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1
這是新生高價橋的關鍵公文!從花價、水管價到花博舞,讓我們看清檢調與市府的權力運作!
扭吧!跳吧!看這些局處首長努力大跳「花博舞」,真是好不認真!連區公所、局處首長、學校學生等都得花時間練舞,區公所開工前還得先跳舞愉賓,早上跳中午跳上班跳下班也要跳,而且跳花博舞還會加公務員積分列考績!奇怪的是,這兩天議會開議我要求市府局處首長先開舞跳一段,為什麼民政局長不敢在議場跳跳看?兵役處長朱亞虎不是很自豪地說他很會跳「花博舞」還教會四百人跳!或許,等到半年後花博結束時花枯了、草謝了之後,花博最後只在大眾心中~~留下局處首長跳舞的倩影~~
此外,北市要求學校把參觀花博列入校外教學納入課程,要學童自己出錢買票但不能請假否則算曠課。還舉辦「舞動花博競賽活動實施辦法」,要各級公務人員從消防到警察都組隊參加花博舞競賽,是公務員員警太閒嗎?還是嫌治安太好?公務員參加花博受訓還算「終身學習時數」列考績參考,這是什麼碗糕政府?人民要公務人員要員警消防人員是用來跳花博舞給我們看的嗎?
再來看看花博買的三千餘萬株花!翻開花博標案,一株「月桃」在林安泰古厝單株價格是80.99元,但要另加「施工費」一株要價19.06元;圓山展館單買一株白玟草要40元,植栽契作費另加10元共要51元才能種一株草,一株日日春的單株價格是17元,施工費也要10元,加起來的價錢要27元。
不只花草單價嚇人,花博各標案處處都是一模一樣品項卻不同金額的標案,例如每里發給里民的長條花槽,市面訪價的批發價50元一個,但市府大量採購後四個標案分別買到一個52元或68元,價差達16元。栽培土市場批價25公升一百元,但是,市府大量買的栽培土10公升達56元或72元,比坊間貴上近八成。而且市府內部買的單價彼此差距很大一樣的盆子價差高達三成以上!
試問,花博有必要提供里民要多少領多少的盆栽、栽培土、灌木嗎?這些發給里民的盆栽已達四標,分別是1008萬元、786萬元、1006萬元、1006萬元,再加上發給學童的521萬、531萬元,總共金額已花費4860萬元8313元,這些錢就像丟進了水池一樣,市府有必要花這麼多錢家戶送盆栽嗎?這些盆栽的教育效果如何呢?誠如《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所說:「打從成立的一開始,博覽會就是國家和資本共同演出,人民被動吸引和接受的制度性存在(頁18,博覽會的政治學,吉見俊栽著,蘇碩斌等譯,群學出版,台北:2010五月)。」升斗小民都知道,我們需要減稅、需要好的交通、需要便利的垃圾筒、低房價等,但是,國家及資本主義卻要求用納稅人的百餘億來買花,這難道就是我們所要的嗎?我們不需要市府用納稅人的五千萬元廣送盆栽啊!
離譜的不只實際的制度與採買,還有最近市長、副市長、發言人對於「愛花博」的論述,竟然「愛不愛台灣」是取決於「你愛花博」嗎?例如
**郝:愛台灣就要挺花博,你可以不支持郝,但要支持花博
余晏:我們很支持花博,但是我們不支持胡亂花錢啊!而且以前你們都是強調要愛「中華民國」而非台灣的呀!
**郝:花博一連串的負面新聞,謞花農傷心、憤憤不平,讓花農辛苦付之流水。
余晏:是郝市府的發包能力讓人質疑,為什麼要牽扯花農?讓人民質疑的是郝市府,並不是辛苦的花農啊!為什麼硬要花農來幫郝市府扛責任,花農是市長嗎?
**郝:一味批評,讓花農受傷
余晏:拜託,彰化花農沒受傷,台北賺錢的中間商也沒受傷,受傷的是納稅人對政府的信任,是納稅人的荷包受傷了!
**郝:這樣的選舉操弄,讓花農的努力付之流水
余晏問:為什麼郝市長要政治語言操弄,硬把市府發包圖利不當事宜,扯到花農身上?郝市長這樣的責任移轉才是對不起花農的選舉操弄!
拋開論述,再回到令人不可思議的三百元買一株花的「新生高價橋案」,根據2008年5月20日送出的「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發現,「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等2項工程」裡面,稽核委員指出,這項工程原本只要支付中山二橋的預付款的30%,也就是本來只要先行付給工信工程公司1億5千萬元,但是,郝市府卻在「擬辦時,方插入『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一齊適用」,導致市府先行支付了18億元工程款的30%,也就是付出了約5億4千萬元。天底下有這麼好康的事嗎?但可惜的是,檢調至今仍沒有出手,也沒有立刻查扣市府到業界的相關證物,了解當時是誰下達指示,讓工信工程從只能先拿1億5千萬元,一下子多拿了近4億元,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日前我依照議員職權要求調閱新生高架橋從第六次流標後到第七次流標的內簽,但在市府剛到的文件,卻刻意將當時曾「簽稿會核」的單位都塗掉了,市府也塗掉了一些關鍵的印章及會簽的文字(請看上下的公文),例如當時是那一位局處首長審核?是誰決行的?此外,郝市長一直將新生高架橋視為他的重要政績,是誰下達指令要一次將標案爆增三億?當時局長、秘書長、副市長、市長真的完全都不知情嗎?或者是特定人等下達的特別指令?
