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鬱居常恐負名,祗緣羞作馬牛生。世間未許權存在,勇士當為義鬥爭。
一体有情何貴賤,大千皆佛不聞聲。靈苗尚自無均等,又敢依違頌太平。~~《吾人》,賴和1924
《吾人》是賴和1924年為正義公理抗爭的代表之作,身處日本殖民統治之下,日子自是鬱鬱難歡。賴和認為人生而平等,一體有情,不應有貴賤之分。現實生活中,卻有很多人沒有平等的生存權利,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臺灣老百姓,根本就沒有真正的太平日子好過,何敢昧著良心歌頌太平。
世間未許權存在,勇士當為義鬥爭!恨無雙飛翅只能續奮戰,寄予過去與未來及朋友們無限相思!揮別虎年,兔年快樂囉!
這是我最近重回一些地方去發送春聯時的感想,窮人實在太多了!菜市場裡帶著障礙兒努力生活的老太太,抱怨低收被刁難的路人、拖著資源回收車的駝背老翁、辛苦照顧老伴的歐巴桑…,再加上看到這麼多新聞系教授們站出來反對置入行銷,腦海忍不住浮現賴和所說的「世間未許權存在,勇士當為義鬥爭!」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奮戰不懈!
賴和自覺肩負啟蒙台灣人的重任,作品多隱喻、反諷或是直接陳述台灣人長年被剝削的無奈,與無情的對待,以及反台灣社會落後!
選舉結束後的這一個月,很多人遇到我談起五都選舉不斷地憤憤不平,我也時常懷疑:台灣這樣的困境真要持續下去嗎?我們要如何朝什麼方向奮戰呢?看看賴和的詩文,賴和就一直奮戰不懈的人,1894年出生的賴和自覺為外族奴隸,一生照片幾乎沒笑容,就像我點播的賴和這首《相思》一樣,時常覺得「恨無鳥仔雙箇翼」!就是這樣的無奈!賴和一生乖舛,他書寫的議題不外乎社會運動;他控訴的多是平民受到的經濟壓榨、剝削、人格的摧毀凌辱、政治的迫害;即便到最後他身陷囹圄,他所用來紀錄自己的生命的,還是優雅的詩。醫師賴和大可以過著他安樂的生活,但是,因為他無私的人生,讓我們也有一絲絲奮戰不懈到底的勇氣!
賴和本職是個醫生,也到處行醫濟世,不論是什麼他都願意替病人治療。就如孔子有教無類般,只是他是有醫無類罷了!因為這樣,許多人的性命都因為賴和的有醫無類之精神給保住。但是畢竟本職是個醫生,所以需要靠行醫來賺錢。可是窮困人家付不起醫藥費,賴和卻只拿出一本帳本上面記著「某某先生,某月某日因某病,某藥幾兩……費用某元」,所以很多窮困人家都很感激賴和。因為他並沒有強迫他們要馬上付出醫藥費,而是可以賒帳,但是,每年過節的時候賴和都會將帳本給燒掉。若是有窮困人家要來還債,賴和都會一概拒絕,也否認曾經有將這些費用記載在帳本上。賴和擔任《台灣民報》文藝欄主編時,也不斷對新進作家給予鼓勵和建議,受他影響的後進有楊逵、王詩琅、呂赫若、吳濁流、葉石濤等人。他一生創作大都是殖民地的抗議文學,主題多為「舊社會習俗的敗壞」、「被屈辱的人民」、「弱者的奮鬥」。主要知名小說有《一桿秤仔》、《不如意的過年》、《善訟的人的故事》、《浪漫外紀》等,而其他出色的作品有新詩《流離曲》,是台灣日治時期台灣新文學最長的一首詩。而《南國哀歌》則是悼念霧社事件起義的抗日同胞。他用漢詩(漢語古典詩)言志、抒懷,用白話文學作品啟發台灣人民的國民性。
一代又一代的賴和們,用生命吟唱著一代又一代我們對台灣這塊土地的《相思》:
阮是兩人相親愛,若無說出恁不知; 阮著當頭白日來出入,共恁外人毋治大; 恁偏愛講人歹話,乎阮驚心不敢來。 娘子疑我甲伊歹,冥日相思真利害 ; 頭上貼著鬢邊膏,身軀消瘦可憐代; 伊正洗衫我返來,心頭歡喜無人知; 只為身邊人眾眾,不敢講話真無采; 恨無鳥仔雙箇翼,隨便飛入伊房內(賴和)。
2010-12-31
書面質詢/有錢放煙火沒錢助老人,王老先生殺妻案市府心能安?
請政府多花心思照顧老弱孤獨,政府不是用來放煙火的!殺妻的王老先生曾嘗試申請外籍看護卻不合資格,政府提供的重度失能者居家服務竟讓人民負擔沈重,請市府全面檢討失能者的居家服務照顧,說明現在的經費次數及做法人力,具體提出提高經費及效能的數字及做法,並請社會局提出王先生殺妻案的檢討報告。
書面質詢/上億煙火砰砰砰燒光太浪費,請給市民回家的路!
政府花費一億餘元放跨年煙火,竟然把交通要道一路封到凌晨,煙火放完後也不開放,繼續為權貴封鎖到凌晨三點,是怎樣?為什麼要讓市民無法回家?交通要道從大直橋、北安路、明水路、建國高架橋、一路封到復興北路地下道,煙火現場卻只開放八千人入場?晚上8時一路管制到凌晨三點。政府應該是為人民生活舒適便利而存在,現在卻轉行成迪士尼嗎?國慶煙火986萬元、花博開幕2千萬元,花博跨年4千萬元、101大樓6千萬元,1億3千萬元都砰砰砰放掉了,這一億多元如果拿來協助鏍絲起子殺妻案的老人看護,或給弱勢生活照護該有多好?
