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3

別讓天安門媽媽繼續哭泣…五年級世代我們的聲明


歡迎各位網友、噗友、好友今天下午來濟南教會一同參加活動!
時間:6月3日周三下午5時30分
地點:基督教長老教會濟南教會(中山南路3號)
網路連署:http://64memory.blogspot.com/

以下是我們發表的聲明

20年前年輕人的血早已化入塵土
但天安門媽媽至今仍在暗夜哭泣


我們是關心人權、民主的台灣五字頭世代。20年前, 6月4日清晨在中國天安門廣場死傷的數千名學生,多數是與我們同年歲的大學生。20年過去了,六四孩子們的骨血早已化為塵土,但天安門媽媽仍在暗夜哭泣。為關懷人權和民主價值,我們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誠實面對六四事件,不僅要查明責任,更應賠償死難者家屬。一個掩蓋歷史,不尊重權的國家,沒有「和平崛起」資格,更遑論成為「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

威權幽靈正在台灣上空徘徊,我們深感民主的危機。我們雖已離開校園從事不同行業,但20年前天安門事件的血腥仍在記憶深處吶喊。我們呼籲台灣社會更關心六四,並關心許多失去孩子的天安門媽媽。當中國不再成為「民主的麻煩製造者」,台海的永續和平才有希望。紀念六四,要求中國不再成為亞洲民主的麻煩製造者,也與亞洲人權的永續發展密切相關。

國民黨威權復辟與共產黨壓迫陰影,藉由否定台灣人民決定未來的權利,國共兩黨聯手步步摧殘台灣民主。紀念六四不僅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追求民主之意志,更提醒我們威脅台灣民主的真正來源。為了守護台灣民主,我們更要提醒,台灣沒有理由在聲援六四人士缺席。缺乏民主與人權面向的兩岸關係,不會對台海永續和平有任何幫助。如果我們不再對世界民主出聲,也將對自己的民主倒退渾然不覺。紀念六四不僅是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人權,也是為了台灣,我們呼籲大家一起共同聲援六四平反運動,也一起為天安門母親祈禱。

連署人:賴怡忠(台灣智庫執行委員)、潘建智(醫師)、林峰正(律師、司改會秘書長)、薛欽峰(律師)、林佳範(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陳立宏(資深媒體人)、王時齊(媒體評論者)、鍾年晃(綠色和平電台主持人)、楊長鎮(鄭南榕基金會執行長)、酥餅(網路寫手)、李慶鋒(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台北市議員)、水瓶子(網路寫手、資訊公司協理)…等等。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請北市府先針對腳踏車違規騎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行為處分並肅清後,再對行人穿越單車專用道開鍘!!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2 條
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
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罰鍰,
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有燈光設備而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第 74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等等規定皆能對目前諸多目中無行人路權的騎士進行開單掃蕩,這部份沒有見到市長有任何作為,昨日新聞卻明白散布市府將對行人侵害單車專用道路權進行計畫性的開罰.

如此作法給行人的觀感是:
1.台北市單車騎士最大,可以在路上為所欲為.
2.北市府是否為促進單車經濟發展,圖利特定廠商,所以才急急欲針對廣大用路行人開鍘??
3.還是因為市長只想要單車騎士的選票,不要廣大行人的選票,請市長於記者會上詳細說明.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