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3

只顧開單,不顧偵防犯罪 警車專用蒐證錄影監視設備壞一半!





議員李慶鋒、陳建銘、簡余晏今日於大同分局召開記者會,針對警車專用蒐證錄影監視設備的故障率提出批評。三位議員說明,警車專用蒐證錄影監視設備對於警方偵防犯罪以及處理交通事故,例如掃蕩飆車問題,犯罪現場蒐證,協助釐清交通事故現場等等,都是執法的重要工具,可是深入了解之後才發現,台北市警察局目前總共在警車上裝設有199臺的警車監錄設備,但是卻有高達98臺是故障不能使用的,高達50%的故障率,叫市民如何期望警方可以提供證據幫助,要如何對警方執法能力有信心。

李慶鋒議員指出,在向市府調閱的資料中可以得知,目前台北市警車專用蒐證錄影監視系統總共裝設了199臺,裝設時間及使用狀況如下(附件1):
西元2002年市府自購裝設了70臺,目前只有13台堪用,57台故障;
西元2004年警政署配發了50臺,目前只有12台堪用,38臺故障;
民國2007年警政署配發14套,目前也故障了3套;
民國2008年市府自購15套,目前15台正常使用
民國2009年市府自購50套,但遲至2010年8月5日,才完成驗收啟用。
李慶鋒議員表示199臺當中有高達98臺是壞掉的,又有50臺新買的拖了9個月才完成驗收,效率慢得離譜,如果扣掉這剛裝好的50台設備,原來這幾年來台北市街上跑的警車,有將近2/3幾乎都是沒有蒐證能力,等於是瞎了眼的偵防車和巡邏車,對於偵防犯罪的能力是大打折扣,像這樣連自己的設備都維護管理不好,又要民眾如何對警方有信心!

簡余晏議員表示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自從郝龍斌市長96年上任以來,光是花在測速照相、違規照相的相關設備上的經費就高達1億3225萬元(附件2),但是再看看警車蒐證錄影設備的維修記錄中,95年之後就沒有任何的維修金額了(附件3),從這樣強烈的對比中可以看出,郝市府真的是存心跟市民搶錢,寧可花納稅人的錢大手筆購買測速照相機、偷拍用的數位相機,再來把市民當提款機開單,也不願去修警車上可以協助偵防犯罪、可以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的錄影設備,這樣的心態實在是不可取!更何況如果不是新購買了50台的設備,整個大同分局就只有一台警車監視錄影設備是堪用的,這樣怎麼叫大同區的市民對治安放心呢?
陳建銘議員指出從97年市府花了577萬購買15台警車蒐證錄影設備,98年也使用1486萬購買50台新設備,可見在警察局的評估上警車錄影監視設備還是有必要性,市府就應該認真去檢討已經故障的設備該怎麼辦?如果還可以維修要趕緊編列預算維修,再不然就要趕快汰舊換新,而不是放任故障的機器就閒置一旁不去處理。

三位議員表示,警察在取締違規的過程中常常出現許多爭議,甚至也發生過警車肇事卻沒有行車監錄畫面的事件,讓民眾申訴無門,難道說是警方對於本身的執法公平性心虛,害怕把錄影蒐證設備修好之後,可以提供證據給民眾申訴使用,所以遲遲不願修理或更換,而造成民眾往往是吃虧的一方,申訴總是被駁回,如果有這樣的一套設備可以協助釐清現場狀況,對於警方執法的公平性也才站得住腳,不要老是欺負善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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