誰家的狗狗走丟了?請來服務處認領回去!
2010-12-30
2010-12-29
就是要春聯~~書法家張穆希的作品!
余晏辦公室的春聯兔年再度請到著名書法家張穆希老師提筆,真得非常棒!在網路上找到老師的簡介及作品,很精采!想要索取春聯的朋友可以於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時30分到晚上6時30分到服務處台北市錦西街74之一號索取,也可以到議會辦公室5003室拿,但是拜託請先致電0225570658確認,因為偶爾會因為要會勘跑行程而沒有人留守。也可以EMAIL到ok@yuyen.tw信箱,我們會寄過去,謝謝支持!
書法家:張穆希簡介
張先生建輝,字穆希,別署「沐曦廔主人」,桃園大溪人,自幼從祖父習醫,及長,守仲景家業。懸壺濟世之餘,從寇培深、任博悟(入迂上人)、陳其銓等諸名家研習詩書,歷三十年,粲然可觀。初以唐楷、北魏入手,次學篆隸,後攻王、蘇、黃、米等諸家筆法,遍橅歷代碑帖,四體兼善,行草特妙。民國七十九年八月於國立藝術教育館舉行首次個展。醉心藝事,不惑之年棄醫投入藝術。澹泊明志,弘揚書道,意志堅決,雖生活頻臨斷炊之虞,仍不放棄。幸賴入迀上人暗中解囊資助,夫人梅端女史克勤克儉,籌謀生計而無後顧之憂,歷五年始漸入佳境。
2010-12-28
綠色短評/政府像嫖客大買時段,強逼良為娼超不道德
根據台北市政府最新資料,2008年到2011年在觀傳局的花卉博覽會廣告宣傳經費高達2億5115萬元(見表格),尤以2010年的花博廣宣經費高達1.3億元,這筆經費多是在十一月選舉月在各廣電平面媒體刊出,廣告及新聞時段都看得到北市府「買」來誇飾政蹟的痕跡。砸下鉅額的廣宣經費有沒有效呢?傳播學者馬奎爾﹝Denis McQuail﹞說,文宣媒體戰可以有效摧毀一個社會的心防,馬奎爾認為透過媒介展現接受他人看法的人比表達看法的人多得多,個人僅從大眾媒體得到對事物的印象。相反的,權威機構透過媒體支配與控制大眾的想法,降低大眾在觀點形成中的自主性。此時,如果能透過市場模式提高數量,才能以多元化,增加傳播新管道以及提供消費者更多的選擇。
可是,當代台灣所謂的「市場導向新聞學」不約而同遭台灣政府、或中國政府兩大政府力量介入,言論來源單一化。例如在2010年產發局發包的花博廣宣細項表(見表格),2010年至少50家媒體取得觀傳局的花博廣宣費,其中24家採「限制性招標」得標,名單囊括各媒體,這些媒體以台北市政府為單一消息來源,新聞來自統一中央廚房,怎可能出現多元化不同聲音?
學者馬奎爾﹝Denis McQuail﹞指出,媒介可以反應:
認同﹝identity﹞、領域與地區、集體記憶,進而影響到讀者對意義的獲取﹝MacQuail 2000: 485-486﹞。我們原期待新聞媒體能帶來我們的集體記憶,但統一由中央廚房提供的正向的花博新聞,形同在閱聽人的腦袋植入晶片,控制人民思考,光只是半年的花博活動,觀傳局2009、2010年就砸下2.1億元,這還不包括其他局處以各種名義買來的新聞,嚴重排擠其他預算。其中,給年代電視台的有兩筆經費,分別是400萬元、93萬元。現在,政府透過NCC來以年代電視台「置入行銷太多」為由裁罰撤照處份,試問,砸錢在年代置入行銷買新聞的是馬政府及北市郝政府,怎麼又再回頭怪電視台像娼妓賣時段呢?政府如同嫖客花人民錢縱情買春,最後重懲妓女,罰娼不罰嫖早被大法官會議抨擊違憲,為什麼政府放火卻不准百姓點燈?
