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2

協和專案檢討報告:以後驅散前要先趕走媒體!

看了以下的警方的檢討報告,更堅定的想要明天去包圍市警局!當然,很多人又問我,包圍完了又能如何?這些為了升官打人民的員警最近還是升官了,雖然李漢卿昨天在鏡頭前又再囂張了一次。不過,公務體系最怕的是堅持到底的人 ,我的公文還是會持續一直發下去,可能有人記申誡了,但我們的目的不是要基層被處份,是要這個體系知道你們犯錯、違法了,沒有道歉,沒有真象出爐,事情就不會過去!

協和專案只有一個目標,是保護陳雲林個人安全,但《警察法》第二條就強調,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才對。員警不是任何一個人的「私人保鏢」,員警放在心裡的第一要務是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了保護任何一個人不看到標語就侵犯其他人民的自由財產權。員警的工作也不應該是去側錄任何廣電節目!


今天的爭議重點還是,國安會秘書長蘇起下令員警必須消滅任何旗物,不能讓陳雲林聽到異聲。但員警至今仍沒有對「為了消滅旗物可以犯下強制傷害重罪」而道歉懲處。警局的檢討報告竟然是未來要架設「微波視訊傳輸」來掌握訊息。所謂的微波視訊傳輸就是可以在現場監控一公里內全部的大哥大通話內容,這真是大大侵權的警察國家行為。

員警檢討未來的執勤要務,竟是未來要驅離群眾時,應先勸離媒體。廿年前解嚴前後時,面對群眾運動的惡劣手法也是這樣:一是先確定現場月黑風高,絕不打燈;二是確認媒體已經被噴水趕走了;三是挑動基層員警的情緒,讓基層員警用力狠打人民;四是派員警穿便衣混進人民之中,趁亂丟石頭然後汙名化人民為暴民。

因為我當年是跑社會新聞的記者,所以看到了廿年前保大的這一套警察國家的手法又重新回來了,真得非常痛心。反觀兩年前的紅衫軍時,為何員警驅散紅衫軍時是打了很多的照明燈?為什麼在美術館前,現場指揮官特別不要照明燈到現場?答案很明顯,就是要製造月黑風高的情況,重新用舊的方法汙名化人民。而警方的檢討報告現在竟是要先勸離媒體、隔離媒體,員警有什麼動作是不可告人的?為什麼驅離紅衫軍是用抬人的,驅離其他人民就要不打燈、用打的以避免媒體損害?看來這些警官長官們真的該加強「教育訓練」了!
竟然還要再加購拒馬及鐵絲網?這次中山北路上沿線都是刀片拒馬了,員警固然有受傷,人民更是受傷慘重,馬偕醫院前兩天近20名傷者都是人民啊,員警應該接受的是民主教育的訓練,對於《警察法》最基本警察職權的訓練。

文中還說「面對未來局面,將有更艱難的挑戰」當然,未來如果馬英九還要再歡迎胡錦濤、成龍等象徵霸權的代表人物,而且還要求不准有人民抗議、拿旗、表達意見自由,那麼,做為為極權政權服務的員警,未來的任務挑戰性更高。別忘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安是以槍對人民來鎮壓人民的,如果台灣的員警要繼續接受國安會的指揮,接下這種派上萬人 擔任極權政權者的私人保鏢而且如王卓鈞去承諾可以不讓極權政權者聽到台灣人的抗議及旗幟,未來的員警將不會獲得人民信賴,警民衝突勢必升高。

我還記得廿出頭時去跑中山分局王卓鈞升副分局長的新聞,當年他曾是最年輕而歷練充足的首長,相對於當時軍人轉任警署長的羅張署長大規模招收保警,導致員警素質下降,保警在街頭打人社會頗有微詞。

現在,走過台灣廿年解嚴、民主進步的路線,沒想到王卓鈞的表現遠遠不如羅張!員警為了不讓陳雲林聽到抗議聲音,紛紛犯下強搶人民旗物妨害自由強制罪等重罪,而且立刻發布這一波六七百名高階員警大幅調動,此時又正逢搶案、竊案、吃案頻傳,自殺率犯罪率攀升,大規模異動無益於社會治安,只是為了方便高層統治術,形成順我者昌的一言堂,警民信賴將降到低點,此時再看到市警局保安科的這份民主倒退、先趕媒體再打人的報告,只能感歎台灣的警官素質真比廿年前還不如。

以下是紅衫軍當時的驅離,這才是正規的驅離方式,也不難,先打燈,再搬人上車,也不用驅趕媒體,廿年前羅張就派人去其他國家學過了,沒想到這套正規驅離法只用於紅衫軍,對於台灣派的抗議就回到廿年前的方法了。

1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中共惡搞前,也喜歡先驅趕媒體,如當年的六四、最近的幾個群眾暴動等。
這樣的檢討報告,拿到全世界都是個笑柄,真沒有國際觀。

匿名 提到...

