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四年我都在攝影社,也修遍了新聞攝影、廣告攝影、藝術攝影!雖然攝影技術一直不怎麼樣,但我總愛看夜間所拍攝的天空,夜晚的森林,欣賞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光與影的大自然及雲層樹影,看布拉塞的《夜間巴黎》。白天眼睛所看到的是明亮、快樂、陽光的世界,但入夜之後,藏在深夜之中的天空與都市是這麼吸引人 ,夜裡的天空森林城市總讓我困惑而深深迷戀!雖有少數燈影但月娘依舊皎潔,讓我知道人在黑暗之中必須更謙卑!
但,曾幾何時,台北美麗的夜晚、夜台北、夜空、美麗的都市被閃亮的燈光大量侵入!路口紅綠燈幾乎被大型LED吃掉了,夜台北盡是七彩霓虹燈,抬頭看不到雲朵深淺、路邊分不出樹的層次,盡是亮得讓人無法入睡的路燈,大型LED廣告看板、離譜招牌…這些都讓人難以忍受。燈太亮之後,樹與雲都失去層次,眼睛分不出真實,世界反而失色!
歷經一年餘的努力,余晏團隊卓曉青、吳育玟等美女帥哥們終於完成了《台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草案,雖然裡面對於光害的度量還有待努力,但九月八日在議會大會順利提案通過交付審查。余晏團隊的一小步,希望能讓天上的月娘星河織女牛郎看到,期待在都市裡面也能看到繁星閃爍,別讓都市裡盡是光影與光害,希望讓大自然知道我們謙卑都市人的心!
臺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制定草案總說明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目前尚未制定光害量測辦法,亦無規範光汙染之標準值。且就該署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以環署空字第0990019510號函表示,光害非屬公害案件,亦即有關光線侵擾、玻璃反射眩光等光源逸散現象,尚難適用公害糾紛處理法。目前臺北市環境保護局辦理光害陳情案件仍採個案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協調相關單位解決光害問題。
二、經查環保局九十四年迄今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光害案件計有二十二件,其中九十四年一件、九十七年三件、九十八年十五件、九十九年至三月底三件,考量陳情件數有逐年上升之趨勢,又都市整體景觀照明設計應能朝兼顧照明品質、環境美學、節能效益且達到光害防治之方向前進。故縱中央單位尚未有光害防治辦法,量都市發展程度,台北市之光環境可見殷切;臺北市景觀自治條例走在中央景觀法之前,訂定臺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亦可率全臺之先,以法律帶動市民落實光環境管理,號召國人對照明設計之思考,貫徹市長「節能生態都市」之施政目標。
三、建築管理處現行之「臺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擬提升法律位階為「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並增列條文對廣告物播放時間予以管制,然光害不單因廣告物設置造成,尚有玻璃反光公害,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百零八條之一第三項即對反射玻璃之使用提出限制規定,國家標準檢驗局亦制定「國家戶外照度標準(CNS15015號)」、「戶外照明景觀燈具標準(CNS15015號)」。上述各項規定皆欲致力實現良好的照明環境,故針對照度標準、照明設施等提出量測標準,惟未有法條針對光害作限制基礎及採取罰責之討論。
爰依上開情形訂定「臺北市光害防治自治條例」,俾提供都市光環境有所遵循。
四、本自治條例共計四章二十一條,其重點說明如下:
(一)第一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第二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用詞定義。
(三)第三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
(四)第四條明定本自治條例所稱光害之型態。
(五)第五條明定依地理環境及開發程度等條件不同,光環境可分為天然暗環境區、低亮度環境區、中等亮度環境區及高亮度環境區,以利分區管理。
(六)第六條明定各區建築物窗戶垂直面上照度,依深夜前後時段及所在光環境區域不同所應遵守之數值規範標準。
(七)第七條明定未被劃分至特定光環境之區域,應遵守國家戶外照度標準(CNS15015號)規定。
(八)第八條明定建築物、看板照明及住宅區、商業區應遵守之燈具樣式、設置之規定。
(九)第九條明定非商業區之閃爍、螢光或動態光源之廣告物設置使用時間,及若非條文所述之廣告物,亦應遵守第六條、第七條相關照度規定。
(十)第十條明定建築物外牆、窗戶、屋頂及公共藝術裝置限制使用高反射玻璃,及玻璃帷幕牆之使用所應遵守之相關規定。
(十一)第十一條明定因公共安全目的而設置照明設備之除外條款。
(十二)第十二條明定接獲檢舉光害案件之處理方式,並應將相關查核結果作成報告書,以供都市光環境照明設計殷鑑。
(十三)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明定相關罰則。
(十四)第十九條明定主管機關得設置光害防治審議委員會,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予相關單位參考。
(十五)第二十條明定本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後,原有之燈具、廣告物、照明設備及反射玻璃不合規定者,給予一年之緩衝期改善。但於緩衝期內經檢舉者,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六)第二十一條明定本自治條例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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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則留言:
終於有人提案了!真受不了部份檳榔攤的燈光,閃到頭昏眼花!謝謝簡議員團隊對於環保的努力。
通過這個案
台北超越台北了
太棒了,台北市的燈光簡直到了超過需要且浪費的地步!沒有用的投射燈,與安全無關的路燈裝設過多!使得稀疏的星空更加稀疏了,中秋的明月也失色。
非常贊成這個提案,希望儘速通過!