新聞記者當然不該跟娼妓並列 ,但當代媒體人被迫拉廣告、幫政府作文宣,被迫出賣靈魂幫政府及財團包裝,照這樣發展下去,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NCC主委蘇衡曾任教的政大新聞系都應該併入廣告系才對了,還談什麼新聞正義感呢?國民黨竟大言不慚轉述說金溥聰說政府「應儘量避免」業配新聞,而且他「向來反對」政治性的置入行銷,金溥聰及馬英九這種「標明是廣告即可了」的說法,真是滿口 仁義道德,檯面下卻放縱政權強逼媒體為娼,超不道德。
葛蘭西(Gramsci)早在廿世紀初意識形態霸權理論說過,透過政治和意識形態結合後,國家機器依靠學校、傳媒等系統掌控了人民的意識形態。霸權經由精巧的滲透,將意識型態注入日常生活中,以支配附屬階級或團體。現在,媒介受國家機制、利益財團系統性資金的控制,營造特定訊息及意見。從業新聞人員毫無自主性,只是連署抗議,成為標準的生產工具。
台灣的新聞教育很愛討論的客觀、公正、社會公器相關論理,實務上卻跟社會脫節,甚至新聞系教授擁有政府機器時就變成靈肉分離、實際作為與課堂言論判若兩 人!我們的媒體所報導的是不是真實社會,變成擬像、虛假、或甚至「超真實」(hyper-real)?政府假借市場經濟偷偷買走的媒體新聞不再是明鏡、後照鏡,甚至是哈哈鏡、或哈里波特裡面的意若思鏡!讓人憂心的是,新聞是否真實已不重要,因為根本已取代真實,存進媒體、輸入人民腦海,虛假的新聞卻變成台灣人民共同記憶。
這是新聞界最糟的時刻,這麼多媒體人站出來抨擊反思,卻無法影響社會,如果政治、媒介、學者仍無力扭轉政府砸錢大買的現況,新聞工作繼續被當成有錢就賣的娼妓時,我們如何將這樣的媒介與政治交給下一代呢?此刻,希望閱聽人站出來,深刻檢視24小時接觸的新聞,時時反思媒介侵入與洗腦,在網路公開書寫互相提醒!廣泛閱讀國外網路的民主知識、比較各媒體新聞細節,抓出置入行銷的新聞,由獨立的部落客調查報導取代新聞記者職務,與人民共同建立進步的民主概念,例如紐約時報定期報導美國大法官的討論民主概念及言論自由,都有助於反思現況;此外,我們要透過社會運動展開全民的「媒體識讀課程」,讓人民普遍認知媒介被政府買斷,讓全民認知新聞在台灣已是財團及權力者控制言論工具,接收置入買斷的新聞跟吸菸一樣,根本有害身心健康,讓比較新聞、批判新聞、反思置入行銷成為運動,催生新聞的「集體覺醒運動」!
延伸閱讀,《鏡中媒介》系列文字:
@政府像嫖客大買時段,媒體被逼良為娼
@從《受壓迫者教育學》看記者勞工意識的覺醒
@府院黨都來告三民自,台灣離獨裁不遠了
@媒介控制的新時代來了
@從《大話》看聽奧的置入行銷
@《大話》喊卡?我在米國猛接國際漫遊電話!
@《大話新聞》周末版停播了
@超認真的陳師孟廣播筆記曝光
@怪事!新聞為何一定強調藍軍心情愉快輕鬆以對?
@國家機器的媒介控制,李漢卿發文給媒體
@新美麗島時代的媒介回來了,白色恐怖回來了
@檢調竟然為特定媒體服務
@媒體政治「超真實」,集體意志能改變病態媒體嗎
@網路小民遭殃,白色恐怖來了
@馬英九發言人任中央社副社長,如同宣布記者專業是個屁
@媒體檢警司法,來學學馬屁該怎麼拍
@從主播吃大便,談審查公視的「公正人士」李慶安
@3650萬元置入行銷費用,TVBS拿到了
@新黨國資本主義的媒介,洗腦時代的開端
@市長代言所花費的公家經費,千萬元納稅人的錢
@令人憤怒的新聞標題,為了飯碗你忘了為什麼進入新聞這一行嗎
@瀝青鴨、自導恐嚇案後,又一荒謬劇
@道歉表演秀之後,李濤就此高枕無憂
@拋開個人仇恨,請把第四權還給人民
@《再現的政治:解讀媒介對他者的負面架構》讀書心得
@小心強勢媒體集體把你汙名化!誰敢得罪媒體大集團
@公共廁所老是髒又臭,公共媒介會比較好嗎?
@擬像的虛擬新聞,建構出超真實的我們的台灣
@主控意識與對抗意識之間,在極化社會談多文化主義
@本電視台有害身心健康!看新聞請加註警語
@只看老闆荷包那管你真相為何,台灣的市場導向新聞學
@美女與悍婦!你敢說女人口舌可怕!
@這是我們的社會…當上流美征服了收視率與電視人
@感謝仗義直言的CNN記者,謝謝您記得島國台灣的我們
@揮別記者生涯,轉行參選希望有一天能改變台灣
2010-12-26
書面質詢/校園霸凌仍沒有立即通報的SOP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請比照校園體罰事件,提出校園霸凌事件的通報教育局作業流程。例如,體罰事件必須在三十分鐘內通報教育局相關科長,四小時內完成初步調查,四十八小時內完成教評會懲處。請明確規定通報系統,透明化才是解決問題、杜絕黑幫進校園的不二法門。
2010-12-25
突圍成功!民進黨周博雅議員當選副議長!台北市議會權力重組!
兩輪副議長投票真是精采!四年前還記得KMT也是到第二輪時歸隊,這一次,國民黨內部的分裂及跑票意外協助周柏雅拿到副議長,也打破台北市議會藍軍全拿的紀錄。打破一成不變的權力結構後,才有進一步組織變革的可能,我們才有機會執行市民要求我們的監督工作!
