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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8

質詢回文:為什麼就只是一個水溝蓋,會差別這麼大?


主旨:有關本府推動路平專案相關資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 貴席研究室102年1月23日簡簽辦理。
二、本府自98年至103年推動路平專案,計畫6年內完成本市主要道路路面更新,部分路段同時配合辦理道路側溝蓋、緣石及分隔島之更新。路平專案路段於完工後,均需依規定檢驗路面的平整度,確保施工品質。另路平專案路段第4階段管線單位提升人手孔蓋與路面齊平工程,經本處巡查發現未齊平者,當要求管線單位恢復路面平整。
三、另本處派員至本市重慶南路2段82號前道路現場勘查,係本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於寬度8公尺以下道路之人手孔蓋高程未與路面齊平或修復不良缺失,本處已於102年1月25日開立道路違規改善傳真通知函(B)限期該處於102年2月1日前改善完妥。


張大魯的部落格看到這張「台北與大阪的不同」後,本辦美女念如立刻發文給工務局衛工處、新工處等相關各局處,文如下方的「為什麼就只是一個水溝蓋,會差別這麼大?






余晏質詢題目:左圖是在大阪的奈良,看看在水溝蓋上還有鹿的圖,突顯在地的文化,右圖則是重慶南路二段82號前的水溝蓋。台北市自從2008年至2014年預計就路面更新工程(包括專案路面更新及一般性計畫性路面更新、側溝蓋更新、路緣石及中央分隔島修復等道路附屬設施、日常巡查及坑洞修補、委託區公所辦理路寬8 公尺以下道路巡查維護等)花費129億720萬,路面品質不佳,圖片明顯有積水反射,顯示路面不平。為什麼花這麼多錢,路面還是不平?左圖大阪的奈良水溝蓋上有鹿的圖,突顯在地的文化,台北的水溝蓋看不出什麼台北特色。究竟什麼是台北特色,既然未來發展的不是傳產、科技產業,政府市府鉅資放到「文創」產業了,那麼,台北的特產是什麼?特色是什麼?

2012-12-14

台北市跨年晚會的花費


日前因為看了新北市的萬里蟹的廣告,覺得朱立倫團隊的這支廣告及系列真棒,真有質感,看到我也好想去萬里吃蟹吼~~可以想見好的廣告行銷真的很重要~~

結果,沒多久正好看到台北市觀光傳播局記者會推出這隻控八控控的「跨年撿垃圾」的廣宣,台北新北的兩項重要廣告正好可以來比一比!看看質感、效果、經費、城市行銷概念之不同,看了之後感想很多,差別很大吧~~


因為正巧看到了控八控控的廣告,才想到今年的跨年晚會的廣告及舞台及承辦等的預算還沒有調,雖然跨年晚會對年輕人非常重要,但還是要調來預算留做檔案,原來今年的跨年晚會再度是TVBS第八度承包到。

看了預算經費也很納悶,既然都已經被聯意集團也就是TVBS承包到了,為什麼還另外支出公務預算八百萬元呢?既然3091萬3千元是聯意得標,那麼另外八百萬元中的「舞台架設費用」為何又另以公費預算支應呢?

台北市跨年晚會與他縣市不同處,是煙火由民間的一零一大樓出資,但,最後還是花了至少四千萬元。今年跨年可想見又是演藝天王趕場大車拚!



2012-12-10

請網友幫忙看的資訊局可怕預算!無線上網費漲到1億2366元!6215萬元用來維護市府網頁,那些是可以省下來的?!

每次看到資訊局的預算時,都為這些「平台費用」、「服務費用」的金額之高而訝異!今年的「無線上網服務費」又比往年一路漲張漲到1億2366萬元,到底有多少市民使用呢?因為網路人次都可以不斷被灌水,所以要拜託各位行家上來說說,這些預算是算高還算低啊?

以下的6215萬元大約都是在維護台北市政府的網站,花錢名目如下:市政網站2500萬元、市民E點通網站360萬元、市政便民服務簡訊通訊費70萬元、本府地理資訊系統285萬元、單一申訴系統256萬5千元、多媒體影音平台285萬元、本府數位學習200萬元、本府地理資訊系統455萬元、城市導覽服務503萬5千元、智慧城市科技應用與生活1300萬元。上述這些基本上都是為了市府網站,花費驚人,所以拜託各位網友上來談談,說一下你們上市府網頁的感受。

此外,以「處理系統維護暨功能擴增」為由的服務費名目很多,在「處理系統維護暨功能擴增」的費用之前的有電子公務320萬元、公文768萬元、行政管理658萬元、行政管理知識網144萬元、公文製作50萬元、公文線上簽核95萬元、1999話務系統架構720萬元、行動訊息平台209萬元、公務訊息平台45萬元。上述的諸多名目都重疊不明,有專家可以上來告訴我嗎?

使用規費收入:wify的租金收入
場地設施使用費306萬8千924元(P.24)財產孳息

資訊整體規劃推動
參加2013粘URISA第51屆國際地理資訊年會(新增)25萬2千330元(P.37)
亞洲主要都市網(ANMC21)**工作階層會議及年度大會(新增)8萬8千元
**參加香港政府資通訊市政建設及科技參訪(新增)17萬5千600元

資訊服務費910萬元(P.37)
**資通訊科技發展應用資料庫檢索及諮詢服務費350萬元
**智慧城市建設推廣費160萬元
**資訊月展示活動委託服務280萬元
**辦理軟體創新應用競賽活動120萬元

訊作業規劃、管理與推動
網路通訊線路費1700萬元(P.40)
資訊服務費1億7430萬9千元(P.40、P.41)
**資訊安全防護管理服務費1200萬元
**機房、設備、網路與資安維運服務費2462萬4千元
**電子認證系統推動、維護及功能擴增服務費228萬元
**備援管理服務費712萬5千元
**網路電話系統維護費及功能擴增服務費272萬元
**資料庫系統維護服務費190萬元
**台北市民眾免費無線上網服務費1億2366萬元

便民服務規劃推動
資訊服務費6215萬元(P.45)
**市政網站服務系統服務費2500萬元
**市民E點通網站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360萬元
**市政便民服務簡訊通訊費70萬元
**本府地理資訊系統作業推動服務費285萬元
**單一申訴系統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256萬5千元
**多媒體影音平台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285萬元
**本府數位學習平台功能擴增服務費200萬元
**本府地理資訊系統圖資共用性平台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455萬元
**城市導覽服務系統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503萬5千元
**智慧城市科技應用與生活服務整合平台功能擴增服務費1300萬元

市政資訊系統規劃推動
資訊服務費3189萬元 (P.50、P.51)
**報社電子報及知識庫檢索費180萬元
**電子公務處理系統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320萬元
**公文處理系統推動、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768萬元
**行政管理資訊系統規動、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658萬元
**行政管理知識網維護與功能擴增服務費144萬元
**公文製作系統維護服務費50萬元
**公文線上簽核子系統維護暨功能擴增服務費95萬元
**1999話務系統架構調整、功能擴增及維護服務費720萬元
**行動推波訊息平台系統推杜、維護與功能擴增服務費209萬元
**公務訊息平台系統維護暨擴增服務費45萬元

2011-09-20

二個月期限到了,余晏問郝市長九二一災民豪門世家的賠償會議怎麼還沒開?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20日)在這個會期市長施政報告時質疑郝市長,高院法官7月18日要求市府在兩個月內與災民協議,但是,7月18到9月18日兩個月了,兩個月以來災民沒有接到市府通知,市府有誠意還災民公道嗎?或者是還要再用納稅人的錢第二預備金來打官司呢?余晏說,郝市長這兩個月來從上海到日本,再到歐洲,直到昨天開議第一天才返國,二個月內花數百萬納稅錢出國玩透透,可是,卻不願意在兩個月期限內達成法官的要求,繼續準備與與九二一災民豪門世家興訟,市府一審判敗訴以來對災民不聞不問,堅持讓災民再打官司下去,寧可繼續用第二預備金,拿人民的納稅錢與人民打官司!

