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6

一個路段一個半月229張罰單! 一個路口30分鐘11張罰單! 議員痛批政府搶錢 交大承諾罰單過多特定地點進行檢討改善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景氣不好民眾生活苦哈哈,政府卻是搶錢搶得笑哈哈!今年開春以來,台北市不斷推出各項交通大執法,罰單如雪片般飛來,人民真是接到手軟。簡余晏說,一個路段一個半月就開出229張罰單!一個路口30分鐘就開出11張罰單!政府搶錢致此,真是令人無法忍受。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陳少旭回應指出,未來交大會針對一個定點路口罰單過多的情況進行檢討並要求改善。

她指出,最近交通大隊大舉宣誓針對改裝機車大執法,余晏辦公室在二月底即接獲機車騎士的陳情,相同的情形,員警未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竟援用第43條,大筆一砍,開罰6000元!這個罰款,不但高到離譜,連適用法條都可依員警自由心政?

除了這類的改裝車開罰,簡余晏說,民眾實在已不堪政府各項名目的行政罰鍰單,如同「討債公司」般地一張又一張的開出來。她指出,97年市府整體的罰款及賠償收入編列38億,交通罰鍰可說是政府行政罰鍰收入的最大宗,光是員警開出的交通行政罰鍰收入就逾32億元,停管處行政罰鍰收入也有4億多,環保局行政罰鍰收入則是將近1億元;菸酒裁罰也有367萬餘元的罰鍰收入,且這項獎勵金發放,就連市長都可以領到2萬多元獎金。


簡余晏表示,因為交通是罰鍰收入最大宗,民眾陳情案件也多數交通案件,例如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停管處一口氣在民眾家門口就開出4張違停紅單;還有同一地點有6、7名員警一起站崗,30分鐘之內,一口氣就開出11張紅單。


最離譜的是,在開封、洛陽街之間中華路一帶,員警強力取締跨越雙白線違規案件,簡余晏說,經查 2月1日至3月17日止短短一個半月之內,單是這個地點因這一項違規情節,同一個警察單位竟然就開出229張!這不是跟民眾搶錢是什麼?議員認為,警方執法不應以處罰民眾為樂,應該要顧及情理法原則。



8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其實郭冠英說得沒錯,馬郝都是"范蘭欽"的核心成員,范蘭欽只是"純種中國人"集團的代名詞.台灣警察的公安化,濫開罰單搶奪人民財產,及鎮壓民眾的暴行,正是文中所謂的"保台"措施的體現,目的在以武力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省".馬郝的倒行逆施正是此反台叛國言論的體現,絕不只是言論上的辱台或族群歧視,也絕不只是個人行為,應徹底追查其餘共犯及背後的政治陰謀,中國的公開聲援郭冠英可為明證!

Angel 提到...

拿了3600,百姓就要吐回10倍或更多回去,這就是KMT政府。

匿名 提到...

感謝議員的辛苦質詢。
但我覺得那些官員還是無動於衷,嘴巴說
會改善、檢討,但回過頭還是幹一樣的事
,看我們的好市長就知道了,市長都不把
議員放在眼裡了,何況一般的小公務員~
這就是台灣人的悲哀~
天生的奴性,自已選出來的市長,自已活
該~

匿名 提到...

簡議員您好
我也有收到爭議的罰單
我寄到您的ok@yuyen.tw
幫我看看能否處理掉
謝謝!!

yuyen 提到...

對不起
我們無法「處理掉」罰單
只能代為申訴
感謝您

匿名 提到...

已經有看過新聞,議員在新聞稿中,為我們機車改裝族爭取到了之前有弊病的地方,同時我也認為,在不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跟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改裝是合理的!但是,似乎議員跟交通大隊所達成的協議,並沒有完全貫徹,當天還是有執法者照樣開出罰單,要求民眾去監理站驗車,申訴!甚至,監理站也提出,開放民眾檢舉!針對上述這兩項,我相當不能認同!