這次市長選舉kmt大贏十七萬票當然是我們的慘敗,我非常擔心市府會更加無法無天,過去四年來議會不只無法調到該公布的資料,連很多公文都說謊!郝政府幾乎獨斷獨行將議會視為台北市府下轄議會局,四年來每年的預算刪除都只有兩、三億元,大約只是總預算的0.2%,議會形同沒有在監督市府,如同台北市府的橡皮圖章,民進黨團在黨團協調時形同遭霸凌般,因為席次太少只能杯葛議事。
尤其,郝市府用納稅人的錢買置入行銷、買新聞買廣告來對市民洗腦,這些置入行銷的經費早已刷新紀錄,幾乎改寫台灣新聞史,例如今年九到十一月的花博廣宣經費就高達1.3億,另一方面,台北市府至今仍拒絕繳納三審打輸官司的健保分攤費用,但我們卻對於傲慢的市府莫可奈何,官僚傲慢至此,議會當然必須負責任。
周柏雅拿下了副議長,當然不是只靠23席的民進黨議員及一席台聯陳建銘可以達成,很謝謝藍軍裡面擺不平的權力結構,也很謝謝友軍們的幫忙讓我們再度出現可以「有機會監督郝市府」的曙光!試問,kmt黨鞭怎能指揮市議會,議員監督市府是天職,怎能總讓護航者得逞?過去四年時的議會溝通模式必須全盤改革,打破既有的權力結構才有組織重整再造的機會,無法無天的郝市府對上首度藍綠共治的議會,我期待一個新的民主時代能改寫台北市政!
2010-12-21
兩年前陳雲林來台楊崇德等員警強搶三女旗子、強逮網友妨害自由案上午宣判,司改會將再提上訴,三網友批法官幫員警脫罪
這是歷史的荒謬,也是台灣民主的諷刺,就在陳雲林來台的此刻,兩年前三網友在陳雲林首度來台時遭警奪旗斷指案也選在今天宣判,但高院法官21日上午仍判決前內湖分局長楊崇德等員警無罪。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上午在聆判之後強調,此案歷經兩年審理法院卻仍未清楚審理,希望法院要有基本的公平正義,人民只是在身上蓋上西藏旗子,卻遭員警妨害自由、傷害、強搶旗幟等侵害。司改會將協助人民再提上訴。
這起控告國家暴力的案件發生於2008年11月3日三名女子在中山北路拿著圖博旗幟,卻遭當時內湖分局長楊崇德率領的員警強搶旗幟等物品,並遭員警折斷右手中指,強行逮捕妨害自由半天,後來經多名議員交涉才送醫診治,所以司法改革促進會律師協助三女子控訴員警強盜、妨害自由等。
網友coffeeshop上午表示,歷經兩年來多次開庭,她對於官官相護這樣的結果不意外,人民走在路上無故被抓走被打傷,員警執法沒有sop、毫無理由逮捕人民卻可以不受懲處,一切如同回到白色恐怖時代,連法官都不願正視民主社會基本的人身自由權,人民還能對這個社會期待什麼呢?
網友小薰表示,當時她與另一名網友Nakao只是因為長期關切人權,所以身披圖博旗子身上彩繪想在中山北路美術館前以和平方式做藝文表達,當時Nakao用雙手的中指捲住旗子反披身上,卻遭員警強搶旗子導致右手中指脫臼嚴重受傷,之後又遭逮捕無法就醫,Nakao之後還因為手指受傷而必須開刀診治。這個事件之後至今,她們的電話通訊甚至還常有雜訊,覺得人權受到國家暴力不當干預。兩年來不斷開庭至今,她深深覺得法官幫員警脫罪真是不遺餘力。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表示,兩年來無數次的開庭中,員警終於在法庭坦承在2008年10月25日時,警政署有發布給當時員警一項《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裡面竟然要求基層員警只要看到「旗子」、「對立陣營」、「驚擾特定人士」就可以不問是誰逕行逮捕,員警以這項公文來脫罪,簡余晏表示,這項內部公文送達議會時令人震驚,原來民主台灣可以看到市民拿任何旗子都強搶奪、抓人、妨害自由,這是挑戰法治社會的一項公文,除了本案將繼續上訴外,她將再針對這項《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的違法情事赴監院告發瀆職違法。此外,針對陳雲林昨天來台,市警局於前幾天也再度向北市警方發布新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兩年前違法侵權的「旗子」、「對立陣營」、「驚擾特定人士」的都刪除了,現在出現了是「在道路上堆放物品」的新條文,簡余晏要求市警局應說明是誰批准這兩次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
以下是2008年11月4日三網友記者會時的新聞內容,點進去可以看到當年的部落格內容: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洪建益、張茂楠、陳建銘、李慶鋒,以及昨天(2008年11月3日)警方違法逮捕、強制跟監「保護」的網友、民進黨青年部上午共同舉行記者會,痛批11月3日台灣人權之恥,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代表全國各地施暴員警向人民道歉,並下台負責。
