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3

余晏質詢影音:交通大隊長方仰寧議場承諾:上下班尖鋒時刻員警疏道,若被開單請來申訴專案處理

為了花博又封路再猛開罰單,交通大隊長議場承諾,尖鋒時段疏導為主,若有員警又再趁機開罰單可以專案申訴

為了花博,運將成人球,科長沈慧虹承諾,北安大直休息站延長時間。

生雞蛋沒放雞屎有,花博好康的都沒中山大同人民的份,壞事一大堆!我家門口公園不能去,馬路被封掉,難道要逼得人民花轟?

5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議員看起來很恰喔

小凡 提到...

我有一張罰單,一定要申訴,就是上午八點多上班時被拍的,這些員警真是太閒了。

匿名 提到...

加油
對抗官僚真是辛苦的戰爭

匿名 提到...

我不是在這裡被開單,但也很想抱怨,被固定攝影機拍照的違規要近一個月才透過掛號告知,中間因不知違規一直連續被開罰,違規是不對,但有關單位如果能即時盡到告知義務,駕駛可及時注意,不懂為什麼效率這麼差,要等一個月才能知道違規,而且還要透過掛號,不能發簡訊通知嗎?新生高架橋要封閉都能簡訊通知了,一張幾千的罰單,難道不用及時盡到告知義務嗎?透過這種行政效率不彰來不斷開罰,真的很氣。

匿名 提到...

我是住在大同區雙連附近通勤之上班族,上班地點於三重.每天必經民權西路.大龍街口(朝代戲院前)之路口,近來發現行人可通行之綠燈秒數縮減為32秒以往為40秒,也許有人會認為沒有差別,但是以這個路段公車專用道設計會讓搭公車的民眾多發至少5分鐘時間等待紅綠燈.且於下雨天塞車時,行人更可憐(人車爭道無法通行)由台北橋往台北方向汽.機車根本無空間讓行人通過,懇請簡議員幫忙建議讓綠燈秒數延長.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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