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7

白色恐怖好可怖!國民黨團訴訟部落格內沒有指陳的內容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17日上午表示,余晏部落格裡面從來沒有提過「宜蘭縣長」有綠卡,國民黨團出面揚言訴訟來恫嚇部落格內沒有指陳的內容,部落格撰文評論是根據網友提供,指立委李慶安擁有雙重國籍,而且台北市長郝龍斌等人擁有仍然有效的美國永久居留權。簡余晏呼籲國民黨不要對小小的部落格展開白色恐怖,她請綠卡大隊大隊長馬英九率領李慶安、郝龍斌等人出來說明雙重國籍與綠卡事宜,也請宜蘭縣長不要出來轉移焦點。

簡余晏表示,誹謗罪的要件是:明知虛偽還惡意捏造傳播,她在部落格中的文章是針對政治人物對於國家的忠誠度的質疑,為可受公評之事。簡余晏表示,她沒有錢請大律師,也無力對抗國民黨的白色恐怖,只能期待台灣人民的深情支持。國民黨團今天的動作,正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對偵辦其特別費案的候寬仁檢察官提告後,來又不斷利用黨團成員律師及宋耀明律師對各方人士濫訴提告,企圖以優勢財力的訴訟來喝阻民意代表及媒體人合法行使言論自由權

簡余晏表示,訴訟的目的是運用公權力確保當事人權益均衡,訴訟存在的最終目的在避免私人間無限制的冤冤相報,訴訟在促使公權力伸張並受到適當尊重。訴訟不可成為有錢請律師的人強凌弱的手段。法制國家對言論自由權極力維護,余晏部落格僅針對公眾人物在可受公評的事物範圍內提出對郝龍斌、李慶安等人的質疑,所接獲的「呂國華」資料在部落格內也沒有說是「宜蘭縣長」還是誰,相關文章在www.yuyen.tw均有載明。但現在,國民黨一黨獨大之外,國民黨團再出面揚言訴訟來恫嚇部落格內根本沒有指陳的內容,這將造成其他部落格諸多網友的寒蟬效應,部落格網友今天聽到國民黨這種作法時紛紛感歎:白色恐怖好可怖!

簡余晏表示,因為網友提供的資料非常多,在無法證明是否確認身份之下,她的文章一再強調郝龍斌、李慶安、李嘉進等人的雙重國籍及綠卡身份,相較之下,宜蘭縣長呂國華在她沒有質疑之下主動澄清,清者自清,她呼籲綠卡大隊大隊長馬英九率李慶安、郝龍斌等人出來說明,不要模糊焦點

2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太可怕了
如果再讓這個黨翻身
那年輕人承受的白色恐怖可能比我們那個時代強上百倍
國民黨將會徹底、完全、無所不用其極的假民主正義之名,強烈的行控制思想之實。
既然無法再行竊佔國產,您的求償金將會是國民黨徒致富的另ㄧ管道。

請簡議員費心的再告訴年輕的朋友,
言論被箝制的可怕。

屆時的社會風氣將可能是

你吃飽就好,政治不要管

我看連部落格也不能開了

這是大家想要的未來嗎??

匿名 提到...

聲援!

匿名 提到...

要勇敢面對 加油

匿名 提到...

先不說根本沒說過,就算有說過,難不成宜蘭縣長也覺得一個政治人物有綠卡是一件非常可恥的事,所以要提告,既然這樣認為,不知道他總統大選要不要支持一個有綠卡的人。

匿名 提到...

國民黨太可惡了
泛藍一堆有綠卡(居留權)的民意代表
等大陸真的要打過來時他們還會留在台灣嗎?
這種只給自己後路的作法也敢做不敢當
既然他們覺得有說錯 那就全部出來開記者會
如果非得以有綠卡 說出原因嘛
畢竟他們是在領台灣納稅人的錢
如果註銷 就提出宣誓證明
至於領了不該領的錢 就之後再算清楚
我想那些錢可以讓很多沒錢吃營養午餐的學生有得吃營養午餐好幾年!
全部說清楚 不要只說已經證明了什麼的...

請恕小的愚問 為什麼中選會都沒辦法查出他們有雙重國籍呢??是不是以後要更嚴格才是?
因為對那種不敢說出來的人來說 要他們選前簽一份保證只有單一台灣籍根本是沒用的
他們都騙這麼多年了還會在乎那張紙嗎??



余晏加油 要繼續監督下去 不要讓這案子又被他們暗蓋掉了!!

