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5

燒百億路難平?!馬路血滴子國賠實錄


燒百億路難平?!馬路血滴子國賠實錄

全國有上千萬的摩托車騎士每日都冒著生命風險上路,道路因坑洞、不平而傷人、甚至致人於死的事件已罄竹難書、累積強烈民怨!北市彩虹連線立委候選人姚文智、楊烈、簡余晏、趙士強、阮昭雄5日於立院黨團聯合召開記者會質疑:全國推動路平專案,四、五年來耗費百億公帑不僅沒能改善道路危險、反而因更嚴重的道路濫挖與坑洞,造成愈多的道路傷亡與逐年攀升的國賠事件,這樣輕忽大眾生命與財產、浪費民脂民膏的官僚行政已涉及瀆職違法-馬路濫挖越來越兇、雨後坑洞越來越兇、道路損害越來越兇、民眾傷痛越來越兇、國家支絀越來越兇,這些問題都應該一一嚴肅究責!同時要求台北市政府、交通部應盡速提出說明及改善措施,若不予回應將向監察院檢舉,同時彩虹連線也將籌組「路見不平申訴暨法律小組」來協助受害民眾。

記者會中姚文智沉重表示:有過半的國人以機車為運具,但是機車騎士使用道路時卻因路面坑洞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身邊親近的朋友就發生過令人痛心難過的遭遇!日前李姓友人從永樂布行騎車出門,因路平剛做好卻回填不實、加上沒警示、短短一分鐘就天人永隔!姚出示由李先生親簽的1萬元支票,痛心的說;「這是一張不會去兌現、要永遠保存的支票」李先生身亡當日原本要參加募款餐會,發生不幸後後探視家屬欲歸還支票、但是家屬說李希望他能當選…他不願把家屬帶來記者會,但是道路維護不當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台北市政府竟毫無改善措施,每年20億預算迄今已燒掉百億、道路開挖反而更多、機車肇事率沒有減低(國人交通事故發生率機車佔45%)、這不是單一個案、沒有良善措施、補再多的瀝青也挽救不了生命。姚文智舉高雄市為例,每一條道路3個月內無論都更、各類管線都只能挖一次,並且徹底執行;反觀台北市定的是3年挖一次,但是執行的實際情況呢?有切實執行嗎?
簡余晏也語重心長的說:每一個坑洞都是一個危機、每一個坑洞都可能奪走一條生命!台北市政府因路面不平或凹陷民眾申請國賠件數從97年到100年10月,已有250件、交通部辦理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情形統計,從97年到100年6月計有576件、賠償金額高達2億4千多萬,她也舉案例:去年7月北市楊姓民眾騎機車載妻子經過台北市松高路與松永路口時,因路面坑洞跌倒,導致妻子摔傷送醫不治,檢方雖同情楊某遭遇,但礙於法令規定,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建議被告可提出國賠求償。因坑洞失去太太、還得背上過失殺人罪,何其荒謬!楊先生還要花多少時間去打國賠官司?路平經費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雨一下洞就出來,瀝青檢測辦法卻從未改變過。
趙士強提出交通部統計全國機車輛數有1千5百萬台、駕照登記有1千3百萬人,騎機車的人數是很多的,關於路平去年9月曾寄信到郝市長信箱,因為自家附近今天鋪路、明天竟就來挖路,令人不解這是甚麼建設?趙也出示一個案例:鄭姓大學生騎機車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劍潭活動中心的機慢車道,因人孔蓋高凸、警告標誌位置不當導致車禍死亡。通常國賠大約200多萬,但是家長培養一個孩子到大學階段、花費千萬以上,對家長而言有用嗎?
阮昭雄則以外賓到立院參訪必經的濟南路為例,該路都是補丁坑坑疤疤,以長安西路短短一千公尺,平均二十公尺有一個補丁,這條路也有五十個補丁。北市核准開挖件數不減反增(增加3.2倍)甚至同一條道路申挖次數超過四十八次,從統計數字來看,路平專案實施後,台北市的馬路反而越挖越頻繁;九十七年核准數七千四百六十件,九十八年核准一萬三千六百一十四件,九十九年兩萬四千零四十八件,一百年截至九月底也挖了一萬五千六百一十五件案件數。
楊烈補充台北市今年迄今道路坑洞回報一共有20519件已結案,另有1337件未結案,也就是說有通報的坑洞就超過2萬多個,這些坑洞、補丁都是民脂民膏,如果不能真的改善應該嚴厲的追究!
路不平已經是普遍民怨!對於道路使用者而言,因為信任政府、信任政府管理公共設施的安全性,卻無法獲得相對安全的保護、反而處於宛如地雷遍佈的馬路危機。政府負債、人民償還?國家經費來自人民納稅錢,政府在路平專案上投入上百億的經費、加上年年增加的國賠金額,不斷支絀的費用對民眾而言是難以承受的重!「彩虹連線」立委候選人認為路平專案成效必須加以評估、而道路嚴重濫挖涉、已涉及公務人員有失職或違法導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呼籲台北市政府、交通部應盡速提出說明與改善措施,若不予回應將向監察院檢舉,務必進行的全國性調查,給人民一個清楚的交代。同時彩虹連線也將籌組「路見不平申訴暨法律小組」來協助受害民眾。

