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28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向波麗士大人喊話,要求在動員七千人保護陳雲林外,請警察大人以保護台灣人民為優先,尊重國外訪客前先尊重台灣人民。市議員強調,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政府不要逼得人民靠台灣人自救保護自己。
議員表示,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在北市竟遭黑道挾持數小時,市警局應該專案調查,保障不同政治主張者免於暴力威脅,否則北市議員問政也將籠罩在黑色恐怖陰影之下?議員並請警方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幫、潛伏來台情治人員最近的動作,嚴查可能滋事情況。議員強調,讓他縣市議員來台遭挾持是北市治安之恥,也是民主倒退癥兆,市警察局長是否要比照台南市警局長下台處份?
議員質疑警方動員7千人保護陳雲林,將導致台北市警力中空,北市最近因經濟蕭條、警力有限、竊案增加、勤務增加,員警叫苦連天,如果警力這麼有空可以挪出7千人,為什麼不去抓小偷強盜?議員要求台北市警局提出台北市治安加強計畫,更擔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黑道、情治間諜人員蠢蠢欲動,形成中國黑幫滲透台灣黑道,進一步影響治安及執法決心。議員更擔心公權力遭受挑戰,台灣的波麗士大人可能因人力限制及國族認同紛亂而不保護台灣人。
議員要求警局提出台北市治安計畫,要求警局承諾尊重台北市民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集遊權、言論自由權,絕不能因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飛彈威脅、言詞恐嚇、黑道襲台、情治系統滿街,而只保護陳雲林,犧牲台灣人及台北市民。
議員痛批國安局長蔡朝明竟介入北市10月25日人民遊行,違反情治分立,難道警察在警政署長上面又多了一位長官?依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 (職責)國家安全局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及特種勤務策劃執行,對警政署、調查局…等機關所主管之「有關國家安全情報」事項才可以去統合指導協調支援。議員質疑,60萬人民站出來質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黑心食品,試問,質疑中國是犯了「國家安全情報」問題了嗎?難道國安局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嗎?但國安局拿人民納稅錢,法制化後依法必須「情治分立」運作,國安局無權干涉人民治安及犯罪防治,也不能介入、更無權過問,因為這是波麗士的職權。國安局怎麼能違法偵察人民,還去視察警方的指揮所,這將造成體系紊亂,情治國家重現造成人權倒退。
議員質疑,國安局長蔡朝明說:「遊行和『江陳會』有直接關聯,國安團隊將這次維持遊行活動秩序定位為『戰略任務』,希望民眾感受到政府公權力展現。」1025遊行陳雲林還沒來,國安局就迫不及待要向台灣人展現公權力,人民違法也是警察局的事,為什麼需要國安局長恐嚇要「展現什麼」嗎?究竟是那一個的國安局呢?此外,為了一場遊行,為什麼台北地檢署要派出林宗志、林漢強、張介欽、呂建興、王鑫健、熊南彰、謝奇孟七名檢察官在各地警局待命?警方還出動5406名警力,以及南非鐵絲網車、噴水車、照明車、防爆車等車輛16輛,鐵拒馬586具、蛇腹形鐵絲網20具。出動國安人員及防爆照明車是回到戒嚴時代嗎?對警界來說,是人民合法申請活動的平和重要,還是派員進去開罰單激怒人民為首要勤務?
簡余晏並提供民眾來函及員警照片指出,民眾檢舉1025當天一員警在二二八公園蛇籠前辱罵來遊行的人民是「日本狗」;另一市民則檢舉,警光網站竟出現疑似警察同仁留言說,做公安比台灣的警察更有尊嚴、中正一分局周姓女警說的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一樣都叫中國、阿敏加油我們永遠支持你…也有人去留言揶諭說怎能因思想正確受懲處?應該派她去保護張雲林…。
人民申訴附件一:這是警察的討論群組,針對那位說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女警的討論,許多警察 竟然說,換做他,他也要講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看了實在令人吐血,台灣 人納稅錢養的竟是這些人。
http://www.police.org.tw/aspcode/09_forum01_storypage.aspx?forum=103&oid=117167424
人民申訴附件二: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viewtopic.php?t=21628&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140也許應該有機會揪出這名警官,謝謝您!
以下是我們10/25的經歷:
10/25遊行當天我們祖孫三代(老爸,姐妹,小孩,沒有一個大男人,因,男人都得工作賺錢!)搭火車北上,到火車站轉往台大醫院新院前的路口!行經公園路蛇籠時約近3:00上下,孩子好奇這麼多警察,更好奇的是沒看過蛇籠,於是我們駐足於蛇籠前拍照,路旁有一老爺爺,看我們在拍照,於是靠攏過來跟我們解說:
說是: 就算是日本時代對待狗也不會用這種蛇籠來圍,孰料站在旁邊的警官(真的是警察裡面的長官哦!)就接著說: 好啦!你們這些 "日本狗" 趕快走!
我們正驚訝請他在說一次時,他回說:我沒說噢!是你說噢!再請問他貴姓大名時,他身上竟沒名牌,手臂上也沒編號,(原來,警察也預備好要做壞事,再來個死不認帳,因為,你查不到警察的名字) 警官就速閃到蛇籠之後有一排 警察站立的後方,並且翻身站立,與警察們背對背站立,不敢面向我們,我們說要把他拍起來潑在網路上,結果家父一直要我們大夥離開,家父仍有很深的白色恐懼,擔心我一直要拍警官的照,會被羅織罪名,然後給警察們拖進去蛇籠內一陣毒打,於是,我們遠遠的拍照,速速的離開現場)!
回家後看新聞,我們才知道,原來台灣的警察都一樣,是認中國為老闆的!
原來我們老百姓在這些公務人員眼中竟只是"日本狗"!
我真不知道是哪一個環節的教育出了問題,而且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我們納稅養的警察視中國為娘,而視自己國家台灣的老百姓為"狗"??????
孰可忍?孰不可忍?
對了,警官的像片回家放大看只拍了個1/4臉蛋,算是我們臺灣人慈悲心,放過這個惡毒的警官,只是,這些人(警"官")會放過我們這些老實古意的台灣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