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余晏要求北市府重視人民安全,馬上把會影響逃生以及影響環境衛生的柵欄馬上拆除,這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作為。而住戶也大喊不受尊重,現場高喊「拆除柵欄、還我安全!」到場的公運處主秘常華珍坦承沒有徵得住戶同意,但是他們的柵欄是蓋在公家的土地上。而建管處主秘高文婷表示,只要是有「通透性」的柵欄,就算擋住防火巷也沒有關係,簡余晏與住戶則現場抗議,為什麼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一般人民的柵欄動輒被拆掉,為什麼市府就可以在人家家門口亂蓋柵欄?
簡余晏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在防火巷堆置雜物或設置鐵門主管機關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令限期改善。再依據《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共開放空間應設明顯標誌,全天開放供民眾使用,另依《北市綜合設計開放空間要點》,面臨道路的開放空間不得設置柵欄等障礙物,灌木樹叢高度不得超過1公尺。
簡余晏表示,一般民眾私設柵欄都屬違建,都會被限期拆除,但,台北市政府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竟然可以私自把人民的民宅封起來,只是為了好看?依據「臺北市守望相助組織崗亭及出入柵欄設置管理要點」,柵欄等設備設置前應檢具申請書,向當地警察分局提出申請,由轄區警察分局召集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交通管制工程處、建築管理處等相關權責機關實施現場履勘、審查、核定;經審查如屬免辦建築執照者,應依「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之規定辦理;如屬應取得建築執照者,應依法向建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後設置。
簡余晏質疑,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即將在6日營運,美化花博週邊園區市容也不能剝奪周邊住戶的消防安全及公共安全, 簡余晏辦理為附近居民辦過兩次會勘,要求北市府即刻改善。不過,公運處卻仍不肯拆除木柵欄,只願意加強照明設備來改善,完全不重視當地周邊安全及環境衛生。簡余晏痛批,難道現在北市府所有的施政方向都只有花博嗎?只要花博成功,人民的性命、財產都可以拋到九霄雲外了嗎?
簡余晏表示,新生高架橋下就是因為工程造成死角,光天化日之下竟發生性侵事件,如果公運處再不拆除木柵欄的話,難保不會再發生類似案件發生。更何況高2公尺、長40公尺的木柵欄擋住防火巷,雖然另外有設置移動式跨欄的逃生裝置,但當地是屬於傳統老舊社區,居民結構多是屬於高年齡層族群,如果真是發生意外時,這些高齡居民該如何有能力去使用移動式跨欄的逃生裝置,郝市府絕對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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