二一震災至今即將屆滿12年,但當年因東星大樓倒塌而被壓垮的豪門世家災民,卻還被政府刁難慢慢打官司而拒絕賠錢。原本災民已經打贏了官司,一審法官判政府應賠1億1452萬291元,但台北市政府卻選擇繼續花納稅人的錢打官司與人民為敵。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簡余晏表示,市府花第二預備金來跟災民打官司,至今花的裁判費及律師費共204萬5821元

高院法官在7月18日的準備程序庭要求市府工務局及都發局應與受災戶重啟協商,以賠償1.1億為協商基礎,並在9月18前回報初步結果。但從七月到現在政府仍把人民的哀號踩在腳下,拒絕跟災民協商,難道是想要藉司法程序折磨災民嗎?對於市府能要繼續上訴深感遺憾,監察院的報告也已說明東星大樓的建造過程有重大違失,市府連監察院的報告都不理睬嗎?

政府說人民的小事,市政府的大事,現在根本就是人民的所有事,政府都不當一回事。當初協商時法規會代表葉主委在開會時表現出無情、傲慢的態度,真是讓人看不下去!基隆高速公路走山、蘇花高遊覽車撞山崖,國賠機制立刻啟動,遇到陸客就賠,台灣人連陸客都不如!現在市府協商只願意付兩成的賠償金,毫無誠意!根據統計,郝市長光是今年上半年,已經走過美洲、亞洲、歐洲,下半年郝龍斌還預計要去非洲,一年之內,湊齊全球五大洲!

註:郝市長2011年出國地圖
2/20~2/24 香港、新加坡考察公營住宅
3/1~3/14 美國及中美洲姊妹市拜訪
7/24~7/26 上海參加城市論壇並考察公營住宅
8/30~9/1 日本大阪招商並考察公營住宅
9/10~9/19 歐洲荷蘭阿姆斯特丹、奧地利維也納、義大利羅馬等城市考察都市更新及出席國際聽奧總會會員大會

2011-09-06

短評/濫政府用司法流程踐踏災民!

九二一震災即將滿十二周年了,沒想到政府還在跟災民大打官司!被東星大樓壓毀的豪門世家大樓國賠官司雖打贏了,但,官僚體系卻堅持拿納稅人的錢繼續跟災民耗下去,一審完了要再二審,甚至,可能跟東星大樓案一樣打到更一審,或如健保欠費案三審完再議,也可能跟SARS殉職醫師林重威一樣三審之後再議。承辦豪門世家案的科長已經換到第三任了,災後出生的東星寶寶升國中了,馬市長變馬總統現在忙著連任了,政府卻寧願用緊急救災的「第二預備金」204萬5821元再上訴,這款濫政府拿咱的錢來對付咱人民,故意用冗長的司法流程踐踏災民!

政府不仁以人民為芻狗!東星災民到第十一年才拿到和解金,災民們如果堅持要「國賠」名義就還要被拖下去,不得已而接受「和解」而不是「國賠」,一樣是花納稅人的錢,但「和解」代表的是公務人員無過失,為了證明「馬英九絕不會有錯」,除了東星與豪門世家之外,抗煞英雄林重威家人花了三年六十餘萬元律師費,打到三審後市府還再議,百般刁難,當時再議後的判決內容寫著:「未執行落實院內感控職務所致」,當時政府僅「口頭要大家加強防護,卻沒有積極醫護器材等協助,是公務人員怠忽職守」。同樣的,豪門世家災民到第12年還要自聘律師跟政府打官司,這種經歷真是人世間痛苦折磨!

豪門世家的重建費用高達2億1500萬元,一審法院判市府應賠1億1452萬291元,市府花了54萬元委任律師,並用民脂民膏繳上訴裁判費150萬5821元。災民無屋可住卻還得續付貸款,並奔波重建費用!此案在7月18日高院開庭時,法官明確要求政府應以一審金額為基礎在兩個月內與災民協商,現在,兩個月期限快到了,冷血官僚卻仍不聞不問,卻在答覆議員的回文中詐稱「已針對法院裁示重啟協商程序,將『積極』與豪門世家住戶協調尋求司法途徑外可能之和解方案」,真是人前人後兩種樣,攏總只是作個樣!

監察院早在2000年5月24日糾正市府,指市府沒有察覺東星大樓有疏失,沒落實建築法,致住戶生命財產重大損害,影響公眾安全,政府輕忽草率有違失。東星政府賠了,因東星而被砸毀的豪門世家政府當然不能卸責,但,官員來來去去一任又一任,只要用納稅人的錢請律師緩兵之計,公務員當然會比災民撐得久,至今豪門世家災戶兩人已過世,還等不到一句道歉與賠償!

政府在太魯閣落石、蘇花高坍方及阿里山火車翻覆時對中國觀光客的國賠機制立刻啟動,遇到陸客就賠但遇到台灣人卻一路打官司!現在市府還聲稱只願付兩千萬元的賠償金,這種毫無誠意的金額真讓災民搖頭歎息!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馬英九市長堅持與災民告下去,從馬市長到馬總統12年都過了,科長都換到第三任了,黑頭髮都變白了,究竟還要人民等多久?不是說悲天憫人、人間極品嗎?人民哪有時間再用十年、二十年青春陪無血無淚的官員耗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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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3

簡余晏與姚文智會勘蘭州整宅,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別讓台北市民住在難民營



七坪擠五人,屋內壁癌、漏水、髒亂不堪,數百戶人家每戶七到十坪就擠在這裡,一眼望過去,破爛街景猶如難民營!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大同區立委參選人姚文智23日共同會勘台北市大同區的蘭州國宅及「斯文三期整宅」現場,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聯手,共同面對台北市貧富差距懸殊,五十年舊整宅(整建住宅)殘破的困境,要求政府公權力主動介入,不要只等人民送件,應在最短時間內協助推動地區都更,同時市府財政局及環保局應針對出租部分整宅重新檢視消防安全及住宅安全,並於一個月內回覆。

簡余晏呼籲,光靠「一坪換一坪」的口號政策無法幫忙人民,因為這個地區是限高限建區,有容積獎勵也無法再向上蓋,人民的同意重建率已高達七成了,卻只聞樓梯響不見新房蓋,唯有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拿出魄力,真誠協助人民,否則,光靠人民力量難以解決五十年破舊整宅成為難民營的困境。

斯文里里長江雪卿表示,數百戶整宅裡面的低收入戶就大約五十餘戶,一戶雖然只有七到十坪,但以前還曾有一戶擠了十餘人,女性擠通鋪,男性睡客廳。近幾年人口老化,老舊住宅裡面低收、單親、獨居老人也很多。隨處走進去,房子破舊,外面下大雨房內下小雨,居住環境破爛不堪,地方人士非常期待儘速改建,這裡的都更會議也開了好多次,同意都更人數已逾七成。

