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李述德這麼說,當年的高果軍這麼說,現在呢?市府的回答請看下文!
那一年,市議會質疑不該給高盛公司一轉手就賺2億元的利潤,現任財政部長李述德就在議會誇下海口說:「高盛如能讓北銀多賺一百億元,讓高盛顧問多賺3%也沒關係。」
那一年,高盛證券負責人張果軍還說:「北銀市值僅400億,高盛以800億元售出,創造一倍以上價值。」
我要問的是,這一倍以上北銀的價值而今安在?有進入市庫嗎?如果真的像這些人說的為市庫創造400億元價值,現在還需要再賣股票嗎?
市府一再提出要賣掉富邦的幾百種理由,如:「釋股可以投資市政建,促進產業發展及繁,間接取得開發權利金、土地租,增加稅收,還可以發揮土地開發外部經濟效益,提昇市政建設服務品質」。
有時候看到資料很痛苦,2001年6月17日,當時的財政局科長謝新生坦言,北銀己經民營化了,代理市庫就應該客觀遴選,而且市府八萬員工會在銀行開戶有相當的利益。但是,時至今日,代理市庫遴選工作仍未展開,這個會期市府才把市庫遴選條例修法送到議會,根本是圖利,讓富邦在未經遴選之下享有每個月六十億到八十億元的市庫存款款。
2008年2月時任北市秘書長李述德又說:「北市府2003到2007年五年內收到77億股利,富邦併北銀後替北市府多賺一百億,八萬股東賺進3成以上股價」,既然財政局長這樣說,市府更應該利用金雞母的股息支援建設,而不是賣掉金雞母殺雞取蛋。市府任何決策應以市民的權利為最高點,而不是短視近利敗光家產。
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4次定期大會財政建設部門工作報告議員質詢書面答復資料
質詢議員:簡議員余晏/權責科室:金融管理科
問:富邦金獨立董事的薪津待遇、出席費為何?是否有備車、提供辦公室?其工作概況為何?
答:(一)富邦金控獨立董事薪津待遇、出席費:
1.報酬:月支固定薪,若有再兼任子公司之獨立董事,依兼任家數另加給報酬(固定薪)。
2.酬勞:按富邦金控公司章程規定,所有董事之酬勞總數為: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撥補虧損、提存公積後,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經股東會通過後,就該案之董事酬勞總額配發之(往年均為盈餘之0.1%),此部分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領取比例約為7:3。
3.出席之事務費用:每月3萬元車馬費。
4.茲因上開酬勞取決於營運績效,較無法估計外,單就報酬加計車馬費而言,以兼任1至2家子公司獨立董事為例,1年約為200至250萬元之薪酬。
(二)富邦金控並未提供車輛或辦公室予獨立董事使用。
(三)富邦金控獨立董事工作概況:
1.開會次數
(1)金控1年約6次董事會、6次審計委員會。
(2)銀行1年約10次董事會、常董會每週召開1次。
(3)證券1年約15至18次董事會。
(4)產物1年約15次董事會。
(5)人壽1年約15次董事會。
2.審議之議案
(1)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依同法第36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3)涉及董事或監察人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4)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5)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6)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7)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8)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9)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4次定期大會財政建設部門工作報告議員質詢書面答復資料
質詢議員:簡議員余晏/權責科室:財務管理科
八、問: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回饋清寒學生補助款是否過少?能否爭取更多回饋?又其代收費用、裁決所代收情況為何?請依年度、件數、金額製表說明。
答:
一、有關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回饋清寒學生補助款是否過少,能否爭取更多回饋乙案:
(一)本府為凝聚組織精神,凸顯組織形象,於86年簽訂契約委請台北銀行發行「台北市政府認同卡」,雙方約定該行應按每月簽帳消費合計總金額一定比率回饋予本府運用於市政建設,為市民謀福利,合先敘明。
(二)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簽訂給付金錢或提供勞務契約,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規定,前開認同卡回饋金,台北銀行(現已更名為台北富邦銀行)於88年間應本府要求提高為千分之2.5,而台北富邦銀行為表達對本府之謝忱,暨增進雙方未來合作關係,自96年9月起調整回饋金比率至目前該行認同卡最高回饋金提撥率千分之3.2,該行對於本府之回饋金比率已無法再提高。
(三)查該回饋金自97年度起全數運用於清寒學生專用補助款,而回饋總金額係視刷卡金額之多寡而定,非本府可以爭取或台北富邦銀行得以單方面決定。
二、台北富邦銀行派駐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收款處代收款項,並未另向本府收取代收費用。檢送台北富邦銀行駐裁決所收款處代收情形統計表1份。
台北富邦銀行駐裁決所收款處92年度至96年度代收情形統計表
製表日:97.10.13.