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根據世界人權宣言和我國憲法,人民擁有一、言論表達的自由:當國家以公權力介入侵犯人民人身自由時,應確保執法程序法治的保障;二、司法人權的程序正義:次陳雲林來台,台灣警方藉口「依法」行政,也正是照妖鏡,讓我們看到台灣法治的脆弱面(特別是執法者的心證裁量),一些荒謬的法令,其條文本身已違反了基本人權的原則。(例如「集會遊行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立法機關應全面檢討國內法違憲之處,更該建立積極的人權保障機制(例如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
網友們控訴,昨天在台泥大樓對面,沒想到中山北路警方不只出動刀片蛇龍,而且為了強行搶走人民手上的、國旗、雪山獅子旗、聯合國旗幟,竟然害網友手指骨折,內湖分局並且逮捕三名網友,她們被強押到保安大隊,當律師趕到現場時,警方親口說網友們沒有犯法,只想知道網友的姓名,接著律師趕到保大現場時,員警還是堅持寧願違法也不准她們就醫,接著竟藉口「保護」網友,一路跟蹤隨行到議會醫務室與醫院,堅持不放網友自由又說不出網友違法事項,涉嫌妨害網友自由達三小時,直到洪建益、張茂楠、簡余晏等議員輪流出面交涉才放人。
議員表示,昨天在台北及桃園,中華民國的員警涉嫌搶奪私人物品(國旗)、傷害(毆打議員、網友致傷)、妨害自由(逮捕網友及不知名人士)、侵入私有空間(飯店、車內),以上的一切一切只為了強搶旗子、汽球等物品。議員呼籲,上述這些限縮言論自由的做法,是民主國家無法容忍的,他們將展開兩項動作:一、結合民間團體召集成立「人權律師辯護團」,針對每一個造法侵權的基層員警、現場指揮官、警政署長提出刑法304條妨害自由、傷害、侵入民宅、刑法第160條第1項侮辱國旗罪…等;二、是號召網友全面展開,以英文信向亞洲、美國、國際人權團體、言論自由團體求援。議員們並高喊,要求警政署長負起政治責任,警政署長王卓鈞公開道歉、辭職下台。
以下為昨天一天的警方侵權行為
1.非法全面在高速公路、交流道攔檢、掀民眾車輛行李箱。
2.非法妨礙民眾行動自由,在高速公路、平面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全面攔行民眾車輛,讓陳雲林車隊全速前進,甚至在通過收費站時,是10車道全面淨空。
3.桃園縣前縣議員吳寶玉戴著國旗去桃園機場喝咖啡,同揮舞國旗,卻被警方說「這裡是公共場所,所以不能揮舞國旗。」並將吳寶玉強勢驅離。
4.桃園縣議員黃德隆在桃園機場高喊「台灣獨立」,被警方強行驅離。
5.有民眾在桃園機場遇到中國特使團的記者,高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隨即被警方架離。
6.有民眾想在高速公路上方的天橋,等待陳雲林車隊經過,高舉國旗,結果遭警方暴力攔阻,一把搶下國旗,折斷旗竿。
7.警政署長王卓鈞下令,若有任何民眾膽敢向陳雲林嗆聲,該轄區警察局長就丟官。用這種連坐法,脅迫地方員警全面限制民眾自由。
8.航警局發公文給各旅行社,要求民眾改期出境。嚴重侵犯民眾自由權。
9.圓山飯店封山,人行步道全面封鎖,侵犯民眾的散步權。
10.民眾車上插國旗要進入圓山飯店,被警方強行驅離。
11.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被警推擠,李慶鋒想徒步登上圓山飯店,被大批警力用暴力推擠、拉扯。
12.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黃向群、劉耀仁等想施放氣球,遭警方強行攔阻,並沒收相關器具。嚴重侵犯個人財產。
13.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賴佳微、邱素貞、紀麗玉在房間陽台懸掛布條,高呼口號,國安人員違法侵犯私人領域,強行進入,扯下布條,還毆打四位女議員,並將她們強制擡至地下室,嚴重限制個人自由。
14.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懸掛「台灣不是中國的,中國滾彈」的國旗標語,被中山一派出及市府以「用詞不雅」為由,要求拆除。屋主並遭派出所約談,遭員警逼迫簽署撤廣告同意書。
15.三名女網友在台泥大樓前高舉雪山獅子旗、手摇小國旗,被警方用極其暴力的手段,強行帶至保一總隊,其中一人還因此骨折。員警揚言要「保護」三人一路跟監。
16.警察前往圖博人士家中,威脅:「如果執意到機場,會關你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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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控告國家暴力的案件發生於2008年11月3日三名女子在中山北路拿著圖博旗幟,卻遭當時內湖分局長楊崇德率領的員警強搶旗幟等物品,並遭員警折斷右手中指,強行逮捕妨害自由半天,後來經多名議員交涉才送醫診治,所以司法改革促進會律師協助三女子控訴員警強盜、妨害自由等。
網友coffeeshop上午表示,歷經兩年來多次開庭,她對於官官相護這樣的結果不意外,人民走在路上無故被抓走被打傷,員警執法沒有sop、毫無理由逮捕人民卻可以不受懲處,一切如同回到白色恐怖時代,連法官都不願正視民主社會基本的人身自由權,人民還能對這個社會期待什麼呢?
