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4

新聞稿/人權蒙羞,警政署長王卓鈞道歉下台!議員提兩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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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又一幕!人民被警察逮補、刑警妨害自由軟禁跟蹤「保護」網友,員警強搶國旗、強撕掉人家車子的紙條、派出所強行要求廣告商與屋主撤廣告否則不准走出派出所、強侵入車內、偷襲毆打議員民眾、搶刧議員手上的氣球、…,11月3日,各地員警受「上級」指示勤教,專門負責「清除」所有陳雲林沿線上的國旗、聯合國旗…等任何台灣主權的象徵。這也導致拿國旗的網友、路人的人權與言論自由受到違法侵害。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洪建益、張茂楠、陳建銘、李慶鋒,以及昨天警方違法逮捕、強制跟監「保護」的網友、民進黨青年部上午共同舉行記者會,痛批11月3日台灣人權之恥,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代表全國各地施暴員警向人民道歉,並下台負責。

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根據世界人權宣言和我國憲法,人民擁有一、言論表達的自由:當國家以公權力介入侵犯人民人身自由時,應確保執法程序法治的保障;二、司法人權的程序正義:次陳雲林來台,台灣警方藉口「依法」行政,也正是照妖鏡,讓我們看到台灣法治的脆弱面(特別是執法者的心證裁量),一些荒謬的法令,其條文本身已違反了基本人權的原則。(例如「集會遊行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立法機關應全面檢討國內法違憲之處,更該建立積極的人權保障機制(例如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

網友們控訴,昨天在台泥大樓對面,沒想到中山北路警方不只出動刀片蛇龍,而且為了強行搶走人民手上的、國旗、雪山獅子旗、聯合國旗幟,竟然害網友手指骨折,內湖分局並且逮捕三名網友,她們被強押到保安大隊,當律師趕到現場時,警方親口說網友們沒有犯法,只想知道網友的姓名,接著律師趕到保大現場時,員警還是堅持寧願違法也不准她們就醫,接著竟藉口「保護」網友,一路跟蹤隨行到議會醫務室與醫院,堅持不放網友自由又說不出網友違法事項,涉嫌妨害網友自由達三小時,直到洪建益、張茂楠、簡余晏等議員輪流出面交涉才放人。

議員表示,昨天在台北及桃園,中華民國的員警涉嫌搶奪私人物品(國旗)、傷害(毆打議員、網友致傷)、妨害自由(逮捕網友及不知名人士)、侵入私有空間(飯店、車內),以上的一切一切只為了強搶旗子、汽球等物品。議員呼籲,上述這些限縮言論自由的做法,是民主國家無法容忍的,他們將展開兩項動作:一、結合民間團體召集成立「人權律師辯護團」,針對每一個造法侵權的基層員警、現場指揮官、警政署長提出刑法304條妨害自由、傷害、侵入民宅、刑法第160條第1項侮辱國旗罪…等;二、是號召網友全面展開,以英文信向亞洲、美國、國際人權團體、言論自由團體求援。議員們並高喊,要求警政署長負起政治責任,警政署長王卓鈞公開道歉、辭職下台。


以下為昨天一天的警方侵權行為

1.非法全面在高速公路、交流道攔檢、掀民眾車輛行李箱。

2.非法妨礙民眾行動自由,在高速公路、平面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全面攔行民眾車輛,讓陳雲林車隊全速前進,甚至在通過收費站時,是10車道全面淨空。

3.桃園縣前縣議員吳寶玉戴著國旗去桃園機場喝咖啡,同揮舞國旗,卻被警方說「這裡是公共場所,所以不能揮舞國旗。」並將吳寶玉強勢驅離。

4.桃園縣議員黃德隆在桃園機場高喊「台灣獨立」,被警方強行驅離。

5.有民眾在桃園機場遇到中國特使團的記者,高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隨即被警方架離。

6.有民眾想在高速公路上方的天橋,等待陳雲林車隊經過,高舉國旗,結果遭警方暴力攔阻,一把搶下國旗,折斷旗竿。

7.警政署長王卓鈞下令,若有任何民眾膽敢向陳雲林嗆聲,該轄區警察局長就丟官。用這種連坐法,脅迫地方員警全面限制民眾自由。

8.航警局發公文給各旅行社,要求民眾改期出境。嚴重侵犯民眾自由權。

9.圓山飯店封山,人行步道全面封鎖,侵犯民眾的散步權。

10.民眾車上插國旗要進入圓山飯店,被警方強行驅離。

11.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被警推擠,李慶鋒想徒步登上圓山飯店,被大批警力用暴力推擠、拉扯。

12.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黃向群、劉耀仁等想施放氣球,遭警方強行攔阻,並沒收相關器具。嚴重侵犯個人財產。

13.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賴佳微、邱素貞、紀麗玉在房間陽台懸掛布條,高呼口號,國安人員違法侵犯私人領域,強行進入,扯下布條,還毆打四位女議員,並將她們強制擡至地下室,嚴重限制個人自由。

14.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懸掛「台灣不是中國的,中國滾彈」的國旗標語,被中山一派出及市府以「用詞不雅」為由,要求拆除。屋主並遭派出所約談,遭員警逼迫簽署撤廣告同意書。

15.三名女網友在台泥大樓前高舉雪山獅子旗、手摇小國旗,被警方用極其暴力的手段,強行帶至保一總隊,其中一人還因此骨折。員警揚言要「保護」三人一路跟監。

16.警察前往圖博人士家中,威脅:「如果執意到機場,會關你一輩子!」

20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這次務必要將警察人員執法不當的每一事件提告,任憑其自由心証,在沒有拘票情況下,可以粗暴的做法,動手將人強行帶走架走?,身為公僕不知保護人民之使命,這些基層員警必須為自己揣摩上意枉顧職責的行為付出代價

還有警察對自己中華民國國旗如此踐踏,對舉五星旗的一堆人,卻絲毫不敢吭聲,真是警察之恥,無勇無謀讓台灣警察蒙羞,誰領導出來如此不堪的警察?

