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6

余晏新聞稿駁北市府發言人:九二一捐款真的不該挪用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16日批評台北市政府說謊!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說: 「市府不可能挪用921善款捐助川震」,但市府在2009年11月16日議會備詢時,前社會局長師豫玲在議場坦承台北市921賑災剩餘款8181萬3414元挪撥到市府「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且在2008年6月再挪用6400萬元轉給「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接著捐給四川一所小學一棟大樓。簡余晏出示當時的「重大災害害民間賑災捐款」委員會議表示,2008年從六月決定到十月撥款時,台灣正逢卡玫基、薔蜜、辛樂克風災傷亡嚴重,委員會認為把九二一捐款從台灣搬去中國非常不適宜,但北市府在委員會成員反對下,卻仍堅持捐款給中國四川「解北小學」蓋20間教室。

此外,簡余晏說,賑災捐款委員要求市府承諾,四川教室落成後應在紀念碑文上載明是「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及市徽等,並發布新聞時說明是﹂台北市政府捐贈」,結果對照落成後的新聞報導變成﹂紅十字會匯集各界愛心」,這樣把專款挪用是對不起當時捐款給九二一時的市民,市府如果要挪用捐款,下次應逐一徵詢捐款人的意見,否則不應違背承諾而挪用。
簡余晏表示,郝龍斌市長在2009年議會答覆她的質詢時也坦言挪用,前社會局長師豫玲也明白指出,台北市921賑災剩餘款挪撥了8181萬3414元到市府「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在2008年6月大舉動用其中的6400萬元捐給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之後轉捐到四川一所小學。她質疑市府發言人可以化妝,但不能說謊,把有的事情說成沒有呢?

簡余晏表示,2008年六月16日的第14次會議時市府提議要把九二一捐款改捐給四川6400萬元,而且捐款方式是轉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全權運用。接著,7月17日台灣卡玫基颱風20人死、27日鳳凰颱風2死、9月12日辛樂克颱風14死7失蹤埋八車、27日薔蜜颱風2死2失蹤。委員會在2008年10月3日再為此開臨時會議,無視於台灣風災傷亡,在委員反對下竟 還是通過了重大災害捐款中九年來最高筆的捐贈,把6400萬元送給紅十 字會。

余晏表示,921災款依「台北市921賑災民間捐款專戶管理及運用要點」載明,「未指定用途或地區者,以用於中部南投縣及台中縣災區為主,其中並以本府所認養之鄉鎮市為優先」;92年1月17日台北市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也做出快議「本捐款專戶原則以台北市為優先補助對象」。








1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請公布一下委員會的成員有哪些的官,真的非常的氣憤,如果是這樣還真的想要求退款哩,台灣有多少的收資源回收的老人在街頭走時,我看到都很心酸

segaliu 提到...

他們這樣有沒有違法呢?

匿名 提到...

台北市政府的做法,無疑是強姦當初對921捐款人的愛心,台北市政府寧願花200多萬跟921的受災戶東興大樓住戶打官司,確拿921的捐款人的愛心去貼中共的冷屁股,這還叫做專款專用嗎?當初如果知道台北市政府會搞出這種可惡的事,我ㄧ毛錢也不願意捐.

匿名 提到...

紅十字會 8高幹年合領千萬薪
其他社團咋舌 學者:捐款不是來養員工
2005年 05月29日 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1809137/IssueID/20050529

匿名 提到...

捐什麼中國阿?中國錢會比台灣少嗎?
每年軍備都在增加,有錢製做飛彈,
沒錢救自己人民,這是什麼狗屎國家(政府)?
為什麼我們台灣人要捐錢...還是捐給敵國。

匿名 提到...

謝謝你把真相告訴大眾
只是.. 看了很難過
為什麼北市府的眼裡只看見對岸的災情,而不放心力優先放在台灣本地的問題呢?

約翰約翰 提到...

請問市政府這樣子做沒有法律可以制裁嗎?
任意挪用捐款耶!
都沒有人要負責嗎?

abby 提到...

台北市這麼做的確很糟 ,921災害嚴重的地方畢竟不是發生在台北,剩餘的費用,我相信可以提供給其他鄉鎮,甚至台灣其他天然災害(ex八八風災,多少人現在都沒有家)都比以民間的名義捐給中國,這麼做只會讓捐款人憤怒!!借花獻佛 也要看看捐款人 願不願意ㄅ

匿名 提到...

好險!我捐給台灣世界展望會!否則我會去要求他退錢給我,不還法庭見!!

匿名 提到...

這不是違反了捐款人的意願嗎?
這不是有詐欺.背信或是侵占的問題嗎?

匿名 提到...

簡議員您好:
我們是921罹難者的家屬,我們很感謝全國同胞的愛心捐款,但是我們921罹難者、重傷者沒有人領到三百多億捐款的一毛錢,我們陳情將半年了,最近向總統府陳情,一:為什麼全國愛心捐款連罹難者、重傷者,都沒有得到?二:是否感覺政府好像利用災民來斂財三:以後發生重大災難時還會想捐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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