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0

教室屋頂基地台 市府允半年內撤除

〔記者林恕暉、翁聿煌、曾德峰/連線報導〕台北市有33所學校設有基地台,其中18處基地台設置鄰近教室,市議員簡余晏等人質疑電磁波可能將危害學生健康,要求市府遷移基地台;台北市資訊處長張家生允諾半年內撤除鄰近教室的基地台,改到其他地點。

台北市議會近日審查資訊處預算時,校園內的基地台電磁波問題引發議員關切,簡余晏說,雖然行動電話、無線網路已成為市民不可或缺的裝置,但是基地台電磁波仍為民眾健康帶來疑慮,尤其部分學校基地台就設置在教室頂樓,讓家長非常憂心。

簡余晏說,人體距離基地台越接近,受到電磁波影響越大,學生每天在教室停留時間達7小時以上,如果基地台就設置在教室頂樓,不得不讓人擔心對學生健康的危害。

資訊處表示,在台北市33所設置基地台的學校中,包括北一女等18所學校基地台設置在教室旁或教室上方,市府近日已到各校檢測,測量值都在環保署公告的輻射環境建議值以下,並無安全顧慮。

但是多位議員仍擔心電磁波問題,紛紛建議將教室上方的基地台改到學校內禮堂、活動中心等地設置,讓基地台電磁波遠離學生停留時間長的教室,張家生允諾要求各學校半年內遷移教室上方的基地台,減低疑慮。

基隆市各級學校並無基地台架設於校舍屋頂,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國教科長謝文祥說,行動電話電波有影響健康之虞,即使有業者申請,他也傾向不同意;台北縣目前也沒有學校設置行動電話基地台。


基地台合約 最多3年

台北市政府95年在市議員要求下,修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明定行動電話基地台都需收費,合約最多期限3年,設置前須經公開招標,並由該機關所屬一級單位首長同意才能設置。

收費方面,架設於屋頂或空地主機櫃立面或平面最大面積在15平方公尺以下者,每月使用費為3萬元,超過15平方公尺者,每增加1平方公尺加收2000元;附掛於牆面者,每平方公尺每月使用費900元;架設於室內者,每平方公尺每月使用費750元,不足1平方公尺者則以1平方公尺計算。

低功率行動電話基地台則是每0.5平方公尺每月使用費1000元,不足0.5平方公尺者則以0.5平方公尺計算。 (記者林恕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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