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余晏部落格
2009-06-23
文學、美術之路相關公文
民眾反應美術館前名畫遭破壞之後,照例余晏辦公室開始調公文查證了解詳情,但是,從文化局、觀光局、工務局、都市發展局,一個又一個公文回來,卻查不到近況、列表、及金額,原來十年前這些街頭藝術展品根本沒有納管規範,當然調不到資料,形同被棄養。
現在,很感謝大家的關注,相信有機會恢復舊觀了,但我認為這個工作不該推給新工處,這是很標準的文化藝術展品,當然應該與其他的藝術展品一樣,交給文化局或觀光局來維修。既然景福門能以七百萬元復舊,跟這些文化藝術歷史一樣,很多的街頭藝術品應該列冊好好保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