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台北車站的台鐵停車場「搶錢」!余晏質詢:高鐵車站隔夜250元, 同一區塊台鐵貴了近五倍! 郝市府坐視竟說這是「市民自己的責任」



同樣的台北車站地下停車場,相距不到二十公尺,但過夜的收費竟然差距達五倍。台北市議員簡余晏20日質詢時要求台北市交通局長及停管處長,應在兩天後的停車證審查時,嚴格要求台鐵公司不能疏忽人民的聲音,一旁的高鐵停車場停車過夜的收費最高是250元,為什麼台鐵停車場特別不訂當天收費上限,不小心誤入停隔夜的車主被當成是「潘仔」,一天最高可收費達1200元,價差達四倍多。而交通局長應允,會要求業者在入口處即說明,簡余晏則要求,應全面清查台鐵地下停車場的機車格、停車格、收費標準。


簡余晏強調,台鐵高鐵兩個停車場都位於台北市,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存在就為了停車的公平正義存在,不是為了服務財團而存在。而離譜的是,余晏質疑市民被陷害誤入貴了數倍的停車場是誰的責任時,處長竟說「這是市民的責任」,這真是上行下效,吃瘦肉精、油電漲都是人民自己要負責,漲價也是「自然發生的」(註:中油副總叩進大話裡說的),選出了這種要市民自求多福的政府官員來,真是市民的責任?!


簡余晏表示,高鐵停車場設有一天最高收費上限,不過台鐵的停車場沒有上限,結果就有民眾傻傻地,停到台鐵停車場,南下回來之後,整整停一天就花了一千兩百元停車費,市議員簡余晏要求,台鐵停車場應訂定一天的收費上限,交通局回應,會要求停車場清楚標示。余晏強調-,停管處漠視這樣的情況,隨便業者財團漫天喊價,這根本是公務人員怠忽職守。


余晏批評,兩個停車場的出入口,明明差不了兩、三十公尺,不小心進錯了停車場,停車費就差了四倍以上。市議員要求,台鐵的停車場登記證兩天就要到期,要求北市府應該與台鐵協商,限制訂定一天的收費上限。台北市交通局長林志盈回應,台鐵是委外民營停車場,停管處是無法要求民營停車場訂定多少費率,不過基於保護消費者,會要求停車場清楚標示。議員要求,台北市應該修改停車場管理相關自治條例,訂定一天的停車上限,保障民眾的消費權益。

5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停管處官員擺明了就是隨便各單位愛開多少錢就是多少錢,把納稅人當成冤大頭,要這種不想做事的官員有何用?

簡議員,請讓這種不想管事的官員退休去吧。

天龍人 提到...

樓上的朋友,這種官員不也是貴國人民選出來的。

匿名 提到...

是市民的責任+1

匿名 提到...

又不是每一個人都開車,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停車多久就繳多少停車費,憑甚麼過夜停車的成本要由納稅人共同來負擔?高鐵是民營公司,本來就應該提供更好的服務,不是嗎?重點是拜託這些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們多花些腦袋建構完善的交通運輸系統,減少車輛的使用,節能減碳救地球吧!

小草 提到...

看不懂樓上的這篇
本來就是使用者負費啊

只是台鐵沒有人監督
隨便亂訂價而已
請問

高鐵可以這個價錢
為什麼台鐵就是要整人?
樓上可能是台鐵員工吧!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