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8

228/余晏團隊東岸逆風行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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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的配樂是太平洋波濤洶的浪聲,配上「夢中花」音樂,讓我們這一代的年輕朋友們共同向台灣約定我們的誓言,雖然民主的逆風寒又冷,東北季風讓太平洋掀起陣陣波濤,但太平洋波浪聲正在召喚我們這個世代,這是我們的時代,唯有我們的世代站出來,台灣才能不一樣。

以上的影片是余晏團隊加入東岸的逆風行腳團隊,一步一腳印留下的紀錄片,路上的鄉親們很感人,不理我們的,只要堅定的揮手一兩分鐘,至少會回以一個淺淺的笑容。

紀錄影片中的音樂是《夢中花》
詞/黃越綏,曲/王明哲,演唱/蔡亞彤
提著月娘的光
照向思鄉的路
唱起古早的歌
淋著相思雨
情是夢中的花
花是心內卻講的話
風吹花蕊飛
乍知花開有幾回
撥開雲中的月
春天將你來畫

這首歌曲是黃越綏女士去探視一位年僅二十幾歲卻不幸罹患癌末的好友,心有所感寫下的。黃老師用詞作傳達社會愛的另一面,以她豐富的人生閱歷與女性特有的感性,讓整首詩歌充滿濃濃的愛意,猶如歌的詞作自成音律,堅強、勇敢的外表下,那顆溫柔善感的心靈,就像她對台灣的愛,既熱切又婉約。(以上文字取才於《台灣,美麗的Formosa,王明哲精選集,如需郵購專集一片350元,請先電話告知25570658,再到錦西街74之一號服務處購買)

2008-02-27

逆風前行!余晏27日宣布加入民進黨


逆風前行!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27日上午在卡神楊蕙如、歌手王明哲及近十位年輕朋友陪伴下,宣布加入民進黨,展現年輕人支持民主政黨的決心。簡余晏表示,因為這是台灣民主遭逢最大困境的時刻,她與朋友們一起參加東海岸的逆風行走,深覺這是台灣民主關鍵時刻,必須有更多人站出來打拚,阻止民主倒退嚕。(上圖為余晏參加逆風行,頂著東北季風在太平洋畔走的照片)




余晏的長期戰友無黨籍議員陳建銘到場送余晏一把扇子,象徵過去同為台聯政黨,今日揮手前行,他說心情像是嫁女兒一樣,陳建銘送余晏一束花展現台灣派團結決心。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陳嘉銘表示,他的心情像是娶媳婦一樣歡迎,副總召莊瑞雄、台北市黨部主委李政毅等人到場,議員李慶鋒並送余晏一束紅色帶刺的玫瑰,期許余晏展現玫瑰如火般的青春熱情,繼續努力以刺尖監督一黨獨大的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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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在「夢中花」的音樂聲中,播放余晏與朋友東海岸逆風行走影片,年輕朋友們誓言雖然民主的逆風寒又冷,東北季風讓太平洋掀起陣陣波濤,但太平洋波浪聲正在召喚我們這個世代,這是我們的時代,唯有我們的世代站出來,台灣才能不一樣。

以下的影片是余晏團隊加入東岸的逆風行腳團隊,一步一腳印留下的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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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晏上午在台灣歌謠創作者王明哲推薦下,和多位年輕朋友一同入黨,卡神楊蕙如也專程從逆風前行現場趕到議會,伴著吉他一同為台灣而歌,王明哲送給余晏一首歌是「夢中花」,現場一談創作及推薦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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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余晏入黨的歌手兼創作家王明哲的簡歷:曾與鳳飛飛合作思念之歌專輯,作品有「海洋國家」專輯,與李靜美合作「阮若想起」入圍金曲獎,文化總會兩屆「台灣之歌」徵選中,《白蘭花》獲優選獎、《台灣》獲特優獎,而這首《台灣》也是簡余晏2006年競選時的選戰歌曲。王明哲作品中,簡余晏喜愛推薦的是《夢中花》,這首歌曲是黃越綏女士探病20餘歲癌末女友人後寫來感慨的詩。

逆風行腳紀錄影片中的音樂就是《夢中花》,詞/黃越綏,曲/王明哲,演唱/蔡亞彤
提著月娘的光
照向思鄉的路
唱起古早的歌
淋著相思雨
情是夢中的花
花是心內卻講的話
風吹花蕊飛
乍知花開有幾回
撥開雲中的月
春天將你來畫

這首歌曲是黃越綏女士去探視一位年僅二十幾歲卻不幸罹患癌末的好友,心有所感寫下的。黃老師用詞作傳達社會愛的另一面,以她豐富的人生閱歷與女性特有的感性,讓整首詩歌充滿濃濃的愛意,猶如歌的詞作自成音律,堅強、勇敢的外表下,那顆溫柔善感的心靈,就像她對台灣的愛,既熱切又婉約。(以上文字取才於《台灣,美麗的Formosa,王明哲精選集,如需郵購專集一片350元,請先電話告知25570658,再到錦西街74之一號服務處購買)

2008-02-26

轉載/立法委員黃偉哲 新聞稿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及李慶峰於上午前往特偵組針對台北市政府圖利台北富邦銀行案告發前市長馬英九及相關承辦官員後,立法委員黃偉哲今天上午於施政總質詢時,再度對此案向財政部部長及金管會主委提出質詢。

黃偉哲委員指出,由於時逢公庫法仍未完成修法,台北市政府利用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行政解釋,蓄意迴避政府採購法並濫用限制性招標規定,先將時任台北市市庫的台北銀行賤價售予富邦銀行後,再將台北市市庫的業務指定交由新改制後的台北富邦銀行辦理。更離譜的是,根據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富邦銀行簽訂的內部密約,台北富邦銀行對於台北市政府百億餘元的資金竟然不用支付任何利息?(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所出示其與台北富邦銀行簽訂的正式合約表示:台北市市庫存款金額六十億元以下不須計息,然財政局局長答覆國民黨籍議員李述德時卻表示係三十九億元以下不計息。真相為何?令人費解!)

財政部部長及金管會主委對於黃偉哲委員之質詢亦莫衷一是。黃偉哲委員除指示兩部會首長應加強稽查並與檢調單位積極配合之外,更對於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於任內不避諱地前往富邦金控招待所享受兩次的魚翅宴招待後,更順勢操作讓富邦金控大享其利的作法感到極為不齒!更呼籲馬英九應儘速公開說明上述事件始末並儘速向司法機關自首,更應對全台北市市民之重大損失鄭重道歉並全額賠償。

富邦代理北市庫情況 財部:將依法進行了解
更新日期:2008/02/26 14:49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六日電)財政部長何志欽今天表示,財政部將根據公庫法,進一步了解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台北市政府市庫情況,並做適當處置,一定會依法行事。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台南縣)上午在立法院質詢何志欽,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台北市庫,是否公款新台幣六十億元以下部分,都未比照存款計息?


