驗收,也等於協助中國完整竊取歐美廠商技術了。

議員並指出,中國廠商「方大集團」還得意揚揚地在今年8月26日公司網頁刊登這項訊息,大力宣傳首度進軍台灣市場,也已經完成安裝與系統調整,直指「台灣業主」高度認可。但是,8月26日月台門仍未安裝完成,且未經過可靠度測試,何來認可滿意之有?

議員並指出,中國廠商「方大集團」還得意揚揚地在今年8月26日公司網頁刊登這項訊息,大力宣傳首度進軍台灣市場,也已經完成安裝與系統調整,直指「台灣業主」高度認可。但是,8月26日月台門仍未安裝完成,且未經過可靠度測試,何來認可滿意之有?

方大新聞稿內容:
近日,方大地铁屏蔽门在台北顺利完成安装与系统调试,进入试运营阶段。这是方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铁屏蔽门系统第一次应用于台湾市场,也是大陆企业的地铁屏蔽门首次在台湾地铁运营。...方大的工程
技术人员在晚间列车停运间隙展开施工作业,仅用了不到4个月的时间,完成了目前安全系数最高,控制系统最为先进的屏蔽门系统的各项安装调试工作。屏蔽门安全测试、外观等各项指标均获得了业主高度认可。



2010-09-27

甜甜圈香氣逼人凍未條?! 氣味公害香到讓人抓狂啊!


甜甜圈香氣逼人凍未條?!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於27日現場會勘位在復興北路知名甜甜圈連鎖店,因為自8月份起,店家排煙設備冒出細粒白色油污,同時散發出大量帶有香氣氣味,大樓住戶被香氣逼到「凍未條」出面抗議,簡余晏要求,市府應該對「氣味」公害提出積極解決之道,而不是束手無策,否則何時才能還民眾一個新鮮的空氣?

簡余晏表示,日前接到林先生、店家黃經理及其他住戶的陳情,表示這兩個月來已被「香」到受不了了,尤其9月當店家推出特價行銷活動時,更是煙霧瀰漫讓人無法忍受,空氣中濃濃的奶油氣味也已經「香」到讓人搞不清到底是香還是臭,有時聞到頭昏想吐,逼得只好到別處去透氣!雖然環保局衛生稽查大隊曾派員採樣稽查,但都未能解決民眾的困擾,陳情人抗議,如果環保局都找不出氣味的源頭所在,到底要到何時才能還他們新鮮的空氣?真是讓人抓狂!
簡余晏指出,過去接到的陳情案件都是小吃店或燒烤店排煙引來鄰居抗議,日前也有臭豆腐太「臭」、養狗太臭被鄰居抗議的案例,但多數都是「臭」味難忍,現在看來,「香」過頭也一樣令人難以忍受,顯見不論是臭還是香,「氣味」都已成為一種公害。她表示,甜甜圈真得很好吃,淋上巧克力、草莓醬,又香又甜讓人難以抗拒,但是奶油味混雜香味,長期聞下來真是會抓狂!尤其每天清晨五時起,甜甜圈開始油炸,一度被鄰居拍到排出白色粉狀的油煙(如下面的影音檔,可以看到甜甜圈店後方的排煙機噴出白色粉末來!這是什麼哩?),香到讓人作噁,每天都要忍受這難捱的清晨數小時,真讓鄰居受不了。她呼籲業者應有善意回應,不要以鄰為壑!每天一大清晨5點多開始,店家就開始製作甜甜圈,又香又濃的味道一直揮之不去,聞到頭暈噁心。

環保局稽查大隊長王大鈞表示,香氣也屬於異味,如果民眾有覺得異味干擾到生活,會再啟動異味官能測定。簡余晏表示,政府的法令並未週全,目前環保署已把「餐飲場所排放油煙或惡臭」列為公害陳情項目,認定「餐飲業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主要為油煙及臭味乙項,其應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排放標準及第31條有關行為罰之規定」。
簡余晏認為,現行法令只規範「臭味」卻未規範「香味」,但確保民眾呼吸新鮮空氣應是環保重大政策,政府在執法上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因為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前項排放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特定業別、設施、污染物項目或區域會商有關機關定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因特殊需要,擬訂個別較嚴之排放標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核定之」,環保署也認為可以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1條」有關行為罰的規定,即「第31條第五款: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惡臭」予以裁罰。

