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6
余晏與立委、高市議員記者會:捷運金光黨 老人優惠在哪?
北高兩市議員與立委今天聯手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抨擊政府知法犯法,依照2007年元月31日修正通過的「老人福利法」第25條規定,65歲以上老人搭乘公民營大眾運輸工具應予半價優待。但是,高雄縣市與台北縣市的捷運,卻刁難外縣市的老人,使得相當多的老人無法享有半價優待。立委高志鵬、高雄市議員連立堅、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天要求,行政院、內政部等主管單位已涉嫌違反老人福利法,如果再不積極改進,讓全台灣的老人憑身份證明即可半價搭乘捷運,他們要向監院檢舉告發行政院、內政部、北高兩市官員涉嫌瀆職。
高雄市議員連立堅律師表示,依照老人福利法第25條規定::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半價優待」,但是,他接獲民眾檢舉,表示高雄人到台北搭乘台北捷運時卻遭刁難,導致市民雖然年逾65歲卻無法享受半價搭乘捷運,只因為不是設籍台北市,形同二等公民。
立委高志鵬表示,內政部的說法是行政院曾開會決議,各縣市各自補貼其公民營大眾運輸工具的老人半價優惠,所以其他縣市不補貼他們的縣民搭乘北高捷運的經費,導致非北高的縣民無法受到老人福利法應有的保護。高志鵬說,行政院與北高兩市的這是把北高之外的老人家視同二等國民,平平都是65歲的台灣人民,一樣是為台灣奉獻人生的納稅國民,為什麼搭乘台北捷運、或高雄捷運時不能半價?他呼籲行政院儘速出面協調,不要踐踏弱勢者權益。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現場播放拍攝的錄影帶顯示,桃園地區的黃老先生在大台北地區搭乘捷運時,雖然向站務人員爭取,卻無法獲得老人票的半價優惠,簡余晏抨擊政府明顯違法。此外,簡余晏表示,貓纜當時是以「重大交通建設」為由獲得免建照、使照、雜照特權,也應該在公家運輸工具的老人票半價範圍內。簡余晏呼籲政府應有守法觀念,不該知法犯法,只要65歲以上老人家向站務人員出具證明文件,不論設籍何處,都應該享有半價優待,立委與議員揚言,如果蹣頇政府繼續漠視法律,將向監察院提出告發公務人員涉嫌瀆職導致人民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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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
1 則留言:
藍營執政後.他們的政府是不會理民進黨議員或委員的看法或建議.
看王建煊昨(5)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綠官都做狗屁倒灶的事」這種心中早有色彩恐怖的假聖人, 還可當監察院長.就可見一般了.
民進黨能奈他如何?
又是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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