大同士林區立委候選人姚文智表示,2000年時這裡就公告為「大同區蘭州國宅更新地區」,也是台北市府公告的23處整宅地區之一,但是11年過去了,馬市長變成郝市長至今,現況慘不忍睹,很難想像各方面資源最豐富的台北市,竟然有那麼多人住在嚴重漏水、牆面滿是壁癌、天花板掉落、屋內走道堆滿垃圾的地方,「這裡是首善之都台北市嗎?」、「這裡是一坪七十到百萬的首都嗎?」

簡余晏表示,郝市長過去曾三度走訪承諾積極協助,也提出了「一坪換一坪」老舊更新方案,住戶也多數同意改建了,但是低收入戶及弱勢族群痛苦生活的現實政府知道嗎?這裡因為航道屬限建範圍,給再多的容積率也很難蓋高,住戶更需要政府協助,政府怎能坐視不管。而且,離譜的是台北市政府本身還是屋主,蘭州國宅及斯文三期戶數共有約757戶,(第一期210戶,第二期220戶,第三期315戶),斯文三期蘭州國宅的住戶約七分之一低為收入戶的身分,過去有部分是環保局宿舍,逐步移交財政局轄管23戶,全部發包由一名王先生承租管理,租約從2010年1月27日起至2012年1月26日止,月租金12萬8810元。環保局還有11戶,市府現在蘭州國宅共有34戶。她質疑北市府把房子丟給「二房東」處理,市民仍陷在殘破不堪的惡劣環境中,市府不要只顧著當包租公,應該站出來主動且實際協助居民都更,台北市財政局和環保局所屬房舍也屋況破落,慘不忍睹。

姚文智表示,人民不奢求豪華房子,我們只求乾淨、衛生的住家環境,雖然這裡多數成為私有住宅,但當年這些住戶為了配合政府的公共工程拆遷進住,政府蓋這種品質不佳的房子,讓市民先租後低價承購,已經對不起人民在先,現在連最基本的居住品質,同是國宅「所有權人」的市政府,難道都無法以擁有公權力的優勢,協助居民提昇生活嗎?

依照台北市都發居都更處資料,蘭州國宅及斯文三期是市府2000年6月26日公告劃定「大同區蘭州國宅更新地區」,也是市府公告23處整宅地區之一,已於2001年7月4日核准事業概要,但卻沒有辦法向市府申請進一步都更。又因為這裡也不算是都發局列管的國宅所以市府沒有編列修繕經費。這個區又剛好是在航管區,所以依照「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規定管制範圍,建物限高高度僅至45公尺約12、13層樓高。
註:何謂「整宅」:台北市的「整建住宅」是1962年至1976年間為開闢公共工程安置違建拆遷戶所興建的住宅,共約23處一萬餘戶,現在多已亟須改善居住環境及更新重建,然多年來多數 因為機制不完備、整合不易及無建商介入利基而延宕不前。 1998年11月「都市更新條例」為都市更新機制取得法源,中央及台北市政府並陸續制定了相關子法,為整宅更新帶來契機。市府2010年還發佈行政命令,可以引用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行政介入執行模式,只要「整宅更新會」取得多數住戶更新同意,要求北市府以公權力協助排除障礙,市府就會提供協助,讓更新案順利動工。

2011-05-15

花博的門票如果叫規費,那麼英文該是Fee



花博門票不能退,市府說因為它是叫台北市政府的「規費」,不叫門票。試問,為什麼拿出花博的票,竟然寫著ticket?今天的問題不是英文而已,而是市府的理由不能亂蓋!不想退票就明白講,為什麼說這叫Fee ,票上明明寫著Ticket啊!市不能鴨霸的愛怎麼說就怎麼說,應該要依理依法行政啊!

2011-05-13

政府收租是真的,日租套房管假的!背包客要的不是禁絕,應由中央立法納管!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13日上午抨擊台北市府聲言要管理日租套房是「管假的」,政府收租倒是真的。政府公文明確指出台北京站大樓沒有取得旅管業登記證的業者,但議員實際查訪,發現連交通局公共運輸處所主管的交九京站,轉運站上方就有六家日租套房業者,住宅與日租套房為鄰,市府無法有效管理,還宣稱有管,連市府自己的轉運站都因為「找不到屋主就不罰」?同樣有經營日租套房之實的救國團為何可以免責?這對民間日租套房業者完全不公平!議員質疑,日租套房主管單位觀傳局應該對交九主管單位最大屋東公運處開罰才對啊,市府收租是玩真的,日租套房是管假的!

議員指出,實際查訪台北京站,打開網頁就是豪華的二百多間房間,議員助理實際進住也真有營業,幾乎就像飯店一樣,先付款再拿鑰匙,但住宅與套房為鄰,「大房東」市政府無法有效管理,還宣稱有管,可是市府連自己的轉運站卻因為「找不到屋主就不罰」?議員質疑,主管單位觀傳局應該對公運處開罰才對啊,市府收租是玩真的,日租套房是管假的!


簡余晏強調,日租套房是背包客的最愛,也有助於讓經費不充裕的自由行旅客有舒適的旅行生活,她呼籲應由中央政府訂立日租套房管理法源,不該禁絕但必須全面納管。她現場公布助理實際入住的影片情況,二百多家豪房套房,還有兩段門禁,真的像飯店很舒服,一夜一兩千元不等。雖然市府聲稱有部份開罰,連這樣的豪華京站二百間套房卻不在裁罰之列。

議員質疑,連市府自己管的地盤都查不到了,遑論現在日租套房入侵住宅區早變成轟趴、販毒的場所,犯罪溫床,網路匯款即可入住。簡余晏強調,用google一搜,日租套房出現375萬筆,這麼大的需求量顯示政府需要用新視野新方式全盤管理。

陳建銘表示,市府口頭上說稽查了日租套房72家,但是,如何稽查?罰了誰?根據市府資料是罰10家開罰149萬元(如附表)。但我們要的不是政府打壓,台北市需要一套管理規範,給旅客旅遊交通消防建照使用安全保障。陳建銘質疑,救國團經營國際青年旅舍,也是日租套房形式,為什麼可以用「特殊用途」來規避旅館業的各項規範管理?例如不必配合政府每半年的消防安檢?那日租套房為什麼要被規範旅館業?而且市府開罰的全都是配合申請登記的業者?沒配合的政府卻拿它沒輒?陳建銘要求,市府應該要全面輔導日租套房合法化。

李慶鋒質疑市府的原則竟是「找不到房東就不開罰」,但交九轉運站的房東正好是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為什麼不開罰市府自己?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消費者保障何在?只挑軟柿子吃嗎?放大漏小看運氣!誰管得到家大業大的京站?李慶鋒說,除了京站,接下來台北市警局敦南所新址將採聯開辦理,一樣要經營酒店式公寓,得標的業者又是日勝生!市府放任大財團未請領旅館營業執照,就以所謂的酒店式公寓攬客出租日租套房,難道因背景雄厚就可為非作歹?李慶鋒要求,將追究市府1年多來放任日勝生非法業務的責任,同時請提出預先因應方案,不要再對財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議員強調,日租套房是背包客的好朋友,如果依照現在的建照使照分區管理等規定,可能沒有一家日租套房能合法化,所以中央政府應該訂立出一套管理辦法,面對這個全台灣的共同現象,而不只是打壓。要不然像現在有的罰二十萬有的罰九萬,有的大業者卻假稱找不到房東就免罰,根本是隨便愛罰不罰,只罰老百姓不敢碰財團,我們要的是一套的管理規範辦法,而不是強制打壓。

記者會現場播放實際入住的日租套房,幾乎就是星級飯店,有套房入住說明、入住鑰匙,網站上也非常精采,台北交九京轉運站既有商場影城,小部分是民眾住宅,但大多數以日租套房方式,共有六家的業者在經營,房間兩百多間,這些日租套房業者未申請旅館業卻有經營之實,但市府觀傳局卻聲稱無法裁罰,因為裁罰對象必須是有確實行為人,也就是所謂的屋主,議員質疑市府稽查日租房「攏係假」。

2011-04-01

書面質詢/ 公有停車場又漲了,莫名其妙的收費方法應速改掉

停管處好敢喔!勇於漲價沒在怕的啦!原物料漲價所以停車費也要漲嗎?!