簡余晏指出,台北市身為首善之都,就應該可以有更先進的作為才對,而非放任業者卻不作為,要求市府應該另立自治條例,主動規範「氣味」公害,並督促中央修法,以維人民「新鮮」生活的權益。
附註
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1條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
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
四、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
五、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惡臭。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行為。前項空氣污染行為,係指未經排放管道排放之空氣污染行為。

2010-09-25

余晏競選總部開張圖片集:很謝謝這麼多好友來逗鬧熱!

距離投票只剩61天了,很謝謝各位好友、街坊、競選團隊的辛苦,每天在議會審預算、找官員來辦現場會勘、去視察花博、辦協調會之外,天天的行程大約都有十餘場,中元普渡結束之後,中秋晚會、土地公生等也都超熱鬧。其實這不只是選戰,這也就是過去四年來我的生活的縮影,雖然對於選情團隊們都很擔心,但是,我們只能持續四年來的工作,把政治工作當成是社會運動來做,希望以強大的熱情扭轉僵化的社會及官僚,大家一起奮戰吧!





2010-09-24

新生高橋下無障礙斜坡道為難身障者! 長又陡還有髮夾彎跟路擋!



無障礙斜坡道應該是要便利身障朋友,但剛改善完工的新生高架橋下無障礙斜坡道,卻是處處為難身障朋友,充滿危機!台北市議員簡余晏24日下午與身障朋友一起到新生北路2段123巷口,實地走一趟新生高架橋下剛完成的無障礙斜坡道,發現不但出入口沒有紅路燈,無障礙斜坡既長又陡,轉彎處又是180度的「髮夾彎」,好不容易爬上停車場,入口處又是一支路擋,擋在出口正中央!簡余晏當場要求一個月內改善完成,不要讓身障朋友進退兩難!

簡余晏日前接獲當地里民陳情,表示市府剛完工的新生高架橋下改善工程,讓身障朋友寸步難行,今天下午在陳情人黃小姐及里長蘇國昌的陪同下,現場實地會勘。

陳情人黃小姐指出,這個無障礙斜坡道坡度太陡,如果沒有朋友陪伴是非常危險的。簡余晏會勘發現,新生北路2段123巷口新建的無障礙斜坡道出入口,沒有通行號誌,光是過馬路就是一場「生死鬥」,到了出入口,就出現地不平的狀況,只要稍稍下點小雨,出入口就會積水;往上走無障礙斜坡既長又陡,如果沒有朋友的輔助,輪椅族真的很吃力。

接下來坡道轉彎處竟然出現180度的U型彎,黃小姐必須用極慢速轉彎,若只要稍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衝出細細的鐵絲護網,真的非常危險。好不容易到了橋下停車場,沒想到出口處就出現一支路擋,擋在出口正中央,今天現場會勘時,路擋前還正好違停了一部車,身障朋友根本無路可走,這讓費盡千辛萬苦才到停車場取車的身障朋友,完全進退兩難!

簡余晏當場要求市府各單位在30日內完成所有缺失改善,包括在新生北路2段123巷口增設交通號誌,鋪平無障礙坡道出入口處以免再積水,並在坡道的轉彎處將半徑增大,坡道的鐵絲護欄改善為適當的材質,並重新規畫路擋放置位置,以維身障朋友行的權益。

花博有中國租界? 上海西安兩市「大陸庭園展區」是他國的數倍大!