何志欽答詢時表示,台北銀行1999年民營化,北市府因應議會要求,2003年訂定代理市庫銀行遴選辦法,但須得到台北市議會同意,再呈報給財政部,然後依公庫法執行。


他說,根據財政部了解,當時北市府未得到北市議會同意,也就未向財政部報告,繼續沿用舊市庫契約。


何志欽指出,財政部一定會了解相關情況,做適當處置,並根據公庫法進一步了解,依法行事。970226

馬英九2006年11月30日指定市庫存在富邦

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李慶鋒 臺北市仁愛路4段507號7494室
簡余晏
被 告 馬英九 台北市興隆路2段96巷15號3樓
李述德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吳秀光 同上
林基源 同上
丁予康 同上
何昌明 同上
(以上五人為台北銀行臺北市政府官股法人代表)
為上列被告涉嫌背信、收受賄賂、圖利等案件,依法提出告發事:
犯罪事實
一、 緣被告馬英九為前臺北市市長,為辦理台北銀行與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於91年底合併前召集以臺北市政府任台北銀行官股法人代表林基源(時任台北銀行董事長)、吳秀光(時任臺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李述德(時任臺北市市政府財政局局長)、丁予康(時任台北銀行總經理)、何昌明(時任台北銀行副總經理)組成之五人專案小組辦理兩銀行合併相關事宜。
二、 然被告馬英九擔任市長任內同意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將台北銀行併購時,台北銀行44個分行共擁有3,545.63坪土地,及2萬7,126.6坪樓地板面積之不動產,被告等未作資產重估鑑價作業,逕以該行民國50、60年代購入上開不動產之價格,作為與富邦銀行換股之計價基準,已損害台北銀行股東及政府公帑,而有圖利私人財團之嫌。
三、 被告李述德等負責合併案之五人專案小組成員身兼臺北市政府任台北銀行官方法人代表,對於上述台北銀行44個分行未作資產重估鑑價作業,逕以該行民國50、60年代購入上開不動產之價格,作為與富邦銀行換股之計價基準,損害台北銀行股東權益及政府公帑之浪費,已違背證交法之規定、公務員應負之義務及董事對股東與公司之應盡之責任。
四、 台北銀行是於當時為業界體質最好的銀行之一,逾期放款比率在北銀被併購前的89年底才2.1%,在被告馬英九公開台北銀行下嫁政策後,到90年12月底,台北銀行的逾期放款在短短12個月中提升56%,竟然增加了45億元,逾期放款比率拉高為3.13%,89年第二季開始每股盈餘為了大幅提列呆帳準備因此暴跌,第一季的獲利13億竟然到第四季只剩1億1689萬。更讓人訝異的是,到了91年6月台北銀行董事會審後同意併入富邦金控,台北銀行的盈餘竟然又開始大幅提升,同時台北銀行的呆帳在91年底被併後,又快速降回到原來的水準。準此,本件台北銀行與富邦銀行合併前,台北銀行之呆帳竟莫名暴增45億餘元,有意圖圖利富邦銀行而壓低台北銀行資產品質,進行損及台北銀行所有股東之不公平換股比率之嫌。
五、 復參酌台北銀行91年每股盈餘2.15元,富邦金控91年底併購台北銀行的當年每股盈餘為1.25元,扣除掉台北銀行當年賺的50億元之後,富邦金控當年每股盈餘只有0.78元,這種數字讓業界譁然。從每股盈餘來比較兩銀行的獲利能力,台北銀行獲利能力為富邦的2.75倍,但被告等卻讓一股台北銀行只能換1.142股的富邦金控股份,上揭種種皆顯示被告等圖利他人犯行之跡。被告林基源等五人專案小組身兼台北銀行法人官股代表亦涉及呆帳異常提列,於台北銀行財務報告上做不實記載以及違背職務之行為。
六、 89年1月26日,行政院公共工程會回覆臺北市政府函詢(工程企字第89001341號函)認為代理銀行委託遴選屬勞務採購應適用政府採購法。依此,臺北市政府於90年2月提案臺北市議會並於92年6月26日通過「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市庫之代理銀行遴選,應依該條例進行, 94年8月3日馬前市長亦於市議會宣布重新遴選。
七、 然被告等除上開坐視台北銀行資產未重估,且增列45億呆帳壓低台北銀行帳面後下嫁富邦等犯行,亦有甚者,被告馬英九於合併案前後,分別於91年及92年8月間赴富邦招待所接受蔡家兄弟招待魚翅宴,並於2006年11月30日卸任市長之前,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直接批公文下令由富邦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的存款放在富邦,而且60億元以下存款都讓富邦可以不必付利息給市府,至今沒有簽訂契約,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及上述自治條例,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指定特定業者從事業務,涉嫌圖利富邦,放任市產縮水。
所犯法條及證據
一、 收受賄賂、圖利罪部分
(一)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三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訂有明文。
(二)次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訂有明文。
二、 背信罪部分
(一)按「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42條定有明文。
(二)銀行法93年2月4號修正前第125-2條第一項規定:「銀行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銀行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銀行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第二項規定:「銀行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之行為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三、違反證交法部分
(一)93年4月28日修正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規定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損害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二) 1年2月6日修正前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一項第二款處罰虛偽記載之規定:「對有價證券之行情或認募核准之重要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而散布於眾者。」及同條第4款規定「發行人或其關係人、證券商或其委託人、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對於主管機關命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或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四、查被告馬英九案發時身為臺北市長,自有清廉力盡善良管理人義務而操持市政、依法行政之公法上義務,惟渠卻於合併前後至富邦招待所接受魚翅宴招待,並意圖為第三人富邦銀行不法之利益,召集五人小組進行台北銀行合併案之處理,然合併前竟突編列45億元之呆帳壓低台北銀行資產品質,亦不重估台北銀行所擁有之資產現值,致二銀行形成不合理換股比率,違背其身為市長應為市民權益、銀行股東把關任務之職責義務,致損害台北銀行股東之利益及臺北市政府之財產,法務部賄選犯行例舉明列接受餐飲與招待對價顯不相當者涉嫌賄賂,至被告馬英九赴富邦招待所接受魚翅宴招待以及上開行為,已有涉犯刑法背信罪、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之嫌。
五、另被告馬英九事後又違反政府採購法及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等法律,在未遴選、沒招標、沒簽約情況下,違背其職務,下令將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公款款項之存款逕存入富邦銀行,且將市庫存款、專戶存款、種基金等存款列為「不計息」,直接圖富邦銀行之不法利益。被告上開種種犯行已涉嫌違反刑法背信罪及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圖利罪。
六、 被告李述德等五人,為達成被告馬英九進行台北銀行與富邦銀行合併案之任務,明知身為台北銀行法人代表應對公司財產及股東善盡責任,惟卻於合併時利用提報45億呆帳降低台北銀行資產品質及不進行重估資產等方式,使當時台北銀行獲利能力(以每股盈餘計算)雖為富邦的2.75倍,卻僅能以一股台北銀行換1.142股的富邦金控股份富邦銀行之換股比率換股,使得台北銀行股東以較低換股比率換得富邦之股票,並使富邦以較低成本入主台北銀行,包含臺北市政府在內之股東,其資產皆蒙受相當大的損失,台北銀行所擁有資產也相當於折價讓渡富邦,被告李述德等五人圖富邦之利益,進行違背職務之行為使台北銀行之股東與其資產蒙受損失,已涉嫌違反銀行法第125-2條加重背信罪,並依同法第2項規定,二人以上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七、 又被告李述德等人身為法人代表,於合併前利用上述提報呆帳、未資產重估等方式使台北銀行進行不利益之合併案,讓其資產蒙受損失,該當證券交易法第171條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損害者之規定。而異常提列呆帳使資產報表看起來獲利能力較差行為,由於與當時台北銀行獲利現狀不符,而數據在合併前後才發生異常,被告李述德等人顯然未依照正確資產負債情況做記載與揭露,而為虛偽記載,另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4條之規定。
八、 綜上所述,被告等人為意圖獨厚富邦銀行,進行許多違背法令之合併行為;以及未依相關法律重新遴選市庫代理銀行之違背職務行為,涉嫌收受賄賂、圖利、背信罪以及違反證券交易法,告發人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之規定提出告發,狀請鈞署鑑核,迅偵查起訴不法。