公有停車費收費沒標準,近日突然大幅漲價!(註:請停管處製表說明每個停車場的漲價金額、理由、公式、十年來的收費),公務員只考量賺錢及市場,卻忘記政府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應考量區域平衡、人民生活、地方供需等。如果無法增加停車位,只會漲價A人民的錢,市民不如把停管處(註:請說明停管處員工數,依職等列表說明薪水及一年總數)裁撤掉可能還比較省錢。請市府儘速提出公有停車場收費辦法修正案,還給人民公平便宜穩定的停車位,並依人民需要提供可用車位。

搶錢 北市停車費漲7成
月票最貴4800元 消基會:不該帶頭漲
2011年 04月01日
【許麗珍╱台北報導】物價漲聲不斷,但台北市政府竟從今起帶頭調漲公有停車場停車費,總計三千零四十四個停車位漲價,其中一千多個停車位漲幅高達六至七成、為歷年漲幅最高,位於南港區的玉成公園地下停車場全日月票一次漲兩千元,漲幅七成一。民眾痛罵政府帶頭搶錢,消基會也批公家帶頭漲價不應該,學者更反對漫無標準急漲停車費。


為穩定物價,政府要求油價與瓦斯減半調漲,但北市共九十七處公有停車場中,有十六處、三千零四十四個格位的停車費率,將分別從今天起與五月一日進行兩波調漲,總計全市有一成六的公有停車場要漲價,包括九處調漲停車月票,六處調漲計時臨停費。北投區大業立體停車場則取消較便宜的月票制,形同變相漲價。

北市停管處科長黃莉雅說,玉成公園地下停車場全日優惠月票從二千八百元漲到四千八百元,漲幅七成一最高,北投立農公園、內湖西康公園、萬華國中共三處停車場,月票從三千元漲到四千八百元,漲幅六成居次,其他停車場漲幅約一至二成,計時臨停停車位調漲約十至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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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市府編了2千萬元,買高畫質市長視訊系統



台北市的資訊處的經費、使用成效、大買設備的情況真的要審計部、監察院好好全面追查一番,往年都用一句話「市府資訊平台」為由,一花就是百萬、千萬元,現在又編了一個台北市長的「本府行動會議視訊系統」軟硬體機制竟然就要花二千萬元,需要為了「視訊」就花這麼多錢買無用設備嗎?資訊處的預算裡多的是浪費而不必的錢!竟然全都被郝市府動員翻案過去了。














2010-09-05

6445萬蓋蚊子劇場,完工一年仍然沒有用,預計要再花四千萬元以上才能進去用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市政府不只新生高架橋工程浮報價格、花博部分植栽單價異常偏高,身為郝市府「四人幫」之首的李永萍副市長也好會花錢,其在擔任文化局長任內,大手筆花了6445萬在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內的明日世界館蓋了一個可以容納300席次的觀光劇場,但是從去年10月30日完工到現在已經十個月了,卻連一場活動都沒有辦過,而且明年客家文化主題公園開園營運後,明日世界館的劇場仍然無法使用,成了名符其實的「蚊子館」,根本不把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當做一回事!

李慶鋒議員表示,「明日世界館」原屬教育局台北市兒童交通博物館的一部份,2007年市府規劃設置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後,就結束兒童交通博物館的營運,並將其中的明日世界館的整建及未來營運交由文化局主政,時任文化局長的李永萍就用了2008年度的擴大內需經費在明日世界館的二樓,蓋了一個擁有300席次的觀光劇場,總工程經費達6445萬元,但離譜的是整個工程只管二樓的劇場設施,一樓內裝還是一片雜亂無法使用,大雨時還會漏水,外牆看起來更是破破舊舊,所以劇場自從去年10月底完工到現在,根本沒有使用也無法使用!李慶鋒議員批評,李永萍擔任文化局長時就只會好大喜功的到處去蓋劇場,也不管如何使用與何時使用,根本是本末倒置!

簡余晏議員指出,明日世界館所在位置是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的預定地,而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已經接近完工,預計於明年2月中旬陸續辦理開園營運,但是遲至今日,因為相關的點交作業尚未完成,劇場的用電也還有問題,所以明日世界館根本還沒完成從文化局移交到客家事務委員會的工作,客委會必須接手後才能辦理明日世界館一樓裝修以及外牆整建的後續工程,經費約需6100萬元,編列在明年度的預算中,工期至少8到10個月,也就是說在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完工啟用之後,園區內卻仍有工程在進行,對於遊客進園遊興會大打折扣,公共安全以及遊客動線也都會受到影響,為什麼當初不能在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興建時就一併來做施工的工作?市府的效率真是令人難以接受!


陳建銘議員指出,除了效率的問題之外,文化局對於「明日世界館」還出現急於切割、撇清關係的動作,文化局的資料裡說「2008年10月31日兒童交通博物館移交本府客委會規劃作為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後經本局爭取擴大內需經費代為整修園區內之明日世界館二樓劇場,因未簽署房地使用契約,故本局並未正式接管」;但是在文化局的另一份內簽中卻可以看到「後經本局局長及客委會主委於2010年5月4日初步協調,考量客家文化主題公園之整體性,明日世界館實宜及早返還客委會統籌規劃管理」。可見當時「明日世界館」就是屬於文化局所管理,否則何需返還作業!從這裡就可以看出目前身為郝市府核心人物的李永萍副市長總是大權緊握,可以邀功的興建工程就由文化局爭取,等到發現無法收尾、有爛攤子了,場館無法使用變成燙手山芋,就趕快丟給其他局處,如此霸道的作法,難怪會被說是「四人幫之首」!


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三位議員表示,外界擔心文化局好大喜功到處建場館的批評聲浪並非始於今日,早在2008年6月17日市府藝文組市政顧問會議時,身為市政顧問的經濟日報總主筆馬凱先生,就在會議中對李永萍直言「建造如此多的可容納百人或千人的劇場,是否思考過觀眾群在哪,今日國內通貨膨脹嚴重經濟蕭條,有多少人有閒、有錢、有心情、有習慣去劇場欣賞聆賞表演,倘無市民去觀賞表演,即使蓋千座劇場那都是白費的蚊子館」。三位議員呼籲,文化局應該重視的是台北文化的內涵與整體的文化面貌,不能認為蓋場館就是做好文化工作;當初身為文化局長的李永萍,現在更高升為副市長擁有更多的權力,當然更不應該以行政資源來滿足自己的政治夢想與驕傲,塑造屬於自己的文化小圈圈,如此實非文化界之福,更非市民之福!


