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5

斑馬線會轉彎,被撞活該?出事行人索賠無門,市府同意半個月「拉直」


交通局規劃的八德路二段與市民大道三段交叉口,從八德路要穿越市民大道的行人穿越道為什麼要畫成曲折路線?行人穿越道的盡頭沒有接在行人磚道的無障礙設施起點,輪椅族必須在快要走到穿越道盡頭時,偏離行人穿越道的路徑,朝行人磚道的無障礙設施起點前進,才得以上磚道。
之後又發生了兩件遭車輛衝撞卻因為未遵守交通規則而得不到理賠的案例。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檢議員您好:
目前市場起雲劑問題,老百姓都不知道到底哪些商品有其成分,能否提供相關訊息!
目前僅知悅氏礦泉水不能喝!新聞都之大篇幅報導廠商道歉!相關資訊都不知道!

盧照慶 提到...

簡議員您好,我是三口組的忠實聽友.想到王定宇的事件讓我難過好幾天,您和王定宇是台灣人新一代精神領袖,台灣有許多不公不義,期待您能成為公平,正義的導師.今本人有都更法令疑問,請您幫忙.本人家住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吳興國小旁,住戶共有96戶,總地坪大約900坪,地屬住三,月前有建設公司來談都更案件,因建設公司有說,只要取得4/3住戶同意,即可强制拆遷,不知法規是否如此,該公司從未有公開說明會,逐戶商談,而且一次要簽三章協意書,不簽者,該公司揚言當取得4/3同意書,即強制拆遷,本人甚是惶恐,今日本人親臨台北都更處(羅斯福路一段8號9樓),承辦官員表示,最新法令規定(98年5月21 日實施)建商只要取得,住戶人數2/3以上,或土地面積所有人3/4以上同意,即可強行都更.據已簽署的鄰居表示,該公司目前已取得2/3住戶,三張同意書,(劃定更新同意書,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書,都市更新事業計劃案同意書,共三張),很奇怪的到目前建商尚未向,台北市都更處,申請劃定都更,更奇怪的是,從未有公開說明會,建築設計平面圖,權利分配,只有口頭承諾,總覺得不合理,但又不知該如何,辛苦一輩子,每個月還要繳房屋貸歀,想到即將被強制都更,吃不下飯,睡不好覺,懇請簡議員幫忙,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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