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5

馬英九的「墨寶」,請放過古蹟吧


被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批判達一星期之後,大同分局古蹟上面被違法掛上的布縵終於拆除了!25日上午,簡余晏等人前往1933年的古蹟大同分局會勘,確認布縵已於22日下午5時30分以吊車拆除,歷經一周的抗爭,古蹟終於乾乾淨淨,脫掉布縵到回復原貌了(如上圖)。不過,馬英九釘在大同分局牆上的「台灣新文化紀念館」筹備處牌子仍在。兩名議員並聯手拿下來了「馬英九墨寶」木牌,要求文化歸文化,不要以政治侵害文化。

簡余晏質疑,根據市府新聞稿指出,懸掛在警局門口的「臺灣新文化運動館籌備處」木牌是馬英九「親筆墨寶」見市府新聞處網站(如下圖),議員質疑台北市文化局是因為這是馬英九的「墨寶」就不敢拆?簡余晏並要求李永萍依文資法三十條對馬英九開出違反文資法的罰單,最高應達五十萬元。原出處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63636eb:6c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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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簡余晏、張茂楠質疑李永萍在議會總質詢公然說謊,欺上瞞下,根據市府新聞稿表示,李永萍還一直硬拗說「文化局是在95年10月4日及10月11日於所提臺灣新文化運動特展基本設計報告及細部設計報告書內容中述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據以辦理,均符合依法行政」。詳見市府新聞稿(如下圖)簡余晏質疑,李永萍形同是「地下市長」,綁架郝龍斌市長,台北市政府應重新掛牌為「紅衫軍總部」,口說台北市依法行政,私底下只敢偷偷拆布條,而且還放話要懲處失職人員,其實是以文化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議員要求李永萍就公然欺瞞議會一事公開向議會道歉。

原文出處 http://www.doi.tcg.gov.tw/web/news1.aspx?no=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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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余晏與張茂楠呼籲,把歷史的還給歷史,1933年的「臺北北警察署」,日治時期臺北警察官署改名為文化館之後,名不正言不順,根本乏人參觀,只是強占員警空間,逼迫大同分局員警必須在漏水的環境在上班,一旁敲敲打打,一切只是為了協助馬英九「連結台灣」而扭曲歷史,應將大同分局改列為警察博物館,而不要讓古蹟成為馬英九的輔選工具。

議員呼籲文化局依法行政,不要對內部公務人員行白色恐怖,對外如同警備總部,無限擴權。

6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余晏,這陣子辛苦妳了,台北城有妳這位市議員真好!請好好保重身體,台灣未來還需要妳!

匿名 提到...

死人死前寫的字無論好壞都可以叫墨寶
死共匪死前寫的字則不然

匿名 提到...

余晏您好:

今天中午上台北市政府新聞處-留言版,為大同古蹟發聲,結果剛上去看了一下,發覺台北市政府真的是一言堂吔!之前有些與台北市政府不同立場的言論一一被刪,只留下對台北市政府有利的留言,難道這就是台灣首善之都的風範嗎? 不禁另人很感慨...台北市真的好像回到過去戒嚴時代,人民都沒有發表言論的空間,像支那國一樣控制傳媒,阻止不利自已的言論傳播一樣,好可怕!
(好可惜當時沒把畫面copy下來,不然就可以post上來當證據)

匿名 提到...

看到這篇就想到大龍國小前的"蘭洲派出所",被改為"我們同一國大使館後",一年後即夷為平地...

Unknown 提到...

請問文化局何時要對馬英九先生開罰單?

匿名 提到...

郝龍斌是軍閥代表,馬英九是獨裁代表兩人的代表性是不容懷疑的,所以要頒發獎盃給他們,一個馬隬哥盃,另一個隬塌馬哥盃,來鼓勵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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