照片一、外觀破舊的明日世界館(照片右棟)與已經蓋好的客家文化中心大樓(照片左棟),兩者形成強烈對比,更與週遭主題公園的設計格格不入





照片二、明日世界館一樓雜亂不堪 根本無法使用

2010-09-01

這是新生高價橋的關鍵公文!從花價、水管價到花博舞,讓我們看清檢調與市府的權力運作!





扭吧!跳吧!看這些局處首長努力大跳「花博舞」,真是好不認真!連區公所、局處首長、學校學生等都得花時間練舞,區公所開工前還得先跳舞愉賓,早上跳中午跳上班跳下班也要跳,而且跳花博舞還會加公務員積分列考績!奇怪的是,這兩天議會開議我要求市府局處首長先開舞跳一段,為什麼民政局長不敢在議場跳跳看?兵役處長朱亞虎不是很自豪地說他很會跳「花博舞」還教會四百人跳!或許,等到半年後花博結束時花枯了、草謝了之後,花博最後只在大眾心中~~留下局處首長跳舞的倩影~~

此外,北市要求學校把參觀花博列入校外教學納入課程,要學童自己出錢買票但不能請假否則算曠課。還舉辦「舞動花博競賽活動實施辦法」,要各級公務人員從消防到警察都組隊參加花博舞競賽,是公務員員警太閒嗎?還是嫌治安太好?公務員參加花博受訓還算「終身學習時數」列考績參考,這是什麼碗糕政府?人民要公務人員要員警消防人員是用來跳花博舞給我們看的嗎?

再來看看花博買的三千餘萬株花!翻開花博標案,一株「月桃」在林安泰古厝單株價格是80.99元,但要另加「施工費」一株要價19.06元;圓山展館單買一株白玟草要40元,植栽契作費另加10元共要51元才能種一株草,一株日日春的單株價格是17元,施工費也要10元,加起來的價錢要27元。

不只花草單價嚇人,花博各標案處處都是一模一樣品項卻不同金額的標案,例如每里發給里民的長條花槽,市面訪價的批發價50元一個,但市府大量採購後四個標案分別買到一個52元或68元,價差達16元。栽培土市場批價25公升一百元,但是,市府大量買的栽培土10公升達56元或72元,比坊間貴上近八成。而且市府內部買的單價彼此差距很大一樣的盆子價差高達三成以上!

試問,花博有必要提供里民要多少領多少的盆栽、栽培土、灌木嗎?這些發給里民的盆栽已達四標,分別是1008萬元、786萬元、1006萬元、1006萬元,再加上發給學童的521萬、531萬元,總共金額已花費4860萬元8313元,這些錢就像丟進了水池一樣,市府有必要花這麼多錢家戶送盆栽嗎?這些盆栽的教育效果如何呢?誠如《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所說:「打從成立的一開始,博覽會就是國家和資本共同演出,人民被動吸引和接受的制度性存在(頁18,博覽會的政治學,吉見俊栽著,蘇碩斌等譯,群學出版,台北:2010五月)。」升斗小民都知道,我們需要減稅、需要好的交通、需要便利的垃圾筒、低房價等,但是,國家及資本主義卻要求用納稅人的百餘億來買花,這難道就是我們所要的嗎?我們不需要市府用納稅人的五千萬元廣送盆栽啊!

離譜的不只實際的制度與採買,還有最近市長、副市長、發言人對於「愛花博」的論述,竟然「愛不愛台灣」是取決於「你愛花博」嗎?例如

**郝:愛台灣就要挺花博,你可以不支持郝,但要支持花博
余晏:我們很支持花博,但是我們不支持胡亂花錢啊!而且以前你們都是強調要愛「中華民國」而非台灣的呀!

**郝:花博一連串的負面新聞,謞花農傷心、憤憤不平,讓花農辛苦付之流水。
余晏:是郝市府的發包能力讓人質疑,為什麼要牽扯花農?讓人民質疑的是郝市府,並不是辛苦的花農啊!為什麼硬要花農來幫郝市府扛責任,花農是市長嗎?

**郝:一味批評,讓花農受傷
余晏:拜託,彰化花農沒受傷,台北賺錢的中間商也沒受傷,受傷的是納稅人對政府的信任,是納稅人的荷包受傷了!

**郝:這樣的選舉操弄,讓花農的努力付之流水
余晏問:為什麼郝市長要政治語言操弄,硬把市府發包圖利不當事宜,扯到花農身上?郝市長這樣的責任移轉才是對不起花農的選舉操弄!






拋開論述,再回到令人不可思議的三百元買一株花的「新生高價橋案」,根據2008年5月20日送出的「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發現,「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等2項工程」裡面,稽核委員指出,這項工程原本只要支付中山二橋的預付款的30%,也就是本來只要先行付給工信工程公司1億5千萬元,但是,郝市府卻在「擬辦時,方插入『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一齊適用」,導致市府先行支付了18億元工程款的30%,也就是付出了約5億4千萬元。天底下有這麼好康的事嗎?但可惜的是,檢調至今仍沒有出手,也沒有立刻查扣市府到業界的相關證物,了解當時是誰下達指示,讓工信工程從只能先拿1億5千萬元,一下子多拿了近4億元,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日前我依照議員職權要求調閱新生高架橋從第六次流標後到第七次流標的內簽,但在市府剛到的文件,卻刻意將當時曾「簽稿會核」的單位都塗掉了,市府也塗掉了一些關鍵的印章及會簽的文字(請看上下的公文),例如當時是那一位局處首長審核?是誰決行的?此外,郝市長一直將新生高架橋視為他的重要政績,是誰下達指令要一次將標案爆增三億?當時局長、秘書長、副市長、市長真的完全都不知情嗎?或者是特定人等下達的特別指令?

另根據2008年4月11日維護工程科上呈的公文中,檢陳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修正後之預算書,當時原本有預算書二份,原本有方案一13億1、方案二13億9,但是這份公文經過塗改,送達處長時只剩下爆增的13億餘元的方案一個,中間究竟有那些局處會簽?如會計單位等其他單位可能都有意見,最後都是被誰說服的?這些內情都需要詳細查明。


新生高價橋的案子並不只是植栽浮報,把二元的蟛蜞菊報為三百元而已,連植栽之外的水管爆增十二倍,橋上的隔音牆到鋼筋水泥都有問題,甚至連預付款項都可以一夕增加數億元,層層巧合內情啟人疑竇,但市府送議會的資料竟隱匿了關鍵的是誰蓋章?是誰簽核?經手其他局處的意見為何?但檢調至今仍以「他字案」分案而已,相關公文卷宗及工信、昭凌等證物可能不易再找到,有人建議議會應組成調查小組,但事實上議會並不具調查權只有監督權,此事是行政權及司法權應速速展開偵辦才能讓真相大白,有正義感的檢察官應儘速掌握事證,避免被湮滅證據。

曾幾何時,民主台灣現在跟北韓一樣,公務員與小學生要一同大跳馬屁「花博舞」,公務人員屈服於權力結構早也跳晚也跳!高中國中小學生跳舞外還得花錢買票考花博,暑假作業更以「花博」為中心思想,郝市長接受媒體訪問時更強調他「現在唯一只想要把花博辦好!」但是,台北市政千頭萬緒,一年近二千億元的預算中,為什麼花博變成了如同早年的「三民主義」一般,必須全民動員萬眾一心來擁戴?郝市長只剩花博這項事情要做了嗎?都沒有其他重要的事嗎?

