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6

台鐵家大業大,放過102歲的人瑞吧~~






位在台北市的鐵路局宿舍,九月底就要被台鐵收回,一群老台鐵人面臨無處可去的困境,其中有一名蔡老先生高齡102歲,已經是人瑞等級,在台鐵服務四十年,當年被告知退休有個宿舍可以夫妻眷屬終老,沒想到竟然要被趕走,因為年紀大,根本沒房東願意租房子給他遷居,讓他感到又無助又心酸。

炒一大鍋青菜,一次解決三餐,高齡102歲的蔡老先生每天燒飯、洗碗通通自己來,即便這房子又舊又髒,還是住得很自在,因為這是他在台鐵打拚四十多年,台鐵答應要給他住到終老的家,可是這個家住到九月底就要被收走了。

位在台北市中山區的鐵路局宿舍,住了不少八、九十歲的老台鐵人,或許再住也沒幾年,台鐵卻硬要他們搬,如今無處可去的苦,只能往肚裡吞,依法,房子收回後只能公開標租,不能直接租給退休員工,所以,蔡老先生想在住了四十多年的家終老,成為微小卻遙不可及的心願。

6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林里長真是很棒很熱心的里長
在我們里內有口碑的

匿名 提到...

台鐵會虧損就是福利太好,終生俸領到死。死了另ㄧ半領半薪領到過世。

不知道這些人瑞積蓄是有多少,如果是符合低收入戶,可以轉介社福機構支援吧!

匿名 提到...

台鐵老員工又住安東街的藍軍為多,民進黨大太笨了。

匿名 提到...

我想提出不同的意見:

1 從制度面來看,一個離職員工,怎麼可以繼續佔用公司或機構(包括軍隊和政府)宿舍?除非當初錄用時,有明白的簽約。這位102歲老人在進入台鐵時,一定是至少七十年前的事了(65歲退休),當時,不可能有簽約說要退休有個宿舍可以夫妻眷屬終老。事實上,當時,連退休條款都沒有。

同理,軍人(在他們離職後,甚至在他們死後)和他們的子子孫孫佔用國家房地,甚至要求國家花錢為他們重蓋房屋("眷村改建條例"),並佔為己有,都是違法的吞佔公有財產行為。

2 從人道面來看,的確,如果102歲的蔡先生沒有家屬可以依靠,社會是應該給予他有個安老的地方。但是,這是台北市社會局的工作,不是他原有的雇主的責任。一個台積電退休員工,不能要求台積電照顧他到死,這是同樣的道理。

余晏議員應該先確認蔡先生有沒有家屬可以依靠,再找台北市社會局協助。一個社會應該依原則和制度來進行,才能可長可久。光是看人情,固然令人難以說不,但是,人情,是沒法對 所有的人 可長可久的。

我認為,余晏議員找台鐵負責,是錯誤的。

匿名 提到...

感謝簡小姐與林里長的辛勞,為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發聲。

匿名 提到...

針對樓上提出的疑問,我想稍微解釋一下。

我不完全同意你第一點的講法,因為這是政府機關給的承諾,如果可以說改就改,我們人民還要活嗎?(國家最高職位的那個人有終身俸,還是無敵高薪,多少人一年賺不到那個薪水,這算不算跟你第一點有牴觸?(純粹疑問^^))

民國75年說是把這條"福利"修改掉了,然後這些老人家到9x年被告知要搬走,接著沒能力搬走得人,一個一個被告被趕,死了多少老人...不會有人知道,今天是因為這個"人瑞"加上里長的熱心
與簡議員的處理,才會有人關心阿…

但是當初是有承諾,可以住到員工及配偶百年終老,當然...當初那個年代是沒有白紙黑字的,所以才會在法院告輸,但是…如果可以,我相信這些老員工會有願意付租金的,可是不行,只能搬走再標到房子才可以再搬入,這點合理……,可是要叫這些老人家搬去哪裡?再來標房子?

Ps.有能力的都搬走了,麻煩不要跟我說,自己買房子就好@@<-這樣就變成吵架囉。

以上純屬個人立場,若有冒犯 請見諒^^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