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圖是拳打周威佑議員,狠踹數名路人的九流政府《模範警察》8號,歡迎票選!他們這麼認真「促進警民關係」,公安怎麼會只發棍子一根,未來會不會比照1989北京天安門發給槍彈呢?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話完全適用於政府在上揚唱片事件前後的一切作為!警方可以把影帶中完全沒有回手的周威佑列為「暴民」,至今卻拒絕追查施暴、踹、打、踢多名民眾的這名員警,事件至今,光是馬偕醫院就有數十名傷者,但是,從總統、閣揆、國安局長、警署長、局長、分局長至今,沒人說過一聲抱歉,沒人追查。被打了就活該嗎?這些打人的難道不是惡警?
請看下文,警方擔心媒體播出打周威佑議員的警察相片,竟然事先發言恐嚇不轉刊登,說政府要告人喔,這真是惡人先告狀!小老百姓真的不能罵政府喲!這樣好了,明天我們來公布「促進警民關係」、打議員的九流政府《模範警察》好了!
議員擬發惡警專刊 警方:涉侮辱公署就查辦 2008/11/25 19:05:39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5日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預定明天發布「惡警協尋專刊」。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文章表示,內容若涉侮辱公署將依法查辦,但發布與否則是「議員個人的自由」。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周威佑、簡余晏預定明天上午仿效警方發布協尋專刊方式,以反諷的手法,公布「惡警協尋專刊」,要求社會大眾幫忙找出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訪台期間,執行維安時涉嫌毆打周威佑的警員。李文章說,議員有權利發表專刊,警方不能事先干涉,因為那是「議員個人的自由」。
原來,罵「笨總統」要消音一個月,批判警察打人、國家暴力是侮辱公署,警察可以打人、踹人、強搶人民財物,警察可以到部落格裡寫:「警察把自認為手無寸鐵、憨厚樸實的台灣人當"敵人"並不算過份」,但因此被迫消音關站的竟是批判暴警的《芒果日報》!
「照相也不行?警:我是好意跟你講喔,等一下叫霹靂小組抓你喔」,既然有這麼好心「恐嚇」人民:拍就統統抓起來的九流政府《模範警察》,我們當然也要好好表揚一下!這些惡言相向、罵、踹、踢、拳腳都來的難道還是《模範員警》?廢話,當然是惡警!
@@以下是上揚唱片事件前後的書寫記錄,我們要深深記下這每一畫面:
**聲援芒果日報,書面質詢部落格罵人民的翁xx員警
**送柿子!馬英九為什麼要送這盒水果給上揚?
**警察局回函余晏質詢的十份荒謬公文
**支持司改會,告到底!國家暴力侵犯人權記者會
**林口鄉民被警勒頸,只為搶走那面旗
**台灣民主的黑暗時刻,余晏質詢死不認錯的郝龍斌
**警察打人!國賓現場動手的便衣照片
**警察不准上揚唱片放台語歌,因為隔很遠的國賓飯店會聽到
**是誰下令可以隨意調整「管制區」,是誰下令可以打少年老人
**戒嚴傳統,全新感受,來看看便衣如何兇人,保警如何打人
**中山北路只能舉五星旗,拿國旗要被打
**台灣人權促進會陪三網友談警察打斷手指,限制自由記者會
**人權蒙羞,議員要求警察道歉、署長下台
**來聽聽學生的話,裡面有位石之瑜的學生真讓人幫他擔心
**警察今天會強搶人民的旗幟,明天也會用槍口對準人民
**音樂界聲援上揚唱片,名單持續增加
**上揚家屬的心聲:無關藍綠,事關是非
**袁紅冰:2016年不戰而取台灣
**中山北路上的刀片拒馬
**是馬英九、蔡朝明、王卓鈞?誰下令不定時不定地點都盤查管制
**烈火青春的夢想與堅持…支持年輕人
**駿馬圖裡,斷腳、跪著的「您」先生
**共匪滾彈看板,中山北路表達心聲
**圓山戒嚴了,司法檢警已侵犯台灣人權!
@@以下是這一年來台灣司法內戰白色恐怖的一些書寫記錄:
**網友遭約談版主被逼提供ip,台灣的白色恐怖來了!
**台灣重回美麗島時代,為獨裁服務的媒介回來了
**政府的行政擴權,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利
**搜索,竟是為特定政黨、特定媒體服務!
**調查局招標超級監聽車,台灣將成警察國家
**台灣已展開一場殘酷的司法內戰。
**司法擴權,壓制議會自治權
**檢調淪為選舉打手,沒證據也可以來去自如搜索議會
**戒嚴了嗎?穿倒馬衣一個人散步也會被逮捕
**藍綠差別待遇,市警局不該汙蔑遊行群眾!
**台灣的檢調司法內戰,侯寬仁面臨全面被殲滅
**司法凌駕民主,馬的議會發言法官認為「不代表馬的意思」
25 則留言:
支持简议员!勇往直前,捍卫人权!
真的很恐怖喔,現在不只是警愛民
軍也愛民!
連看個電影都被憲兵去監看喔
請看下文
http://www.wretch.cc/blog/singjen/26490388
余晏加油
敬佩你的精神
哭笑不得,身為市刑大副座,法律素養似乎...?刑法140條「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的構成要件為何?是基於公務員及公署「依法執行職務」,繼而當場或公然侮辱,這些「好警察」,是依據哪條法令授權行使毆打人民?另,侮辱應該是指咒罵非事實吧?!也就是罵某甲是某種動物、或髒話等吧?!
哇 這位公安大人好威歐
穿便衣想必官位很大,講起話來虎虎生風
我只是一介平民,不要抓我好嗎??