花博獨厚中國!竟將在申請截止後才報名的中國西安、上海兩大城,提供超過一般國外參展單位逾6倍的2000平方公尺大的原「發現館」場地,就在台灣展區爭艷館及流行館中間,宛如中國租界!
台北花博今年共邀請32國、61城市來台,規畫在圓山公園區的寰宇庭園區展出,共分為35個展位。但是寰宇區是國際各國展區,其他地區則是台灣內部展區,只是圓山展區現在卻出現了「特區」,就是非台灣的「大陸庭園區」--「上海西安特區」。簡余晏形容,這如同把台灣展區畫了租界特區,刻意矮化台灣主權。 

簡余晏表示,「國際」花博最重要的是與「國際」交流,應符合國際慣例與但是北市府刻意將中國的兩大城市放在圓山展區,在寰宇區之外又另創了所謂的「兩岸花卉交流展區」,也就是「大陸庭園區」,而且在合約上既不是直接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約,也不是對城市對城市簽約而是跟民間團體簽約,依慣例原本會分到較不好的位置,但市府另外畫出「上海、西安」特區,而且面積大於其他國際參展單位數倍,對其他國家不公平,也紊亂國際視聽,矮化台灣主權。
寰宇庭園區有23國27城市29機構已線納保證金及政府部門的保證參展,如泰國、新加坡、義大利、荷蘭、日本等國都有繳保證金。簡余晏質疑北市府很像中國滿清時,慈禧太后挪用海軍軍費大蓋頤和園,還畫了喪權辱國的租界特區。試問,北市府未來如何向參展國家說明,為何上海、西安有差別待遇?為什麼後來的可以有較大的面積與位置? 

2010-09-23

花博看板拆包差很大 議員將資料備齊移送檢調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陳建銘、簡余晏於14日指出花博看板爆貴問題,市府終於在20日提供18項報價單據,三位議員今天針對產發局提供「花博97-98年度外牆及重大路口文宣看板設置案」等18項未達公告金額的報價單提出三項質疑,痛批市府大包拆小包來規避採購法,不顧市民荷包導致報價浮濫,難道真的為了花博,市府真的不顧法規放手一搏?
第一、設計費浮濫編列
三位議員表示廠商製作看板一般都不會收取設計費,最多也只是酌收小額的美編費用;檢視產發局的報價單,有4間廠商沒有編列設計費、6間報價約為3000-8000元,誇張的是桃園農會那一處報價15000、基隆與金山鄉農會那一處更高達35000,議員表示看板設計的花仙子等圖檔應該都是由市府提供,18處的帆布大概只是簡單排版,為什麼報價會有如此差距,難道真的只是市府所謂的「被廠商騙了」?

第二、帆布輸出費用高於市價3-10倍
三位議員出示產發局「98年度2010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重要路口之施工圍籬文宣品輸出及施工案」的公開招標資料,指出帆布輸出及施工費用是一才9元;然而這18處光是輸出費用就從一才15元到94元不等(其中有兩處貴3倍、三處貴5倍、兩處貴6倍,10倍的有一處。),甚至同一廠商針對兩處的輸出報價竟然不一樣!此外,議員針對鳳山市農會設置的貼紙看板,用同樣的規格、材質向同一廠商詢價的結果為一才50元,市府的輸出費用竟然高達575元,令人咋舌!

第三、施工費報價不實
三位議員指出18處看板施工費用從5000元到32000元不等,根據專業廠商表示鳳山市農會、慈湖廣場、新竹縣體育場、宜蘭冬山鄉農會、桃園市農會倉庫、高雄市花卉市場等6處施工不需要使用到吊車,然而報價單上卻林列出吊車費用;吊車費用行情是一趟2000元,鳳山市農會那處竟然高達12000元。議員也指出金門縣農會的施工費用為40000元,報價單上竟然只列「離島、吊車」,根本沒有產發局所謂的空運價格。議員質疑看板不管是在台灣或是金門的施工費的價格都很貴,根本是報價不實,市府難逃監督不周的責任。

三位議員也指出高屏地區農會(2面)、台南地區農會(3面)、嘉義地區農會(3面)、台中縣旅遊局布條、圓山公園展區的報價單都僅列出總價,如果和坊間報價一才22塊相比,每一面看板設計、輸出、施工費用貴上3-26倍。另外,議員用同樣規格、尺寸與鐵架向圓山公園同一施做的廠商詢價,竟然只需要31500元,而市府卻做了97500元,議員質疑其中66000元的差價到底流向何處?

