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書面質詢:建中老師涉妨害校譽侵害學生憲法權利,請依法調查

建中教師周麗麗疑挪用50分鐘上課時間,訓斥學生且幫政治人物辯護賣台與否,導致建國中學素以自由思考傳承的優良校譽嚴重受損,且涉嫌公然恐嚇造成學生身心傷害,更讓憲法保障同學的言論自由受損,已涉違憲。請貴局依法調查。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不當行為損害教育界聲譽、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心傷害、偶發事件處理失職致損害加重應記過懲處。同法第六條規定未依課程綱要教學、或以不當行有損學校名譽記申誡。

又依《教師法》規定,有違反上述情況情節重大者得依法召開考績會、教評會懲處。參考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批判一綱一本被依違反課程綱要等理由解聘剝奪工作權。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行為不得為差別待遇,所以請參考貴局懲處蕭老師的方式,一體適用公平調查周老師。

《教師法》
第 14 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

有前項第六款、第八款情形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
席及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決議。
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形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其已聘任者,除有第
七款情形者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外,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
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第 14- 1 條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第十四條規定作成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
後,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十日內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並同時
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
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案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前,其聘約期限屆滿
者,學校應予暫時繼續聘任。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民國 97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6 條

教師之平時考核,應隨時根據具體事實,詳加記錄,如有合於獎懲標準之
事蹟,並應予以獎勵或懲處。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
記過、記大過。其規定如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過:
(一)處理教育業務,工作不力,影響計畫進度。
(二)有不當行為,致損害教育人員聲譽。
(三)違法處罰學生或不當管教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
(四)對偶發事件之處理有明顯失職,致損害加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誡:

(三)不按課程綱要或標準教學,或教學未能盡責,致貽誤學生課業。
(五)有不實言論或不當行為致有損學校名譽。

2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余晏姐
加油
雖然知道教育局一定只辦綠不辦藍
雖然知道這個政府是非不分
但我們還是得堅持下去
教育局的回函
及建中的調查報告
請務必公開讓大家知道

匿名 提到...

參考上揚事件警官升官
打許世楷的蘇某獲邀國慶貴賓
周麗麗應該獲頒建中優秀教師
獲邀進總統府

匿名 提到...

可恥
有這種老師
佔用學生上課時間只為幫特定人物辯白
學生不能表達自由意見嗎?

學生表達意見
全班連坐聽訓
另一種暴力與侵犯人權

請簡議員努力監督
還學校乾淨的空間
守護學生自由民主的種子

匿名 提到...

周麗麗老師整堂國文課50分鐘,當眾斥責單一學生,沒有正常教學,已明顯觸犯教師法。
請余晏務必請建中校長來議會備詢質問,
如此方能遏阻普遍老師再誤我台灣子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過:

(三)違法處罰學生或不當管教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誡:

(三)不按課程綱要或標準教學,或教學未能盡責,致貽誤學生課業。

匿名 提到...

最大的問題是用上課時間嗆學生,剝奪學生上課權利,請周老師向全班同學公開道歉

匿名 提到...

中國黨國大鍋飯馬英九極權政權已執行完畢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一.中華鳴摑小官到中國訪問可對等的五星旗沒收,只能青天白日旗飄楊!!!???
馬英九外患重罪既遂重犯.
小學生都知道.
當高中老師比小學生都不如.
周麗麗高中老師沒資格當.

匿名 提到...

人家只是關心該嗆馬學生會被其他同學岐視.排擠.
導師用心良苦,苦口婆心開導該生五十分鐘.
以此邏輯來看,讓學生是大逆不道,要開除才對.老師拍馬有功.前途無量,當然要記功.

馬的黑手不但伸入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當然以他超級大騙子的抓扒子經歷.黑手伸學校理所當然.

可憐冖初生之犢還有正義感的學生.將成殺雞警猴下的犧牲品,

黑手已伸入全國, 寒蟬效應已開始散佈開來.台灣人小心行事吧.

匿名 提到...

這麼說周麗麗要升官囉@@
不管結果如何,
這種狀況絕不能辜息;
務必要堅持下去!

匿名 提到...

她馬的岳不群分身愈來愈多,這呆灣區還有是非公理正義嗎

匿名 提到...

聯考如果取消
教育白色恐怖就更容易出現
請余晏也注意這些人所辦的甄試入學

匿名 提到...

余晏加油!
嗆扁被當英雄,嗆馬被修理,這是什麼道理
看看一人學運黎文正,還有現在被驅離的野草莓
說實在,心裡很難過

請妳堅持下去喔!

匿名 提到...

花癡誤國?(Spieler語)
宜轉任教官或總統特助,以發揮"所長"?
沒有guts?
我就是太有guts才畢不了業啊!

匿名 提到...

國外人權團體對這則新聞一定也會有興趣,殘害國家幼苗施予政治恐嚇及洗腦,這在西方先進國家是無法想像的惡劣,這新聞的重要性不會比警察打人一事小,絕對不能忽視.

匿名 提到...

周麗麗的e-mail:llchou@mail.ck.tp.edu.tw

匿名 提到...

周麗麗的e-mail:llchou@mail.ck.tp.edu.tw

匿名 提到...

這真是丟老師的臉

當一個老師權利有大到可以在授課時間內
公然的指責學生的政治立場長達50分鐘嗎?
都不用上正課了嗎?
這鐘點費也太好賺了吧?!

Anita 提到...

余宴加油,我是funp後加入的人,現在無法加你為好友,請在funp加我為好友,因為沒加為好友,無法貼你的文章,讓我很懊惱....我在funp個人資料..http://funp.com/user/Anita9560?app=info...若找不到請搜尋... anita9560...這帳號..謝謝!!給我參予的機會。不知你看得到留言嗎??

匿名 提到...

簡議員

妳真是太棒了,我才想到這想法,妳已經完成了.請繼續努力,加油加油!

這位周老師的行為已經有違師道,違法教學義務(上課時間不上課),對學生政治思想進行箝制.實在不宜繼續擔任教職,至少應改調總務單位(採購.清解校園等等)等行政職,不宜擔任學生導師等工作.

匿名 提到...

這位"過氣的"老師實在不配當老師
我非常懷疑她有修過教育學
老師應該是學習者的鷹架
協助學習者藉著各種學習成為他自己
不是協助學習者成為一言堂的笨蛋
怎樣....現在建中是準備要轉型成培養笨蛋???
丟老師的臉!!!!

匿名 提到...

我懷疑"麗麗"不是本名而是花名?
一節五十分鐘比李文斯基還敬業..

匿名 提到...

美女議員此事不能拖延,因為拖一天對學生的傷害便是多一天的折磨! 除了請議員三日一問建國中學校長外如何處理該事件? 也請網友每日致電建國中學校長室表達抗議!

一定要讓周姓老獅閉上獅口,遠離該員學生!

匿名 提到...

難道說這學生沒有言論的自由嗎?一些老師們都可以在課堂內說帶有政治意味的話題了。
學生卻不能自由的說出自己想說的話。


老師也太小題大做了。
學生說的這句話怎麼了嗎?
學生不能表達自己想說的話。
現在台灣還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嗎?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