最後,針對記者提問路平專案凌晨施工、噪音高達71分貝,路平彷彿尚方寶劍,無人敢處理之問題,簡余晏則表示:這是行政權凌駕法律的情況,像長安西路一直有民眾檢舉,但是環保單位到達時、聲音就變小,如果半夜施工能把路鋪平、我們能忍耐,但結果是半夜施工擾民又鋪不平,各級政府應該重視人民生活品質與權益,尤其是台北市。


肇事案例:
坑洞致人車摔跌,一眼失明,頭部外傷併右側肢體癱瘓
(一)臺灣高等法院96 年度上國易字第2 號民事判決
(路面坑洞未設置警告標示致機車騎士摔傷)
公有公共設施管理欠缺
民國91 年11月7日21 時15 分,搭乘由伊配偶孫麗雪所駕駛之KW-329 號輕機車,行經桃園縣中壢市○○路○段88號前,疑因自來水管破裂,掏空路基,以致路面凹陷,造成坑洞,適孫麗雪行經該地,因坑洞致人車摔跌,伊因而受有眼睛1 眼失明,及頭部外傷併右側肢體癱瘓,不良於行之傷害。伊發生車禍受傷之地
點其主管機關為被上訴人所負責管理,而因該路面坑洞積水,以致用路人受有傷害,被上訴人自難辭管理疏失之責,伊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於92 年10 月6 日以書面向上訴人請求國家賠償損害,惟協議不成立,爰依該法第11 條請求上訴人賠償伊醫療費用新台幣(下同)3萬6396 元、受傷期間未能工作之薪資損失17 萬5875 元、因成殘廢致勞動能力之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289萬3100元及精神慰撫金50 萬元,合計360 萬5371 元本息之判決(原審判命上訴人應給付被上訴人49 萬2414 元本息,餘則駁回被上訴人之請求。被上訴人就其敗訴部分並未聲明不服,已告確定)。答辯聲明:駁回對造之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5年度上國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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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坑洞致機車失控滑倒送醫途中死亡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4 年度上字第23號民事判決(保固期間路面坑洞產生是否屬未盡保固責任之求償)
張騰昌於87 年3 月8 日20 時許,騎乘車號OVN-1566 號機車行經該處時,因路面坑洞致機車失控滑倒,受有頭部外傷,並於送醫途中死亡。伊已經法院判決
依國家賠償法賠償張騰昌之繼承人合計新台幣(下同)2057340 元,自得向被上訴人求償。爰依系爭整修及修補契約並國家賠償法第3 條第2 項規定,請求擇一判命被上訴人應給付上開金額及自起訴狀繕本最後送達翌起算法定遲延利息,並願供擔保為假執行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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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專案擺不平! 騎士摔車遭公車輾斃
(2011-11-23)台北市延平北路一段,中午發生了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機車騎士撞到路面坑洞後,就倒地不起,後方公車閃避不及,從他的頭部輾過,造成騎士當場死亡,家屬趕到後不敢置信,發現這個坑洞是路平專案未回填的,痛批政府為了施工,挖了這麼大一個洞,卻連個護欄都沒有,簡直就是草菅人命!目擊民眾雙手合十趕緊默禱,家屬在趕到現場後,情緒則幾乎崩潰。就是因為準備鋪柏油,所以幾乎沒有防護措施,不過看看車來車往的延平北路,公車機車都很容易因為天雨路滑而閃避不及。這起車禍該負責的是公車司機,還是施工單位,即使再追究,恐怕遺憾也已經難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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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遇坑洞摔成重傷昏迷不醒 妻兒煎熬
基隆道路不平,2011年5月有騎士遇坑洞摔成重傷,至今仍昏迷中,家人將痛苦煎熬的心情PO上網,痛陳路凹凸不平,鄭先生五月廿日下午五點多,經過基金一路轉彎處遇到坑洞摔車,撞到頭重度昏迷至今,醫生說情況不樂觀,年輕上班族,家有年邁雙親和幼子,妻子備受煎熬,以淚洗面,昨天將痛苦心情PO上網,網友紛紛為鄭先生加油。
鄭妻說,她在家裡、醫院和先生公司間奔波,發現基隆的路很誇張,基金一路、西定路等,修補的、施工的凹凹凸凸基隆市議會進行市政總檢討,多位市議員批路不平最讓人詬病,市議員呂美玲、陳東財和張耿輝等人說,基隆的路就像乞丐的破衣一樣,縫縫補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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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載妻子因坑洞跌倒,導致妻子摔傷送醫不治
楊姓男子去年7月騎機車載妻子經過北市松高路與松永路口時,因路面坑洞跌倒,導致妻子摔傷送醫不治,北檢偵查後,檢方雖同情楊某遭遇,但礙於法令規定,仍依過失致死罪嫌偵結起訴,但建議被告可提出國賠求償。
承辦檢察官陳進德表示,根據交通事故鑑識報告等事證指出,是路面坑洞不平及騎士閃避不及釀禍,加上被害人娘家原諒被告犯行,不願追究,但他依個人以往辦案慣例,依法起訴,並沒有給予被告緩起訴機會,至於法院未來是否認為「情堪憫恕」,判處被告緩刑,他強調尊重法院判決結果。
起訴書指出,案發當時下雨,被告車速不到40公里,楊姓夫妻兩人都依規定頭戴安全帽,卻因路面水泥蓋與地面有3公分落差,導致被告所騎的機車打滑倒地,造成後座的妻子頭部重創和肢體多處骨折,被告雖然立刻報警求援,但被害人急救後仍傷重不治。被害人家屬可另提國賠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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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發生死亡車禍 人孔蓋高凸
鄭姓大學生日前騎機車,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劍潭活動中心的機慢車引道發生死亡車禍,該路段交通設施不良,警告標誌位置不當、人孔蓋高凸、沒有反光標誌等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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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洞殺人女學生摔車喪命
霧峰鄉福新路287巷口疑因道路翻修,路面不平,坑洞殺人,造成亞洲大學女學生胡筱琪騎機車行經該路段摔倒死亡,「坑洞殺人」、「人孔蓋凸槌,女學生摔車喪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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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洞釀禍 國賠案例
基市府判賠168萬 蘇姓男子3年前騎車載妻子經過基隆七堵區明德三路,因路面坑洞滑倒,蘇妻摔倒後,被聯結車輾斃,高等法院去年底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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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坑洞摔落水溝受傷判決縣府應國賠
嘉縣府判賠258萬 嘉義新港鄉余姓鄉民3年前騎車經縣道,因坑洞摔落水溝受傷,嘉義地方法院去年6月判決縣府應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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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洞重傷成為植物人
彰化永靖鄉判賠696萬 彰化永靖鄉青年張皓雄5年前騎腳踏車撞上坑洞重傷成為植物人,最高法院認為,鄉公所未及時修補道,又未設警告標誌,2007年10月判決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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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遇坑洞摔成重傷,至今仍昏迷...
因連日豪雨,彰化和美鎮鹿和路六段的路上,出現一個大洞,因為沒有設置路障或警示,一名男子謝x全,在騎乘機車路過時,跌入坑洞內造成顱內嚴重出血,經送醫不治死亡。和美鎮長得之後,立即趕往關切,除了設置路障,並要求道路養護單位儘速填補,以避免不幸的事件再度發生。家屬則表示,將提出國家賠償。