如果馬政府繼續用蠻橫的態度對待台灣人.下次上街頭就不是手無寸鐵的人民.
簡議員...加油!!!
這種粗暴.無能的政府遲早有人會制裁它!!!
簡直是無法無天的盜匪之治!施暴在先還恐嚇在後,難道議員不是公職人員嗎?妨礙其依法行使職務才叫犯罪!
全力支持對暴力惡警提告,以維人權民權,民主與法治!
簡議員加油~!
我住大同區啦 ~^_^~ 有投妳一票喔
為了台灣前途加油喔!!!
聯署案已獲美方關切,惜法務部避重就輕答非所問.審前羈押在美國有極嚴格限制,除非是涉嫌重大刑犯,有逃脫之虞或繼續犯行,非羈押不能防止時法官才會批准,(參閱江建祥律師文)否則即侵犯嫌疑人憲法上之平等訴訟權及基本人權.
再者,檢方辦案之對象及方向皆以綠營政治人物及台灣人為主,對於藍營人士及中國人犯行則視若無睹,顯有司法天平嚴重失衡情事,違反刑事正義,而有實現特定人士政治利益之動機與結果,當然與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背道而馳!
國際關切我司法 法務部:審前羈押各國都有
2008-11-25 今日晚報 【中廣新聞/劉芳】
日前有二十位國際學者和人士聯署發表聲明表示憂心台灣的司法,法務部今天回應說,對於涉嫌重大的刑事要犯,檢察官聲請羈押,由法官決定,這是刑事訴訟法的明文規定。而這種審前羈押制度,美、日、德等國都有。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邱義仁、前嘉義縣長陳明文等人因涉案被收押,美國在台協會前理事主席白樂崎等二十人日前聯署發表聲明,表示關切說,檢察官追查的對象似乎是針對前朝官員。
法務部透過駐美代表處回應說,執政者才有權勢、有機會貪污,所以追查貪瀆當然從官員辦起,這是事實必然,不是選擇性辦案。
關於羈押人犯,法務部指出,為了防止被告逃亡,並保全證據,所以刑事訴訟法規定由檢察官聲請,並由法官決定,這是正當法律程序,並沒有違背公義與法治。
法務部說,這種審前羈押的制度世界各國都有,例如日本和德國的刑事訴訟法都有類似規定;美國聯邦羈押保釋改革法案(The Bail Reform Act of 1984)規定由檢察官聲請「審前羈押(Pretrial Detention)」,由法官決定。
法務部表示,檢察官本於職權,對於任何官員的貪腐犯罪行為,都有追查的義務,而且辦案本來就要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近來我總是一直都在嘆氣 !
人家高高在上,都是自己人, 誰理我們 !?
要不然, 大不了挺個兩天也就過去了 !
我們所受的不公不義, 卻連古代攔轎申冤的機會都沒有.
真的最後只能............
很不想用某一個人的弱來突顯另一個人的強, 但又覺得這樣的比較是最能簡單表達我對簡議員的敬佩.
「抗暴小晏」
發動10萬人按鈴控告
警政署長瀆職
包庇下屬胡做非為
台灣加油! 現在不反抗, 明天通通抓起來!
余晏你辛苦了
加油!!
我愛你!
加油!簡議員
支持您把這些惡警與高官全告進法院!!讓他們知道他們是人民納稅請來上班的,而非與民作對
不只部落格 政府連對bbs這個區塊都開始毛手毛腳了
現在是台北市衛生局以主管機關發函關切的名義要求對方執行
先例已開 爾後只要某個主管機關一發函就都得比照辦理了~
既然波麗士不喜歡被稱為『惡警』,那不妨改稱牠們為『忠實執行上級交付命令的模範警察』,大家一起來協尋這些優秀的波麗士吧!
完全執政 完全打人 暴力相向 反抗暴權
泰國政府做不好,黃衫軍的反政府示威,才一萬多人走上街頭就揚言推翻無能總理宋猜;反觀台灣幾十萬人上街頭領導人帶頭高喊:和平.理性...台灣人ㄟ悲哀~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台灣自被國民黨統治以來,就是缺這樣的一萬多人,也因此註定世代悲哀沒完沒了...
悲哀
台灣在馬總統的領導下
很快就會向大陸靠攏了
還沒靠攏
就已經開始當次等公民了
該維護老百姓的警察卻先對人民施以暴力
而上頭不但無視 還都升官.....
好可怕完全的借他人之手的暴力政黨才是國民黨吧
folks, go build yourself up in the gym to fight for your life and freedom!
14美國會議員致函布希 盼關注台灣人權
/中央社
http://news.msn.com.tw/news1104951.aspx
14美國會議員致函布希 盼關注台灣人權
/中央社
http://news.msn.com.tw/news1104951.aspx
在中國人的眼裡台灣是沒有文化~~台灣只是旅社是休息賺錢的地區~~
聽到智者對賣台的新解:馬陰久賣台是指、出賣台灣人說:要與不要的權利!
馬陰久與中國簽訂賣出台灣的合約,而台灣人竟然連合約內容都不知道。
台灣人把生死都教給了這羣有綠卡而準備繞跑ㄉ這些不願意當中國人~而跑去當美國人的台奸~~~
花蓮人訂不到火車票竟然要勞動總統協調,並且視為馬陰久的德政!真是悲哀~~
無能之徒所任用一些無用的官員要人民生活如水生火熱~不知檢討不知羞恥~~
中國新娘應該向中國共產黨抗議因為在中國、人不如畜生、
逼迫這些中國新娘來台灣掏金享受罵台灣人等許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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