第一
如果說了不影響他人,不噴到後方駕駛臉部,以及不製造超過法規限定之噪音,就算是不違法,那為什麼執法人員依舊開罰呢?甚至有民眾當場用手機上網查明當天新聞,給執法人員看,執法人員竟然說:『你去申訴呀!』

想請問,驗車需不需要金錢?需不需要時間,需不需要人力物力?憑什麼執法人員可以隨意開單,卻要監理站跟民眾來善後,甚至浪費了民眾的時間,那驗車驗過了呢?執法人員繼續開,民眾繼續驗,監理站人員繼續忙,國庫靠這樣賺錢的嗎?是不是應該提出對警察的一些要求,以及要求各單位對於改裝機車的檢測方式有所統一。並且針對任意開單的警察,有所懲處!這樣才是根本之道吧?

第二
開放民眾檢舉,想請問議員,民眾有什麼資格檢舉?有經過合格認證,還是有經過監理處人員訓練,光憑著照片就進行檢舉,是否有所不公,當然,監理站也樂得開心,因為驗車又要繳錢,國庫又收了一筆帳,然後驗車通過,民眾繼續拍,監理站繼續通知民眾前來驗車,那民眾的時間都該這樣浪費?

懇請議員向交通部,監理處等相關單位陳述,並且要求改善上述各項問題。再次感謝陳議員的幫忙!謝謝!

匿名 提到...

已經有看過新聞,議員在新聞稿中,為我們機車改裝族爭取到了之前有弊病的地方,同時我也認為,在不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跟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改裝是合理的!但是,似乎議員跟交通大隊所達成的協議,並沒有完全貫徹,當天還是有執法者照樣開出罰單,要求民眾去監理站驗車,申訴!甚至,監理站也提出,開放民眾檢舉!針對上述這兩項,我相當不能認同!

第一
如果說了不影響他人,不噴到後方駕駛臉部,以及不製造超過法規限定之噪音,就算是不違法,那為什麼執法人員依舊開罰呢?甚至有民眾當場用手機上網查明當天新聞,給執法人員看,執法人員竟然說:『你去申訴呀!』

想請問,驗車需不需要金錢?需不需要時間,需不需要人力物力?憑什麼執法人員可以隨意開單,卻要監理站跟民眾來善後,甚至浪費了民眾的時間,那驗車驗過了呢?執法人員繼續開,民眾繼續驗,監理站人員繼續忙,國庫靠這樣賺錢的嗎?是不是應該提出對警察的一些要求,以及要求各單位對於改裝機車的檢測方式有所統一。並且針對任意開單的警察,有所懲處!這樣才是根本之道吧?

第二
開放民眾檢舉,想請問議員,民眾有什麼資格檢舉?有經過合格認證,還是有經過監理處人員訓練,光憑著照片就進行檢舉,是否有所不公,當然,監理站也樂得開心,因為驗車又要繳錢,國庫又收了一筆帳,然後驗車通過,民眾繼續拍,監理站繼續通知民眾前來驗車,那民眾的時間都該這樣浪費?

懇請議員向交通部,監理處等相關單位陳述,並且要求改善上述各項問題。再次感謝議員的幫忙!謝謝!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我是淡水鎮民,有一篇關於淡北道路的文章,裡面敘述的藍色官商權貴嘴臉實在令人生氣,一言堂似的會議,地方官和地方仕紳同流合污,警察打壓與會民眾的參加,且會中民眾竟被辱罵「垃圾鎮民!」,想不到淡水人除了是「台巴子」,現在又多了一個「垃圾鎮民」的頭銜!

因為投訴無門,冒昧的想拜託您委請同事幫我們發聲質詢。質詢對象:台北縣長、台北縣警察局長、淡水鎮長。

另之前台北市交通局有表達立場,反對淡北道路的興建(個人相當敬佩羅局長的專業和擔當)。但縣府周錫瑋還是執意蠻幹,也拜託簡議員再質詢一下台北市政府目前對這案子的態度有無轉變。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強力監督這嚴重的環保議題,讓台灣多保留點美麗的印記,很多事消失了就永遠不會回來了。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