從花博舞、誇張的新生高花價水管價、到同一個花盆差價達16元,以至於一市之長到電視去強調的「愛台灣」是要「愛花博」而不是「愛人民」!這個市府顯得混亂、鏍絲鬆脫、無指揮無秩序之外,也正符合《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中所描述的「作為權力機制的博覽會」,根據傅柯理論,權力就是「無數的力量關係,是內在於這些力量關係被行使的領域」的作用之總體(頁258)。就如同監獄、學校一樣,博覽會也是由一種微觀權力在運作並制約主體的場域(頁259)。11月即將登場的花博,展現的是KMT政權市長與發言人的權力場域、利害的營建工程公司、賣紀念品及宣傳花博的媒體、包得到千億預算的花商……就是這些有權勢者制約了台北市的權力場域,而我們竟連拒看郝市長跳花博舞的權力都沒有!

這不只是國家和企業如何透過博覽會強迫大眾接受帝國主義和消費的意識形態,而是,從博覽會這個場域的言說,我們也看到了空間結構如何形塑人們看待世界的方式!《博覽會的政治學》早就說了,博覽會是一個投入龐大預算的巨型公共事業,組織過程本身帶有強烈的政治性格(頁259)。但是,我想問的是,在當前內憂外患的台灣國際處境下,台灣人要的真的想花百億元買三千多萬株花種菜種花跳花博舞嗎?這就是我們要的台北生活嗎?

2010-08-29

從報價一路就有鬼!橋上隔音牆、交通指示牌、水管、花價,全部都有問題!

請看左頁,這就是市府採購稽核小組2008年5月時,由稽核委員施培林所載明的新生高工程問題,,總採購金額是21億9427萬7103元,請點進去看細節。





從原本的「你們不懂啦!」、「現場又沒有專家」、「我快要被口水淹沒了」、「對議員及媒體保留法律追訴權」…一直到現在爆發的第七次招標金額竟比第六次高出3億2千多萬元,工務局長去職,市府「採購稽核小組」2008年5月20日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早就要求「核有不妥,應檢視市場情形,請嚴加督商」,新生高架橋從橋上到橋下全部採購都問題重重,這種用「除法」來計算工程費用的方式讓大家大開眼界,而台北市一年1652億元預算,郝市府四年花掉6232億元,一大堆工程都追加預算,台北市處處工程,但市府核價竟然科長決行,這樣的市府不只螺絲鬆了,恐怕使用年限也到了



還記得才爆發新生高的「接著劑」過期問題,當時檢調大規模搜索,竟然也都查不出什麼。市府應該徹查:一,是誰決定要把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13億2千餘萬元 )與中山二橋拆除(5億3千餘萬元 )全部「合併招標」,合併總金額預算為20億2400餘萬元,這些工程應該可以分開招標的啊,公文內簽是由誰簽辦?誰蓋章決定的?

二,六次流標之後,是誰決定把第七次招標金額調高3億2100餘萬元?是誰決定以三家公司的報價「除以三」來決定價錢的,才搞出這種離譜的報價,市府監標的人是誰?內部的層層公文應該全部公布出來。

三,市府近年來多數的工程都追加預算,例如花博兩年前向議會報告時是54億元,現在連郝市府最保守的估價已達95億元 ,再加上各局處配合款及中央補助等近三年預算高達150億元,這些錢的報價及流程都如何?如內湖捷運工作工程追加到7百億元,其中究竟有無內情?






2010-07-26

路邊的野花不要採!麒麟花有刺與毒,綠檬果鉅毒!路樹與路花有64種有毒!








路邊的野花不要採!這不是歌名,而是走在台北市真的要小心不要亂採路花水果!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26日上午會勘南京東路與龍江路口的路邊,提醒民眾,種在公車專用道上的麒麟花有刺與毒,千萬不要碰到了。此外,根據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的資料,台北市的路樹、路花中共有64種含毒,而其中尤以綠檬果鉅毒又與一般果實長相雷同!台北市議員希望市府擬定完整周全的路樹路花政策,不要讓民眾誤入陷阱。

台北市機車騎士要小心了! 安全島上的植物高度可以刺到騎士的眼睛! 枝幹上佈滿刺,且乳汁有毒的麒麟花竟然出現在台北市的路邊及安全島上了,讓台北市處處充滿危險。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日前接獲民眾的陳情,龍江路、南京東路三段的公車專用道上、以及延平北路的安全島上種植了有毒又有刺的麒麟花。經過實際勘察,發現全台北市還種了不少這類有刺與有毒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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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鋒表示,麒麟花為大戟科,別名番仔刺、虎刺、花麒麟,移植存活率約8成。其乳汁有毒,如誤食會引起口、喉及胃部不適,嚴重時會有嘔吐、腹瀉、衰弱等現象。李慶鋒表示,神農嘗百草,現在台灣除了入中藥的花之外,幾乎都有微毒,但是,政府花錢種植的路樹與路花,應儘量避免有毒及有刺,以避免人民及小孩誤食誤傷。麒麟花是常綠植物,也是多肉植物的一種,在溫帶地區可全年開花。是很好培育的樹種,喜歡全日照、半日照以上的日照,就能開花。麒麟花很容易種,沒澆水或者種在貧瘠的土壤也能存活,而且四季開花,所以很好種,但是,這花不只有毒,而且不小心刺到了之後真的非常痛,像這樣在上下班擁擠的公車專用道上,乘客、小孩、騎士一不小心就會刺到,真是非常不安全。

台北市政府公燈處花費30萬4915元,在市區內11處種植共4691株的有毒植物麒麟花,陳建銘議員質疑光是麒麟花在台北市竟種植了11處,那全台北市到底是種植了多少有毒植物來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根據公燈處的數字,在150種路樹路花中,竟有高達64種含毒,其中,尤以海檬果長得沒有刺,但 全株含有毒性,果實、果仁毒性最強,誤食會中毒,嚴重者致死,可是台北市也種了不少。

簡余晏表示,花博不只是花大錢,而是應建立當代台北人面對植物及自然的態度,北市應有全面的路樹路花政策,不要把有刺的花當成「刀片拒馬」來用,人民沒有被車撞到反而被毒花刺到,此外,如中山北路的樟樹很多中空,遇到風雨及颱風季即將來臨,都可能造成人民的危害。全台北市的路樹、路花應至少五年體檢一次,而且不是官員想種什麼就種什麼,應有全套的發展政策,尤其最近外來物種如菟絲子,又如褐斑病等殘害路樹,都需要政府拿出全套政策來,我們希望有美麗安全的台北市。

註:麒麟花為大戟科,別名番仔刺、虎刺、花麒麟,移植存活率約8成。其乳汁有毒,如誤食會引起口、喉及胃部不適,嚴重時會有嘔吐、腹瀉、衰弱等現象。麒麟花是全株有毒植物,修剪後會有白色乳汁是有毒的,如有接觸應洗淨。誤食引起口部、喉部及胃部不適,嚴重時有嘔吐、腹瀉、衰弱等現象,請小心 !

註:海檬果(學名:Cerbera),中國稱海杧果、台灣稱海檬果,別稱:山檨仔、猴歡喜、海檨仔、黃金茄、山杧果、牛金茄、牛心荔、黃金調、山杭果、香軍樹[1]等,屬夾竹桃科海檬果屬。海檬果為常綠小喬木。由於葉片及果實外形貌似芒果,及主要生長地為熱帶沿海的砂地上或近海的河流兩岸,因而為名。全株含有白色有毒乳液,而當中種子毒性為最強。海檬果原產於為印度、緬甸、馬來西亞、菲律賓、琉球、澳洲、中國大陸的廣東、海南以及台灣。海檬果屬約有9種。

2010-07-22

哈,原來上回狗狗尿尿用的花箱被搬到這裡了吼!


