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8

北市府搶錢!不追查違法偷倒業者,只開罰無辜地主!官,這麼好當?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今(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環保局不思積極稽查違法傾倒廢土,反從無辜地主下手,對無惡意的地主違法開立數十張罰單,濫行裁量,官僚惡行,莫此為甚!
陳建銘指出,關渡平原面積廣達一千多公頃,多數為私有土地,部分農地已因砷污染遭環保局公告列管,禁止農民採收、限制耕種。附近居民發現近來有砂石車進出,違法傾倒廢土,也多次向環保局反映,環保局卻未有積極追查動作;直到部分地主在近期陸續接獲罰單,理由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及第50條規定「空地內廢棄物散置有礙環境衛生」的地主清除責任,且採連續罰,兩天開一張罰單;有郭姓地主表示,他的土地是多人共有,大多已經休耕,從未想過要設圍籬,對土地被棄置廢土情況也莫可奈何;環保局不去追兇手,卻對每位地主開罰,大家累計已經收到超過50張罰單,每張開罰1,200元,等於要繳交超過6萬罰鍰,他痛斥「政府搶錢」!

簡余晏說明,環保局在今年六月成立廢土稽查大隊,顯然首要任務是拿被偷盜廢土的農民開刀;荒謬的是,環保署早在2001年就公告函釋除非造成嚴重污染,否則「營建剩餘土方」不屬於一般廢棄物;稽查大隊以廢棄物清理法地土違反清污責任規定開罰,是明顯的恣意裁量,有瀆職之嫌。

李慶鋒強調,這個案件明顯是大政府欺負小農民,環保局衛生稽查大隊對頻繁的違法行為,本就可以協調員警配合糾察,無論是設置監視設備或現場職勤監控,絕無抓不到行為人的道理,如今卻以最便利的開罰地主方式處理,要求所有權人負起管理、清除之責,難道要老農民到現場去抓違法棄土嗎?

三位議員同聲要求環保局,應在最短時間內查緝違法棄土的行為人,及應負責的公司行號,並撤銷區域內地主接獲的罰單,否則將送請監察院提出糾舉、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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