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5

買花博門票,請三思而後行

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5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市府花博門票只做行銷,卻沒有保障消費者權益;議員痛批,花博號稱已售350萬張花博門票,但門票沒有流水編號,銷售資訊並不透明,且花博票價紊亂,行銷通路百百款,多數未開立銷售憑證、還有遺失不補救等卸責做法,嚴重漠視消費者權益!花博營運辦公室今天也首度對外說明消費者可以退票,但每張退票還必需另收30元手續費!此話一開引來議員大力抨擊,質疑市府搶錢!

此外,會議開到一半時,消保官方面才傳來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以﹂花博售票不算消費」為由,要求消保官不要出席也不願提前告知議員,陳建銘氣憤地說,法規會已經無法無天了嗎?簡余晏質疑,四人幫凌駕人民之上嗎?李慶鋒痛批這系列作法相當可恥,議員要求嚴厲譴責市府,認為郝市府選舉掛帥,拒絕監督、輕忽市民權益的驕蠻態度,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境地,陳建銘表示將要求監察院立即對此進行調查,提出糾舉、彈劾!

陳建銘表示,市府委託聯合報公司代售花博門票,宣稱截至目前為止已售出350萬張門票,但沒有具體統計銷售收入,門票售價、管道分析也付諸闕如,門票亦未設計序號及辨識碼、未開立銷售憑證,相關資訊的不透明,更無異票務黑洞,予不肖份子上下其手空間、漠視消費者權益。

簡余晏強調,賣花博門票未設計序號及防偽等措施,一旦遺失,求償無門,甚至在門票背面標註「如有遺失或毀損,恕不補發」的聲明免責條款,已經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定型化契約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應視為無效」的規定。

李慶鋒指出,有熱心市民響應花博門票促銷活動,第一售票階段2009/10/31~2010/03/01)於便利商店通路買入百張花博門票,每張200元,本已認為享有優惠票價,誰知市府為衝高門票銷售數,竟然由民政局帶頭「揪團」,透過鄰里長賣票,每張只要150元,陳情市民認為,市府做法無異潑了他一盆冷水,氣憤難平,認為自己「先買先衰」,要求市府退還價差。

簡余晏表示,日前也接獲不少民眾反映想要退票,卻不知從何退起。花博辦公室副執行長呂丘鴻指出,退票要持購買憑證,循購買通路去辦理。例如從便利商店買票,就可持發票憑證去辦理退票,至於團購只有一張發票,民眾必需找到門票的來源,「循線」辦理退票,不過,退票要另收30元手續費,市府簡直是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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