說明:
1.台北富邦銀行派駐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收款處之代收服務,並未向市府收取費用。
2.該收款處僅代收因裁決或監理業務(如交通違規、行人攤販違規、監理規費、燃料費…等)
所產生之各種收入,不得辦理其他金融業務(如存款、放款或理財等)。
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4次定期大會財政建設部門工作報告議員質詢書面答復資料
質詢議員:簡議員余晏/權責科室:財務管理科
九、 問:為何市庫放在台北富邦銀行之存款,竟然在60億元限額內拿不到任何利息?請努力爭取。
答:有關市庫存款60億元以下不計息之約定,係由本局與代庫銀行於92年1月20日依代庫契約第11條規定開會協商後,依協商結論辦理(當時代庫銀行估算不計息市庫基本存量需達98億元,方能抵付代庫成本)。未來本局當適時再與代庫銀行協商調整代庫銀行基本存量事宜。
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4次定期大會
財政建設部門工作報告議員質詢書面答復資料
質詢議員:簡議員余晏
權責科室:金融管理科
十、問:當年高盛負責人張果軍誇口說「把只值400億的市銀賣出,可賺800億」,試說明其意義。其後張軍果接任富邦證券總經理,試說明市府態度。
答:(一)有關當年高盛負責人張果軍先生說「把只值400億的市銀賣出,可賺800億」的意義為何一節,本府未便表示意見。
(二)富邦金控係基於張果軍先生具豐富之金融領域專業素養及實務經驗,聘請其擔任富邦綜合證券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對於公司聘請專業人士擔任公司經理人員,本府樂觀其成。
3 則留言:
自從TV逼死扁的賤嘴們.再提到二次金改.又一次的指導特偵組辦案.我們民調超低的財政部長李述德說;關於前朝二次金改相關人員.文件一定交給特偵組辦理.似乎在轉移自己的無能.既然他認為二次金改有弊端.那請簡議員也查查馬市長和李財政局長的北市銀和富邦弊案.為什麼告發那麼久特偵組都沒動作.王清鋒也沒有說這件事拖太久了.李大部長還有臉查前朝官員.自己難道不該查查.我覺得綠營民代是怎麼了.火力太不足了.貓懶案也拖太久了.黨產.三中.想到三中就有氣.簡議員你的舊老闆余建新當初不知花多少買三中.現在賣給旺旺不知賺了多少.你的一些老同事卻被裁員.趙少康用很少的價錢買中廣.檢調也睡著了.他竟在水果報開專欄評論貪腐.唉!!難道綠營們不能做些感動我們的事嗎?簡議員你可以改變嗎?
To 樓上的前輩:
綠營民代一直是在奮鬥中,只是大眾媒體只會聚焦在"媒體"想給觀眾的話題上,
所以一般大眾能看到綠營民代只會開開記者會打嘴砲,
或是在國會殿堂作秀,阻撓議會運作之類的新聞
當民眾能夠真正的掙脫媒體的束縛,
對事情的看法才能夠真正的切中目標,
也才能夠看破執政者和部份在野者的操作技倆
不經熟慮的攻擊容易失效而流於浪費力氣,
要改變目前的政治情勢並不是光靠少數政治領袖就能達到的
不論是綠營還是藍營,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
都必須為我們現在以及後代子孫多做考量
世界潮流之於台灣既然是不可避免,
但也可以找出適宜的管理辦法,
要知道華人世界最民主自由的土地正是台灣,
多少像簡議員這樣優秀的人才正為維護我們的權益在民主議會的體制內努力奮鬥著
多關心真正有意義的話題,思考台灣的未來,
至於擺爛的執政黨官員,執政黨民代,執政黨議會,執政黨政策,執政黨支票,執政黨司法等...
現在也拿他們無可奈何
只有靠"人民"真正覺醒,才能夠擺脫這個"穿著民意的惡魔"
選票多的成王,選票少的成寇,
這就是台灣的民主遊戲,中國民眾想要還沒得玩咧!
這些資料可以檢舉到監察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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