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3

只為花博「好看」,北市府封民宅後門設柵欄擋防火巷,余晏與居民大喊: 太誇張了!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3日上午陪同花博周遭住戶約十人,現場會勘圓山捷運站一號出口附近的酒泉街民宅,因為台北市政府竟在民宅後門擅自擋民宅及防火巷而築起一長排的柵欄,只留下約30公分進出,使得這一條以前被稱為「長壽巷」的巷子如同「摸乳巷」 ,市府的理由是為了讓花博周遭環境「好看」,但設置這高達2公尺、長40公尺的木柵圍欄竟然沒有通知住戶,而且大喇喇地擋住防火巷,造成治安死角,居民進出不方便,變成遊民隨地大小便的場所,使住戶在家裡就可以聞到陣陣傳來地尿騷味,讓住戶苦不堪言!
簡余晏要求北市府重視人民安全,馬上把會影響逃生以及影響環境衛生的柵欄馬上拆除,這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作為。而住戶也大喊不受尊重,現場高喊「拆除柵欄、還我安全!」到場的公運處主秘常華珍坦承沒有徵得住戶同意,但是他們的柵欄是蓋在公家的土地上。而建管處主秘高文婷表示,只要是有「通透性」的柵欄,就算擋住防火巷也沒有關係,簡余晏與住戶則現場抗議,為什麼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一般人民的柵欄動輒被拆掉,為什麼市府就可以在人家家門口亂蓋柵欄?

簡余晏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在防火巷堆置雜物或設置鐵門主管機關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令限期改善。再依據《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共開放空間應設明顯標誌,全天開放供民眾使用,另依《北市綜合設計開放空間要點》,面臨道路的開放空間不得設置柵欄等障礙物,灌木樹叢高度不得超過1公尺。

簡余晏表示,一般民眾私設柵欄都屬違建,都會被限期拆除,但,台北市政府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竟然可以私自把人民的民宅封起來,只是為了好看?依據「臺北市守望相助組織崗亭及出入柵欄設置管理要點」,柵欄等設備設置前應檢具申請書,向當地警察分局提出申請,由轄區警察分局召集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交通管制工程處、建築管理處等相關權責機關實施現場履勘、審查、核定;經審查如屬免辦建築執照者,應依「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之規定辦理;如屬應取得建築執照者,應依法向建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後設置。

簡余晏質疑,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即將在6日營運,美化花博週邊園區市容也不能剝奪周邊住戶的消防安全及公共安全, 簡余晏辦理為附近居民辦過兩次會勘,要求北市府即刻改善。不過,公運處卻仍不肯拆除木柵欄,只願意加強照明設備來改善,完全不重視當地周邊安全及環境衛生。簡余晏痛批,難道現在北市府所有的施政方向都只有花博嗎?只要花博成功,人民的性命、財產都可以拋到九霄雲外了嗎?

簡余晏表示,新生高架橋下就是因為工程造成死角,光天化日之下竟發生性侵事件,如果公運處再不拆除木柵欄的話,難保不會再發生類似案件發生。更何況高2公尺、長40公尺的木柵欄擋住防火巷,雖然另外有設置移動式跨欄的逃生裝置,但當地是屬於傳統老舊社區,居民結構多是屬於高年齡層族群,如果真是發生意外時,這些高齡居民該如何有能力去使用移動式跨欄的逃生裝置,郝市府絕對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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