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民進黨黨團21日在挑燈夜審2011年預算之後,下午按鈕表決39次,但都輸給了藍軍的席次優勢,由於郝市府動員議會執政黨優勢,民進黨質疑郝市府沒有把納稅人的錢當錢,蠻橫霸道浪費錢。民進黨黨團總召陳碧峰表示,路平計畫竟然還要再花八十億元,品質效率都差;投資桃園的捷運公司兩億元;貓纜營運效率不張,三貓計畫早已胎死腹中卻還要再多花2.2億元,實在太浪費;迪化汙水處理廠臭味衝天,居民苦不堪言,委外代操作又要再花近十億元,花博重複編列藝文展演費用四千餘萬元。做「國際級地標環境藝術」創作工程就要耗資六千萬元,市議員周柏雅痛批,雖然市民需要網球場及藝術,但一個球場光是設計費竟然就編了二億元,地標設計也沒有與人民商量,納稅人的錢賺得辛苦,政府花錢實在需要再三思 。
今天的議會也表決通過捷運特別預算,捷運萬大線光是機電工程款就編列高達91億餘元,民進黨團認為基於文湖線的當機前例,希望樽節開支,在單價上應再調整要求應再便宜9億元,減列為82億元,但捷運局堅持機電工程要編滿金額,最後民進黨團表決連連失利,連續表決達39次!
此外,民進黨團反對台北市政府再發放一年一億餘元的交通罰單「獎勵金」給各局處首長及經手人員,認為這不符合公務人員俸給法第三條的規定,議員簡余晏主張員警應發給「交通津貼」,不應該發放類似賭場抽紅的依開罰單數來抽成的「獎勵金」。
民進黨團並痛批捷運公司行政不公立,懸掛特定候選人廣告且拒絕拆除,而且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傲慢絕接受,毫無績效竟然還年領八十萬元績效獎金等。
另外,民進黨團具體要求砍掉「端正政風」1400餘萬元。而且各局處政風單位績效不彰,形同虛設, 相關業務費都只編列聊備一格的兩萬元,沒有積極功能反而成為公務人員把風、洩密、串供處。要求增列費用才能發揮功能。
民進黨表示,花博、新生高亂花錢的批評言猶在耳,但議員要刪預算這麼難,郝市府四年來已花了近七千億元預算,納稅人的錢應該要審慎把關,不能亂花!
此外,在交通罰單的獎勵金上,全台灣各縣市之中,獨獨台北市警局發給員警及交通助理員等相關人員開交通罰單可以獲得按開罰單數抽成的「獎勵金」,一個月就發出高達940萬9千元的獎勵金,台北市員警一年的獎勵金金額高達1億1290萬8千元。獎勵金第二高的是台北縣政府的2900萬元,第三名的是台中縣警局的2600萬元,第四名是台南縣警局的1728萬元,第五名是桃園縣警局的1500萬元。
民進黨團表示,相對於台南市議會早就將開罰單的獎勵金刪為零元,郝市府應該回應人民的聲音,員警如有需要應依法編列「 加給」,例如交通加給等法令上准許的津貼,而不該用獎勵金的名目,竟然依開單數來抽佣金,這樣抽頭辦法好像開賭場一般。此外,依照《公務人員俸給法》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之俸給,分本俸 (年功俸) 及加給,均以月計之。而交通助理員的工作原本就應該是開單,為什麼開單之外再給「獎勵金」?如果依照這個邏輯,那公務人員辦公文能否再以「公文數」來發給獎勵金?議員助理能否以「服務案件數」來發獎勵金?記者以發稿量及字數來發獎勵金?
民進黨團表示,立法院也曾針對警政獎勵金提出意見,立院審查預算時強調警政業務等工作獎勵金達3億餘元,沒有法源依據且違反立院決議,宜儘速研議適法作為,恐成為固定性支給,另所分配對象竟擴及非直接相關人員,獎勵金制度亟待全面重新檢討。議員要求市府全面檢討罰單制度,台北市一年的交通罰單收入高達35億元以上,員警抽佣高達億元以上,不符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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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好還,上天終有一日會連本帶利將好市長及其黨羽亂A的錢,以另種形勢或是型式全部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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