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接獲知名作家孤影(敏洪奎)先生來信,指本市指標路牌的英譯有所疑義,懇請秘書室轉知各相關局處,儘速調整,以免造成誤解。
一、大安森林公園之「自治條例」(詳見舊文:恭喜大安森林公園脫離天龍國成自治區了),經余晏辦公室會勘之後英譯仍未修正,市府所譯AUTONOMOUS STATUTES太可笑。
二、象山一帶英文標示也有問題。
三、金山南路有不准行人穿越馬路標示,英譯是"No Walking Across",其實NO CROSSING應該很夠了,NO WALKING ACROSS是否表示CAN SPRINT ACROSS(不可走過,但可跑過)?
四、七星山頂峰標示,國家公園管理處的"管理處"英譯竟是"HEADQUARTERS"(總部),是否該譯為ADMINISTRATION或AUTHORITIES較好?
五、土城看守所的販賣部(或福利社)英文標示竟是SOUVENIRS,即紀念品!奇怪耶!人到看守所買甚麼紀念品?
有關北市府的菜英文,有下述幾點報告:
一、大安森林公園之"自治條例",英譯並未修正,市府似未對您說真話,所譯AUTONOMOUS STATUTES騰笑外人,堪稱國恥(我知貴友徐佳青夫婿是英國人,改天您或可邀他到場一觀,看他會不會笑掉大牙)
二、象山一帶英文標示有無改正,我也很懷疑,改天上山看看再向您報告。
三、金山南路有不准行人穿越馬路標示,英譯是"No Walking Across",我想NO CROSSING應該很夠了,NO WALKING ACROSS是否表示CAN SPRINT ACROSS(不可走過,但可跑過)?
四、七星山頂峰標示,國家公園管理處的"管理處"英譯竟是"HEADQUARTERS"(總部),是否該譯為ADMINISTRATION或AUTHORITIES較好?
基層經手承辦者英文程度不足,可以理解,但處長、局長階層頭頭,難道也不好好看看?
報導剪接兩則:
國內動物之家,棄養流浪動物收容所設施簡陋、冷酷甚至殘忍對待收容動物,早已不是新聞,就此而言,台灣真不夠格稱為文明國家。
一、從報導看來,動保處的官僚嘴臉,真是躍然紙上,獸醫口頭模擬說明安樂死過程,恐也不可深信,獸醫是受雇於動保處,或至少是長聘,若真有殘忍不人道之處,該獸醫敢坦白描述嗎?
二、保護棄養/流浪動物,政府大概又會哭窮"經費不足",但夢想家能燒兩億,救助無告苦難動物就沒錢,是否可稱為冷血,也是置國家顏面於度外?
三、從"福島災區貓"一段報導來看,日本人對待流浪動物,適合等文明人道?日本和台灣,誰是文明國家,誰是前現代國家?
又及:土城看守所的販賣部(或福利社)英文標示竟是SOUVENIRS,即紀念品!奇怪耶!人到看守所買甚麼紀念品?手銬耶?餐具耶?被單耶?
~~延伸閱讀:
**當年筆戰今成忘年之交,李筱峰孤影的不打不相識
**恭喜大安森林公園脫離天龍國成為自治區了
**彭明敏、阮銘、李筱峰三本書所看到的台灣
**努力縫補斷裂的過去
**我們是誰?台灣為什麼必須稱為「中華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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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鴻麒的日記與大中至正門
**讓人感念的傅正路線
3 則留言:
不奇怪
總統英文好有國際觀
就會變成這款
為了讓台灣不是台灣
所以紐約街頭是不能升國旗的
所以叫你們
中華台北
所以老共要喊出「兩岸一國」
習慣了
簡議員不要為這些事要求公務員
做得好反正也非你功勞
還是閒閒做好人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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