此 致
最高法院檢察署 特別偵查組 公鑒
中華民國97年2月 26 日
具狀人:李慶鋒
簡余晏

2008-02-25

市府公庫購置的楊英風、吳炫三藝術品淪為私人所有


議員指:市府公庫購置的楊英風、吳炫三藝術品淪為私人所有
質疑馬英九兩度沒有公開招標即指定富邦,要求公布北市與富邦的內部計息契約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25日上午在中山北路二段50號的北銀大樓前舉行記者會,指馬團隊五年來在兩度在北市銀事件關鍵時刻竟放棄公開招標,導致市庫蒙受損失,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令。議員並指著北銀大樓前的楊英風遺作「鳳凰來儀」,藝術界估算楊英風這件遺作至少值數千萬元,但遍數台北市政府移交資產,竟漏列價值不斐的「鳳凰來儀」,此外,如吳炫三等人的畫作也未見交待,議員要求追查這些知名藝術品的下落。


議員們並提出新的指控,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一遇到富邦就放棄公開招標,議員強調,馬團隊決定出脫北銀時不公開招標,特意以「遴選」方式進行?而且相關決策專案人員事後在富邦坐享高薪高位,其間是否有對價關係?議員表示,第二次遇到富邦就放棄公開招標是在於「代理市庫」,馬英九在2006年11月30日,也就是下台前一個月,放棄政治承諾,且違反公共工程委員會第89001341號函,不願公開招標即指定將市庫全存進富邦,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以及台北市市庫遴選條例,議員指出,上述不法如有對價關係即涉貪瀆,如無對價關係即涉圖利瀆職。

議員表示,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於2003年10月6日說:「要看一家金控公司或銀行,除了看資產,還必須看負債與淨值,這是會計學基本概念。合併前台北銀行資產總額6500多億,負債總額6100多億,淨值458億…」,從李述德當年談話我們可以確認,淨值很重要,尤其是價格高昂的房地產及藝術品等都占淨值裡絕大部份,這是市民一定要知道的,而現在相關數字與資料逐漸出現,馬團隊不能再迴避了。

談到資產淨值必須再解釋,根據財政部賦稅署的資產重估辦法(見附件一) 台北銀行已超過資產重估辦法25%的政府規定,應該重估。而且台北銀行於58年4月21日開張,59年在延平、龍山、景美、松山和陽明山五區設分行,並在海外紐約華爾街、洛杉磯、香港等地購買或設置分行。63年即購買登錄大安分行等權狀房地產,66年2月將已賣出變私有地的市有土地專案買回,再編列3億餘元破土興建北市銀大樓,68年再追加1億6千多萬元的工程費用。從上述資產登錄年代證明,台北銀行更超過資產重估辦法的民國68年之前即重估的政府規定,馬團隊沒有資產重估坐視房地產以六零年代價格賤價出售,也有圖利之嫌。

議員指出,台市府代理市庫不只經手每年1400餘億元的市政經費,台北市另有26個特種基金,其中,4個營業基金的業主權益共計704億元,其餘非營業基金分別為10個作業基金(淨值共計1601億餘元)、11個特別收入基金(淨值共計為451億餘元)、1個債務基金(淨值為25億餘元)。全部總基金估計約有2781億元上下的各種基金存在富邦,議員要求北市府公布其利息計算方式及與北市府所有有關的存款總金額,而這樣龐大的獲利竟然是沒有公開招標即在馬英九下台前一個月直接指定要存進富邦,這麼明顯的疏失如發現有「對價關係」即涉貪污治罪條例,如無對價即涉五年以上圖刑的圖利罪。

議員表示,綜上所述的兩度沒有對外招標,也沒有資產重估一事,今天提出的北市藝術品一事也讓人難過,1991年時北市府特別以公款編列600萬元,委由楊英風以1970年大阪萬國博覽會貝聿銘設計的中國館前的作品為原型,重新設計製作了這高達12公尺的「鳳凰來儀」,材料費及施工費就花了505萬元。議員表示,當年楊英風還說,這座藝術品為了防颱及防震,雕塑採不鏽鋼底座及骨架,廿多人趕工兩個多月才做好,高度比起大阪的舊作高出了5公尺。此外,根據北銀前人員指出,還有1982年時以公庫購買的吳炫三兩幅油畫,以及畫家陳景容鋼塑的「百年樹人」鋼塑壁畫,這些藝術作品隨著楊英風辭世,以及吳炫三知名度,現在藝術市場行情非常好,而這些藝術作品是否也流入富邦?議員主張,這些藝術作品應為全民所公有,不該為任何人所獨占。

議員呼籲,台北市政府應公布這五年來沒有公開招標即指定富邦為市庫的所有內約,特種基金的計息標準、存款總金額、利息收入,唯有公開真相才能接受監督。而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2000年1月26日的函文指出:「以約定之市庫存款基本存量不計息抵付代庫費用,為勞務採購應依照政府採購法,並以市庫存款基本存量估計之利息為採購金額,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至第23條規定辦理招標」。

議員表示,馬英九違反政府採購法與地方制度法,逕行指定富邦為市庫代理銀行,是否涉對價關係或圖利財團,馬英九應該說明清楚。議員指出,市府既然於2004年依自治條例遴選出富邦,依公庫法呈報中央核准,在議會決議「不同意」由台北富邦銀行代理市庫業務後,形同流標,馬英九應依法重新辦理遴選,而不是任意曲解法令,以黑箱作業違法裁示。

議員說明,市府一方面說因為中央正在修訂公庫法藉詞拖延,另一方面財政局卻在2007年10月25日召開了「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座談會」,邀請11家本國銀行及市府相關機關參與研討。議員嚴厲質疑,市府只要依法辦理就好,根本就不需要等待修法,市府掩護馬英九的說法是廢弛職務、行政怠惰!依公庫法規定,北市代理銀行之指定及其以契約訂定的權利義務事項,都應該經過財政部核准,目前富邦代理市庫業務市府並未呈報中央,涉及全體市民權益的契約也未經財政部核准,已涉貪瀆,馬英九應出來說明決策過程。



2008-02-22

一頓魚翅宴,價值50億?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上午與長昌競選總部共同召開記者會,22日上午三問馬英九:一頓魚翅宴到底要花掉了市民多少錢?為何馬英九下台前要臨去秋波違法指定市產全部存進市庫?為什麼簽下喪權辱市的不平等條約?擁有15%股權的台北市政府只有兩席董事,擁有17%股權的蔡家卻有七席董事?粗算這五年來嫁掉北銀,市民至少損失了近百億元?如果照馬英九承認版本的魚翅宴有兩頓,這樣算下來,一頓魚翅宴的可能價值是否高達五十億元?


簡余晏與李慶鋒質疑,台北市政府擁有15.01%股權在整個金控中卻只擁有兩席董事,相較於蔡家17.71%股權就有七席董事,掌握經營權,這樣的合約實在太神奇了。而當年費鴻泰議員時代則指出,馬團隊說相中富邦金是因為富邦金的「壽險」好,但是,去年11月的商業周刊現在卻又傳出富邦有意把壽險保險部份割出,馬英九就是這樣拚經濟的嗎?