謝謝您提案,我希望有一天能在台北看到銀河、流星雨....
那我會永遠記得簡余晏團隊的努力!
讚!
讚!!
妳們的一小步是全台灣的一大步~讚
這個提案真的很棒!謝謝簡議員團隊這個提案!減少光害之餘還可以減少過多的路燈,除了讓台北市民有個比現在更美的星空外還可達到節能減碳的功效。請您繼續加油!我支持這個提案!
真的很需要這提案...
我目前住在內湖
我對面的一間商業大樓
不知道為什麼 每天晚上都有led燈在閃爍= =
而且是開整個晚上
到今天開始 更離譜了!!是七彩的led燈
該死= = 我不能睡覺了...
不管是哪一個法案
我覺得光害的法規一定要快快成立
我現在腦神經衰弱到= = 每天都頭暈
我一直覺得 這是一種謀殺......
簡余晏委員真是菩薩在世 救苦救難 光害實在是太嚴重了 那些立委豬公們都在混
祝簡委員 高票連任
台北市都通過了光害防制法
哪麼行政院環保署就不敢再怠惰下去了
簡委員真是優秀 很大公德 對人類本身及對生態環境都立下不朽的典範 加油 我們支持您
雖然對民進黨很多其他委員的問政內涵覺得不以為然, 有舊三寶與新三寶的脫線演出, 但是現在發現原來民進黨內居然有這麼優質的代表, 簡委員嚷我們重新評判民進黨並對民進黨燃起希望了
簡余晏委員此舉對地球的前途 與 台灣的環境真是貢獻很大, 但很擔心會不會招到利益團體的反對, 與無知老百姓的反對呢?
一些人情路燈真的很誇張, 到處都是, 晚上沒人走的路也在點路燈, 人類真是很無知浪費,
簡余晏委員應該得到諾貝爾和平獎才對, 對台灣的優質環境貢獻太大太大了
找不到形容詞形容她的功勞了
好厲害....為她喝采
您相信嗎? 經過專家統計過 只要把台灣所有路燈總數量減少1/10就好 (約8000000支)台灣的三家核能(加上興建中的核4廠)電廠就不需要了, 這麼簡單的數學 為什麼政府不做呢?
很奇怪. 真的是"眾生顛倒"阿.
老百姓的老觀念: 認為家前面就要"光亮", 代表運氣好, 家運光明,所以爭相拜託民意代表或里長設立路燈,反正是點公家電, 又不用我付錢
這種無知又自私的民族性, 造成鄉間到處是路燈,私人曬穀場, 豬舍, 牛舍, 等非公用場所到處是路燈, 可以比擬嘉年華會, 照成鄉間的生態浩劫而不自知, 反正我和里長交情好, 你管我...
經過調查, 會當民意代表的人, 很大比例是很無知的, (簡委員除外, 她是很有知識和行動力的好委員)只會譁眾取寵, 附和老百姓的無知, 只會想辦法搞建設搞錢, 用"路燈"來代表開發的政績, 愚蠢至極,但是什麼樣的人民選出什麼樣的民代, 沒得怨,歷史共業.
