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8

余晏質詢保防員警侵害人權,員警怎麼可以事前叩民眾詢問你想做什麼集會,這是侵犯隱私!





保防警察依據「保防工作實施要點」,應該是要查察保密防諜的間諜者,而不該查查人民集會遊行的情況,更不該干預集會遊行的人民,或向納稅人民布建查察其對政府的不滿。

但現在的保防員警就像是納粹的蓋世太保、中國明朝的東廠一般,嚴重侵害人權,且侵害他人隱私。請說明,保防工作實施要點中要求保防員警做的工作「機密保護」是保護什麼類型的機密?今年以來宣導了那些「保防教育」、推展了那些「社會保防工作」?防制了那些「滲透工作」?並請具體說明「蒐集了什麼資料」、發崛了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線索」?輔導了那些觀光飯店及民營事業的安全防護?

余晏在議場具體暫擱了全部的保防員警的布建費用、線人費、加班費、紙張費、各分局的保防費用,而且,保防員警既然叫做保防,就只能查察保密防諜的中國人業務,否則,保防員警請更名為「偵察人民集會遊行及對政府不滿內容」員警!但是,余晏再次強調,集會遊行是採舉牌警告的事後移送制,不可以事前探查、侵犯人權、探查人民隱私,這是違法違憲的,這種事前窺探未犯罪人民的經費應該全部刪除,並將違憲侵害人權的員警移送法院及監院。

翻開「社會保防工作實施要點」,保防員警的業務就是一項:查緝間諜,以達成「保密防諜」。但是,保防員警這些年來沒有查到過一名間諜,由此來看,保防室的功能名存實亡,既然不做「保防」工作,為什麼要花經費繼續養「保防警察」?

保防室的工作重點應該是對破壞國家安全的間諜展開偵防,不過,近半年來警政署保防業務卻違反法源。「保防工作」不對敵國人士偵查,保防員警轉向台灣派團體如長老教會、民進黨政治人物、網友部落客、本土社團布建追查,並編列布建費用,對於台灣派團體及政治人物打入拉出,展開政治偵防,並且造冊列檔。戒嚴時代警總的白色恐怖做法現在透過保防警察借屍還魂,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警察法。

余晏並希望,市警局提出保防員警業務的檢討報告,明年起將保防員警全部改列為刑事員警或行政員警,不要再讓其他員警累的半死,保防員警卻只要查察善良人民對政府有何不滿就可記很多功獎,而且比其他員警的功獎還多,這對於其他追查壞人的員警很不公平,追查善良人民竟還可以記功獎?這是違憲的員警,未來台灣應彷南非及各國政府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將這些假國家名義違反人權偵查人民的員警移送偵辦,依照其他各國的真相調查委員會,保防員警這種違憲偵查人民集會,布線人探查人民對政府不滿事宜的員警,未來經委員會調查之後,可以像捷克《除垢法》規定不再給予公務人員資格及退休金,這樣的保防員警違憲侵害人權者,可以彷南非「真相調查委員會」以自白及說出真相來尋求特赦,但必須將曾經做過的窺伺偵探人民的內容全盤公開,否則不能特赦。

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了,怎麼能夠再花納稅人的錢來養「保密防諜」員警,他們的工作是專門來滲透進人民團體、議員辦公室、請人民吃飯來查察人民對政府有什麼不滿,事先密報獲得功獎?這是什麼時代啊?戒嚴時代的四大保防系統「機關保防」、「軍中保防」、「社會保防」和「特種保防」中如人二室早就廢除了,都21世紀了,為什麼人民還要出錢養員警來偵察人民自己?員警應該是去抓犯案壞人的啊!為什麼偵察人民所獲得的功獎還比刑警、行政警察來得高(請看功獎表格)啊,這樣濫的保防員警我們怎麼還能夠給他們經費呢?

2 則留言:

ㄧ中同學 提到...

簡議員,加油。辛苦了。

匿名 提到...

台灣獨立之日 這些保防台奸一定要抓出來遊街示眾公開審判還給被害者公道...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