簡余晏、李慶鋒指出,距離2003年9月馬英九承認吃的那一碗魚翅宴至今大約2000天了,2000天前,我們只知道馬英九向市議會道歉說他吃了不該吃的魚翅,當時隱約覺得似有內情,但真象一直沒有出爐。直到2000天後的今天,我們才從帳冊、報表、盈餘、金控公司的最新規畫等逐一發現,那兩碗魚翅讓市民們付出了代價,錯誤決策背後問題重重。簡余晏、李慶鋒說,如果我們現在不正視這個問題,再2000天後,市庫是否將蒙受更大損失呢?

發言人謝欣霓表示,馬英九團隊回應議員質疑為何不依法資產重估時竟說,60億元不大,但是對我們一般民眾來說,60億元實在太大了,竟因為60億元不大而用60年代房價計算帳面價值?此外,馬英九下台前竟臨去秋波,指定富邦擔任代理市庫,而且還讓60億元以下沒利息。謝欣霓說,一般民眾存款600元存在郵局也有利息,為何高達60億元就不必給市政府利息?馬英九可能覺得60億元實在太小了。而幾項問題粗估下來,馬英九一碗魚翅可能要付出大約50億元的代價,而50億比60億小,馬團隊可能也覺得沒什麼

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富邦已是民營銀行又不是公家銀行,馬英九卻違反議會決議、違反台北市市庫遴選自治條例,擅自指定富邦代理市庫。馬英九天天說要「拚經濟」,賤賣北銀是在拚財團的經濟嗎? 台北市政府一年預算高達1400餘億元,各式基金總金額加起來上千億元,再加上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八萬公務人員每月流動金額,任何業務能承包到台北市府「代理市庫」業務都令業界眼紅。為什麼一向自稱「不沾鍋」的馬英九要在下台前臨去秋波,要違法指定富邦代理市庫?其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事?

總部指出,馬英九團隊回應說沒有資產重估是因為這些房地產只有數十億元,但是,至少60億元的損失不大嗎?我們一輩子看過60億元嗎?這對馬英九可能是小錢,卻是民眾的天文數字。此外,馬英九在沒有遴選之下逕行指定民營的富邦銀行代理市庫,每月流通達六、七百億元,以最最保守的估計來算 ,北富銀至少獲利20億元以上,這對馬英九可能是小錢,但卻是納稅人的辛苦錢啊!

總部指出,前幾年的銀行利息還不錯,為何馬英九讓富邦在60億元以內不必計息?法令依據是什麼?還是馬英九認為60億元太小了嗎?而60億元以上也只有0.625%,為什麼呢?58年簽訂的骨董契約讓市庫的錢不計息,這是因為當年的北市銀幾乎是公家銀行,是左手交右手,但現在的富邦是財團、是民間銀行,怎麼就這樣把錢交給財團了?總部質疑「不沾鍋」臨去秋波指定富邦代理市庫,真是不明不白,馬英九應該出來說清楚。

馬郝綠卡哥倆好,一對寶!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稿
質詢日期:西元2008年2 月22日
質詢議員:簡余晏
質詢對象:郝市長室、秘書室
質詢題目:請郝市長拋棄美國永久居留權,做台北市民的市長。

質詢內容:

一、 根據2008年1月31日報載,市長郝龍斌自承也有「美國永久居留權」,郝市長說在美國唸書時,妻子留在美國工作必須申請美國永久居民權,他與妻子一起申請「附卡」,但他返台後沒使用過,他認為「回國一年後這張綠卡已自動失效」。

二、 不過,根據美國台灣人向議員檢舉,郝市長的永久居留權號碼為A392XXX69號,生日為1952年8月22日,發照日為1985年7月11日。而美國方面向在美的台灣人表示,這個簽證仍為有效期間,也就是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到今天仍然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必須依法向美國申報所得,如此將有辱市譽。

三、 郝市長前年以69萬2085票當選台北市長,扛負著台北市民的期待,如果郝市長仍擁有「有效」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卻執行台北市的各項任務,這樣如何向眾多市民交待?難道我們城市將有一個美國台北市長?

四、 雖然市長公開表示「美國永久居留權」已經失效,但美國方面的訊息持續傳來郝市長的證件仍為有效,這樣將有辱本市尊嚴,懇請市長維護台北市民尊嚴,儘速前往美國在台協會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並公開宣布讓市民知道。

連鐵門都被偷!請警局與民政局再努力!

質詢題目:連續六鐵門被偷!又碰到瞎眼監視器,警局與民政局加加油

質詢內容:

一、敦煌路昨夜竟發生六扇鐵門遭竊的荒謬事,而且年前持續有數名大同區居民陳情,指在哈密街周邊陸續遭竊,顯示大同區治安面臨危機,請轄區警方加強巡邏,務必逮捕嫌犯避免治安持續惡化。

二、受害者希望調閱監視器影像追查嫌犯時,,卻發現監視器故障未修復,根本是瞎眼監視器,影響破案,令人遺憾。

三、北市各區監視系統現處於民政與警政交接尷尬時間,警局統一系統未建立,各里辦公室原有監視器已損壞,惡化下去恐生「破窗效應」,致使破案率下降,無法嚇阻犯罪。

四、過渡時期如一味增設「治安死角」要求巡邏,也造成警方同仁負擔,後續衍生一連串問題。

五、請市府相關單立正視大同區竊案及監視器失效問題,請民政局在警方未接手前的這段期間,先全盤檢討各區監視系統現況,損壞部分列管優先修復。

六、懇請警局迅速發包執行監視系統,並請大同分局於過渡時期加強巡邏落後社區及治安死角,期能產生威嚇效果,保障市民身家財產安全。

轉載/網路公民找馬英九美國房子


網路改變世界的時代來了!網路公民記者這次在網路上追蹤馬英九美國房子!

太猛了!網路的力量萬歲!網路改變實體世界的時代已然來到!…這次不是說陳冠希,而是談馬英九!

看!陳冠希事件幾為璩美鳳事件翻版,一些不想讓人家看到的秘密,在網路時代是有權力者也遮掩不了,網路世界才是人人平等,不管你是立委、議員、演藝人員、或總統候選人,都必須親自上網,自己過濾影音檔,自己與部落格互動,才可能真正與網路同步改變世界^^。今晚,我照例在子夜上玉山台,竟然看到網站公布馬英九英文名字找到的房子的空照圖!真是帥呆了!

網路上的小蝦米自主查出來的東東,遠比任何一個發言人、化妝師還要強!老實說,我們這一代的酸甜苦辣狗屁大小事己經都可以從網路上,透過聯結、關鍵字來層層搜出來。據說連公眾人物的三圍也都可以從網路找出來,如果這次找出了馬英九美國房子,那麼,未來總統從網軍中選出來的日子也近了。

這是一個由關鍵字、搜尋引擎、網路空照圖、影音圖檔組合而成的世界,這是一個搜尋引擎可以扭轉刻板印象,可以改變世界,找出真相的年代!

這是網民與鄉民攜手共同引領世界的年代!

看,連陳冠希都出來面對問題了
難道馬英九還要再躲下去謝謝指教?



100位公民記者追查馬英九在美資產
以下為轉載玉山台,詳情請上:100位公民記者追查馬英九在美國資產

美國的房子100位公民記者追查馬英九在美資產 !
本台報告:
本台在馬英九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事件爆光之後,本台即接獲全球各地愛台灣的人士各種報告,本台公民記者編輯團經數度網路會議,秉於國家領導人,絕不能擁有他國國籍,乃至於損毀台灣主權尊嚴,如有在國外置產,更須向全國人民說清楚’講明白,且基於實事求是,本台制定以下調查原則:
一.所有資料均以於網路公開搜尋,不論免費或付費,任何人均能以相同方法,獲得相同的證據之來源.
二.部份資料如若為特殊管道取得,必須保護新聞來源,亦須在取得確切證據來源之後,始得公佈.
三.對於所查獲之證據,保持客觀態度,不加以任何主觀評論,證據會說話,一切留待讀者判斷.