三位議員表示根據報價日期,市府每個月都可以看到一至兩張報價單,難道不會針對廠商編列費用天差地遠的狀況提出質疑嗎?議員痛批市府這已經不是「簡單小疏失」,如果不是市府瀆職未盡監督責任,就是有人謀不臧的問題!議員最後要求政風室馬上介入調查,也表示將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檢舉,遏止市府為了花博的失控狀態。

2010-09-22

給月娘看我的心!別再逼夜空這麼亮!余晏議會提案《台北市光害防治自法條例》草案通過,交付審查!願此心像明月

大學四年我都在攝影社,也修遍了新聞攝影、廣告攝影、藝術攝影!雖然攝影技術一直不怎麼樣,但我總愛看夜間所拍攝的天空,夜晚的森林,欣賞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光與影的大自然及雲層樹影,看布拉塞的《夜間巴黎》。白天眼睛所看到的是明亮、快樂、陽光的世界,但入夜之後,藏在深夜之中的天空與都市是這麼吸引人 ,夜裡的天空森林城市總讓我困惑而深深迷戀!雖有少數燈影但月娘依舊皎潔,讓我知道人在黑暗之中必須更謙卑!

但,曾幾何時,台北美麗的夜晚、夜台北、夜空、美麗的都市被閃亮的燈光大量侵入!路口紅綠燈幾乎被大型LED吃掉了,夜台北盡是七彩霓虹燈,抬頭看不到雲朵深淺、路邊分不出樹的層次,盡是亮得讓人無法入睡的路燈,大型LED廣告看板、離譜招牌…這些都讓人難以忍受。燈太亮之後,樹與雲都失去層次,眼睛分不出真實,世界反而失色!

歷經一年餘的努力,余晏團隊卓曉青、吳育玟等美女帥哥們終於完成了《台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草案,雖然裡面對於光害的度量還有待努力,但九月八日在議會大會順利提案通過交付審查。余晏團隊的一小步,希望能讓天上的月娘星河織女牛郎看到,期待在都市裡面也能看到繁星閃爍,別讓都市裡盡是光影與光害,希望讓大自然知道我們謙卑都市人的心!



臺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制定草案總說明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目前尚未制定光害量測辦法,亦無規範光汙染之標準值。且就該署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以環署空字第0990019510號函表示,光害非屬公害案件,亦即有關光線侵擾、玻璃反射眩光等光源逸散現象,尚難適用公害糾紛處理法。目前臺北市環境保護局辦理光害陳情案件仍採個案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協調相關單位解決光害問題。

二、經查環保局九十四年迄今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光害案件計有二十二件,其中九十四年一件、九十七年三件、九十八年十五件、九十九年至三月底三件,考量陳情件數有逐年上升之趨勢,又都市整體景觀照明設計應能朝兼顧照明品質、環境美學、節能效益且達到光害防治之方向前進。故縱中央單位尚未有光害防治辦法,量都市發展程度,台北市之光環境可見殷切;臺北市景觀自治條例走在中央景觀法之前,訂定臺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亦可率全臺之先,以法律帶動市民落實光環境管理,號召國人對照明設計之思考,貫徹市長「節能生態都市」之施政目標。
三、建築管理處現行之「臺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擬提升法律位階為「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並增列條文對廣告物播放時間予以管制,然光害不單因廣告物設置造成,尚有玻璃反光公害,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百零八條之一第三項即對反射玻璃之使用提出限制規定,國家標準檢驗局亦制定「國家戶外照度標準(CNS15015號)」、「戶外照明景觀燈具標準(CNS15015號)」。上述各項規定皆欲致力實現良好的照明環境,故針對照度標準、照明設施等提出量測標準,惟未有法條針對光害作限制基礎及採取罰責之討論。
爰依上開情形訂定「臺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俾提供都市光環境有所遵循。