匿名 提到...

馬․上就會好?
根據阿扁市長「輪替」到馬市長,
台北市:
馬․上就完蛋!
8年了,馬市長還不夠爛嗎?

匿名 提到...

余晏姊,
我贊成謝長廷今天說的.他說,講綠卡是可以有語病的問題的.這點沒錯.就像馬英九那時說,他沒有綠卡,也是挑語病來回答,跟你打泥巴戰拖到選完,騙老百姓看不懂英文所以沒辦法去查美國移民法.我建議您從現在起,跟謝總統候選人一樣,都用"永久居留權身分"來取代"綠卡"的說法.也就是說,讓國人很清楚的知道,"居留權"身分,並不受到"綠卡"本身的效期所限制.綠卡跟駕照依樣,是有期限的.但是"身分"本身,是一種美國憲法保障的權利,不是當事人說無效就無效了.要經過美國官方認定才算.公民身分的失效,那就更別說了.


我在台灣玉山長昌台,有幫忙翻譯一篇英文關於李慶安和馬英九的身分問題.裡面有美國移民法條.我的中文文法不太好,翻譯的比較吃力,而且時間緊迫,沒有很條理的整理.但是可以供你們參考. 那篇文章有點長,我就不在這裡貼出來.您可以去看看,要往下面拉才看得到
https://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6589737425293023694&postID=1628836325872003548

長昌當選!

匿名 提到...

支持余晏
我不要我的部落格被抄台

匿名 提到...

加油!!!!
呂澄清了,其他的可能默認了.

匿名 提到...

簡議員您好:

我是一個目前在英國深造的學生,我於2006年中來到英國,之前我都聽從父親的話認定政治是骯髒的,但自從看了馬英九先生接受BBC的訪問發現台灣的未來決不能交給他,來到英國後我有了機會擺脫媒體和中國國民黨的洗腦教育,也有機會接觸到過去的台灣歷史,了解到白色恐怖以及出國前為何奶奶叮嚀不可以跟人談政治,最近中國國民黨這些政治人物實在令人感到不寒而慄,不管是言語上或行為上,偶而跟外國朋友介紹到台灣的總統大選,提到永久居留權和外國籍身分的問題時,他們問我為何台灣人會選擇這樣的人時,我感到丟臉,很可惜因為課業關係無法回去投票,希望台灣人能在322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讓過去的悲傷歷史再次重演,也希望簡議員加油,真理跟正義是不會被扭曲和打倒的。

文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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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d Year PhD Student
Mathematicia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匿名 提到...

現今版的白色恐怖比以前的更可怕.
以前的縣市長或民意代表較沒民意基楚.
現在的可都是台灣人票選出來的.他們可夾民意支持,來做白色恐怖的施實.就是要讓逆我者亡.看反對者有誰還敢嗆聲?
台灣人有天禍害臨頭時再後悔可來不及了.歷史的教訓乃不覺醒就等見棺再流淚了.

匿名 提到...

不管甚麼壓力來
直接導向郝龍斌和李慶安就對了
這兩個最近在大選也太低調了
李慶安更是躲到不見人
避風頭嗎??

匿名 提到...

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 羅志明力挺謝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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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三日電)總統大選民進黨黨內初選正沸沸揚揚上場,台聯立法委員羅志明製作上千條「長仔做總統、高雄大進步」布條,沿街懸掛,呼籲高雄市民支持前高雄市長謝長廷選總統,力挺謝長廷。


羅志明說,他與謝長廷早在2002年謝長廷競選市長連任時就結下不解之緣,當時羅志明擔任謝長廷競選總部副主任委員,同時是「彩虹高雄聯盟的執行長」,經過那段時間密切接觸與相處,知道謝長廷是位體貼、謙和、認真、有思想的政治家,如今謝長廷表態參選總統,當然義無反顧相挺到底。
他又說,謝長廷在市長任內為高雄帶來的改變是巨大的、是正面的,他給了這個原本以傳統工業為主的老舊城市全新的樣貌,並讓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高雄人有了光榮感。

他指出,謝長廷懂得與歷史相處,和環境共存替高雄找回原本的河岸、綠水、青山,型塑高雄成為美麗的「綠色」城市;不像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只會破壞歷史、消滅傳統,而台北敗壞的建成圓環,以及沒人會去的龍山寺地下街就是馬的「藍色」恐怖。

