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7

在炎炎日頭下、在大雨裡,我們呼喊著一代又一代台灣人的想望:把台灣還給台灣人吧!20100626ECFA要公投遊行!謝謝您以強大的熱情和我們站在一起!

攝影/卓曉青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閃靈的皮膚真的很好!

jj 提到...

ECFA還沒簽,我待了近十五年的外商公司便將我待的部門分兩批整個裁掉,我是5月底第一批,六月二日便去板橋就業服務站登記失業,根據失業補助辦法規定,要有兩次求職記錄,若以人力銀行網站求職,除了E-MAIL之外,求職者尚需主動打電話去企業聯絡,但幾乎90%以上企業為避免困擾,根本不登錄電話,只有人事E-MAIL。

今早九點多我去電板橋就業服務站(TEL 02-2959-8856)尋求協助及解說,表達要求職者打電話給企業有執行上的困難,總機轉給服務人員,接電話者是位小姐,該人員雖態度客氣,但表示礙於法規她不能作主,還建議我自行找YELLOW PAGE或上貿易局等相關網站去查企業電話再去電企業,以便符合兩次求職登錄之有效規定。

該人員這回答令我感到匪夷所思,企業主之所以不願登錄電話必定有其考量,求職者若冒然去電,或許立刻被掛電話,即使能與該公司人事負責人講到話,難保對方不會因為求職者的怪異行為而根本不考慮錄用!?

板橋就業服務站人員聽我反應後,給我電話0800 777 888尋求協助,我立刻去電,一位謝先生接電話,他聽完我的問題之後,表示他無法幫上忙,要我回頭去問板橋就業服務站,因為這歸屬板橋就業服務站權責!我實在不敢相信我聽到什麼?

我說板橋就業服務站要我找你們,你們卻又要我再回頭找板橋就業服務站?根本是踢皮球!謝先生還是很客氣,再給我一個電話02-2298-3060分機202黃小姐,我聯絡到了黃小姐,她聽完我的問題後表示法規確實有不盡合理之處,答應盡快幫我處理,還留了我的手機,會回覆我。

沒多久,一位小姐CALL我手機,表示她是管轄板橋就業服務站的單位,她完全理解我所面臨的困擾,她個人也認為法規不合實際需求,她個人認為企業讀取回條列印應該就可以認定,她說會盡快幫我去查板橋就業服務站的情況再回覆我。

這一等到了將近十二點,又一位小姐CALL我手機,這位小姐也十分客氣,但她的答覆就是礙於法規,我的問題沒法解決,一定要我留下打電話的記錄才能獲得認定無誤!

是的,這個問題歷經多個單位,多位人員處理,最終又回到原點,根本沒有得到任何協助!

我要表達的是,今天這件事充份顯現公務人員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每天快快樂樂的坐在辦公室裡製訂一些不能執行,只會極盡刁難求職者的法規,失業者己經夠不幸,據板橋就業服務站表示,我並非第一個有此反應的失業者,那麼為何這僵化不合理的法規一直存在?小老百姓的意見到底要透過什冷管道才能上達天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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