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8

停管處印表機如同印鈔機,0.7元一張紙收你工本費50元




經濟不景氣、北市停管處印表機卻好像印鈔機,一張七毛成本的紙張卻收人民50元工本費!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今天拿出來停車費僅15元的停車單,卻要加收50元的催繳工本費痛批,從2007年至2011年停管處從人民身上收取的工本費已高達2億0705萬9200元,人民是侃子嗎?而且市府預計明年催繳費收入7200萬元。此外,連續幾天的催繳費就不能合併為一次嗎?例如9月3日停管處發出3337張催繳通知單,9月4日發出3345張,這連續2天重複催繳同一部車的有402台車,佔9月3日催繳12.04%,佔9月4日催繳12.01%,也就是說這12% 的人民很冤枉的每次繳50元工本費,難道不能併為一張嗎?

台北市議員上午呼籲,數位化時代來臨,停管處目前雖有簡訊制度提醒繳停車費,但知道的民眾少知又少,請停管處廣大宣傳簡訊服務及在停車單上加註「簡訊系統登入辦法」,簡訊費就可提醒民眾繳錢,如果要再收高額50元工本費就改為七天寄一次催繳通知單的一周累積制。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要求停管處一個月內將工本費全面降價,減輕民眾負擔。此外,新北市的第一次催收只收五元平信郵寄費,也比台北市便民。


停管處科長解釋表示,工本費中34元是雙掛號費用,其餘金額是「耗材」加上「人力」,但簡余晏強調,所有人事費用及加班費用都已經由公務預算編列了「人員費用」,怎能再把「人力」加到「工本」費中?

簡余晏近日兩度接獲民眾反映,明明才去繳回停車費,但沒想到上周不知何時漏了一張路邊停車一小時20元的停車費單,此時收到台北市停管處的催繳通知單真是嚇一跳,因為停車費僅20元卻被「懲罰式」的加收工本費用50 元,也就是說原僅僅20元的停車費突然一次要繳70元!更氣人的是,隔天再收到另一張催繳單,又是70元,簡余晏質疑,連續兩天兩張單就沒有聰明的催繳方式嗎?簡余晏拿出停管處的催繳紙張費用七月份是7萬1390元,當月開出10萬1986張,平均一張紙的真正工本費是0.7元,卻收人民「工本費」50元,這是一條牛剝兩層皮!

李慶鋒表示,北市的消費指數全台之冠,油電雙漲薪水不漲下,停管處2007年向人民收到的「催收工本費」3774萬3100元、2008年收到了4405萬5650元、2009年4547萬4500元、2010年4347萬5000元、2011年3631萬0950元,近5年來停管處收到的工本費總共達2億0705萬9200元,全部將成本轉嫁給民眾埋單。李慶鋒質疑,停管處的印表機印出薄薄一張紙就可讓停管基金逐年據增,根本就像印鈔機,可憐的卻是小老百姓,這是消耗資源、剝削人民。

陳建銘表示,連續兩三天的罰單為何要每天分一張寄出去,就為了向人民多收那50元嗎?陳建銘表示,簡訊時代這麼方便,只要採登記制,就可以設定簡訊催繳,還可以有確認已收到的回傳機制,此外,催繳件數也可以採一周累積制,一周催繳一次。而且市民去反應為何收這樣的工本費時,停管人員卻總是官僚地說「依法辦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條文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該工本費含紙張、郵寄(雙掛號)、傳輸、查詢、代收等各項成本合計核算。陳建銘表示,法源中只說政府可以收「工本費」,沒有規定工本費這麼高,法條更沒說一定要限一張停車單就雙掛號寄出一張催收單。這是政府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公務員只為自己方便無視於人民生活辛苦。北市府向民眾追繳停車費所衍生出來的成本費用50元根本是浪費社會資源,沒有理由要民眾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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