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7

快樂三口組/20100127福利不均造成社會不公義及階級問題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上次開賭場就過關 這次職棒肯定也過關

法院只押綠 不壓藍!

果然是國民黨開的 真好


4大理由准科罰金 吳健保獲釋
中國時報 2008.04.25 
洪榮志/台南報導

 拜拜去晦氣▲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前)因賭博罪判刑5個月,本月10日經台南地檢署裁定不准易科罰金直接發監執行,昨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裁定可易科罰金,獲釋後隨即由副議長周賜海(左)及親友陪同至廟宇拜拜。(汪慧星攝)

 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賭博罪被發監執行十五天後,廿四日台南高分院列舉四大理由,認定檢方不准易科罰金處分違反程序正義,並裁定應准予易科罰金,對此,檢方表達遺憾,指交由社會公斷。下午三時許,吳健保隨即繳交十二萬四千二百元罰金獲釋,保住議長職務。

 「謝謝大家的關心!」當吳健保帶著倦容步出台南地檢署時,仍保持一貫低調立場,不願針對檢方不准易科罰金發表看法。

 高分院駁檢方 有速斷之嫌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雖然尊重二審裁定,但也表達深表遺憾態度。她強調,檢方裁定吳健保發監執行後,社會大眾支持聲音立刻湧入,因此當初裁定理由應該沒有錯;如今二審准予易科罰金,是否符合人民期待及法律感情?就交給社會公斷了。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蔡崇義闡述撤銷檢方不准易科罰金處分裁定理由時則表示,二審並非反對將吳健保發監執行,但檢方在裁定時,至少也必須符合「程序正義」才行。

 台南高分院刑二庭法官葉居正、郭千黛、洪碧雀在裁定書中指出,檢察官不准吳健保易科罰金,共有四大不當之處。

 指不准科罰金 違程序正義

 一、有違正當法律程序:檢察官是否准許受刑人易科罰金裁量,至少應該給予對方陳述意見機會,同時行使裁量權也必須具備事實基礎及法律依據,還應將決定、理由及救濟方式告知對方,但本件檢察官並未給予吳健保陳述意見機會。

 二、有違人性尊嚴:國家作為應尊重個人人格,檢察官代表政府決定受刑人應否易科罰金時,受刑人有權利參與該項決定,並了解該決定如何形成。但經調閱執行全卷,卻看不出檢方有給吳健保陳述有關易科罰金機會。

 檢方表達遺憾 交社會公斷

 三、有違合理原則:檢方提出吳健保經營賭場獲利甚厚,如果易科罰金區區十三萬元難收矯正之效等理由,該院在確定判決時便已審酌。但檢方仍依此標準審查吳健保是否得易科罰金,此舉無異對他所犯罪刑給予雙重評價,自屬失當。

 四、有違平等原則:檢察官以吳健保身為議長,認定他若不發監執行即難以維持法秩序,並不符合平等原則。

 刑二庭法官還認為,吳健保以前有無開設賭場紀錄,或現在仍有開設賭場具體事證,都足以作為本件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的依據,但執行檢察官對此卻沒有調查認定,便直接裁定不准易科罰金,似有速斷之嫌。

匿名 提到...

1. 退休將領溢領年終國防部不追繳
2. 監察院糾正經濟部浮動油價溢收了75億元, 經濟部不退還

這政府底下還有多少弊案未揭? 是民進黨貪腐 還是國民黨?

請民進黨立院及市議會黨團重拾當年葉菊蘭委員掀起18標弊案的道德勇氣, 才能再度重返榮耀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