網友小薰表示,當時她與另一名網友Nakao只是因為長期關切人權,所以身披圖博旗子身上彩繪想在中山北路美術館前以和平方式做藝文表達,當時Nakao用雙手的中指捲住旗子反披身上,卻遭員警強搶旗子導致右手中指脫臼嚴重受傷,之後又遭逮捕無法就醫,Nakao之後還因為手指受傷而必須開刀診治。這個事件之後至今,她們的電話通訊甚至還常有雜訊,覺得人權受到國家暴力不當干預。兩年來不斷開庭至今,她深深覺得法官幫員警脫罪真是不遺餘力。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表示,兩年來無數次的開庭中,員警終於在法庭坦承在2008年10月25日時,警政署有發布給當時員警一項《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裡面竟然要求基層員警只要看到「旗子」、「對立陣營」、「驚擾特定人士」就可以不問是誰逕行逮捕,員警以這項公文來脫罪,簡余晏表示,這項內部公文送達議會時令人震驚,原來民主台灣可以看到市民拿任何旗子都強搶奪、抓人、妨害自由,這是挑戰法治社會的一項公文,除了本案將繼續上訴外,她將再針對這項《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的違法情事赴監院告發瀆職違法。此外,針對陳雲林昨天來台,市警局於前幾天也再度向北市警方發布新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兩年前違法侵權的「旗子」、「對立陣營」、「驚擾特定人士」的都刪除了,現在出現了是「在道路上堆放物品」的新條文,簡余晏要求市警局應說明是誰批准這兩次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
以下是2008年11月4日三網友記者會時的新聞內容,點進去可以看到當年的部落格內容: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洪建益、張茂楠、陳建銘、李慶鋒,以及昨天(2008年11月3日)警方違法逮捕、強制跟監「保護」的網友、民進黨青年部上午共同舉行記者會,痛批11月3日台灣人權之恥,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代表全國各地施暴員警向人民道歉,並下台負責。
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根據世界人權宣言和我國憲法,人民擁有一、言論表達的自由:當國家以公權力介入侵犯人民人身自由時,應確保執法程序法治的保障;二、司法人權的程序正義:次陳雲林來台,台灣警方藉口「依法」行政,也正是照妖鏡,讓我們看到台灣法治的脆弱面(特別是執法者的心證裁量),一些荒謬的法令,其條文本身已違反了基本人權的原則。(例如「集會遊行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立法機關應全面檢討國內法違憲之處,更該建立積極的人權保障機制(例如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
網友們控訴,昨天在台泥大樓對面,沒想到中山北路警方不只出動刀片蛇龍,而且為了強行搶走人民手上的、國旗、雪山獅子旗、聯合國旗幟,竟然害網友手指骨折,內湖分局並且逮捕三名網友,她們被強押到保安大隊,當律師趕到現場時,警方親口說網友們沒有犯法,只想知道網友的姓名,接著律師趕到保大現場時,員警還是堅持寧願違法也不准她們就醫,接著竟藉口「保護」網友,一路跟蹤隨行到議會醫務室與醫院,堅持不放網友自由又說不出網友違法事項,涉嫌妨害網友自由達三小時,直到洪建益、張茂楠、簡余晏等議員輪流出面交涉才放人。
議員表示,昨天在台北及桃園,中華民國的員警涉嫌搶奪私人物品(國旗)、傷害(毆打議員、網友致傷)、妨害自由(逮捕網友及不知名人士)、侵入私有空間(飯店、車內),以上的一切一切只為了強搶旗子、汽球等物品。議員呼籲,上述這些限縮言論自由的做法,是民主國家無法容忍的,他們將展開兩項動作:一、結合民間團體召集成立「人權律師辯護團」,針對每一個造法侵權的基層員警、現場指揮官、警政署長提出刑法304條妨害自由、傷害、侵入民宅、刑法第160條第1項侮辱國旗罪…等;二、是號召網友全面展開,以英文信向亞洲、美國、國際人權團體、言論自由團體求援。議員們並高喊,要求警政署長負起政治責任,警政署長王卓鈞公開道歉、辭職下台。
以下為昨天一天的警方侵權行為
1.非法全面在高速公路、交流道攔檢、掀民眾車輛行李箱。
2.非法妨礙民眾行動自由,在高速公路、平面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全面攔行民眾車輛,讓陳雲林車隊全速前進,甚至在通過收費站時,是10車道全面淨空。
3.桃園縣前縣議員吳寶玉戴著國旗去桃園機場喝咖啡,同揮舞國旗,卻被警方說「這裡是公共場所,所以不能揮舞國旗。」並將吳寶玉強勢驅離。
4.桃園縣議員黃德隆在桃園機場高喊「台灣獨立」,被警方強行驅離。
5.有民眾在桃園機場遇到中國特使團的記者,高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隨即被警方架離。
6.有民眾想在高速公路上方的天橋,等待陳雲林車隊經過,高舉國旗,結果遭警方暴力攔阻,一把搶下國旗,折斷旗竿。
7.警政署長王卓鈞下令,若有任何民眾膽敢向陳雲林嗆聲,該轄區警察局長就丟官。用這種連坐法,脅迫地方員警全面限制民眾自由。
8.航警局發公文給各旅行社,要求民眾改期出境。嚴重侵犯民眾自由權。
9.圓山飯店封山,人行步道全面封鎖,侵犯民眾的散步權。
10.民眾車上插國旗要進入圓山飯店,被警方強行驅離。
11.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被警推擠,李慶鋒想徒步登上圓山飯店,被大批警力用暴力推擠、拉扯。
12.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黃向群、劉耀仁等想施放氣球,遭警方強行攔阻,並沒收相關器具。嚴重侵犯個人財產。
13.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賴佳微、邱素貞、紀麗玉在房間陽台懸掛布條,高呼口號,國安人員違法侵犯私人領域,強行進入,扯下布條,還毆打四位女議員,並將她們強制擡至地下室,嚴重限制個人自由。
14.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懸掛「台灣不是中國的,中國滾彈」的國旗標語,被中山一派出及市府以「用詞不雅」為由,要求拆除。屋主並遭派出所約談,遭員警逼迫簽署撤廣告同意書。
15.三名女網友在台泥大樓前高舉雪山獅子旗、手摇小國旗,被警方用極其暴力的手段,強行帶至保一總隊,其中一人還因此骨折。員警揚言要「保護」三人一路跟監。
16.警察前往圖博人士家中,威脅:「如果執意到機場,會關你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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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三口組/陳師孟老師節目中出示的陳年相片!
2010-12-20
2010-12-19
比較陳雲林兩次到圓山飯店,員警內部兩次不同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警署長應為上次員警濫權向國人道歉懲處!