四、本自治條例共計四章二十一條,其重點說明如下:
(一)第一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第二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用詞定義。
(三)第三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
(四)第四條明定本自治條例所稱光害之型態。
(五)第五條明定依地理環境及開發程度等條件不同,光環境可分為天然暗環境區、低亮度環境區、中等亮度環境區及高亮度環境區,以利分區管理。
(六)第六條明定各區建築物窗戶垂直面上照度,依深夜前後時段及所在光環境區域不同所應遵守之數值規範標準。
(七)第七條明定未被劃分至特定光環境之區域,應遵守國家戶外照度標準(CNS15015號)規定。
(八)第八條明定建築物、看板照明及住宅區、商業區應遵守之燈具樣式、設置之規定。
(九)第九條明定非商業區之閃爍、螢光或動態光源之廣告物設置使用時間,及若非條文所述之廣告物,亦應遵守第六條、第七條相關照度規定。
(十)第十條明定建築物外牆、窗戶、屋頂及公共藝術裝置限制使用高反射玻璃,及玻璃帷幕牆之使用所應遵守之相關規定。
(十一)第十一條明定因公共安全目的而設置照明設備之除外條款。
(十二)第十二條明定接獲檢舉光害案件之處理方式,並應將相關查核結果作成報告書,以供都市光環境照明設計殷鑑。
(十三)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明定相關罰則。
(十四)第十九條明定主管機關得設置光害防治審議委員會,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予相關單位參考。
(十五)第二十條明定本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後,原有之燈具、廣告物、照明設備及反射玻璃不合規定者,給予一年之緩衝期改善。但於緩衝期內經檢舉者,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六)第二十一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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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會勘圓山花博,花很漂亮,可惜有的種在廢棄土上面!郝市長學黛玉,可惜不知道花遇風災是市府要追加或負擔!






昨天上午去會勘圓山花博,花很漂亮,可惜部份是種在廢棄土上面!輕食區粉美,可惜竟然花掉了一億餘元到近兩億元!依合約,像這樣十公分大以上的石塊是不能種花,但很訝異的,在圓山驚豔館,以及大佳河濱公園,都看到了類似的廢棄土種花的情況,顯然工程監督不實,有待改進!

單價高與風災是兩回事,郝市長又在張飛打岳飛了啦!

風災受損花農出,所以「單價偏高」?簡余晏質疑郝市長又在狀況外,因為依據「2010花博圓山公園區展示花種及換展維護工程CZ204標工程契約」指出,契約第五十八條所稱天然災害包括「颱風」,第五十九條明訂「工程驗收合格前,發生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情形,準用『台北市政府天然災害及緊急事件搶修作業要點』規定處理。」

根據該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緊急搶修作業所需經費,各機關應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於年度預算相關經費先行調整支應,如有不足,單位預算機關應依規定程序專案報府動支災害準備金或第二預備金,各附屬單位預算管理機關應依規定程序補辦預算或併入年度預算處理。」

此外,根據上述契約「施工規範補充說明」指出,「廠商應於天然災害廿四小時內依法定程序陳報,會同勘驗拍照留證,並於清理現場俟報請工程司核准辦理追加(減)由乙方繼續依契約保活。」

簡余晏強調,無論從契約或從作業要點都清楚得知,如果因颱風發生花損,並非全由花農負擔,顯然要不是郝龍斌搞不清楚狀況,就是市府提供錯誤資訊,如果郝龍斌想用「颱風受損全由花農負擔」的話掩飾花博花價離譜的事實,就更不可原諒。



另外,郝市長昨天竟指因為風災所以花的單價較貴,真是事事牽拖,先是說花非花是藝術,接著又說是要保活,現在又說是因為有風災,如果颱風釀災本來就該歸保險及市府公家善後,可是,單價貴就要面對單價事事都貴的現實,怎麼可以牽拖風颱呢?




2010-09-19

余晏的淡水河音樂會,楊烈、王明哲唱歌,江霞、汪笨湖、黃越綏站台!說唱咱ㄟ淡水河!




來來來!鄉親咱來淡水河畔、永樂市場前廣場,唱淡水河ㄟ歌,聽潮起潮落,看淡水暮色!

