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7

舊的質詢影音:聽奧專案報告,這些票那兒去了呢?




一、聽奧基金會慷市民之慨,說要回饋聽障朋友,結果根本是自己拿來做公關,利益輸送給特定對象。

二、聽奧基金會花錢買了太陽劇團的票,還有活動、畫展的票,美其名要回饋聽障朋友,但為什麼選定這些展演?(這些展演的主辦單位都是同一家業者),結果票到哪去了?聽障朋友根本就沒有拿到,因為發送對象是簽具領票者或著單位負責人自己的親朋好友,根本就不是聽障朋友,這是真自肥、假回饋!

三、負責舉辦相關嘉年華會聾文化展演活動的「中華民國聾人協會」,這個單位也有拿到12張票,活動則是拿了聽奧450萬元。「同樣的簽收人,但是不同單位」,拿走了25張票的那一個是聽奧監察人侯紀六,他當聽奧監事的身份是「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理事」,但這個團體也拿到了12張票。

四、民聲文化拿聽奧540萬元包下「元旦起跑記者會及太陽劇團」,所以除了記者會活動,共買了太陽劇團150張綵排門票、100張正式門票、250本節目冊,發给11個聽障團體共150位聽障朋友


置入行銷,不能放過成龍


一、郝市長宣稱成龍的代言只是去年那個倒數計時活動,去年就結束,說謊!他的電視廣告直到今年二月都還在節目表單上 ,而且捷運公司成龍的聽奧廣告最後一檔是在三月十七日!

二、、沒有簽任何合約(難道是勞務契約?)就代言,他的總統套房跟機票錢如何核銷?(當初公文上是寫,合約由聽奧基基會藝文行銷中心與三位代言人簽定)沒有合約的代言,真是讓人見識到政府行事的草率,這是私相授受(監院檢舉彈劾市府?)

三、廣告媒體總經費7700萬,目前已花了1500萬。


郝龍斌的專案報告第11頁,說5月要開始推動「禮讓行人禮貌運動」,加強宣導駕駛人尊重行人,看來,以有軍閥心態的郝小兵,這個運動換來的應該是開不完的罰單。主張應以勸導為主,切莫再「開罰單做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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