羅志明強調,謝長廷在高雄施政的傑出成果,替灰暗的舊打狗城注入新血,也為高雄帶來發展旅遊產業的契機。而2009年的世運會更是謝長廷為高雄人爭取到最大的榮耀,謝長廷讓高雄人活得抬頭挺胸,也一定可以帶領整個台灣走向新的扉頁。

羅志明呼籲高雄市民都能用最真心的熱情支持這位,帶給高雄光明與榮耀的老市長,因為我們有理由相信,「長仔做總統、高雄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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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明挺馬蕭參選總統 提三理由三期待
2008-03-17 17:5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十七日電

台聯中執委羅志明今天在國民黨主席吳伯雄陪同下,宣示挺國民黨正副總統馬英九及蕭萬長,說明他的「三個理由、三個期待」,同時宣示不會加入國民黨,以免被某政黨抹黑。台聯高雄市黨部主委藍健菖表示,會建請黨中央開除羅志明的黨籍。
羅志明下午三時由吳伯雄、前台南旅高同鄉會理事長王文玉及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許福明等人陪同,公開挺馬蕭,現場有百餘名羅志明支持者支持羅志明由綠轉藍,會後一致高喊「馬英九、蕭萬長當選」。

吳伯雄肯定羅志明挺馬蕭,是有良知與愛的決定,是對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有利的決定。吳伯雄透露,曾代表台聯競選嘉義市立委失利的凌子楚也考慮一起現身挺馬蕭。

吳伯雄表示,羅志明的決定,前總統李登輝可以理解、尊重,吳伯雄推崇挺馬的人都是有良知的人。

羅志明所指「三個理由、三個期待」是國會已形成藍營多數,如果再由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當選成為虛位總統,政黨勢必繼續惡鬥,人民沒有好生活;馬英九是「外省籍台灣人」,讓馬英九當選可以弭平族群對立;呼籲大家冷靜,勿再模糊選舉議題。

他的「三個期待」包括馬蕭當選應檢討台灣憲政體制、檢討公投法,勿再公投綁大選、馬蕭應為台灣拼經濟、救民生。羅志明同時呼籲民進黨陣營不要再以「兩岸共同市場」,恫嚇台灣人民。

羅志明不諱言仍是台聯中執委身分挺藍,宣示未來不會考慮加入國民黨,如此就不會被某政黨抹黑他。

至於台聯高雄市黨部打算建請黨中央開除羅志明黨籍,羅志明回應,前台聯秘書長錢橙山與前立委錢林慧君表態挺馬,未被開除黨籍,他認為不至於因此被台聯開鍘處分。

藍健菖表示,羅志明因為台聯才當選兩屆立委,享受最多台聯資源的人,他會建請黨中央開除羅志明的黨籍,因為是來自基層的反映,台聯不能不顧基層的感受。

匿名 提到...

反一剛一本的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老師事件,可不可以請議員和網路上的大家一起串聯聲援她呀!

北市府跟中山國中太沒仁道了....

匿名 提到...

為余晏讚聲!

請繼續努力!也很感謝您的用心努力!

已經被您感動好一陣子.想想,應該出來讚聲讓您知道!

匿名 提到...

KMT一直用拼經濟來對台灣人洗腦,30,40年前不就是要家庭即工廠,接著知道無法反攻中國大陸,才有所謂十大建設,就是讓台灣人有飯吃,不要去想政治上的改變,只要吃飽什麼都不要想,只有KMT繼續執政. 現在不是相同的理由,要台灣人只要經濟,手法都一樣,有思想及有理想的台灣人,真的不可再被騙了.

匿名 提到...

壓死馬的最後一根稻草

江建祥律師:馬英九和他的發言人主張他的绿卡已經自動失效,理由是馬英九所提出的護照裏有美國觀光簽證。根據馬,觀光簽證和绿卡的性質抵觸,所以馬的绿卡在他取得觀光簽證時便自動失效。

馬的主張根據下列美國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規定是錯誤的:

馬應該為不斷的撒謊,和對綠燈事件缺乏危機處理能力,退選


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Volume 9 - Visas


9 FAM 42.22 N10 VISITOR VISA ISSUANCE
NOT RELINQUISHMENT OF RESIDENT STATUS
(TL:VISA-144; 06-28-1996)

a. An alien is not ineligible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returning resident alien
solely because the alien was previously issued a visitor visa during a stay
abroad as a matter of convenience when time did not permit the alien to
obtain a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See also 9 FAM 41.31 N12.]

b. For example, a permanent resident alien is temporarily assigned abroad
but employed by a U.S. corporation. The alien has been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for more than one year and thus may not return to the
United States using the Form I-551, Permanent Resident Card. The alien
has never relinquished permanent resid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has
continued to pay U.S. income taxes; and perhaps even maintains a home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fact that the alien was issued a nonimmigrant
visa for the purpose of making an urgent business trip would not reflect
negatively on the retention of resident status.

c. The consular officer shall not require a visa applicant to relinquish the
Form I-551, as a condition to immigrant or nonimmigrant visa issuance.