匿名 提到...

警政署長道歉下台!
支持簡議員,加油!

匿名 提到...

如果可以麻煩提出遊行計劃
我很憤怒想上街頭
要求警政署長下台

yu 提到...

15.三名女網友在台泥大樓前高舉雪山獅子旗、手摇小國旗,被警方用極其暴力的手段,強行帶至保一總隊,其中一人還因此骨折。員警揚言要「保護」三人一路跟監。

http://feedcatcher.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03.html

別講的像是網友有預謀的抗議行為
這樣只會讓真相被淹沒[ 警方暴力對待路人 ]

而且黑道的地方都沒講出來

以及今日所有新聞都只報導民進黨議員怎樣怎樣

學生關心的不會是你們這些議員怎樣抗議
關心的是大部分路人甲怎麼被警方暴力施暴的

匿名 提到...

侮辱國旗
這些警察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章「妨害秩序罪」第160條(侮辱國旗國徽及國父遺像罪)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匿名 提到...

真的很氣!台灣警察老闆難到真如1025那位女警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何對人民如此粗暴?對自己的國旗禁止,對五星旗則讓他在街頭任意飄揚,警政署長就是聽馬英九的指示,才得高官,本來就該下台!建議把11.3當天所有警察迫害人民的無恥鏡頭全部收集起來,在電視上播出,讓那些警察看清自己對付人民的嘴臉,想想自己還配當人民的保姆嗎?

匿名 提到...

闖入圓山四名女議員房間的警察犯法!!其中有個理小平頭穿黑西裝的好像是中國的隨護,因為那種髮型是中國標準的軍人髮型.
請議員一定要揪出來那個人...

匿名 提到...

簡議員加油!

匿名 提到...

簡議員,我媽提出一個建議,她說能不能像228那時一樣用「牽手護台灣」的方式向國際發聲?因為一方面我們在南部忿忿不平也沒有辦法達到什麼效益(沒辦法說走就走到北部抗議),另一方面是重重警力包圍(八成還有黑道)我們也很難直接對陳雲林跟馬英九嗆聲,還會被"台灣公安"用暴力制止,不知這個提議是是否可行?

匿名 提到...

圓山飯店也難辭其咎
順便列入名單吧

還有北市跟桃市市長應該也有相關命令
也值得調查

匿名 提到...

我非常贊成這一項:

號召網友全面展開,以英文信向亞洲、美國、國際人權團體、言論自由團體求援。

這件事有必要藉由外國團體及媒體的報導,讓國際間知道:即使目前的政府傾中,台灣人民的多數是反對的

匿名 提到...

警政署後面是不是有國安局的指示?
除了警政署長下台外,順便一併把國安局局長拉下來
國安局局長聽從的是馬囧的命令
所以馬囧才是該全權負責的人
不要臉的馬政府,說是一套做是一套,無恥~

YK 提到...

> 警方親口說網友們沒有犯法,只想知道網友的姓名

又沒違法還問個屁,是要交換MSN喔?死賊頭!

匿名 提到...

被抓的被抓~~被拖的被拖!!
民進黨怎麼越做越回去了!!
民進黨請登高一呼吧
讓共匪知道我們的決心!!

匿名 提到...

簡議員:

我看到這篇新聞稿,我會認真記住你所說要為民眾所做的每一件事情,然後期待,你真的會做到。

不要再讓民眾被迫害,不要再讓我們受傷了。

匿名 提到...

員警執行任務
真正很辛苦
但是員警應該知道自己執行的職務
是違反刑法的規定
並不是說依法令的行為不罰
建議要對員警和警察局分局長等高層告到底
因為只有提告
法院才能訂定一個執行職務的標準與界線
當然歡迎簡議員應該到監察院去按鈴
能不能判斷監察院是否獨立行使職權
監察院是不是為民間所流傳的
只打蒼蠅而不敢打老虎的打手院
就看這一次他們的態度

匿名 提到...

警政署長下台並不夠!!!

希望民進黨或是其他人權團體可以協助受害者提告!

臺灣是有法治的國家,身為臺灣的國民,我們希望可以看到法治得到伸張!

希望能夠徹底查辦!!

我們要看到應賠償者負起責任並付出代價,絕不能一句上級交代就矇混過去!身為自由民主國家的公民,有獨立思考能力是很重要的!!!只想打混,就要付出代價!

我們小小公民每天傷透腦筋辛苦工作繳稅,零零總總有的沒的費用,薪水有 10% 以上都被政府抽走了,繳了這麼多錢,可不是讓他們在那邊混吃等死!

匿名 提到...

簡議員:
請您記得您議員的身分,在議會上強力刪減警察局的預算,已表達民眾嚴正的抗議。

匿名 提到...

簡議員

這15條整理的相當棒

我想要知道的是,

這次所有被警察默名迫害的受害人

包括唱片行老闆等等

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呂俊毅 提到...

簡議員
再給您加油一次
也給所有為台灣人權發聲的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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