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們讓孩子吃的東西嗎?蔬菜裡面是過量的硝酸鹽,米裡面疑似有農藥,豆干有防腐劑,市場的黃豆都是歐洲人不吃的基因改造豆、雞蛋布丁根本裡面沒有雞蛋、連黑糖添加黑色素、雞肉裡打滿生長激素、牛肉裡有瘦肉精、雞蛋則是不人道飼養、咖啡裡是化學色素!我想問的是:政府就不能為人民多做些事嗎?我們花這麼多錢在治病抗癌,但,為什麼政府不肯多花點錢為我們的食品安全把關?
昨晚終於拿到了台北市衛生局的硝酸鹽檢測報告,這也是首度公布的「官方」硝酸鹽檢測結果,官員們坦言很驚訝,但,看在長年努力的主婦聯盟朋友們眼中,這只是證實她們長年的擔心,因為主婦聯盟的專家學者們的檢測數字也跟市府衛生局一樣驚人!根據歐盟標準,菠菜 (spinach) 及萵苣 (lettuce) 之最大硝酸鹽標準,新鮮菠菜而言,範圍為2,500~3,000 mg/kg,以萵苣而言,範圍為2,500~4,500 mg/kg,以冷凍 (或凍藏) 之菠菜而言,最大硝酸鹽標準為2,000 mg/kg。
這只是開端,不是結束,因為台灣的食品安全幾乎全不設防,之前的某牌米含農藥一事至今真偽難辨,三不五時傳出茶葉含過高農藥情事,化學顏料與防腐劑充斥醬油等各式食品,我們怎能再漠不關心?我們必須趕快啟動整個社會的食品安全運動,所謂的「美食之都」不是只吃色素與味精,我們要的是安全健康的食品啊!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質詢組在一個多月前要求台北市衛生局檢測市售蔬菜所含的硝酸鹽,但根據最新檢測出來的衛生局數據顯示,紅莧菜的含硝酸鹽竟高達7,320ppm,其中青江菜是7320,大白菜是7040,三位議員今天嚴正呼籲郝市長應回應台北市的食品安全衛生,對於衛生局辛苦抽測「蔬菜含硝酸鹽抽驗結果」,比較高的如大白菜青江菜等超過7000(mg/kg),上述數字幾乎是衛署的肉製品含硝酸鹽安全量的一百多倍,嚇死人!
余晏質詢郝市長,這麼高硝酸鹽的蔬菜下,是吃菜好還是該多吃肉?議員要求台北市衛生局應儘速訂立蔬菜含硝酸鹽成份,而且即日起展開訂期抽測,並要求各市府單位成立全面抽測的制度,台北市更應該從民眾健康的角度,以WHO訂定的硝酸鹽攝取標準,成人每天約220毫克以內訂立蔬菜的硝酸鹽標準。台北市長郝龍斌在質詢台上當面承諾,未來各種檢測結果,包含檢測廠家以及抽驗場所,將會公布在網路上。
衛生署規定香腸等肉製品及魚肉製品食品添加物硝酸鹽每公斤放70mg(70 ppm)以下。市售葉菜的硝酸鹽含量卻常高達5000-10,000ppm(mg/kg)。余晏擔心,肉品裡面連70ppm的硝酸鹽都不容許,怎麼放任蔬菜裡面含量高達安全值的一百倍?!
議員表示,硝酸鹽含量為7,500ppm未汆燙過的青江菜而言,一位50公斤的成年女性,一天僅能食用24.6克,差不多吃兩片葉子就超標了。汆燙過硝酸鹽減少,就算減少到只有1/3的硝酸鹽含量,到70克好了,但是離衛生署建議每人每天攝取三份蔬菜(300克)的量,差距頗大。以國人偏好葉菜類蔬食的習慣,從源頭管制農友合理施用肥料,才是維護民眾健康治本之道。
從永續農業環境保護的角度,農業施用過多的氮肥不僅使土壤殘留大量硝酸鹽,也會流入地下水和河川等水體,造成土壤和水的環境污染。調查指出,台灣地下水資源威脅最大的微量成分是硝酸鹽,而硝酸鹽的來源之一即為農業化肥與生活污水的含氮物質。在冷颼颼的寒冬裡,熱呼呼的火鍋最受歡迎,可是火鍋中常見的大白菜、高麗菜和茼蒿等葉菜卻可能含有高量硝酸鹽,熬煮後菜中硝酸鹽因高溫釋出而減少,但釋出的硝酸鹽全都溶入火鍋湯裡,變成一鍋「硝酸鹽高湯」!
主婦聯盟顧問林碧霞博士,曾做過火鍋中的硝酸鹽檢測試驗,該次所用大白菜硝酸鹽含量約8000ppm,煮到最後鍋底湯汁硝酸鹽含量為500ppm,一頓火鍋餐吃菜喝湯所攝入的硝酸鹽可能相當驚人!