美國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第九冊
四十二 . 二二條,第十項說明(發給觀光簽證並非放棄永久居留權地位)
a 一位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不會單純因其曾經在美國境外,為時間所迫來不及取得回美永久居留權簽證,而權宜地取得觀光簽證,而因此被認為不適格歸類為返美的永久居留權外國人。
b 譬如,一個臨時被派駐外國,為美國公司工作的永久居留權外國人,雖然在美國之外已經超過一年,因此不能光憑绿卡(I-551表)入境。如果該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從沒有放棄美國的永久居留權利,繼續繳付美國所得税,更甚者,仍在美國保留住家,雖然該外國人為了緊急的原因,曾經取得非移民簽證(如觀光簽證)好立即回美,觀光簽證的取得,對於他的永久居留權並不會造成負面的影響。
c 領事管官員不可以申請人先放棄绿卡(I-551表)作為發給非移民簽證的交換條件。


9 FAM 42.22 N4.1 Loss by Renunciation
(TL:VISA-284; 05-17-2001)
a. The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reserves the right to determine loss or retention of legal resident status. Consular officers are not authorized to make such determinations. However, in a case in which the applicant has abandoned residence and voluntarily surrenders the Form I-551, Permanent Resident Card, consular officers should request that the applicant complete the Form I-407, Abandonment of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and accept the alien'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 and return the card to INS. The consular officer shall not require a visa applicant to relinquish the Form I-551, as a condition to issuance of either an immigrant or nonimmigrant visa.
b. Consular officers should keep in mind it is not the statement renouncing residence, but the absence of a fixed intent to return, that results in the loss of LPR status.
a 移民局保留決定合法居留權是否喪失或保留的解釋權,領事管官員依法無權做如是的決定。 但是,當申請人已經放棄居留權並自願地繳回绿卡,領事管官員應該要求該申請人填具I-407表放棄合法永久居留權地位,接受繳回的绿卡,並將之送回移民局。領事管官員不可以申請人先放棄绿卡(I-551表)作為發給非移民簽證的交換條件。
b 領事管的官員必須記住:喪失永久居留權地位的原因是欠缺回美的確定意圖,而非單純拋棄居留權的陳述。

匿名 提到...

其實馬先生願意讓西藏自治也是好事啦,不過在那之前,應該先反攻大陸,解救同胞,才有能力讓西藏自治呀,懇請馬先生將反攻大陸解救同胞列入政見,哈哈。

匿名 提到...

決戰就在今日!不得不想起一件當時覺得非常匪夷所思的事..就是國民黨的刺馬說

結果..那位國民黨說在歐美很有名(但用搜尋只找到兩筆資料)的女預言家說的...不準!
更讓人覺得是國民黨自己的奧步

就如同昨天又預言什麼會有人出來講綠卡無效的
不知道是心虛還是怎樣...
並不是先講就代表有
也不是先消毒就代表沒有...

希望台灣人民眼睛雪亮點...
不要又讓民主倒退幾十年!!!

匿名 提到...

昨天看到新聞說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表示美國公民必須主動前往大使館宣誓放棄才會被取消資格。

都鬧到國務院了她還能硬凹自己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這麼厚顏無恥!這種立委到底是誰選出來的啊??國恥...

匿名 提到...

一個不負責任的政府,總是把責任推給別人,副署長可以把責任推給署長,國民黨可以把責任推給民進黨,上行下效的結果,廠商錯在自己貪小便宜,竟然可以說不知奶粉有毒(說什麼自己也是受害者),也把所有責任推給別人,我們的檢調單位為什麼都不把這些危害百姓的廠商移送法辦(爾奉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孽上天難欺!),現在的執政黨視人民如草芥,衛生署草菅人命,人民只能自求多福? 2.5ppm 只會馬上讓人民慢慢死不會「馬上」死啦!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