陳雲林又要來了,整個圓山飯店後山今天周日就處處員警,一步一崗哨用安全情治人員占據全山,真是象徵了台灣只要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就重回戒嚴!陳雲林不只要來住象徵統治台北人的圓山飯店(日本時代圓山神社及蔣介石強占全山也都是這樣的),而且又要在我的選區繼續晃來晃去,相信還會跟馬政權互相噁心刻意講些侵害台灣主權讓人難過的言語。
還記得兩年前因為陳雲林要來,眾多市民被員警一路追打逮捕強搶旗幟,三網友遭警折斷手指、閃靈被撞牆、上揚唱片被員警勒令關鐵門、當年的所有案件、國家侵害人權、員警濫權、違法強押人民到派出所、員警強打人民致傷等等事件歷歷在目!去年法院開庭時,員警才終於坦承在陳雲林來台前夕內部發布了一項《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天啊!一看才知道(請看最下面的五個表格),警察及國安局將十三項「行為態樣」列為逮捕及違法,這十三項違法行為態樣如下
一、非工作車輛加入遊行、遊行途中逗留演說。
二、毀壞國旗。(余晏註:最後都是依這項來逮捕人的,但其實毀壞國旗的根本是員警自己)
三、持旗杆攻擊(余晏註: 竟可以不問何人逕行逮捕)
四、丟雞蛋、水瓶、潑糞、潑油漆。
五、可疑人物(余晏註:都什麼時代了,只要覺得有可疑員警竟然就可以「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攜帶之物)
六、對立陣營鬧場(余晏註:竟然可以不問何人逕行逮捕,是指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對立陣營嗎?)
七、自焚
八、記者會中拉汙辱性質白布條、辱罵他人(余晏註: 這些都是告訴乃論的啊,員警管這麼多?)
九、阻擋車輛行進
十、驚擾特定人士警衛對象 (余晏註: 員警變成中國官員的私人保全了嗎?員警可以為不特定人等而逮捕人嗎?)
十一、煽惑犯罪
十二、車輛衝撞人、車隊政府機關
十三、命令解散而不解散
明天陳雲林又要來台灣了,這次,我又調了員警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這一次變成八項,這代表員警也知道過去的多項是違法侵權的,但是,上次事件失職員警不只沒有懲處,而且個個都升官了,警政署和國安局真的知道他們是領人民薪水的嗎?真的知道他們的工作不是中國人私人保全而是應該保護人民的嗎?整個圓山飯店後山幾乎被員警包圍了,他們知道這是浪費納稅人的錢嗎?2010年12月15日的公文(如下方)說明的八項違法行為是
一、向執勤員警丟擲石塊、雞蛋或其他汙穢物品。
二、向執勤員警謾罵、妨害公務。
三、毀壞或奪其員警執勤裝備。
四、破壞鐵拒馬。
五、癱瘓交通。
六、於道路上堆放物品,阻礙交通。
七、阻擋車輛行進。
八、丟擲汽油彈或其他爆裂物。
顯然警政署在20101215的公文裡開始知道兩年前的所謂「驚擾特定對象」、「對立陣營鬧場」、「驚擾特定人士警衛對象」、「可疑人物」、「毀壞國旗」、「持旗杆攻擊」是違法侵權的,不能以這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強逮人民、妨害自由、甚至打斷人家的手指。但是,只要今天去爬圓山飯店後山,就會發現: 這個濫政府又來了,又派出了滿山谷的員警包圍圓山飯店,一個又一個制服員警召喚我們兩年前的記憶,真是「戒嚴傳統,全新感受!」
再看看電視及報紙馬政權又再大花納稅人的錢,在各媒體一再刊登「國旗廣告」,說「國旗原本在那兒,現在就在那兒」,試問,如果真是這樣,為何20081025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上要載明「國旗、旗杆」等事,如果不是因為這麼多員警違法亂紀打人民搶奪旗幟,怎會讓台灣人赫然發現原來台灣已經沒有拿旗幟的自由,原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員來時台灣人民就失去了言論及人身自由!這些政府濫權的畫面歷歷在目!人民怎會因為一支廣告而遺忘?難道馬政府以為台灣人民都得了失憶症嗎?
2008年10月25日,為了陳雲林來台而公布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員警們開庭時原本都講話很大聲,一位現在升官了的分局長原本說一切他負責,事後卻說都是基層自己的作為,接著在一次又一次的開庭後,員警們好像得了失憶症,最後被問到為什麼員警可以亂打人?為什麼員警可以亂搶公民手上旗幟?為什麼員警可以隨意逮捕手無寸鐵的女子?為什麼員警可以隨意盤查路人如不從就強抓人民到派出所?基層警方在開庭時還是不敢說出上級是誰,但幾次開庭後終於交出了這一份內部文件:也就是陳雲林來台前幾天時,內部文件《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
員警在2008年陳雲林來台前夕內部向執勤員警 公布的《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其中有載明員警只要看到「可疑人物」,不必問有無違法,竟然就可以把這個「可疑人物」帶到勤務處所並限制自由達三小時,這真是嚴重侵害人權!警方只要看到國旗、只要看到「對立陣營」就可以據以逮捕,這都像是納粹復活,都是恐怖的國家擴權,回想那一次的陳雲林來台諸多事件,才讓我們體會到馬英九執政下台灣是「戒嚴傳統,全新感受」,這是台灣人的國仇家恨!不能遺忘的威權復活。
兩年前,三網友拿國旗在中山北路邊遭警察強行搶國旗、折斷手指、妨害自由及搶旗的案件,在司改會及三網友堅持下,下周二21日上午10時才終於要在高等法院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第一庭宣判!當天上午我也將會到現場陪coffeeshop等人聆判!很感謝司改會及眾多案件中,永.不.放.棄.堅.持.人.權.理.念追求理想的這些朋友們!這次,陸委會大刊廣告說國旗沒問題了,果然從最新的《違法樣態》裡也看不到了,但人民要問的是,那上次的事件呢?上次陳雲林來台時被員警抓被員警打被傷被罵的人民都要自己「吞下去」嗎?馬政府及警政署長王卓鈞還欠我們人民一個道歉!