檳榔攤的跑馬燈太多 有時開車會誤以為警車或救護車 更有時要戴太陽眼鏡才不會眼睛受傷 這些亂象 只有靠光害防制法來消除 簡委員繼續加油 我們支持您
光害防制法應該要對公器私用的路燈加以限制或罰款 糠大家的慨來點亮私人場所 不應該阿
很多山裏或農田裏的路燈晚上沒有人走 破壞生態的寧靜 應該強制在10點後熄燈 才有辦法救地球 救植物 救生態 請考慮此
這才真的是, 台北超越台北阿,
其他縣市應該多學習台北,
套用周董的名言 這才是真屌的立法
既然以前有日光節約時間, 為什麼現在不倡導"路燈熄滅時間" 都是節約阿, 可能現在政府比較有錢吧? 但是為什麼要公務員加薪時,政府卻一直喊沒錢呢? 怪怪....
浪費在不當路燈電費的錢, 省起來不是有了嗎? 還太多ㄋㄟ..
余晏姐姐這麼用心, 注意到此光害民生問題,
請繼續加油, 建議您出來選台北市長, 鐵定高票當選的.
聽說新化鎮改造後的人行道,新裝一批造型景觀燈,連同原有的路燈,短短四、五百公尺之內,就將近有六十盞,最短的路燈間距,甚至還不到兩公尺,雖然夜景變漂亮了,但太過密集的路燈,違反節能減碳的環保原則,因此遭到浪費的批評。
路燈林立的情形,在其他縣市也屢見不鮮,基於照明與安全的需要,路燈的間距有所規定,一般省公路二百五十瓦的路燈,間距以三十公尺為宜;人行道的柱型燈具距離,通常是十二至十六公尺;至於景觀燈部分,並沒有一定的準則,全憑設計者自由發揮。過去台南市運河整治時,每個欄杆柱頭都裝了一盞燈,入夜後亮如白晝,毫無美感可言,這就是過度照明形成浪費的實例.
台灣經常有選舉,地方鄉鎮市首長為了還人情債,對於樁腳所要求的建設,大多有求必應,最容易兌現的支票就是路燈,因此很多地方「選舉路燈」充斥。裝燈具本身不需要太多錢,但長期的電費支出,往往成為各鄉鎮市的沉重財政負擔,到最後不是找人「認養」路燈,就是採取隔盞熄滅措施,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深有同感........光害防治非常重要
響應節能.午夜時分請關閉路燈.. 全世界都在節能
台北市其實也能做一些事情
夜間其實沒多少人車在走
午夜12點過後更是杳無人煙
這麼多路燈開著浪費電真的很可惜
(而且破壞賞星的樂趣)
我建議各區於午夜12點後
除各照明路燈外
其餘道路用燈都可以關掉
一來節能二來省錢(一年可以省很多喔)
何樂而不為呢
請簡委員提案看看..
有研究報告指出路燈太亮, 會影響直物的光合作用, 原來植物晚上是要休息的(行呼吸作用),但是燈光會讓植物無法停止光合作用,久了會讓植物釋放烷類等毒氣,(如同人不休息會火氣大一樣, 口苦口臭一樣, 這會大大增加溫室氣體的..
難怪地球的溫度越來越高了, 就是因為全世界的路燈(約有好幾兆)讓我們的植物喪失淨化空氣的功能了..人類的無知將為自己帶來可怕的災難..很快的
好懷念經國先生的時代, 政府會帶頭節約,
現在卻是政府(政客)帶頭花錢, 說成刺激經濟,
但是錢都進到政客口袋, 政府赤字飆高了,
路燈建設的回扣(佣金)聽說很多, 都跑到利益團體口袋了, 真是靠..
台電的(路燈包燈電費補貼)也是原因之一
難怪現在台電的虧損3千多億, 到時候也是全民買單..老百姓真笨ㄋㄟ
台灣民主太自由,人口易亂生,人多路燈多, 燈多民代回扣多, 自叫苦, 又何苦??
巷口路燈直接照進我的臥式, 超強光的
用厚的窗簾擋都沒用, 很想用BB彈把路燈打破 但聽說會犯毀損公物罪??怎麼辦? 簡委員救救我吧!!!
檳榔攤的刺眼霓虹燈也該管管吧?好像沒政府狀態..
如果把台彎的路燈減半 (或者晚上12點後熄燈, 晚上根本沒人在外瘤搭,即使有大多也是一些不三不四的人, 自己安全要負責), 台灣的熱島效應可以減低2到3度. 經過精確的統計模型得到的結果..超準.