然而,由於當事人馬英九先生一直採”謝謝指教”之抗拒說明態度,致使國人對其綠卡是否失效?是否已擁有他國國籍?以及是否曾經在外國置產等悠關人民選擇國家領導人之判斷標準,一概拒絕說明,因此,本台除將查獲證據公佈外,亦在此大力募集100位公民記者,發揮道德勇氣,全力搜尋馬英九先生任何可能違反身為國家領導人卻損害台灣主權尊嚴之行為,本台亦呼籲馬英九先生主動公佈證據,以平撫人民的疑慮!

以下為本台搜尋之證據與過程:
一.本台接獲檢舉指出,公司基地在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Bellevue的Intelius網站,查獲馬英九(Yingjeou Ma)的英文姓名,經本台駐美公民記者付費查詢(美國以外地區之國際信用卡,該網站為防偽卡,並不接受刷卡查詢),初步取得馬英九於美國登記之住址為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經詢問當地房產業者,初步從Google map上,查獲與馬英九先相關之地址衛星空照圖如下:




本項證據查詢過程:
1.
INTELIUS公司簡介 from wiki
United States corporation with headquarters in Bellevue, Washington specializing in public records information and offering service to consumers and businesses which include background checks and identity theft protection.[1][2][3][4][5] Founded in 2003 with origins in Microsoft and InfoSpace[2][4][6] and employing a staff of 113,[4] Intelius owns more than 50 percent of the online people search market[3] and is ranked as one of the top 100 electronic commerce sites on the Internet.[1][3] It had $55 million in revenue in 2006 and has been profitable since 2004.

2.
付費使用 INTELIUS 查詢 Yingjeou Ma
得到資料如下:(點圖放大)





3.
查到的生日 跟 馬英九先生所宣稱的生日一樣 1950/07/13.

4.
根據 INTELIUS 客服表示
(1)所有的資料取得都是來自於法院的資料
(2)房屋價格是該區域普遍的價位
(3)犯罪紀錄只有調查一州,犯罪紀錄也可經由法院同意消除
(4)資料取及及更新的速度可能很慢

5.
查詢房屋地址
4 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
在 Google Map & Google Earth 都查不到
只能查到 SOUTH SETAUKET, NY11720 這個區域

但是 如果查 4 AUBURN CT NY 11720
就會出現 4 Auburn Ct Centereach, NY 11720 這個區域

為了確定, 打電話到紐約當地房地產公司問, 仲介商說應是同一個區域。

查詢 South Setauket NY 11720在地圖上的位置

查詢 Centereach, NY 11720 在地圖上的位置

兩者很接近了

Auburn Ct Centereach, NY 11720 空照圖

根據 Intelius 查到的房屋地址
4 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

應該就是放射狀的小路裡的一棟

6.
2008.02.17 向 EQUITY TITLE COMPANY 查詢該房屋資料





地址是 4 AUBURN CT. CENTEREACH, NY 11720
屋主是 KRELL, LOUIS & CONCEPCION
面積: 0.5英畝 (約600坪)

查得到最早的一筆轉手資料是
2001 年5月11日
跟 BETHPAG FCU 公司貸款US$203,000

但是 Intelius 說資料都是跟法院拿的
所以 Intelius 的資料非常可能是2000年以前的資料

7.
對於Intelius的資料,本台再經美東方面委由美國偵探調查,初步獲得情資該地址在1973年的一月二日,到1985年一月十八日期間,可能為馬英九先生之大姊馬以南女士與其夫婿馮丹龢先生所有.

8.
用USA People Search 查訊 馬以南 (Feng, Natalie Inan M)

出現 2筆資料 , 都是63歲,其相關親戚亦證實為馬以南夫婦之家人.

Subject: FENG, NATALIE INAN M, Age: 63
•1 address in AMHERST, MA
•2 addresses in SOUTH SETAUKET, NY
•3 addresses in STONY BROOK, NY

Subject: FENG, NATALIE INAN M, Age: 63
•1 address in CENTEREACH, NY
•1 address in NEW YORK, NY
•2 addresses in SOUTH SETAUKET, NY
•2 addresses in STONY BROOK, NY

這邊請注意

CENTEREACH, SOUTH SETAUKET & STONY BROOK 都是在同一個地區而疑似馬房的房子 就是在 CENTEREACH 附近,因此,馬以南夫婦在搬離4 AUBURN CT. CENTEREACH, NY 11720(即馬英九先生曾經”住”過的房子)後,又在附近買屋居住.

如地圖所示



8.
同樣來自美國Itelius取得的資料:
房子地址是 4 Auburn Ct County of Suffolk , NY 11720
(Centereach 正是位於 County of Sufflok)
1994年二月一日由Herndrick AUthur And Ariene賣給Krell Louis & Concepcion,因此確定在1994年之前有一段期間由Hendrick所擁有,Krell是後來的買家一直到今天.確定1994年有筆交易,是Hendrick賣給Krell,但不表示之前沒有交易是馬英九或馬以南賣給Hendrick ?因為從1985年到1994年之間的交易記錄,付之闕如,無法得知,當然,這有待馬英九先生親自說明,或者由全球公民記者戮力查詢.

9.
再經本台美國公民記者付費查詢Usa People Search網站,得知買賣該棟房舍的Hendrick和Krell都是馬以南現有房子的鄰居,這究竟是本來就是鄰居或者買了房子才成為鄰居,有待馬英九先生說明,或100位公民記者努力查詢.



HENDRICK, ARTHUR H
4 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
那個賣房子的是馬以南夫婦的鄰居

KRELL, LOUIS S
4 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買他的房子也是馬以南的鄰居

有一筆資料
FENG, NATALIE INAN M
4 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
馬以南以前或許住過, 而馬英九則可能用姊姊的住址作為其向美國申報永久居留權的聯絡地址,並且申報income為六萬八千餘美金,可能係作為美國生活庶務費用,則有待馬英九先生親自親說明.

小結:

本調查暫時獲得以下疑點,有待馬英九先生親自說明,或由志願應徵之全球公民記者發揮小心求證之精神:

一.馬英九所使用之英文名字中,坊間傳聞多達五個,而馬先生自承其英文名字只有Yingjeou Ma,經查證,確為本地址中所使用的名字,而一般美國申報永久居留權,必須使用中文直譯之本名,因此傳聞馬英九先生之綠卡名字為Mark Ma仍待查證.

二.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之地址,可能就是馬英九先生綠卡上的美國聯絡居所,而此聯絡居所可能曾為馬以南女士所擁有,暫借馬英九登記?或者馬九先生本來就擁有該房產?則待進一步查證,然而,馬英九先生既已宣稱綠卡已失效,那麼究係有無向美國官方註銷此聯絡地址,仍待馬先生說分明.

三.目前AUBURN CT SOUTH SETAUKET, NY 11720之房舍,所查之交易記錄獨缺1985至2001年間的記錄,這中間如何轉手?馬英九可曾買下房舍或者委由馬以南代為購屋?仍有待當事人說明.

四.2001年的交易顯示,買賣雙方皆是馬以南女士的鄰居,那麼究係是買賣之後方成為鄰居,或者,有人委由鄰居做買賣,則仍然是個大問號!

