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3

余晏大會發言:刪除政治偵查的保防預算,李漢卿特支費砍為一元

余晏要求刪掉搞出陳雲林維安的保防單位經費,而且台北市警局不努力破案,竟搞起架拒馬比賽!具體要求刪除多筆政治偵防費用,以及各分局的保防業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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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晏並要求這些預算加註但書才准動支:「市警局在陳雲林來台期間,涉多起侵害人權案遭自由之家、特赦組織等國際組織來函關切,在市警局仍未公開道歉前,不准動支相關保防業務。」不過,議場現在只是二讀討論,月底前才會表決三讀。

一、根據警局資料,台北市警局這九年來發生了24萬2839件登記有案的竊案,至今未破的還有6萬3548件,而且嚴重的是,2005年的竊案破案率為88%,2006年是85%,2007年76%,2008破案率為75%,大家心知肚明知道這是「修飾」過的數字,但即便是修飾過的數字,破案率也年年降低,但是,市警局竟然是辦架拒馬大賽,公然與人民為敵。余晏要求具體反應在預算上,這些都是保防業務,從市警局到分局的保防費用統刪八折。

二、第11-1-1-82的大陸人士訪談經費20.4萬元統刪,余晏代替林保華先生慎重向市警局的約談與說謊抗議!因為來台中國人士這麼多,這樣的經費當然不夠,警方當然是選擇性的做政治偵查,約談政治與執政黨不同意見者。

三、陳雲林來台期間,所有國安局要求的特別業務及公文,都是透過國安體系向保防科、保防組做出要求,所以余晏具體要求砍保防預算如下:
1、社會治安資料蒐證獎勵金,4萬元。11-1-1-81。如果情蒐是保防主要業務,還需要辦比賽嗎?強化情蒐集嗎?
2、各類保防資料表卡簿冊印刷費,5299元。11-1-1-81。
3、專任聯絡員四人,布建聯絡費12萬9600元。11-1-1-82。
4、辦理國家安全業務布建對象153人工作活動費156萬600元。11-1-1-82。余晏強調:調查局才做政治偵防,警方萬萬不可以再做政治偵防,這是嚴重侵權的。

四、每個分局都有保防經費,但是,各分局卻三天兩頭來議員辦公室查詢活動參加人數、車輛數,竟把議員辦公室當政治偵防對象。甚至去查詢長老教會的人數,所以類似11-1-2-25的各分局保防業務全部打八折。這筆保防費用在各分局是8萬3000元,但中正二、內湖、北投為6萬3000元,文山一、文山二、南港為4萬元,這各分局的保防費用竟然是用來調查異議份子。

五、余晏問:內政部長廖了以送給民視記者蔡孟育的一盒柿子禮盒有沒有用局長與分局長的特支費?局長回答:沒有!都是廖了以出的錢。那麼,局長連這最基本的人情義理都不願意花特支費來出,余晏建議兩人特支費都刪為一元。

六、市警局民調降到谷底了,還需要做媒體宣導?業務宣導?警民聯繫嗎?花這些納稅人的錢然後再去打記者蔡孟育嗎?余晏建議,蔡孟育受傷月餘了,既然市警局到現在都還沒有賠償一毛錢給蔡記者,與媒體的互動這麼遜,在人民心中的聲望也降到谷底,以下的宣導費用建議統刪:
1、11-1-1-94大眾媒體宣導費150萬元
2、11-1-1-94犯罪預防贈品60萬元
3、11-1-1-94警政相關業務宣導50萬元
4、11-1-1-93警民聯繫服務費

七、今天時間來不及,下次余晏要再要求的:中山一派出所在陳雲林來台期間,針對民間的反陳雲林看板竟展開「思想檢查」,無視於台北市的看板管理已於十餘年前由建管處處理。

中山一派出所員警主動逕行違法約談看板屋主到派出所,妨害自由強制屋主簽具自行拆反陳雲林看板切決書。經議員依法調閱其妨害自由約談的監視器時,中山一派出所竟聲稱監視器故障!經調閱中山分局的監視器維修記錄,離譜的是都有按期維修業務正常。顯然是警方違法湮滅證據,做法跟尹清楓錄音帶遭消磁是同樣手法!市警局至今沒有調查此事,也還沒有正式向屋主道歉,這等於是向基層宣告,只要是中國特使來台,台灣人民不只沒有抗暴權,連花錢刊廣告的權力都沒有,否則就會強抓屋主來恐嚇妨害自由!所以余晏具體建議:

1、11-1-1-93台北市警局的錄影監視系統養護費 2.4萬元刪除,既然有維修也沒畫面,還花錢做什麼?
2、11-1-5-29的中山一派出所的設備費中一所六台窗形冷氣、二台分離式冷氣、一個槍櫃、冰箱一台、洗衣機兩台,這些中山一派出所的設備費統刪,連路邊花錢的看板也要思想檢查的派出所,連監視器也會自動消磁的派出所,給了設備會好好使用嗎?
3、11-1-5-26中山分局的錄影監視費也全刪,反正需要的時候也不會有畫面的,省下這筆錢吧!

八、還未討論的還有:警察可以隨意隨路隨心所欲的把路口畫定為戒嚴管制區的公文!太離譜了,真是不必戒嚴法的戒嚴了!

根據警局文97121205文中竟說:「警察為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時,得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對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查證其身分,也可以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禁入。其中「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是指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
 
警局公文竟說,只要高階長官喜歡,不必公告就可以把大街小巷列為管制區了!這樣的警察已不是警察,他們是思想檢查的警總!拿人民納稅錢去架拒馬,並且在大腦裡設下限制人民權利義務層層拒馬的違法警總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台北市的警察砍掉重練吧!

匿名 提到...

對於聲稱監視器故障一事,不知有無辦法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至少讓他們有所警惕,不要每次都來這一招!!

匿名 提到...

加油!簡議員,謝謝您的認真施政與監督

peter 提到...

感謝簡議員為台灣所作的努力,加油!林志昇控美案言詞辯論2009年2月5日0930開庭,請簡議員多加關心該案的發展,希望能為台灣人爭取一個主權公投,使台灣國能順利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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