台北故事就是淡水河人生,美麗河畔有阮青春戀歌,難忘兒時點滴,布商茶商中藥商打拚
滄桑。這一天,九月十七日禮拜五暗時,咱來淡水河念歌詩 ,從歌聲中思念咱ㄟ青春,遙想淡水河母親ㄟ容顏,唱台灣人與土地淚與歌。
古早時淡水河好美,帆影點點寫出大稻埕、淡水、艋舺繁華街景, 從大稻埕碼頭遠眺淡水河觀音山,後方是李臨秋譜望春風、補破網名曲處,右方茶桌仔與綑工雲集大橋頭,左方遭中國商人削價競爭的迪化中藥行、永樂布市。站在台灣歷史的十字路口,余晏與名歌星楊烈、作曲家王明哲、一代女皇黃越綏、台灣心聲汪笨湖、前華視總經理江霞等好友們
這一夜,要用歌聲與演說談淡水河的夢與美
台北故事就是淡水河人生

四年來,余晏長期關切淡水河整治,揭弊移送淡水河假清汙真掏砂案,在議會領銜提案通過「大稻埕文化創意碼頭」規畫方案,爭取淡水河沿線自行車道擴寬,主張遷走垃圾碼頭,緊盯環保署水質檢測!咱會用最大的努力希望讓淡水河清氣又美麗!

拜託鄉親,讓認真的余晏團隊有繼續為您服務的機會,最近常有人說「余晏尚穩啦!做事情讓余晏去做,選票…投給別人!?」這種耳語在1986年立委選舉時,曾造成謝長廷意外落選,也是懲罰認真做事的人,您手中的一票是給我們再一次服務的機會。余晏誠懇拜託您,千萬不要放棄認真骨力打拚的余晏團隊!





2010-09-18

小便一條溝之男廁驚奇,給皂器余晏買122元,市府竟買1757.36元

真害羞!最近遇到的街頭大哥竟問我那個「小便一條溝」的男廁!市府回應說是基於環保特別設計的,所以花博廁所用了「一條溝」,竟有大姐跟偶說:「女性也要環保、也要藝術設計」,女男平等!女性廁也該要有這種傳統又環保的一條溝式廁所!哇哩!

最近台北市政府拿出全花博展區都遍尋不到的整盆空心菜,說花博的空心菜的「直徑要達20公分」?!&^%$#,哇哩,那這真是「空心樹」了!這是繼:環保、藝術、設計費之後,又是新說法!但是,為什麼市府就是不肯回應:究竟市府的花博建設中,有多少物件是「單價」離譜偏高呢?


在「一條溝廁所」裡有一個「給皂器」,從市府給我的「單價分析表」來看,一個是1757.36元(請看上表),但是我請若芳美眉跑了一趟特力屋,買回來了一模一樣的「給皂器」,竟然只要122元!請看我的手上的給皂器照片及特力屋發票!這當然不是因為若芳美麗才買得便宜嘛!這是因為市府單價實在是亂訂的!難道是因為屬於「一條溝」的廁所配件所以有環保及藝術價值?或者要保活?還是有給皂器的設計費?




下面再把廁所的相關單價也一併貼出來,請浴廁用品業者來留言一下,我訪到的不鏽鋼烘手機台灣製價錢二、三千元,更別說這些明鏡及配件的價格了,但是,市府就是不回應從花、菜、客土、燈、到給皂器的單價浮濫的問題。招標不是說標到了就給錢,政府特別要層層審核單價究竟是為什麼呢?

這段期間,副市長林建元竟說單價費裡面「有些還要包括設計與工程整合管理的服務報酬」,有嗎?給皂器裡面還要「設計費」嗎?給皂器、廁所衛生紙架千餘元、空心菜一「株」20元、陶甕一個2100元、35w複金屬燈一組8500元等等單價過高是事實,市府不要牽拖,說一個謊還要再用另一個謊言來遮蓋。

花博一定要成功!但是,設計費是設計費,已經另計給建築師及得標的設計業者了!展區的設計規畫標非常多,單單調出六個規畫案的設計案經費已經達1億5112萬元市府在回應上周陶甕照樹燈記者會時說 「為利整體花博視覺之美感,建築師亦特別精心設計」因此價格不能相提並論,但是,為什麼燈泡也比市面貴?而且另有志工照護費、養護費、水費、設計費等,單價採購就算買不到最便宜,也不能像給皂器差個十三倍,真是此株彼株此器彼器一模樣,只是價格差很大!