光害防制法?? 聽都沒聽過, 但是真的很需要 因為很久沒有享受到夜空的美麗了 黑夜是我門的資產阿
晚上眩光強光到處都是 感覺熱熱的
最討厭的是路燈強光 讓我看不清方向地
偉大的先知: 簡議員 一定要通過喔. 這是解救數十億眾生/植物和人類的下一代的法案
伍佰說: "順啦"
附近又來了第三條高速公路,從此房間飽受路燈光害再也沒有真正夜晚的時分。
人類利用各種科技,大量製造,並過度浪費丟棄無數的垃圾產品,巧取豪奪的將地球的有限資源過度的開發利用,不知節制。尤其是能源的使用,在「促進經濟發展,提高生活水準」的口號下大躍進。大量耗電的家用電器產品紛紛出爐,傳統製造業、建築業、百貨業,莫不大量使用電力,夜市、夜店、住家無不大放光明,超量使用電能。而台灣的電能百分之七十四來自不斷加蓋的火力發電廠,否則電力怎堪負荷,知識份子與政治精英誰懂得節約用電就可以減少火力發電時燃煤燃油時二氧化碳的產生這種「科技倫理」─「電力環保」的理論,在學校、機關、公共場所猛浪費電,開燈不關,電腦上網不休息,開冷氣時不知要調到26度~28度,為了擺身價上班自己開車浪費汽油,不知要搭大眾捷運,少製造二氧化碳。開車、騎機車等紅綠燈時,讓馬達怠速空轉不知停車熄火以節省汽油,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害人害己,他們為了貪圖方便,懶得熄火,不僅是誤蹈法網,違反「空氣污染法」,而且長期下來影響自己與眾人的健康,因為他們「無知」,不知道汽機車的排放廢氣中含有刺激性的氣體,會影響呼吸系統的病變,更嚴重的是廢氣中含有類似多環芳香烴與戴奧辛等致癌物。
更有甚者地狹人稠的台灣,不去紮實發展精緻農業、生物科技、綠色無煙囪工業,拼命的核准加蓋上下游石油化學工廠、火力發電廠、垃圾焚化廠、大煉鋼廠、煉油廠。長期下來當然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高居世界之冠,平均每人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2頓,是世界人口平均值的3倍。而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元凶是美國,它的人口佔全世界人口2%,而為了經濟高度成長,二氧化碳排放量將近全球的一半。能量的使用消耗與經濟成長,這些和二氧化碳的排放是等量齊觀的。如果我們只要科技,而不要科技倫理,繼續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則地球大氣層二氧化碳濃度不斷增加,太陽光射到地表上的熱氣被太多二氧化碳阻擋,地熱無法有效散熱到太空中,那麼整個地球就像悶燒鍋一樣,這就是所謂的「溫室效應」,無知的人類像熱水慢煮的青蛙,不知死活,溫室效應不只是以前所知悉的會造成氣候反常,聖嬰現象而已,它更會造成令人不寒而慄的「全球暖化生態浩劫」。
二氧化碳過度排放,造成全球暖化,首當其衝的是南極冰原不斷大崩解,全球有90%的冰在此,融解後全球海平面將上升到1公尺。北極山岳冰河逐漸消退,許多動物遭逢滅種危機。根據預估全世界如果地表平均溫度上升攝氏1.8~4.0度則海平面上升,平原土地被淹沒。長期持續暖化下去,將來高雄市只剩壽山,嘉南平原消失,台北市只剩下101大樓泡在台北盆地的大湖泊中,台灣約有58%的平地被淹沒,將有五百七十八萬難民,一世紀以來,台灣的暖化速度是全地球的2倍,因為一個小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竟然佔全世界的百分之一,歐盟15國早已從事二氧化碳的減量工作,從西元1998年到2004年間,他們已回到1990年的水準,如再低5%就達到全世界京都議定書公議的標準值。而台灣在1990年時,每人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五噸多,是西歐國家的一半,但從1990年到2005年,台灣二氧化碳排放不但沒有減量,反而成長一倍,上升到11噸多。二十世紀全球平均氣溫上升零點六度,台灣則上升一點一度,原因可能與熱島效應有關。