哈,原來花箱被搬到這裡了啊!

就是上次給那隻狗狗在路邊抬腿尿尿用的花博花箱!一個一萬三被罵路霸浪費,原來搬到大直北安路的運將休息站去了
49個塑膠製的仿花箱不但毫無美感,更形成「公設路霸」,且花箱總計耗費近64萬元,平均每個花架要價1萬3000元,但每2周才換1次花材,花箱常不是植栽枯萎就是空的…

請看照片,其實花箱還是有受益者啦…就是這隻快樂幸福的狗狗,現在電線桿難找,花箱真是抬腿尿尿時,狗狗不錯的選擇!上回經過建銘大哥反應之後,現在搬到了北安路吼!

2010-07-14

只是在公用垃圾筒丟一個便當,被巡查員辱罵爭執達一小時,還被開罰2400元,下次直接亂丟垃圾在馬路還只罰1200元!環保員獎勵金高達2370萬元

瞎米?吃完的便當垃圾不能丟在垃圾筒,會被清潔隊員轉任的巡查員盤查辱罵並開罰單2400元,下次直接亂丟在馬路上,也只是罰1200元!哇哩,這是什麼濫政府啊?






「熄火、熄火!請出示證件」,台北市議員14日上午陪同張先生舉行記者會,抗議環保巡查員對待人民像是罵小孩、抓要犯一樣,張先生只是在等小孩補習班下課時吃了一個便當,接著把剛吃完的便當丟在重慶北路一段的行人專用垃圾筒,隨即就被不具司法警察身份的巡察員擋住辱罵、態度惡劣,在路邊被限制自由爭執達一小時,這讓騎著摩托車的張先生及後座的孩子很不能理解,公用垃圾筒不能丟垃圾嗎?丟一個便當盒犯了什麼法令要被這樣汙辱人?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強調,2009年的台北市環保巡察員獎勵金高達2370萬1246元,原來都是這樣開單罵人開出來的。

「太過分了!路邊垃圾桶連剛吃完的便當都不能丟嗎?」張先生在4月27日晚間,把剛吃完的便當盒丟入重慶北路1段的行人專用垃圾桶,守候在旁的北市環保局巡查員馬上衝出,人高馬大的巡查員擋住載著孩子的機車騎士,喝令「熄火!熄火!」,並高喊「請出示證件!」,執法情況幾乎就像司法警察,現場以「將廚餘及家用垃圾」丟入行人垃圾桶的名義開罰,隨即引發張先生抗議。簡余晏懷疑,巡查員有經過國家考試嗎?是司法警察嗎?這個態度是在抓槍擊要犯吧?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1條「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 一、警察。 二、憲兵。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之職權者。」,簡余晏指出,台北市政府要查察環保,或許可以拍照事後開單,但是要現場要求人民熄火,要求出示證件,所用的手段已涉及刑法的妨害自由強制罪,更不該強制人民熄火、更不能盤查人民,簡余晏強調就算是警察也不能剝奪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難道路邊的公用垃圾桶不能丟一個便當盒嗎?而巡查員執勤的法源竟只是行政命令「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稽查工作執行辦法」,這樣的「執行辦法」超越憲法、刑事訴訟法。

張先生說,他只是丟個便當盒,卻被栽贓成是丟廚餘與家用垃圾,而且環保局巡查員也沒有明確出示證件,他還懷疑是詐騙集團,「忽然從路邊衝出三個人,就要我要證件、要我熄火,要開罰單!而且把別人丟的廚餘硬當成是我丟的。」張先生對環保局的粗劣舉發手法非常氣憤。現場抗議之後,員警也到場了,巡查員卻又把舉發通知書上原本寫的「廚餘…家中產生…」等字眼塗改成「塑膠袋…非行進間產生之物…」。李慶鋒質疑為什麼要塗改?如果舉發得沒有把握、有所疑慮,為何硬要對民眾做出不合理的裁罰?

李慶鋒表示,由不具司法警察身份的巡查員來盤查人民身份,這就是的不合理制的,而且,這些開的罰單竟然可以分紅抽佣給巡察人員?開單愈多領得愈多,這是什麼政府?公務人員領薪水做該做的事,怎麼可以給這麼多「俸外加給」,除了正常薪水之外還分紅?加班有加班費啊,既然是工作範圍內該做的事情,領了薪水為什麼再分紅了,2009年分配的獎勵金高達2370萬1246元,也就是說,巡察員每開一張罰單就有30%的錢沒有送進市庫而是開單人員與長官們分紅掉了,這個制度應該立刻更改!

陳建銘表示,更離譜的是「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工作考核獎懲實施要點」第四條規定,各區清潔隊分隊長每人每季告發滿20件及勸導滿20件為合格,環境衛生巡查員每人每季告發滿45件及勸導滿45件為合格,如果不合格,清潔隊分隊長年終考績不得列入甲等,環境衛生巡查員則改調回任清潔隊員。而衛生巡查員每季要告發45件及勸導45件才算合格,告發三百件以上嘉獎一次、四百件以上記嘉獎二次,六百件以上記功。

李慶鋒表示,在這樣的壓力之下,不論是分隊長還是巡查員,當然會用盡各種方法,「很努力地」來維持好業績,如果制度不改變,類似張先生的糾紛,只會不斷在台北街頭上演。一張罰單,民眾倒楣,環保局各級人員分紅 。李慶鋒表示,環保局軟硬兼施,除了給巡查員壓力,也用獎勵金「鼓勵」舉發民眾,而且一開罰單,直接處理的開單告發人員、告發單位相關業務人員、處份業務相關人員,各可獲得50%、20%、10%的獎金分配,甚至連間接的督導業務人員也可能拿到20%的獎勵。

進一步表示,根據環保局所提供的資料,這位環保巡查員近一年內共舉發了494件,業績是合格標準的2.7倍,共裁罰了67萬5千元,業績衝得這麼高,恐怕有不少民眾是像張先生一樣,遭受不公平的裁罰。

簡余晏、李慶鋒及陳建銘要求北市府,全面廢除現有環保局巡查、稽查人員的制度,不要再用不當的獎懲制度逼迫第一線人員把民眾當賊。

**憲法第23條規定:「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3 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稽查工作執行辦法
第 四 條 環保局稽(巡)查人員依法執行稽查、告發工作時,請求違反本法之人提示身分證明,據以取締告發。其無故拒絕或無證明文件或告知不實身分者,稽(巡)查人員於拍攝或錄製其照片後,應明確告知其所違反之行為及規定與將攝得或錄製之照片或影帶,向警察機關、民政機關或附近社區民眾查證其身分,並登載環保局網站,請求民眾協助辨識其身分。環保局稽(巡)查人員依前項告知程序,違反本法之人仍拒不提示或雖告知身分但無證明文件,稽(巡)查人員,應將事實及相關陳述意見記載於稽(巡)查紀錄。

**刑事訴訟法第231條「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 一、警察。 二、憲兵。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之職權者。

**行政罰法
第 34 條  
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得為下列之處置:一、即時制止其行為。二、製作書面紀錄。三、為保全證據之措施。遇有抗拒保全證據之行為且情況急迫者,得使用強制力排除其抗拒。四、確認其身分。其拒絕或規避身分之查證,經勸導無效,致確實無法 認其身分且情況急迫者,得令其隨同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其不隨同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前項強制,不得逾越保全證據或確認身分目的之必要程度。

2010-07-13

吹汽球政府!余晏質詢郝龍斌好大喜功:一條自行車專用道不夠,買一條再送一條,市民不要不行嗎!




