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2

路燈底座設計不良 行人街頭濺血 連小強都冤死



2009.12.22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接獲一位58歲的陳姓民眾陳情,指公燈處路燈設計不良,路燈底座四角的大型螺絲因為外凸露出,且高出路平面至少3公分以上,讓他在延平北路二段43巷弄內為了閃車,踢到螺絲跌倒摔傷,血濺道路,縫了13針,議員及民眾質疑,北市路燈基座設計不良,行人不慎跌倒時有所聞,要求市府全面改善基座設計,不要再讓它成為行人安全的隱形殺手!


受傷的陳德宇指出,這個巷弄路幅約一部車寬,行人必需閃車,沒想到日前卻在這裡被路燈拌倒,頭部直接重擊路面,血流如注,送醫縫了13針。陳先生控訴,台北市這種路燈、號誌的基座設計真是害死人,凸出路面至少3公分以上,路上隨便走只要一個不小心就會踢到,市府應該好好改善這種設計,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人了。

簡余晏表示,公燈處指目前全台北市有9萬6850支路燈,會拌倒人的溝上式基礎全市有2萬8千支,這種四角底座的螺絲與路燈機具本體大約有10公分距離,螺絲凸出的高度達3公分以上,行人看見路燈會避開,但地面突然高出的大型基底和螺絲,有時真讓行人防不勝防,簡余晏說,民眾在北市生活「郝」不容易,連散步走路閃個車,都得當心路面危機四伏,隨時有跌倒摔傷的可能。





市府宣稱路燈原本就是這樣設計,簡余晏指出,這個設計就是根本問題,台北市總聲稱自己是友善城市,但這種凸出路面的大型螺絲,常讓行人反應不及,跌倒摔傷的老人、小孩不計其數,因傷勢不重,市民多半摸摸鼻子自認倒楣,這哪裡友善了?簡余晏要求,市府任何施政都要以人民的角度出發,路燈施工、裝設,應優先考量行人步行安全,工法其次,公燈處應快速研議解決方式,否則,市民要跌倒摔傷到多嚴重的地步,市府才願意正視問題?

公燈處總工程司陳登文則當場允諾,會在2個月內改善這2萬8千支溝上式基礎路燈,以維市民行走安全,簡余晏對此表示欣慰。


意外番外篇:除了阿伯濺血,還有莫名賠上生命的...小強.....(畫圈處)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可憐!台北市市民們啊!
這種市長,你們竟然能夠忍受,
尤其是二種標準,真是讓人火很大
這如果是十幾年前,阿扁總統做市長的話,
你們早就開戰車去撞台北市政府了,
為什麼換了是藍的做市長,
你們就不聞不問呢?
趕快覺醒吧!莫拉克風災前,你們還可以說是被騙了,
但是現在,你們還能說什麼呢?
趕快覺醒吧!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