硝酸鹽可因轉變為亞硝酸鹽,而與血紅素反應代謝生成過多的變性血紅素 (met-haemoglobin),若長期攝取含過量硝酸鹽的食物,可能會導致毒性效應,如發紺 (cyanosis) 症狀,嬰兒及特定個體特別易罹患之(1),嚴重的話會造成寶寶呼吸急促、震抖、心律困難,甚至窒息(2);另一方面,硝酸鹽可造成內生性氮-亞硝基化合物 (N-nitroso compounds) 的合成,如亞硝胺 (nitrosamines)(3),亞硝胺是一種經由大量動物實驗而已被確認的致癌物質,同時對動物具有致畸胎和致突變作用(4,5)。因此,歐盟認為食物中硝酸鹽含量應予適當管控與規範,並訂定蔬菜硝酸鹽最大限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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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好厲害喔~國民黨人都這樣~事實明擺在眼前~然後"用盡心力"規避+迴避~還要加以否認~
民間的不相信~連衛生局自已做的都不相信~被揭穿之後~發現無法否認~就開始打壓~先用所有方法懷疑其檢測結果加以否認(是的,連自已國民黨政府做出來的都否認)~下一步再用其他扭曲事實的方式~去"加以曲解"然後再說自已有多高尚~多正確~~
好厲害喔~國民黨人都這樣~事實明擺在眼前~然後"用盡心力"規避+迴避~還要加以否認~
民間的不相信~連衛生局自已做的都不相信~被揭穿之後~發現無法否認~就開始打壓~先用所有方法懷疑其檢測結果加以否認(是的,連自已國民黨政府做出來的都否認)~下一步再用其他扭曲事實的方式~去"加以曲解"然後再說自已有多高尚~多正確~~
好厲害喔~國民黨人都這樣~事實明擺在眼前~然後"用盡心力"規避+迴避~還要加以否認~
民間的不相信~連衛生局自已做的都不相信~被揭穿之後~發現無法否認~就開始打壓~先用所有方法懷疑其檢測結果加以否認(是的,連自已國民黨政府做出來的都否認)~下一步再用其他扭曲事實的方式~去"加以曲解"然後再說自已有多高尚~多正確~~
就像吃基因改造黃豆一樣,政府還是覺得讓人民繼續吃沒關係。但,政府應該告訴人民,這是未經證實無害的。
近年來,由於環保及消保意識的高漲,歐盟已於2001年訂定公告少數蔬菜 (包括菠菜及萵苣) 之硝酸鹽限量標準(7)。以下說明歸納出歐盟規範食物中硝酸鹽限量標準,主要採行下列兩條法規(8, 9):
一、1995年2月20日歐洲國會及議會於食品添加物衛生法規會議 (Directive No 95/2/EC) 制定出硝酸鹽作為保色劑用途之最大殘留量標準;硝酸鹽使用於乳酪,用量為50 mg/kg以下(以硝酸鹽殘留量計);使用於醃製肉製品,用量為250 mg/kg以下(以硝酸鹽殘留量計);大體上,本條例過分估算硝酸鹽用於食物貯存的需求量,因此,未來將予重新評估。最近文獻報告指出,醃製肉類及其製品之硝酸鹽含量平均值大約在10~30 mg/kg範圍,由此可知,食品工業在減少使用硝酸鹽作為添加物所作的努力與貢獻。
二、歐盟法規委員會於1997年1月制定食品中特定污染物的最大殘留量標準(8)(表1 / ) EC Regulation No. 194/97),本條例制定出菠菜 (spinach) 及萵苣 (lettuce) 之最大硝酸鹽標準,依收成季節之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如表1所示。以新鮮菠菜而言,範圍為2,500~3,000 mg/kg,以萵苣而言,範圍為2,500~4,500 mg/kg,以冷凍 (或凍藏) 之菠菜而言,最大硝酸鹽標準為2,000 mg/kg。
歐盟於1998年重新評估這些標準,這些制定食物中特定污染物之最大殘留量,並無任何安全評估的參考依據來證明此方法為適切,而制定此標準之主要理由為:採行這些標準的會員國為了確保市場的統一標準因而制定出最大殘留量之標準,這些會員國包括比利時、德國、荷蘭及奧地利等,而所規定的蔬菜包括萵苣、菠菜、甜菜根、芹菜,是否採用硝酸鹽最大標準限量仍然爭論不休,不僅是單由公共衛生的觀點,且可能因這項限量準則,而造成會員國之間相互競爭的扭曲,因此,歐盟食品委員會 (EC Standing Committee for Foodstuffs, EC StCF) 決定延至2001年底俟獲得足夠數據並行評估後再正式公告 (EC Regulation No. 466/2001),亦已於2001年正式公告 (7, 9)。歐盟於2002年對此限量標準進行再評估,並將此法規中之萵苣硝酸鹽標準亦作了修訂 (EC Regulation No. 563/2002),如(表2 / )所示,並已於2002年4月5日正式施行(7, 8, 9)。
在英國,於1997年2月正式執行歐盟制定之法規 (The Contaminants in Food Regulations Act 1997, S.I. (1997) No. 1499),但歐盟法規No. 194/97 (被EC Regulation No. 864/99修訂) 有一項特別的免除條款(7),允許各會員國之萵苣及菠菜,可有條件於一段規定之緩衝期間內免除限量標準之限制種植及販售,其條件為這些食物之硝酸鹽含量需在符合公共衛生之基礎下,並且種植者須切實遵守良好農業規範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AP),但是,從其他會員國及第三國家輸入英國之萵苣及菠菜仍然必須遵循最大限量標準之規範,但於2002年4月歐盟正式公告實施此法規之後,英國亦將歐盟公告規範納入食品法規,並強制全面執行。在歐美亞洲等先進國家及歐盟會員國家亦已於多年前建立並執行食物中硝酸鹽之監測計劃 (food monitoring program)。
該不會為了促進兩岸統一在比賽誰的黑心食品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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