本台所提出的疑點,多數均為網友所舉報,再經小心求證,在求證過程中,由於馬英九先生對於綠卡之事,一概”謝謝指教”,又不願遵守中選會規定,提出相關事證,因此求證過程,倍感艱辛,所以在此募集100名全球公民記者志願軍,發揮道德勇氣,勇於舉發事證,裨使真象水落石出!

2008-02-20

獨厚富邦!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馬英九下台前急下令要市產進富邦

立委管碧玲、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2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坐視北銀未資產重估,而且增列45億呆帳壓低北銀帳面後下嫁富邦,馬英九接著又不避嫌地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於2006年11月30日直接下令由富邦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的存款放在富邦,而且60億元以下存款都讓富邦可以不必付利息給市府,至今沒有簽定契約,明顯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指定特定業者從事業務,涉嫌圖利富邦,放任市產縮水。

立委與議員指出,馬英九下令至今,市政府仍未與富邦簽約,既沒有契約也不願公開招標,涉嫌違反諸多法令,放任市民的權益受損,實在太不合理啟人疑竇,他們將於近日檢具北銀合併前呆帳暴增、盈餘銳減、資產未重整…等財報資料、金融類等股市指數圖等各式數據資料,赴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貪瀆、瀆職、違反政府採購法、違反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公庫法等,要求馬英九將縮水的市產還給市民。

議員指出,馬英九在任期將結束的最後一個月,2006年11月30日急著將市庫交給特定業者,這點實在太不合常理,新市長已出爐時舊市長是正港「看守小內閣」時刻。更何況台北市議會於2005年7月1日第九屆第十七次臨時大會第二次會議時,跨黨派議員一致反對將市庫交給富邦而退回,馬英九當時回應公開說法冠冕堂皇,說他會「尊重市議會職權、不提覆議」,馬英九還於2005年8月3日宣布「要重新辦理代理市庫銀行遴選作業」,但是,誰知道滿嘴說得仁義道德的馬市長,卻在整整一年多後仍遲遲不願展開新銀行的遴選,說一套做一套,竟於2006年11月30日逕行宣布把市庫重金交給了富邦。違悖其政治承諾涉嫌圖利業者。






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於2004年4月22日的新聞稿坦言:「台北銀行代理臺北市市庫業務以來,由於臺北市政府預算規模逐年成長,及民眾要求政府提供服務日益殷切,使得市庫代理銀行的業務與日俱增。北銀代理市庫業務及經收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當時財政局強調,北銀88年11月底民營化,市庫業務代理權不宜獨鍾該行,應以公正客觀程序遴選出財務健全、債信優良、經營績效及服務品質良好的優質銀行,以提升對巨額庫款安全的保障。」從財政局的新聞稿裡,顯見財政局也知道金額龐大達數百億元,不應該再獨厚圖利富邦,但沒想到,財政局的用心馬英九不領情。

立委與議員們質疑,馬英九不只以六零年代的房價來估算北銀44個分行價值,馬英九竟然也用64年11月的「骨董契約」把千億市庫交給富邦。立委與議員手拿64年的骨董契約指出,此約明訂市庫存款、專戶存款、種基金及公款等三種存款為「不計息」,這種契約只適用於公銀行,怎可私用於特定的民營業者?這究竟是拚人民的經濟還是在拚財團的經濟?他們要求馬英九公開說明,為何蓄意要用這種喪權辱市的「新馬關條約」把重金交給富邦還不計息?這樣動輒億來億去的金額為何沒有利息?市府是完全不收利息,還是60億以下不收利息?真相到底是什麼?為何不開放其他銀行公平競爭?

立委與議員表示,不論是完全不計息或是多少金額以下不計息,這種優惠條件真是讓其他業者眼紅,而富邦有沒有拿不必付利息的市庫的錢出去轉存到其他銀行獲利?此外,依照議會92年6月26日通過的「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明文規範評選機制、評選委員會組成等條文,為何馬英九視議會形同具文,不願遵守自治條例遴選,也不願依政府採購法來公開招標遴選市庫銀行?馬英九從2002年到2006年之間,到底跟蔡家進行了什麼交易?

此外,台北市政府擁有15%的富邦金控股權只有兩席董事,蔡家有17%股權卻有七席董事,這裡面疑點重重,立委與議員表示,台北銀行民營化後己不是當然的市庫代理銀行,不再有法源依據,必須重新遴選代理銀行,但馬英九下台前一個月,仍裁示由台北富邦擔任市庫代理銀行,不再進行遴選,讓富邦坐享四百多個公家機關存入、每個月有數億元不等的利息收入,立委議員們要求馬英九「依法行政」,不只該說明綠卡、魚翅宴實情,更該依法行政,幫市民拚經濟,把市庫的收入還給市民。

另,針對市政府對於現金股利的說明,議員再度質疑,為何馬英九任內台北銀行現金股利直直落?但在81年到86年陳水扁市長時代現金股利都有15、16億元,去年又只剩 11億元,議員請市府官員誠實面對議會監督,不要一直講外行話,迴避問題用一黨獨大傲慢心態面對議會與人民。



2008-02-19

繳回市庫創新低,北銀併購前竟自我醜化帳面,天下第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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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上午表示,台北銀行賤賣富邦至今六年餘,收到的股利每況愈下,財政局送給議員的入帳資料顯示,2007年現金股利竟只剩11.59億元,這是富邦銀行至今繳回市庫最少的一年。議員表示,就是因為當初馬團隊蓄意壓低北市銀股價,浮報北市銀呆帳(逾期放款),以低價估算不動產,導致北銀轉換富邦金控比率過低,只以1.142的換股比例來圖利財團,導致市庫大縮水。議員表示,市民的金雞母現在變成醃雞,議員要求馬英九依照2003年10月3日所說「如有圖利財團,願意辭職下台」的承諾,退出選舉!


李慶鋒、簡余晏繼昨天批判馬英九拚經濟有夠遜,竟然以六、七零年代的房地產「購入價格」來計算台北銀行四十四個分行的房地產帳面價值,導致台北銀行每股只值20元。議員痛批,當年議會各黨一致反對下,馬英九卻堅持一定要賣掉市民的金雞母台北銀行,導致議會一致退回不願同意,至今仍難以監督?議員問馬英九:「拚經濟是這樣拚的嗎?」除了吃魚翅之外,馬英九到底跟蔡家做了什麼交易?

議員指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曾承諾會幫市民顧好荷包,但很遺憾的是,獲利比起陳水扁市長時代還不如。議員詳列出從1992至今的台北銀行歷年繳庫盈餘明細表,1992年還有14億9992萬元,1993年到1994年也都維持這樣的現金盈餘,1996年到1997年成長到15億3591萬8000元,但是,被富邦併購後,去年只繳給市庫11億餘元,比起十年前還少了四億多元。馬英九當年所做的決策問題現在一一浮現。



議員表示,台北銀行是業界體質最好的銀行之一,逾期放款比率在馬團隊要北銀被併前的2000年底才2.1%,在馬英九公開台北銀下嫁後,到2001年12月底,台北銀行的逾期放款在短短12個月中提升56%,竟然增加了45億元,逾期放款比率拉高為3.13%,2000年第二季開始每股盈餘為了大幅提列呆帳準備因此暴跌,第一季的獲利13億竟然到第四季只剩1億1689萬。更讓人訝異的是,到了2002年6月北銀董事會審後同意併入富邦金控,台北銀行的盈餘竟然又開始大幅提升,同時台北銀行的呆帳在2002年底被併後,又快速降回到原來的水準。

議員指出,從台北市銀行的財務報表發現,2000年底的呆帳(逾期放款)共80億4650萬元,到了2001年12月底暴增為125億7107萬元,合併後半年內2003年6月30日時的台北銀行(不含富邦銀行)的呆帳又降為88億7755萬元,議員質疑,為何在合併前,北銀的呆帳就會莫名其妙的暴增45億餘元?那有人要嫁女兒前沒有先擦脂抹粉還先把女兒毀容?