全球暖化也造成台灣毛毛雨減少,氣候與開花期反常,千萬隻蜜蜂神祕失蹤,養蜂戶擔心農業生態浩劫,花蜜漲價。美國25州與加拿大約有10億隻蜜蜂消失,因為免疫系統出問題,惹上5種怪病死亡,原因可能是殺蟲劑農藥的過量使用與全球暖化所肇致,長此以往,需要蜜蜂授粉的花椰菜、蘋果、杏仁、龍眼、荔枝、芒果等瓜果蔬菜將沒得吃。更嚴重的現象是台灣暴雨和颱風不但次數增加,強度也增強,另外水旱災也更嚴重。台南縣今年竟出現了穿越數個鄉鎮的龍捲風,傷及人畜房屋,電線桿也應聲折斷,台東的焚風,夏天的爆熱,台北冬天竟有蚊子(只要超過攝氏17度就會有蚊子出沒),歷年來強風更強,豪雨更大,數年前的颱風造成的洪水竟然讓台北火車站淹水,「溫室氣體減量」法案,如果一直躺在立法院,那麼台灣將遭受到國際的制裁之外,還要擔心「暖冬亡台」的夢魘,不抗暖化,約六百萬的人民將來有可能成為海上難民的問題不知如何解決。
日本今年北海道氣候反常,溫度比歷年上升攝氏2度,不下雪,沒有雪可以做「雪祭」,櫻花期混亂,北海道內湖因海水入侵鹽化,淡水漁多暴斃,暖冬出現「島國龍捲風」。全球三分之一地表為沙漠,二十五年來有8%的土地變成沙漠。美國前總統高爾在他所拍攝「不願面對的真相」透露全球未來將有更多的土地變成沙漠。他引述英國前首相布萊爾的顧問之語:「如果格陵蘭極地大島上的冰〈佔全球淡水的10%〉完全溶解,海平面上升的後果是:美國世貿中心雙子星將陷入海水中,荷蘭與歐洲大西洋沿岸人口稠密的平原將遭淹沒,中國大陸北京與上海一帶約四千萬人居住的平原與印度加爾各答一帶約六千萬人居住的平原將被海水淹沒。日本人畢竟比較有遠見,他們早已看出過度排放二氧化碳造成全球暖化致命所在就是「島國沈沒」,所以才會積極力邀世界工業各國會議;共同簽署「京都議定書」限制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標準,最賊的美國不簽約,終將自食惡果,從紐奧良在卡崔那颶風之後海水倒灌全市水鄉澤國的慘狀可見一斑。中國大陸雖然尚未簽約,但是也開始重視全球暖化的後遺症的可怕,中國高度經濟的發展,上海上空一切灰濛濛的空污無法消除,全球暖化所造成的25個世界大城市空污,中國大陸竟佔了十餘個都市,數億人口受害嚴重懸而難解。全球每上升攝氏1度,就有17億人缺乏水喝,氣候暖化可不可怕?而海洋暖化造成大量珊瑚礁顏色淡化枯死,海中二氧化碳太多與海水結合成更多的「碳酸」,生長在過度酸化的海洋生物生存遭受威脅,水母突變像巨型怪獸。
自然界有自然生存的定律,人類不可以不顧科技倫理破壞自然生存的機制,燃燒排放過量的二氧化碳,有如嚴重化學災害。全球暖化問題嚴重,斑斑可考,全球有50多處不再下雪,將來北歐可能不再有滑雪場,每年約有70多個颱風重創各地,北極6萬隻馴鹿大量消失,因為蚊蟲滋生,必須躲至缺乏食物的山丘。水溫上升螃蟹停止呼吸死亡食物鏈被破壞,加勒比海小孩氣喘增加,因為非州沙塵暴吹到了加勒比海,今年日本東京3月16日竟然下雪,櫻花期改變,美國東北部春天下暴雪,澳洲今年大旱災葡萄產量減少,葡萄酒漲價。暖化也造成了北極圈冰層破洞竟延長到俄羅斯。2006年來有10次嚴重的沙塵暴,讓沙漠面積擴大,南太平洋低漥島國海水上漲即將消失,今日雪梨出現海面罕見的龍捲風。北極冰塊溶解,北極熊必須`游60公里才有浮冰可以爬上棲身,很多已經溺斃,如不列為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北極熊將活不過本世紀。冰河正在消失,專家預估20年內冰原會消失,海平面將大幅升高,澳洲將有4千種軟體動物和1千種魚類棲息的海上「大堡珊瑚礁」不只紅珊瑚「白化」,而且將全部消失,預估本世紀末四萬九千個物種將有40%絕種,造成生態失衡,引發生態浩劫,佔全球陸地面積10%的石灰岩地形是燕子蝙蝠的棲息地,有最頂級的食材燕窩等生態資源,也會因暖化導致的海平面上升,飽受生存威脅。人類不再正視全球暖化的嚴重將自食惡果,停止呼吸,失去在地球上的生存權。
樓上朋友的說法真是非常精闢的見解
讓我想到: 佛法有末法時期的說法
而癌症有末期癌症的的症狀,
地球現在已經是癌症末期的情況, 三災八難片地流
而人類就是地球的癌細胞...