可悲的七年級生,沒有經歷過那一段歷史,還以為選國民黨就是再一次政黨輪替,是民主的表現。現在這一切都回來了吧!科科!

匿名 提到...

最應該驅離的是這種反憲政府!因為濫用公權力犯罪不僅是刑事犯,更是侵害更高位階憲法的憲法犯,其對社會的危害與罪責遠大於一般刑事犯,故應立即驅離!
司法機關明知有犯罪不予追訴者,構成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三款[濫權追訴處罰罪],
明知下屬機關違法或犯罪,不予制止或懲處反予以獎勵,構成刑法第二十九及第三十條教唆及幫助犯,得以正犯或共犯論!蓋法治國家不能縱容不法,更不容行政機關有反憲之"獎勵盜匪條例"之自我創設!

匿名 提到...

簡委員,您好:

  軍公教人員的各種福利,例如:不必繳稅、水電費半價、18%利息保障、退休領雙俸……等是否符合憲法平等原則?

  很抱歉寫了些和此篇題目不相關的話,很希望委員能針對這些提出大法官釋憲,替所有工作已快不保卻還必須養這些無恥的高薪軍公教人員的小老百姓們發發聲吧。

   一個想到這些就氣到快吐血的民眾 留

匿名 提到...

余晏
我今天看了三立新聞播這一則,真是他馬的快要吐血!這公文我先COPY下來,然後趕快翻成英文公諸全世界。E04ㄌㄟ......這款政府,檢直是比流氓還不如。
小牛

Unknown 提到...

「您」不痛不癢,還是安穩的幹他的總統。
這個爛政府所作的一切,都會在歷史上留下
紀錄!
也不見有任一個有擔當的檢察官來追究這些
違法者的責任!
北檢是在睡覺嗎?南檢辦張銘清的案子八天
就能出來,北檢接受司改會等告發已經多久
了,連個影子都沒看見!
真的很想罵髒話!!!

inua 提到...

余晏說到重點了
驅離紅衫軍的水準是典範
警察不是做不到
重點是決策者所下的命令為何

匿名 提到...

余晏

翻譯完成&貼上部落格了

TCPD's report angers councilor
http://blog.nownews.com/kajin1967/textview.php?file=196273

匿名 提到...

余晏:

我们有一個非常注重人民生活品質的分局長,
應該感謝皇恩耗蕩,
所以,我们要鼓勵士林區的居民,當居家週遭有噪音產生,馬上打電話到士林分局長室,一定要打到局長室喔,因為其他員警不會處理,李漢卿一定會為民服務,苦民所苦,
另外,建議英明偉大的馬總統,將李漢卿調升環保局長,一定會將台灣的環境整頓的毫無雜音及噪音,
此乃國家之幸!人民之幸!

匿名 提到...

難怪蘇起之前會得癌症,他若再搞以往的警察國家的幫兇,下次恐怕就不是只有得癌症了

阿宏 提到...

"國安會秘書長蘇起下令員警必須消滅任何旗物,不能讓陳雲林聽到異聲。" 這段敘述有沒有類似檢討公文這類的證據啊?有的話趕快弄來公布吧,也一定要翻成英文。

匿名 提到...

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3909.html
警方驅離抗議民眾已經會先隔開媒體了

Unknown 提到...

余晏姐:
有人在網路上特別留言給您喔,
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75304

匿名 提到...

共產黨來了,不費一兵一卒就得到台灣機場港口
陳雲林來了,馬英九就都簽給共產黨
陳雲林來了,馬英九就要台灣人不能出聲
陳雲林回去了,台灣的資金流向大陸,中國的商品傾銷台灣
台灣人倒的倒,逃的逃,死的死,口口聲聲台灣人的馬英九,到底幫台灣人做什麼
開放三通讓中國人都來了,台灣人要去哪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