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5

余晏的主張/人民的司法,建立陪審團制


讓法院變成人民的法院
淘汰恐龍法官奶嘴法官淘汰,讓人民陪審團參與司法

2010年9月25日那一天,白玫瑰運動發出人民的怒吼,人民厭惡恐龍法官、貪汙法官、打手法官、奶嘴法官,但大家卻無可奈何,司法不僅沒有淘汰機制,不適任的檢警法官一樣調來調去。甚至,更常見到的是有錢請得起律師的人,卻用「懂法律」的姿態來欺侮沒錢請律師的人。常有人民到余晏服務處來希望有人免費幫忙打官司,寫訴狀,但一場官司動輒數萬元,法律扶助的門檻又很高,多數人談到上法院還是感歎沒錢沒律師就沒有人權。

我的記者生涯源起於社會及司法記者,當時天天去士林地院旁聽,跑社會新聞看屍體,討論司法案件,讓我學習到法律的道理也是源自於做人的道理。雖然如此,司法檢警體系錯辦、冤辦乃兵家常事,法匠為了一字一句誤人一生的案例時有所聞,監聽、釣魚等違反人權的辦案方法更司空見慣,或者案件拖延數十載才審結的案件更離譜。何時,台灣的法院才能真正成為人民的法院?!


余晏主張,非法律的外行人也有能力做出好的判決,基於台灣司法界不可能建立合理淘汰機制,要改革司法必須引進外部力量,司改會檢改會警改會的改革進度有限,因此,余晏主張彷英國、美國、香港建立人民陪審團制,讓人民參與法律審判,集合眾人之智勝過諸葛亮!余晏主張,陪審團成員由各個社會階層而來,帶來不同觀點及視野,陪審員間的集體評議討論,有助於對證據及案件正確及周延的認定。

希臘神話裡的 正義女神總以布巾蒙住雙眼,一手天平一手劍,為避免情緒蒙蔽真相所以遮住雙眼,努力要用雙耳聽出真實來。台灣是民主化國家,司法本應盡褪威權控制或威嚇,獨立於政治與媒體之外,政治不要干預司法,司法不做政治工具,不要甘做當權者打壓異己的工具,只要明確建立「人民的司法」的核心價值,回歸「司法為民」,台灣人民要的是公平正義的司法!

1 則留言:

獨立蒼茫 提到...

我從「丹諾自傳」、「法庭拿破崙」等書中,瞭解陪審團制度的皮毛。這些人權律師在陪審團制度的運作中,我被說服了:我認為這是相對而言比較好的司法制度。華人文化自古以來有著濃厚的「菁英思維」,無法相信平民百姓有理智思維與判斷的能力,而這一項文化特質,讓我們的民主走的顛顛簸簸,包括司法。顧立雄律師有志於此,欣見簡議員也有志一同。讓陪審團制的聲音在台灣越來越響亮吧!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