地球應該是沒救了 真的沒救了..
(人類對物質的貪念若沒法改變的話)
打擊民進黨的軟弱
突顯馬英久的強
葉政順
光害防制法, 其中兩點很重要,一定要注意到的就是:
1. 路燈要加裝燈罩照, 調整到只照路面方向就好,而不是向4面8方亂照,以為越亮越好卻造成眩光亂射而影響視線.
2. 不可以直射住家窗戶或前庭, 造成嚴重光害
引起精神官能症.
請簡議員加油...
何時可以還給我們健康的黑夜和美麗的星星
謝謝簡余晏議員
晚上到台北要帶太陽眼鏡 不然眼睛好不舒服 因為太亮了 呵呵
太多沒必要的路燈好浪費電喔!!山裏都是ㄟ
愚痴的政客與老百姓
沒有人提倡節約能源了 馬政府的節能減碳 口號而已 隨便說說
黑夜是我們的資產, 也是其他趨光性昆蟲的活動時間, 那些招牌和亂七八糟的路燈剝奪了其他物種的生存環境, 累積到一定程度, 大自然會反撲,現在眾生顛倒, 自私自利, 所以自然災害會越來越嚴重, 這就是因果關係, 不是迷信,是有科學的概念的...
簡委員我們支持您, 您比那些只會成天只想搞建設搞錢的"利委"豬公們偉大多了..
亂七八糟的路燈最浪費電, 電也是能源的一種
直接造成碳排放量的大增,
各位看到今年沒有春雨了吧?
再不覺悟, 繼續浪費電,大家就要一起承擔共同的惡果了..
國光石化不蓋了 非常好
只要我們將光害源減少 就可以降低對石油的依賴了
問題是老百姓的無知可以改變嗎?
請簡委員加速推動光害防制法..
很大功德喔
Greedy human beings harm our earth.
Crazy.........
I can not stand the violent neon light of convenience stores 7-11 any more.
a lot time passed, what i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nti-light laws? Any progress is acquired?
光亮不一定安全
很多人都認為越亮越安全,路燈光亮可以抑止歹徒做壞事,所以到處燈火通明,光害無所不在,像是工業區或商業區的照明像是賭場,公路的照明像夜總會,便利商店、加油站的照度簡直可以當做精密製圖之用,但是在如此光亮的環境下,治安反而沒有更好,宵小歹徒依然猖獗。
事實上相反,明暗對比強烈的戶外環境是孳生犯罪的溫床,因為歹徒可以躲在陰暗的角落觀察在明亮區人們的行為,再尋找獵物伺機而動。這比起他們自己拿著手電筒尋找目標反而曝露自己行蹤進進而打草驚蛇來得安全許多,根據美國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光亮與治安改善並無顯著關係,反而是幫凶,舉個有名的例子: 美國以前有多座校園的公物常在晚上被社會偏激分子破壞,結果校園當局全面實施”黑暗校園”政策,晚上大量熄燈,結果徹底改善了校園被破壞與治安的問題,另外一個例子就是早在以前經濟發展前的國內環境,那時預算有限,所以路燈也有限,那時治安比現在到處是路燈的環境要好得太多了 不是嗎?
光害防制法講了這麼久, 到底何時可以通過呢? 通過時就是地球有救的一天 也是眾生有希望的一天...期待這一天快快來臨
謝謝您們整個團隊的努力,我們住在桃園,也深受招牌光線所害,希望您們的努力也使我們的城市開始注意並解決這樣的問題,再次謝謝您們。
what is the current stats of the law? pass?
請問"光害防制法"有分區域性實施嗎?我又要如何行使我的權利呢?
若針對桃園地區的高中學校我還是要到教育局嗎?
請問簡委員,光害防治法立法完成了嗎?台中是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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