2010-09-17

花博另有規畫設計費一、二億元,單價高嘜牽拖設計、藝術!議員呼籲不要:買豆干付豬肉價!此株即彼株,只是價錢差很大




林副市長在政論節目裡拿的那一盆空心菜在那裡?我們走進走出,在新生三館及圓山館現場及場外,竟然都找不到空心菜!再翻開單價分析表,一株20元的空心菜也只規畫買25棵,是在水耕蔬菜區。奇怪!林副市長不是說有整盆茂密的一「盆」20元的空心菜嗎?為何單價分析表裡也找不到呢?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17日表示,花博展區的設計規畫標非常多,單單調出六個規畫案的設計案經費已經達1億5112萬元。議員拿著副市長林建元給員工的信件表示,林建元認為單價費裡面「有些還要包括設計與工程整合管理的服務報酬」,但這與議員質疑的「採購單價」過高是兩回事,例如「給皂器」一個1700元,廁所衛生紙架1000元、空心菜一「株」20元、陶甕一個2100元、35w複金屬燈一組8500元等等單價過高事是兩回事,市府不要牽拖。議員強調,花博一定要成功!但是,設計費是設計費,已經另計給建築師及得標的設計業者了!

簡余晏表示,林建元在政論節目上拿出了一盆茂密的空心菜,聲稱一盆只要一百元,但是她與助理這兩三天進入花博展館內、外,都沒有找到這樣大盆的空心菜,甚至連在水耕蔬菜區原有的空心菜也找不到,只拍到倒下來的蔥!簡余晏拿出單價表強調,一「株」空心菜20元(新生三館),一株蕃藷葉14.76元(大佳段),大佳段還另計了養護費,也是以株計,她呼籲台北市政府拿出詳細的契約,包括勞務契約、採購契約等,不要「買豆干付豬肉價」!為了讓花博順利成功,應全面檢視單價。此外,市府編列1700元的給皂器,她去買竟然只要122元,真是「此株就是彼株,此器即是彼器,只是價錢差很大」

李慶鋒表示,幾個已找到的規畫設計的標案,全都是採限制性招標(如下表格),多案的評選委員多為市府官員,例如一,圓山公園區由「萬鼎工程公司」 6850萬元中選,台灣世曦落選;二, 美術公園區 故事館等舊館規畫改建由竹間建築師事務所710萬元得標,另有三家建築師未得標,評審是李永萍、謝小韞、陳冠甫等人,三, 美術公園區的新展館風味館、舞蝶館由 金光裕建築師事務所以 1394萬3562元得標;四, 新生公園區三館由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以4645萬7832元得標,評審為公園處科長莫華榕、工務局副總工程司等七名公務人員及學者等。五,養生館整修及庭院設計由顏明南建築師事務所以206萬7549元得標。由公園處主秘等公務員四人及學者等評審。六,大佳河濱公園區由禾拓規畫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決標金額1307萬5600元,中興工程顧問公司的標價金額1339萬1400元未得標。預算金額為1348萬元。評審為前都發局長許志堅等市府官員六人、及農委會防疫檢疫組長張世揚、實踐大學安郁茜、北科大張大鵬。
李慶鋒表示,花之隧道設計標已於97年8月22日決標,由大凡工程顧問公司得標,相關數字仍未調到,但規畫設計費與工務採購不同,這是採購上的常識。

陳建銘表示,市府在回應上周陶甕照樹燈記者會時說 「為利整體花博視覺之美感,建築師亦特別精心設計」因此價格不能相提並論,但是,為什麼燈泡也比市面貴?而且另有志工照護費、養護費、水費、設計費等,單價採購就算買不到最便宜,也不能像給皂器差個十三倍,真是此株彼株一模樣,只是價格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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