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2

議員要求市府編列預算補助弱勢生代辦費,而非一般生家長代分攤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今(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教育部頒定的就學安全網計畫,補助各級學校弱勢學生包括書籍費及其他依規定收取之代收代辦費用額度有限,且北市國中、小學要求家長繳交的其他各項費用並未列入補助之列;這些費用除對弱勢生家長形成沉重負擔外,也讓一般生家長頻呼不公平;議員除認為這些非常規費用的收取應建立制度外,並要求市府教育局應編列相關預算支應。

陳建銘表示,經調查發現,台北市國小每學期代收代辦費金額從120元到20,872元不等(97學年度資料),這還未加上各班級家長共同決議的班費,金額從50元到1525元不等;問題是,教育部公佈的就學安全網代收代辦費補助金額上限,小學只有1500元、中學只有1600元,費用支出不足的部份,誰來買單?

簡余晏指出,有部分學校家長陳情表示,學校以各種名目基金或班費名義收取費用,金額動輒上千,弱勢家庭繳交不出這些費用,也不該由其他一般生家長負擔,讓一般生家庭承擔扶助弱勢家庭的責任;教育主管單位放任高額收費亂象,又不願積極補助弱勢家庭,將負擔轉嫁到一般生家長身上,極不公平這種現象又以額滿學校為最;甚至有部分家長主張,弱勢學生應儘量分散到非額滿學校就讀,以減輕負擔。

李慶鋒認為,本市額滿國小低收入戶學生人數只有336人,額滿國中中低收入戶學生也只有1475人,弱勢學生受教權益應受保障,要弭平一般生家長民怨,教育局除應徹底檢討收費亂象外,更應負擔起扶助教育弱勢的責任,全額補助弱勢家庭學生的代收代辦費、班費或其他名目基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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