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5

高檔料理收低檔租金,議員質疑市府賤租市產!

請看下圖的決標單,底標金額是36萬元,但是,上允、上心與魚金都是設址於農安街的32號的六、七、八樓,結果,四家投標之後,竟然只比底標多出一千元!其他公司是來陪榜的也就算了,為什麼陪榜的公司的地址都正巧跟得標業者是同一家呢?台北市政府現在說三井來經營太棒了,所以只要有一家來即可,如果這種說法成立,試問,三井為什麼需要派三間來投標呢?不是只要一家就可以了嗎?

此外,如果市有財產只要讓財團及名牌經營讓他們有錢賺就可以,那麼,果菜公司不就可以交給微風廣場經營?萬大市場要不要奉送給SOGO經營?那麼,我們用納稅錢搞這麼多公家的房產做什麼呢?反正人民都愛逛名牌啊!重點是,施政要從基層老百姓的角度來看,不是只從財團或名牌的角度來算啊~~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5日質疑,台北市漁產公司把325坪的濱江魚市以36萬1千元出租給高檔日本料理店三井公司,接著再加碼把「庭院」60坪也一起再以5萬元出租,相較於中山區一般房租一坪至少1500元起跳,台北市府涉嫌賤租市產。此外,議員調查發現,台北漁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案開標時,來投標的分別是魚金、上允、上心、和逸等四家公司,但其中上允公司的負責人是農安街32號六樓之一三井的老闆黃奕瑞,上心公司負責人是也設址於農安街32號八樓之八的黃奕祥,而得標的魚金公司「現在」的負責人還是黃奕瑞!議員質疑涉嫌圍標涉詐欺罪嫌,及涉嫌違反採購法第87條等,現場要求政風處偵辦。






市場處副處長許玄謀表示,「今天」到現場才知道三家投標業者竟是同一家公司,未來將展開調查漁產公司總經理高群荐說,得標之後才知道來標的是同一家公司,因為之前都是封標的。但政風處說,市有財產委託漁產公司管理是否仍算市產?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將調查了解。



議員強調,台北市設漁產公司的目的是希望活絡漁市,活化在地,而不是圖利個別高檔業者,漁市公司用公家的數千萬元整修,目標就是希望讓集體業者獲利,簡余晏呼籲,讓附近的濱江業者公平競爭,不能只以低價租金扶植了一個高檔料理,卻讓一旁的濱江漁市反而生意受影響。





簡余晏表示,三井集團打造的上引水產,由集團的魚金貿易公司在2010年11月以新台幣36萬元1千元成功標下。台北濱江魚市A棟1樓1999年3月17日政府採購網站第一次公開招標公告,底標要以45萬才能決標。3月24日卻宣稱因承辦人面積計算錯誤疏失而臨時停辦,因此無法決標;從3月31日第二次開標後,由一間名為和逸股份有限公司的廠商,接連於4月1日、4月27日都因以25萬的投標金額遠低於底價(45萬)且不願加價再度宣布流標。招標案11月26日再度開標,決標價由45萬降至36萬,此次招標由4家廠商(魚金貿易公司-蔡洪鍇、和逸股份有限公司-蔣世傑、上心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黃奕祥、上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黃奕瑞)參與投標,最後由同年11月10日由負責人蔡洪鍇所成立的魚金貿易公司,比底價多出1千元-36萬1千元成功決標!



陳建銘表示,市產是市民血汗錢,2010年從標價45萬打8折成為36萬,開標前15天成立魚金公司避開法規法條,用公開預算金額36萬,以精準的36.1萬得標只多1千元,其他陪標者全部低於36萬底標,接著得標之後約五個月後即變更負責人為黃奕瑞,而此人就是當初4家競標廠商之一的上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涉嫌圍標,疑觸犯刑法329條第2項詐欺背信罪,應送偵辦。

成立時間負責人地址

和逸股份有限公司1995.9.7蔣世傑農安街277號7樓之1

上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1996.9.4黃奕瑞農安街32號6樓之1

上心貿易有限公司1997.11.2黃奕祥農安街32號8樓

魚金貿易有限公司 2010.11.10蔡洪鍇2011年4月變更成黃奕瑞農安街32號7樓之12

李慶鋒質疑,台北魚市場的1樓中庭為公共空間,但卻被上引水產拿來作為”戶外炭烤海鮮區",此外,魚市場原本應用來做為「市場」用途,現在從裡到外幾乎變成高檔料理店,裡裡外外就有四家餐廳,市場管理處是否改名為「高檔料理處」?漁產公司是否改為「日本料理公司」?李慶鋒質疑,現在市場攤販營生辛苦,市場處應體恤民生疾苦,漁產公司應全力協助攤販,而不是放任公家經費打造的「漁市場」變成私人經營的「高檔料理店」。



政府採購法第87條-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得標後轉包或分包,而施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第一項、 第三項及第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台北漁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決標(流標/廢標)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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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簡議員有點生氣喔!

匿名 提到...

我去吃只是因為這家店的名字叫「三井」,原本以為有給政府很多稅金,沒想到真的是三家共同去標,奇怪耶!三井不欠經費吧!

匿名 提到...

加油
把一件又一件事情掀出來吧
我住在濱江市場附近
三井來這兒或許多了一些人
但是
賺錢的是三井
與議員說的活絡地方是兩回事
三井賺錢與漁市場市府有何關呢
市府只能說
功在三井!

匿名 提到...

企業投資經費.活絡市場.原本是公平的.不然濱江魚市髒亂不衛生.週遭老鼠猖獗.誰會去.中山區租金貴.但那有人這樣算的.市議員那會不知道呢.至於投標者會變成圍標.採購法訂定不能圍標嘛.只要不知底價.那就不犯法..臺灣到處一堆工程都是如此.是共業嗎.

匿名 提到...

難得台北出了個夠水準的魚市....

匿名 提到...

原來只要是好野人做的事
窮奴才都會贊成
原來只要是財團
市產也歡迎來圍標
難怪證所稅也不敢拿好野人開刀
是台灣人自己的奴性造成的

紐約客 提到...

市產招標也有一定程序
市府如果一定要三井來包一棟樓應用BO等方式處理
簡議員文中所提的同家業者來標
情況與花博雷同
提醒你

小律師 提到...

給議員參考:應是涉及刑法的詐欺罪,如果是像台北市政府說的只要一家得標即可,為何三井還需要派出三家公司?

匿名 提到...

請問簡議員台北魚市的"庭院"是否屬於公共使用空間
如是的話,是否可以設立有營業行為的餐廳

匿名 提到...

請問簡議員台北魚市的"庭院"是否屬於公共使用空間
如是的話,是否可以設立有營業行為的餐廳

匿名 提到...

簡議員~
給妳一萬個讚
綁標收回饋的大肥貓被妳打到害怕了
竟然回公司還強行要求該公司所有工會幫(它)聲援稿澄清真是悲哀的漁產勞工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