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0

司法擴權壓制限縮了議會自治權

當議員一年出頭了,台北市52位議員選得這麼辛苦,分頭請了這麼多助理,但是,台北市的市政有進步多少?這個城市的都市發展是否有系統規畫?有四年計畫、八年計畫嗎?城市的驕傲感何在?或者,在行政權獨大、司法擴權下,代議政治已逐漸淪為裝飾?黨鞭只是執行市長指示?議長只是安撫情緒?議員僅止於協助清水溝會勘里內事務等地方服務嗎?實質政治上,議會代議士能改變這個城市一點點嗎?我們的城市規劃與願景在那裡?

台北市議會才通過2008年預算高達1453.6億元,議會歷經月餘審查僅刪掉0.57%,甚至有新科局長一問三不知,北市幾乎變成了科長治市,而要不要刪這條預算已非政策之爭,多數是依黨派實力來討論,從預算審查的過程及結果來看,行政權遠大於監督權議會既不具有調查權,審計權也交給不敢出頭的監察院,形同具文

除了行政權獨大外,司法檢調近年來擴權而欠缺制衡力量,也進一步開始壓制議會自治權。

例如檢調以往進入議會搜索都是發現重大賄選、重大貪瀆弊案時才會進入強調主權在民的議會,但,元月4日檢調搜索台北市議員王孝維議會辦公室,理由竟只是王孝維於12月25日聖誕節捐款五千元給基督教長老教會徐春芳紀念教會附設孤兒院,檢察官約談當事「犯嫌」竟然只問了三分鐘即飭回?此案歷經一周的發展,竟然也還是只停留在一張收據上面而沒有進一步發現?

在全國上萬件賄選案中,直攻直轄市議會請示議長大搜議員研究室的就屬此案,照理說應是罪證明確收押禁見才對,但此案至今證據只有捐助孤兒的5000元收據一張,王孝維還改列證人沒交保也沒收押,如果僅僅是這樣的調查證據,檢調搜索候選人及住家、服務處就足夠了,不應視議會為無物,想來就來想去就去。從現在初步案件發展結果來看,顯見一周前檢調隨意就搜索議會的決策根本沒有必要,搜索服務處及住家就很過份了還強悍進入開議中的議會,司法權難道不能稍稍尊重議會嗎?這樣濫權搜索,未來將進一步限縮議會自治權。

民主國家為了使議會政治得以正常運作,不受行政權、司法權過度介入,均明文保障國會議員相關權利。我們必須修法建立更完善的國會自律權制度,建立自治的「國會警察權」,司法人員未徵得國會全體同意時,不能在國會搜索扣押,以此要求司法搜證應更加完備才能進入自治機構。

參考歐美國家的議會權責,中央到地方議會均應享有議場內同樣的言論免責權,國會擁有紀律懲戒權,議長擁有制止權,議會監督權應享有調查權,審計單位應列在議會之下,如此才能讓直轄市的自治制度趨於完善。台北市議會做為監督首都的議會,應建立完備法令,如果我們坐視檢調司法公然踐踏國會尊嚴,未來議員在議會行使代議士制度時必會受到不當擴權的司法干預而噤聲,也無法對抗日益強悍的行政權,議員權限比里長還不如,這將是台灣民主政治地方自治的重傷。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敬愛的簡議員:

小弟亦震驚於此日本式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結果, 於是上網查詢, 想找出當初國會改革法案的提案人. 當然, 民進黨前輩參與其中. 然而, 國民黨智庫基金會卻在去年底早已預測出此次大選結果是國民黨會拿與其預測結果相同的席位. 小弟想請教的是, 林濁水委員在去年也有類似的預測, 卻未受重視, 那麼民進黨是忽視這樣的意見, 還是抱著預知結果的心情去打選戰嗎? 還未能如果民黨般預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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