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質詢、開公聽會、到委員會刪預算、大會提案表決,我從第一屆議員爭取許久,終於才在2011年廢掉開罰單可以抽趴分紅的「獎勵金」,因為這種開罰單抽成制度讓警員執勤時被恥笑是為了分那七到十餘趴的紅利,是傷害執法尊嚴、違反公務人員俸給法的爛規定。
但,沒想到台北市宣稱八月起又重新要開始實施開罰單者可以分紅抽成的制度了!我知道員警及公務人員覺得工作很辛苦,但想要加薪可以交通費、俸給、首都加給等來給錢,怎麼可以是採「鼓勵多開罰單,公務人員可以抽成分紅」的制度來鼓勵猛開罰單呢?這是什麼制度?這叫「績效獎金」嗎?開罰單是拉客戶業績嗎?
這項罰單開的愈多、領得愈多的死灰復燃,證明行政權的傲慢,沒抽成罰金不做事,把整個行政體系視為是「利益分配結構集團」,這證明了台北市不換掉KMT是不會改變的!
開罰單竟可分紅~~余晏奮戰不懈的議會記錄
**努力了兩三年,員警開罰單抽趴分紅制度2011年終於取消了!
**余晏在委員會提案通過,交通助理員、警察交通罰單抽成分紅獎金刪為零元
**罰單開愈多官員賺愈多,余晏2010年10月議場發言主張刪掉罰單獎金
**余晏2009年六月質詢要求員警開罰單不該抽成,市府同意研究取消
**市府派人看守垃圾筒防偷倒垃圾,半耗四萬多人次
**員警每月要開的罰單目標值曝光,厲害!不管長官要多少罰單都使命必達!
**可恥的罰單分紅制度!玉門街封路至今開單613張
**一個路口半小時開11張罰單!政府是在搶錢嗎
**十七條道路速限變變變,余晏質疑不該以移動相機開罰
以下是市民來函
簡議員您好
我看新聞報導說最快八月起,不只開罰單,公僕提升大眾運輸工具品質,或是政策有效降低肇事率,都可以領到「道路安全獎勵金」,北市府今年預計編列1億3800萬。過去員警開紅單可以「抽成」引發批評,一度停發,北市府卻八月起卻要擴大範圍,我覺得十分不合理,難道以前引發批評,一度停發,現在就贊成了嗎,不會再次引發批評及爭議了嗎
我朋友就曾發生,她從巷子彎出來,警察攬住她說她闖紅燈,她說她是巷子彎出來並沒有紅燈,警察說不服自己去申述
她想證明自己的清白還要自己花時間去找證據,不是應該是警察證明我闖紅燈才能開單嗎,但警察說他看到就算
她開始去調監視器,但監視器壞了,她去申述,警察的長官說警察跟你沒有仇恨不會陷害你
問題是警察也是人難道不會看錯,或是“業績”不夠硬要開單的可能,不是沒有
她想去法院告,但朋友跟她說請律師很貴,而且浪費很多時間,上班要請假等…所以很不甘心也覺得不合理但繳了….
以上是一個市民的血汗史,也是血汗錢飛了,我相信這不是個案,或許1千多元對公務人員或警察不是非常多,因他們的薪水福利比勞工好不知百倍
但是一般民眾1-2星期的生活費,你想想看沒了這1.2千元她該如何生活
當這些公務人員及警察開心領獎金時是建立在民眾的痛苦之上,這樣公平嗎?
所以我覺得十分不合理,請取消這樣不公不義的獎金預算,懇請您的幫忙,謝謝您
台北市的小市民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