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4

余晏質疑:全案仍疑點重重,內湖捷運線延宕責任應調查清楚!

市議員簡余晏24日表示,雖然吳秀光請辭了,但內湖線工程延宕與業者提供副市長帳戶208萬元弊案必須徹查到底。簡余晏表示,捷運內湖線從92年開工至今,雪隧、高鐵、高捷都通車了,獨獨台北市的內湖線工程無法完工,當時以317億元得標的工程現在已追加多少預算?簡余晏並質疑,吳秀光收受「研究顧問費」時是新台灣人基金會的副執行長,而是否如周刊所載這名業者還安排了馬英九出訪澳洲事宜?相關疑點至今未釐清。簡余晏強調,政治人物不宜以太太、親屬的帳號接受任何金額。

簡余晏強調,郝市長當時成立「廉政肅貪中心」,就是由吳秀光主導,她建議這個肅貪中心宜改由社會公正人士主持,才能端正風紀,否則如果連形象良好的吳副市長都會被爆出帳戶疑雲,更何況其他誘惑更大的相關人員。簡余晏強調,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依照《政治獻金法》第6條「 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第7條規範不得收受「與政府機關 (構) 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的獻金。根據政治獻金法及公務員服務法的立法精神,有豐富行政經驗的政府官員都不該在卸任後立即接受標到工程案的業者的顧問費或政治獻金,這不只是法律精神,更是我們對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一向與台北市有密切往來的業者領取顧問費或研究費,不正是大禁忌嗎?而,吳秀光究竟與這家公司的蔡育昇熟悉嗎?這家公司是否有介入安排馬英九訪澳?這些都希望早日水落石出。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謝謝您為我們監督執政者...加油!!

匿名 提到...

加油!簡議員,台北市議會只剩下您真正在監督貪腐成性的馬郝市府,並請多加保重身體才能對抗貪腐勢力。

匿名 提到...

低價搶標 大筆追加預算 是黨國體制下政商合作A錢貫用手法 為何延誤工期 攏是為了"錢" 繼續"喬" 政風處也只是廁所花瓶
無三小路用

匿名 提到...

唉!真悲哀,就算外界質疑不斷,可是相關機關仍是不動如山,言之鑿鑿,卻聽之藐藐,未來四年又是他們大展身手的時機,恐怕擋也擋不住啊!這就有賴各位議員勇於監督,持續追蹤,相信天理昭彰,總有水落石出、撥雲見日的一天吧!各位同志加油!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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