議員表示,馬英九2006年6月21日曾說北銀購併是「成功經典之作」,現在從這些數字看來,這果真是「曠世經典之作」。

相較之下,富邦金控在2002年談合併時的那兩季(該年第二、第三季)盈餘快速成長,第一季盈餘是18億7148萬元,第二季變成31億6686萬元,第三季又增為36億3410萬元。但,合併完後,富邦金控第四季盈餘(不含台北銀行)慘跌為負42億8540萬元,盈餘大幅虧損。議員質疑馬團隊先把自己的北銀作爛,再坐視富邦金控美化帳面提升股價扭曲換股比率。



議員指出,從台北市政府提供財建委員會的新資料,才能發現2002年的台北銀與富邦金合併的問題不只那永遠說不清楚的魚翅宴,現在逐一出爐的數字裡有很多不合理,台北銀行2002年每股盈餘2.15元,富邦金控2002年底併完北銀的當年股盈餘為1.25,扣除掉台北銀行當年賺的50億元之後,富邦金控當年每股盈餘只有0.78元,這種數字讓業界譁然。從每股盈餘來比較兩銀行的獲利能力,台北銀行獲利能力為富邦的2.75倍,但馬英九卻讓一股台北銀行只能換1.142股的富邦金控。




當時在選取購併對象時,也是玄機重重,由北銀挑選的五家談判對象中,國泰金控己忙於併購世華銀行,中華開發金控也正在併購大華證劵,根本無心再積極併購北市銀,剩下的三家競爭者只剩富邦金控,及銀行業務本就很强的中國信託金控,及只有證劵業務元京證券公司,後二家的規模太小,根本不是富邦金控對手,如此安排競標對象,是不是在護航?做為市議員只能眼睜睜看著市產縮水,繳庫的金額比起十年前還少,難道這就是拚經濟?


議員疾呼,馬英九市長任內碰到的業務現在無一不毀,整市場市場就倒,連金雞母的市銀現在也一年也只回饋11億元,他當黨主席時賤賣黨產,當市長時賤賣市產,議員要求馬英九依照2003年10月3日所說「如有圖利財團,願意辭職下台」的承諾,退出選舉!



2008-02-18

拚經濟有夠遜!白米換蕃薯!賣銀行只換兩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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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18日舉行記者會,抨擊前台北市長馬英九91年讓台北銀行被富邦金控併購時,四十四個黃金地段分行的房地產計價基礎,竟然是以「早年的購入價格」來計算北銀資產金額。議員質疑,賣房子清財產會以民國63年的價格來買賣嗎?這真的是「會算不會除,白米換蕃薯,賣銀行只換來兩席董事」,議員痛批,當年議會各黨一致反對下,馬英九為什麼一定要賣掉市民的金雞母台北銀行?馬英九到底跟蔡家做了什麼交易?

議員質疑馬英九透過精密財務操作賤賣台北銀行?怎麼可能沒有清查重估台北銀行所有資產?為何不重估以市價計價?最起碼也應以公告現值計價?議員認為內情不單純,懷疑是有心操弄,而不只是錯誤決策。



簡余晏、李慶鋒指出,北銀房地產保守估計,馬英九至少低估了60億元,業界估算的價值可能還更高。議員指出,台北銀行91年出售給富邦金控時,共擁有3545.63坪(1萬1721平方公尺)土地,2萬7126.6坪(8萬9674.71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而且四十四個分行多數位於黃金地段的三角窗一樓金店面,多個分行還在前幾年才重新裝潢。



議員舉例指出,中山北路二段五十號的北銀大樓,在當地寸土寸金達7797.85坪樓地板面積,土地面積875.44坪,竟只以72年8月23日的買入價格計價,現在重新掛牌成富邦大樓。比較72年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7萬0810元,而90年的公告現值己達23萬5930元,整整成長了3.3倍。議員質疑,為何馬市長併購前堅持不做資產重估?馬英九到底跟蔡家做了什麼交易?

簡余晏、李慶鋒表示,96年10月,離上述北銀大樓幾步之遙的「國華人壽總部大樓」以每坪土地600萬、總價53.7億元售出,兩棟大樓的土地面積相似,北銀的樓地板面積還更大。人家一棟房子的賣價就直逼馬英九的四十四棟分行總價。

議員表示,四十四個分行總價是依照早年購入價格計價,總共才83億2516萬3000元,議員問,為什麼不以市價來資產重估?為何要蓄意把資產價值壓低?所以導致計價標準台北銀行每股淨值只有20.53元,實在太低了,根本無法反應北銀該有的價值。

議員質疑,馬英九於91年賤賣台北銀行時,除了沒有重估房地產面積之外,台北銀行還擁有更多無形資產,有數百萬筆客戶資料,有幾十年的信譽,為什麼這些都沒有資產重估?一家銀行最重要的是其資產及賺錢能力,金雞母就這樣被馬英九隨意賣掉,台北市民的荷包大失血,怎能不生氣?

議員表示,四十四個分行中有三十三個分行擁有土地,其中有十六個分行是在台灣房地產大漲的七零年代前即買進,竟然用「當年購入價格」來計算淨值,這真是荒唐至極,房地產增值的部份完全沒有反應在台北銀行的公司資產價值上,議員質疑,一位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會這樣賤賣市產、國產嗎?這都是市民的血汗錢!

議員指出,六、七零年代低價買入的十六個分行共1萬4679坪樓地板面積,其中一樓金店面高達5618坪,這些年來幾經房地飆漲,在併購送給富邦前早已翻了好幾翻,議員痛批:「馬英九先生,黨產被你賣光了,市產被你賤賣了,未來,你還會不會再賣國產呢?」

議員公布所拍攝的分行畫面及影音指出,位於敦化北路201號的敦化分行總樓地板面積640.78坪,是在70年7月跟76年6月買進,購入年度的公告現值是每平方公尺4萬6970元,90年則是30萬5542元,房地產至少飆漲了6.5倍,議員質疑,連公告地價都漲了這麼多,為什麼馬英九賤賣的市產都不會漲價。

中山北路二段162號的中山分行樓地板面積536.64坪,購入登記日是71年2月15日,當年公告現值是每平方公尺6萬8930元,但90年公告現值31萬4071元,總計增值4.5倍。站在現場看到中山北路車水馬龍,房價高漲,市民現在只能望著全標成富邦銀行的招牌望樓興歎。

此外,位於羅斯福路三段100號菁華地段的古亭分行總樓地板面積338.73坪,購入登記日是66年11月,當年公告現值是每平方公尺1萬6080元,但90年的公告現值是31萬1472元,整整成長了19倍,但根據地政單位「土地與建築改良物所有權或他項權利的登記申請書」上載明「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古亭分行的登錄帳面價格只有448萬9344元,議員直斥,沒有重估資產就坐視金雞母被併掉,這樣的市長真是太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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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6

黑狗招黑貓來喔!歡喜走唱團到雙連



台灣北社主辦、余晏辦公室協辦的歡喜走唱團,21日周四晚上來到雙連里、蔣渭水紀念公園7時到9時晚間演出。

節目粉精采,有名電台主持人吳國禎轟動開場,布袋戲大師王藝明親自演出,詩人陳明仁、本土名作曲家王明哲、聲樂家陳玉卿、吳庭和,歌手俞伶、金萬,新生代黃薇等人現場演唱台灣歌謠。歡迎黑狗招黑貓,逗陣來欣賞!