另根據2008年4月11日維護工程科上呈的公文中,檢陳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修正後之預算書,當時原本有預算書二份,原本有方案一13億1、方案二13億9,但是這份公文經過塗改,送達處長時只剩下爆增的13億餘元的方案一個,中間究竟有那些局處會簽?如會計單位等其他單位可能都有意見,最後都是被誰說服的?這些內情都需要詳細查明。
新生高價橋的案子並不只是植栽浮報,把二元的蟛蜞菊報為三百元而已,連植栽之外的水管爆增十二倍,橋上的隔音牆到鋼筋水泥都有問題,甚至連預付款項都可以一夕增加數億元,層層巧合內情啟人疑竇,但市府送議會的資料竟隱匿了關鍵的是誰蓋章?是誰簽核?經手其他局處的意見為何?但檢調至今仍以「他字案」分案而已,相關公文卷宗及工信、昭凌等證物可能不易再找到,有人建議議會應組成調查小組,但事實上議會並不具調查權只有監督權,此事是行政權及司法權應速速展開偵辦才能讓真相大白,有正義感的檢察官應儘速掌握事證,避免被湮滅證據。
曾幾何時,民主台灣現在跟北韓一樣,公務員與小學生要一同大跳馬屁「花博舞」,公務人員屈服於權力結構早也跳晚也跳!高中國中小學生跳舞外還得花錢買票考花博,暑假作業更以「花博」為中心思想,郝市長接受媒體訪問時更強調他「現在唯一只想要把花博辦好!」但是,台北市政千頭萬緒,一年近二千億元的預算中,為什麼花博變成了如同早年的「三民主義」一般,必須全民動員萬眾一心來擁戴?郝市長只剩花博這項事情要做了嗎?都沒有其他重要的事嗎?
從花博舞、誇張的新生高花價水管價、到同一個花盆差價達16元,以至於一市之長到電視去強調的「愛台灣」是要「愛花博」而不是「愛人民」!這個市府顯得混亂、鏍絲鬆脫、無指揮無秩序之外,也正符合《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中所描述的「作為權力機制的博覽會」,根據傅柯理論,權力就是「無數的力量關係,是內在於這些力量關係被行使的領域」的作用之總體(頁258)。就如同監獄、學校一樣,博覽會也是由一種微觀權力在運作並制約主體的場域(頁259)。11月即將登場的花博,展現的是KMT政權市長與發言人的權力場域、利害的營建工程公司、賣紀念品及宣傳花博的媒體、包得到千億預算的花商……就是這些有權勢者制約了台北市的權力場域,而我們竟連拒看郝市長跳花博舞的權力都沒有!
這不只是國家和企業如何透過博覽會強迫大眾接受帝國主義和消費的意識形態,而是,從博覽會這個場域的言說,我們也看到了空間結構如何形塑人們看待世界的方式!《博覽會的政治學》早就說了,博覽會是一個投入龐大預算的巨型公共事業,組織過程本身帶有強烈的政治性格(頁259)。但是,我想問的是,在當前內憂外患的台灣國際處境下,台灣人要的真的想花百億元買三千多萬株花種菜種花跳花博舞嗎?這就是我們要的台北生活嗎?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
6 則留言:
簡議員,
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現在看來的確兵分多路訪價和現場勘查,到目前為止似乎都只是停留在發現浮報價格的挖掘上和一些簡單的單位造價的計算,但是這些手頭上的結果是否能更進一步被歸納出一些系統性的問題或結論,是不是應該有個大方向在導引現在民進黨的調查? 就像是如果民進黨要寫一份新生高和一份花博的調查報告,要如何讓人民容易明白民進黨發現哪些不同方面(如發包程序,稽核程序,價差問題,現場監造問題等),不同層次的問題(如單價,批量價,一物多價,單位造價,總價等),證據又在哪裡... 例如新生高問題,大家都知道花的單價過高,但是經過訪價和細項表比價後,花的總價究竟多花了多少錢,噴灌系統的造價究竟比民進黨訪價後的總價多了多少? 如果實際的施工又有偷工減料的情形,那價差又差多少等等... 坦白說,市府說2,400萬的景觀工程預算中有1,600萬的浮報,我們看不到這數字如何而來,根據市府現在的信用値,這個數字我也不相信...
真的希望民進黨能將妳們的調查結果系統性的整合起來,因為我想很多人都想知道相對完整,接近事實的情況,這些情況有多糟... 再一次強調,以市府現在的信用,廉政肅貪小組的調查結果將會難以讓人相信,政風處也是,更別提還不知道在那裡的檢調...
請繼續加油!
我們支持花博,但不支持亂花錢的政府,建議議員查各局處關於各種招標中得標廠商名單,相信裡面學問大的很,因為得標的老是那些熟面孔。
郝市府能否給臺北市民一個很清楚的答案:
新生高架橋橋上、橋下全部工程,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正式完工???
查一下
是哪一間包商?
哪些公務員須負責?
向人民解釋弊案時
要簡單明瞭,才易懂
檢調跟監察院還在裝死
選前發動北中南的人民
上街遊行訴求
請繼續加油!
一串紅、雞冠花、向日葵(花博有種哦!)......那種草花類開完就要換了,難不成噴定型液可以開半年嗎?蔬菜呢?冬天絲瓜就沒了啦!剩下枯藤可看啦!(管你花5千多萬)!葉菜類從種子到成熟速度多快啊!你要給人家隨時看到最佳狀態當然是要不斷的換!花博期間那片蔬菜區編列1700多萬照顧費我覺得匪夷所思![風災雨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由買方負責]也是通識啦!看吧,昨天又被踢報花博的合約也是如是簽的!還什麼[颱風來花博廠商剉咧等]咧!歐北共!如果賣方負責,好龍斌還去顧一整晚為了誰?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