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4

快樂三口組/20090914依照蔡守訓的想法,總統、副總統的特支費是零!

吳敦義會不會說明特別跑去香港是去做什麼?不會的,八月八日救災為什只有740軍官出動?不會公布的,因為這些都是馬吳政府的國家機密,帶到棺材也不會向人民說的!

國務機要費以前的原名稱就叫「特別費」,如果依照蔡守訓的邏輯,市長、台北市府秘書長都有特別費。但是,總統的特別費在那裡?沒有耶。總統不准有特別費,因為蔡守訓說,總統府只准秘書長有特別費,總統不准有。台灣真是奇怪!

5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台灣人被洗腦的很嚴重

末三 提到...

國務機要費以前的原名稱就叫「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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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特別費費用名稱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改名字叫國務機要費又是什麼時候?
可以查到當時的文獻嗎?

chang0607 提到...

那以前蔣介石,蔣經國和李登煇的國務機要費又是怎麽使用的勒?怎麽不公佈給民衆知道一下。奇怪。

林錫東 提到...

四弟:

我的名字叫做 爸爸瘋了(四弟憂台)……

預告李慶安一審時由一位司法改革實踐法官判了貪污罪,後來她當然上訴了,好巧喔––二審法官又是蔡守訓了,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九萬兆)))嚇死人了––九萬兆,怎麼繳啊!可能我聽錯了,因為劉兆玄已經總辭了,所以沒算兆……等於九萬。。。

今天看大話的時候我沒專心去上廁所聽到陳前總統的319槍擊案也是自導自演,那是不是該說陳扁自始至終是非法取得總統職位,那他也不能算是貪污吧!

一國多法的台灣只是痛啊!

對了,改天應該會拜託妳或是弘儀兄,幫我把一些文件公諸於世……

棒哥 提到...

立委邱毅聲稱,馬英九總統已注意到某法官(指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針對扁案換法官違憲向報紙投書批評,還說他推測馬的意思應是會處理等等。


洪英花今回應說:「我只是以扁案換法官為例,闡釋司法程序正義,從未批評判決實體,我也沒看過判決,我的投書沒有攻擊其他法官,也沒違反法官倫理,如果邱毅轉述為真,馬英九總統就是牽制法官言論自由,我不知道馬有沒有看過我的投書內容,也不知道他是否被其他人矇蔽,因此我希望馬能澄清,我願與馬公開辯論換法官是否違憲,否則我會保留對馬的法律追訴權。」

士林地方法院洪英花庭長是當今對抗馬英九威權體制,洪庭長會名留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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