附註: 下方就2010年10月25日的公文中可以看到,這是東廠復活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台灣人」反對統一的都叫「對立陣營」嗎?全部台灣人都可以通通抓起來嗎?此外,員警竟然可以針對「驚擾特定人士警衛對象」就予人拘留!根據警察法規定,員警的工作是保護人民權益,怎麼會是當「特定人士的警衛」呢?難道員警領的是「特定人士」的薪水嗎?
這是去年陳雲林來台後三網友控告分局長與基層員警,原來員警們都講話很大聲,但是一次又一次的開庭後,員警們好像得了失憶症,最後被問到為什麼員警可以亂打人?為什麼員警可以亂搶公民手上旗幟?為什麼員警可以隨意逮捕手無寸鐵的女子?為什麼員警可以隨意盤查路人如不從就強抓到派出所?基層警方在開庭時還是不敢說出上級是誰,但幾次開庭後終於交出了這一份內部文件:也就是陳雲林來台前幾天時,內部文件《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
從這份公文中可以看到,員警只要看到「可疑人物」,不必問有無違法,竟然就可以把這個「可疑人物」帶到勤務處所並限制自由達三小時,這真是嚴重侵害人權!還有,什麼叫「對立陣營」鬧場?只要是對立陣營就可以「不問何人逕行逮捕」,這是什麼國家?這是東廠復活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台灣人」反對統一的不都叫「對立陣營」嗎?全部台灣人都可以通通抓起來嗎?
細看這些基層據以執法的《20081025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裡面充斥侵犯人權的荒謬點,幾乎是叫唆基層員警去觸法,至今高層員警卻仍未對於基層涉案而有所說明,聽任基層員警觸法被告而不作為。這份公文證實,基層員警隨意逮捕、毆打人民是來自上級授權,這將使台灣的人權再度嚴重倒退,政府應注重人權,不要輕忽台灣的國際形象(英文版請點進去看新住民二代目的部落格)。有哪一個民主國家的警察,可以像蘇聯KGB還是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秘密警察一樣,有這麼大的權力來隨意干預憲法保障的人權?從這份警方《違法行為樣態執勤依據》,只要員警「認為有必要」就可以向人民搜身、搜你們的房子和任何東西。我們怎能容忍這種事?
@@以下是警察擴權國家濫權事件的書寫記錄,我們要深深記下這每一畫面:
**余晏陪三網友開庭記錄:原來員警是這樣亂打人的
**違法逮捕高三生,濫權員警回去念念書吧!
**什麼碗糕!警察沿路打人是依據刑案發生作為
**暴警竟人間蒸發,這種警察怎麼抓得到壞人?全民來協尋!
**聲援芒果日報,書面質詢部落格罵人民的翁xx員警
**送柿子!馬英九為什麼要送這盒水果給上揚?
**警察局回函余晏質詢的十份荒謬公文
**支持司改會,告到底!國家暴力侵犯人權記者會
**林口鄉民被警勒頸,只為搶走那面旗
**台灣民主的黑暗時刻,余晏質詢死不認錯的郝龍斌
**警察打人!國賓現場動手的便衣照片
**警察不准上揚唱片放台語歌,因為隔很遠的國賓飯店會聽到
**是誰下令可以隨意調整「管制區」,是誰下令可以打少年老人
**戒嚴傳統,全新感受,來看看便衣如何兇人,保警如何打人
**中山北路只能舉五星旗,拿國旗要被打
**台灣人權促進會陪三網友談警察打斷手指,限制自由記者會
**人權蒙羞,議員要求警察道歉、署長下台
**警察今天會強搶人民的旗幟,明天也會用槍口對準人民
**音樂界聲援上揚唱片,名單持續增加
**上揚家屬的心聲:無關藍綠,事關是非
**袁紅冰:2016年不戰而取台灣
**中山北路上的刀片拒馬
**是馬英九、蔡朝明、王卓鈞?誰下令不定時不定地點都盤查管制
**烈火青春的夢想與堅持…支持年輕人
**共匪滾彈看板,中山北路表達心聲
**圓山戒嚴了,司法檢警已侵犯台灣人權!
2010-12-18
包裝不是重點,藍軍的小內閣廣用媒體人,余晏提醒:要貼近人民的心才對
我也曾是多年的記者,但是,從政最重要的是回到初衷,貼近人民的心靈,很多人以為媒體人會幫忙包裝就好,但當代政治的問題就是包裝過頭,選舉時的政見與現實政治實務竟然完全脫離關係。政治變成美麗的口號,選舉變成比賽廣告誰砸的錢多,實質上人民的生活與需求卻在選舉過程完全不見了=!
媒體人去談置入行銷時或許可以打折,但廿一世紀的人民需要的是真實的政治,不是要包裝與操作,媒體人真的不是萬靈丹!
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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