檢 舉 書
徹查全國路平專案之失職違法!
主旨:籲請監察院立即全面性調查中央及地方政府執行路平專案時是否涉及違法失職,導致眾多人民生命身體無辜受到侵害!國賠事例與賠償金額逐年攀升!相關公務人員顯有故意或疏忽於職務執行。

說明:
1. 路平專案下道路濫挖反而更嚴重:自97年實施路平專案花費公帑上百億,卻加倍核准開挖次數致使道路坑洞、不平反而越趨嚴重!
2. 路不平是交通事故最大殺手:根據交通部統計國人有一半民眾使用機車運具,而交通事故發生率機車佔有45%,其中最主要因素即是路面坑洞、凹凸不平導致。
3. 國賠案件與賠償金額逐年攀升:台北市政府因路面不平或凹陷民眾申請國賠件數從97年到100年10月,已有250件;交通部辦理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情形統計,從97年到100年6月計有576件、賠償金額高達2億4千多萬,無論事件與賠償金額都呈現逐年攀升現象!
4. 全國有六個縣市成立路平專案: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彰化縣、高雄市。全國投入路平專案的經費預算究竟多少?各縣市的國賠案件又有多少?這些資訊都應攤在全民面前。
5. 對人民傷害難以彌補:民眾因道路坑洞不平而摔車,有癱瘓重傷、嚴重昏迷、甚至被路過汽車輾斃、許多死亡的案例,這些受傷害的民眾與家庭又豈是區區國賠幾百萬可以彌補?政府燒大錢的路平專案無法改善道路殺人的危機,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懇請 大院 公允徹查糾舉中央及地方政府應負失職之責!

檢舉人:
民進黨台北市「彩虹連線」立委候選人:
楊烈、姚文智、簡余晏、李建昌、顏聖冠、
趙士強、阮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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