2008-02-14

書面質詢/請各局處承辦人員說明:為何以市庫為特定候選人造勢


台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2008年2月13日
質詢議員:簡余晏
質詢對象:市長室、警察局、環保局、民政局、產發局、觀光傳播局、體育處、捷運公司
質詢題目: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從正式登記成為候選人後,受北市府主動邀約參加琳瑯滿目的各式造勢活動,請所有相關局處逐一說明邀請理由、活動所花費經費、承辦人員名單,決定黨政不分邀請單一政黨候選人參加市政活動的重要原因

說明:

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從2008年元月廿七日正式登記成為候選人後,受北市府主動邀約參加琳瑯滿目的各式造勢活動,例如:士林運動中心開幕啟用典禮、與郝市長到寧夏路派出所、雙連派出所、捷運台北車站以及衛生稽查大隊致意…。請所有相關局處逐一說明,從元月廿七日總統選舉登記生效後至今,各所有大小局處邀請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參加活動的理由、活動所花費經費、承辦人員名單,決定黨政不分邀請單一政黨候選人參加市政活動的重要原因。

馬英九曾在2007年9月29日表示:「如果公家單位可以邀請總統候選人參加聚會,就應該雙方都邀請,這樣才公平。」馬英九並曾在2003年12月25日強調台北市一定要行政中立,馬英九當時強調,「市府在所有政府體系中,是執行行政中立最嚴格的機關。兩千年總統大選時,市府有一位警察局分局長把候選人請到辦公室內,還有一次環保局辦的活動中,有員工穿著候選人的競選背心被他當場制止,後舉辦活動的同仁與市長辦公室主任,都給予申誡處分。」

市府委外經營的蔡瑞月舞蹈社開幕時,民進黨籍總統參選謝長廷獲邀出席,郝龍斌市長及文化局長李永萍當時大為震怒,郝市長更表示,「蔡瑞月基金會籌辦活動非常不妥,不但未依規定向文化局據實以報,還涉及進行政治競選活動,已違反市府委託宗旨,市府會先用書面嚴重警告,再看後續如何處理」並揚言要與蔡瑞月舞蹈社解約,之後還要求蔡瑞月舞蹈社舉辦活動前要先向市府報備邀約名單。

如今市府各局處的活動不但僅邀請馬英九候選人,郝市長更隨行在側,請郝市長依照台北市政府所聲稱的標準,詳細向議會說明市府以及相關承辦人員為何主動邀約單一政黨總統候選人?其公文流程?批示情況?以及現在事後的檢討與處份原則?

以下是黨政不分的相關案例:
**為馬英九量身訂做的市政活動:北市有兩個市長嗎?馬市長比郝市長還紅?
**黨政不分的北市府活動相片:假新娘秀與花錢為蕭萬長做嫁的媽祖秀
**打人的喊救人,北市府好恐怖:這樣就要鬥爭掉選舉委員?
**民主黑手黨政不分,跨年晚會變獨秀,用公家力量反公投
**北市一毛錢都沒出,無權對立委選舉說三道四
**警察好可憐,不能不幫馬英九輔選?
**八年前的兩支申誡

2008-02-13

穿起綠色制服

參加北一女挺長昌校友會


第一次參加這樣的校友會(上圖圓圈裡是躲在後面的我,本圖片轉引自中評社,鄒麗泳攝),看到這麼多北一女的學姐學妹們!從廿幾歲到八十幾歲都有,而且大家的話題同樣是敬學堂、校長、江校長…,老實說,這種感覺怪怪的,素味平生卻彷彿穿越時空而有雷同的記憶。而且看到謝長廷太太游芳枝 、蘇貞昌太太詹秀齡靦腆地穿著北一女制服出場,詹秀齡坦言高中女學生的制服實在不適合五十幾歲的歐巴桑穿,現場烘堂大笑,哈!^^

雖然不同年,但游芳枝、詹秀齡、與我都一樣是高三書班,真有趣!她們說:「變形的身材實在難以再塞回制服裡,也擔心變形無法制衡的民主無法回復原貌!」這不禁讓我回想起徬徨少年時的種種,晚上到家後,翻箱倒櫃找出幾張高中相片,如下圖。很多人覺得我不像北一女的學生,當年我也沒買畢業紀念冊,好險留下了幾張照片足以為證!


上圖是在當年的危樓敬學堂前合影,因為我是高一仁班,據傳後來學妹就不能在裡面上課了,不知真假,不知現在危樓修好了嗎?

上圖是在高三教室前拍照,現在一看發現當年的眉毛還蠻濃的,我的「北一女」書包直到畢業時還是很乾淨,上面的三個字還用針筆描過,畢業前就被念東海的表哥要走了。

上圖是與同念北一女的國中同學合影,不知道好友們現人在何方。

今天校友會現場還有一群唱校歌不必像我們一直低頭看歌詞的學姐們,她們是日本時代北一女學姐,一位八十餘歲的學姐上台時說:你們看到我現在的樣子,可以自行想像學妹你們自己八十歲之後的模樣!

的確,十六、七歲的制服青春美少女也會有八十餘歲的一天,要五十歲、或八十歲的學姐們穿上少女時代的制服,更讓人忍不住追憶那襲制服曾代表的青春!「制服一方面用來統一和凝聚,一方面用來區別和隔絕!」這是《愛上制服》的作者Paul Fussell在談到制服的文化與歷史時的觀點,他認為「世人共同面對的難題就是:每個人都必須穿制服,但同時又必須拒絕穿制服,以免自己珍貴的獨特個性遭到抹殺。如果不肯穿得和別人一樣,就會遭到嘲笑,實際上也沒有人願意在公眾場合中穿得像個傻瓜或怪胎。」今天談到北一女的綠制服時,的確體會到那襲制服的魅力與束縛,還多了點時光的悵然。

台灣社會有一種特別對於制服少女的喜愛,所以性產業裡面有護士裝、高中女學生裝、空姐制服…等,我想這是源於青少年時代正逢升學壓力,再加上傳統禮教逼使這個年齡的學生必須放棄愛憎情感專心念書,反而使制服年紀感情壓抑,再借用《愛上制服》一書所說:從童子軍到士兵,從護士到UPS快遞人員,再從廚師到修女,制服有一些秘密語言及文化意義。制服對於人類群體造成凝聚效果和區隔效果,諸如俄國人對肩章的愛好,德國人對黑色的著迷,以及義大利人對羽飾軍帽的狂熱,Paul Fussell認為,我們身上的衣服就代表了我們的個性。我也仍依稀記得穿上綠制服時的壓力與叛逆。

誰說北一女小綠綠校友都是馬迷花痴!」這是主持人康裕成講的,很高興北一女校友中有這麼多綠色的,雖然我至今仍記得高中儀隊隊長對另一名同學說:「你媽媽是台灣人啊?好可憐喔!」,也深刻體會在北一女校友裡,過去挺台派一向低調,但是,關鍵時刻,突然大家都出現了!

今天下午,我在濟濟一堂的北一女學姐、學妹間,與大家共同追思那個十七歲穿制服的慘綠歲月。

謝長廷太太游芳枝呼籲北一女校友挺長昌。(中評社 鄒麗泳攝)。

蘇貞昌太太詹秀齡身材圓滾滾,穿起綠色校服模樣很可愛。(中評社 鄒麗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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