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0

被媒體忽視的一面(1):網路新都

分類:市政議題
以下文章全文轉載自豬小草的部落格人行道|sideway,全文網址為
http://swalk.blogspot.com/2006/06/1taipeian_17.html
依照Creative Commons的宣言: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0版本。

日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投書蘋果日報表示:
一方面這幾年台灣處於政治躁鬱的情境裡,某些聳動、令人亢奮的話題總是吸引到較多的注意,一方面全國性電子媒體對政治或衝突性新聞的興趣,遠超過地方或市政新聞,因此,本人在媒體出現的頻率雖高,但也僅限於政治話題,市政問題很少被問到。
言下之意,馬市長對於自己的施政品質,是深具信心的。

既然如此,我們就來替馬市府團對作個體檢。

在這篇投書裡,馬市長特別提到:
從6 月9日美國「世界通訊端協會」(World Teleport Association, WTA)智慧社區論壇(Intelligent Community Forum, ICF)組織頒發「2006年度智慧社區(城市)」首獎,由全球4、50個城市中脫穎而出,肯定台北市在資訊方面有長足的進步,尤其是無線寬頻網路建設更居於全球領先地位。
從這段話來看,似乎無線網路的高覆蓋率已經為台北未來的發展鋪設了一條康莊大道。只可惜,馬市長的想法,跟一般民眾的使用經驗,以及實際的經營狀況,相差甚大。


從這些文章裡,我們不難發現,現下統一安源的經營現況並不是覆蓋率不高,而是使用率不高。令人好奇的是,在台北市政府與統一安源的合約裡,是否有要求業者在一定期限內達到一定的使用人數?還是說,市府所在乎的僅僅就是「覆蓋率」,這個無關宏旨的數字?

Fred在其文章的回應裡,有非常精闢的一段話:
我相信統一安源的人並不笨、對於現今無線網路技術的優缺點一定比我懂,但是他們並不見得在乎(只可憐了台北市政府,拿人家不見得在乎的東西在當政績);因為只要拿到至少9年的市區路燈、下水道等設施的線路使用權,往後就有很多魔法可以變了,這才是重點所在。
一語道破網路新都虛假的口號,與背後真實的商業利益。而當我們面對一個越來越喜歡以「外包」+「市場機制」作為市政管理手段的市府時(當然,不只是台北市政府,整個台灣從中央政府到縣市鄉里,走的都是這一套),除了寫部落格打打嘴炮外,或許投入像FON這樣的社會運動中,是更實際的解決方式。

老實講,像網路新都這樣一個「圖利特定廠商、政府督導不周、背後商業利益龐大」的案子跟「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是如出一轍。但主流新聞媒體對這案子卻從來沒有「關心過」(123)。

所以,馬市長,您對新聞媒體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政府機關不是營利事業,施政措施不可以將市民當成提款機->評論垃圾袋收費及停車費費率:
政府機制存在之目的受人民委託管理眾人之事,所以民眾繳稅以供政府各項必要之人、事、物等各項公共支出.如果政府稅收不足以支付其開銷,首要檢討其各項開銷是否必要及合理性,而不是一味地以使用者付費的謬論來增加人民負擔.以台北市政府來說,全市263萬人口有5.4萬公務人員(資料來源台北市年鑑),(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發表之國民所得統計摘要,九十二年度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為新台幣三九萬五、七四六元。而現行各層級公務人員年支(以十四‧五個月計算)平均待遇標準,委任人員平均約為五一萬二、四七四元,為上述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的一‧二九倍;薦任人員平均約為七六萬三、六0六元,為一‧九三倍;簡任人員平均約為一一四萬四、八三三元,為二‧八九倍。),公務人員待遇相較一般民眾高出許多,況且政府尚有其它規費收入,以台北市每年1300億預算,應該是夠用.

台北市政府實在不應該動不動以〔使用者付費〕這種謬論作為變相加稅來增加人民的負擔.

如果政府是營利事業,市民是消費者,那麼請台北市政府付我工時費,因為我幫市政府作資源回收分類,市政府消費了每個市民的時間去作垃圾分類,無償協助本應屬於環保局人員的工作.

公務人員有領薪水,有退休金,有工作及生活保障,有比一般民眾更好的房貸條件.

所以請台北市政府不要剝削人民的血汗錢.

請余晏當選後提案取消這種剝削人民,將人民荷包當提款機的措施.

余晏加油!
(註:余晏您最近瘦了許多,要注意身體健康)

匿名 提到...

余晏:

老朋友,來此,給你打打氣:)

祝選舉順利。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