天啊!敦化南路自行車道被罵不怕,新生南北路竟然趕在選前開挖,立刻再建自行車專用道,一條敦南自行車專用道不夠,還要再來一條嗎?買一送一不要不行嗎 ?

質詢前,本來以為郝市長會強辯交通很好不受影響,所以準備了新生南路現場照片, 沒想到,他這次竟然根本否認說新生南路正在蓋自行車專用道!哇哩,請看路邊市府貼的公告,白紙黑字很清楚吧?

再說明一下:為什麼慢車道又要內縮?為什麼機 車又被逼到快車道?為什麼又塞了?要蓋可以,至少先問問里長大家談談嘛!

更離譜的是,郝龍斌下午在議場一再強調「只是人行道復舊」,但余晏辦公室放出現場施工照片及公佈欄,痛批郝龍斌態度傲慢,對市政太陌生,明明施工公告上就說是自行車道施工,怎麼郝市長就是不知道呢?!為什麼市長不敢大聲告訴附近人民:自行車專用道回來了,這次是挑一樣大塞車的新生南路八德路口啊!

簡余晏表示,她很希望台北市擁有專業網球場,也很希望台北市有全套規畫的自行車專用道,但是,自行車專用道不能像現在這樣專挑塞車路段,而且蓋一段停一段,因為不論什麼車種,車輛行駛動線必須考量行駛的「連續性」,動線不連續將讓功能大打折,現在新生南路與八德路口、市民大道等地現在天天交通大打結,機車族塞到只能衝進快車道,真是無奈。余晏質疑,市府離譜的是先公告腳踏車不准再停捷運站附近,貼滿公告說要拖吊,接著揚言要收腳踏車停車費,蓋自行車專用道卻沒有跟里長、里民溝通, 連腳踏車掉了去報案也被員警刁難。

余晏指出,市府今天公告的內湖寶湖國中小的「網球運動中心」34億元、南港流行音樂中心45億元,士林藝術中心 54億元、士林兒童樂園20億元、城市博物館(中山足球場現址)5億元。台北市一年的全部學生的營養午餐總費用是20億元,上述這些好大喜功的中心及展場就要花費至少178億元,可以讓台北市的孩子們免費吃營養午餐近八年,這樣的花費還不包括聽奧57億元,花博124億元呢?台北市實在太浪費了!

2010-07-07

瞎米?啟動聞臭機制八天了,還是沒有聞出臭不臭,也沒開罰迪化汙水處理廠!臭不臭問居民就知道了啊!





「臭到無法住人了啦!」數十名迪化污水處理廠附近的居民今天再度抗議,因為從上周一抗議到今,臭氣依舊不散,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與里長陳東榮表示,環保局的聞臭機制從29日發包四萬元啟動至今,到現在還是沒有「檢驗」報告出爐,簡余晏質疑官僚騙人,臭不臭問人民最清楚了,她質疑汙水處理廠內消臭機器早已故障失效,天天運轉根本無法消臭,是否因為官商勾結才無法找出臭味原因?她現場要求移送政風處調查。

迪化污水處理廠廠長劉立群現場提出6項短期改善方案,一、於迪化污水廠操作曾加裝活性氧化設備,二、迪化抽水站抽砂泵管廊加裝風管連接至除臭設備,三、禁止外縣市水肥車至本處進行投肥,四、協調承商改進篩渣清運標準程序及研擬控制臭味外溢方案,五、委託合格監測公司辦理迪化廠空氣品質監測工作,六、每日派專人巡檢廠區有無臭味溢出,填報回報單。
6月28日簡余晏曾與居民一起前往迪化污水處理廠會勘,要求衛工處停止外縣市及其他台北市未立案民營的水肥車進入迪化污水廠投肥,但迄今污水處理廠臭氣依舊不散,老師里、鄰江里居民飽受惡臭之苦已長達1個月,簡余晏今日下午再次陪同老師里居民到污水處理廠抗議。住戶郭美均激動地說,「臭到無法再住人了啦!每天都是酸臭味、死老鼠味,臭死人了!到現在找不到原因,市府不要再騙人!」。

由於廠方一直無法解決臭味又推拖找不到原因,住戶高度質疑是否有官商勾結的不當行為,簡余晏要求,迪化污水處理廠的廠內設施移交政風處全面調查,同時要求環保局要增設24小時的臭味偵測機,避免不肖人士動手腳。

環保局稽查大隊王明芳中隊長也再次給予承諾安排老師里里長和居民公開參與聞臭機制,也會在7月9日前提供環保署所認可的環境檢測機構對迪化污水處理廠周界處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結果後開罰,給老師里、鄰江里居民一個交代。

簡余晏要求,市府單位不能一拖再拖不給居民一個交代,這種臭日子,老師里、鄰江里居民沒辦法再忍受了,郝市長不要再欺負居民,要求市府單位本週內查明臭味來源,環保局也應依規定開罰。

2010-06-22

郝市府提供181戶出租住宅,但等候出租國宅人數就破6000人以上 余晏批:畫餅充飢怎吃得飽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22日表示,馬英九到郝龍斌十二年執政,竟然都不願意面對高房價、年輕人無房可住的痛苦,郝龍斌直到選前五個月才提出住宅政策,導致多數台北市的年輕人成為無殼蝸牛,郝市府今天才釋出181戶出租住宅,若加計文山和內湖的200戶,這樣的戶數實在杯水車薪、誠意不足,根本是畫餅充飢!簡余晏說,到今年四月底北市候租國宅排隊人數已達6千多人,現在市府只釋出一、兩百戶根本是畫餅充飢,而且畫得還是「迷你小餅」。簡余晏痛批,12年來馬英九、郝龍斌市長從來不關心高房價,也從來不願面對地方財團炒作房價的事,選前才來畫這塊大餅也太晚了吧!

簡余晏指出,郝龍斌市長今天大肆宣稱購入提供第一批公有出租住宅181戶,分為三處,但位在台北市的只有一處,其他二處都在台北縣。簡余晏認為,這樣的戶數是絕對不夠的,因為今年四月她才召開記者會,當時市府公佈的台北市候租國宅的人數是6025人,而且大家一等就是五年、十年,這樣的供給數,根本就是畫餅充飢,而且畫的還是迷你小餅。台北市必須像新加坡、韓國正視年輕人住居問題,否則,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為了買屋而扛負沈重貸款,台灣的階級問題勢將嚴重惡化。

簡余晏說,台北市現有3000多戶出租國宅,是之前的老市長及陳水扁任市長時的前國宅處長郭瑤琪等人全力推動的國宅出租政策,才留下了這些國宅沒有賣出去,相對之下,馬英九及現任市長郝龍斌這12年來,連平抑房價的事都沒做過,郝市長所吹噓的「台北好好看」廣告做很大,但提出申請的48件至今也只有1件動工,她質疑,年底選舉近了,現在才來提「一坪換一坪,舊屋換新屋」,現在才來提釋出百戶「出租住宅」,而且還有兩處是在台北縣,台北市行天宮站竟然只有30戶!簡余晏批,郝市長的牛吹的好大,但畫餅實在難以充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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