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6

書面質詢/代理市庫應以「實質進帳」為重要評量,並檢討60億元以下不計息的荒謬契約

書面質詢一:
台北市議會去年五月即通過「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但拖了十四個月才開始「遴選」,真是龜速!此外,市府與台北富邦竟是「存款60億元以下」不計利息,太荒謬!未來決定那家銀行代理市庫的抉擇中,竟只有18%考慮「利息」,也就是說,各家銀行掙得代理市庫靠的是計畫書是否寫得天花亂綴,實質上能給市庫進帳多少竟然只占18%,明顯少於《地方政府公庫代理銀行遴選辦法》規定的40%,將降低遴選公平性,懇請改進!

參考現行的代理市庫,每年送交議會的報告寫得天花亂綴,但最後給市庫的現金股利一年才12.16億元,遠遠低於黃大洲市長、陳水扁市長時代每年的進帳!報告寫得再好,但市民卻絲毫享受不到!遴選代理市庫必須兼顧服務及進帳,遴選比例更應依法依規定辦理不能刻意降低!

書面質詢二:請追查市庫60億元以下免給利息的決策流程!公銀行的好康為什麼擅自用來圖利民營業者?

市庫公開遴選之後,請市府追究過去這六年來,台北市庫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於2006年11月30日直接下令由單一銀行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款項平均月存量高達約六、七百億元的存款放在特定銀行,此外,存款如果未達60億元,竟可以不必付任何一塊錢利息給市府,59億9999元的年息至少五千萬元,放任市產縮水。進市庫的現金股利卻僅12.16億元,報告裡講市值如何講得天花亂綴,但比起前年23.15億元少了近一半。

市府現在竟刻意延用1975年11月的「骨董契約」,市庫存款、專戶存款、種基金及公款等三種存款為「不計息」,這種契約只適用於公銀行,怎可私用於特定的民營業者? 動輒億來億去的金額為何沒有利息?其決策流程及公文內簽為何?請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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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不到60億元不計利息,台北市市庫存的這是什麼款的銀行?
市府公庫購買的楊英風吳炫三畫作淪為私人所有!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佩服議員的鍥而不捨
與官僚奮戰真的如您所說要愈挫愈勇

小行員 提到...

六千元要計息,為什麼六十億元不必計息?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