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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1

雨下個不停!火車、巨浪、淹水…我們需要更有遠見的水利建設





日前與水利局、衛工處會勘台北市部份地區的淹水時,官員總說「這是因為瞬間雨量過大」,但這不是「特殊狀態」,瞬間豪雨是全球常態,所以我們的水利建設必須有全新的好的思維,怎麼能再建設普普通通的小水溝呢?

昨天的雨下個不停,火車被沖出軌,巨浪拍浪、水淹大街,好像《超人》電影裡面,有時好希望有一位超人來急時救援,但其實我們需要的是有遠見的水利建設,台北市地下建設水處處水泥之後,溝渠設計過小也根本下不去,水量只要稍大就會淹入民宅,走過中山北路或承德路,幾乎家戶都加裝不鏽鋼水閘門,因為大家都被淹怕了。

如氣象局裡的數字,一天的雨量嚇死人,豪雨是指(extremely heavy rain)24小時累積雨量130毫米以上,200毫米是大豪雨(torrential rain),350毫米就是超大豪雨(extremely torrential rain),台灣年雨量僅僅2500毫米,屏東春日鄉8月29日0時到31日6時30分已下了1277毫米,3天下了半年的雨量。台南新化雨量達969毫米,雲林縣虎尾886毫米,高雄市杉林859毫米。台北市內湖31日中午12時50分到1點50分下了76毫米,基隆2時到3時下了94毫米,新北市瑞芳區3時到4時下了98毫米,3小時總共下了225.5毫米,已經算是「大豪雨」!

21世紀這已不叫做「極端天氣」,暴雨暴落是全球氣候變遷後的「普通天氣」,當城市的地表盡是水泥與柏油,地下也被建設公司排放了泥漿水塞住時,當全台的地貌與水文也早已變化時,我們需要有遠見有願景的水利建設!民進黨執政時推出了八年八百億,國民黨就說要推六年六百億元,其實這都不夠,是我們需要新的整治工法及新的想法!

2013-08-25

750萬元丟水裡?余晏質疑郝市長政績出包,要求重新檢討雙連站附近積水問題,水利建設應該要因應氣候變遷



捷運雙連站旁的文化創意小店及美食髮廊現在是年輕人逛街新據點,但附近赤峰街71巷等地遇大雨卻接連積水淹水!離譜的是,雙連站附近原是市長郝龍斌誇口排水改善的政績,去年新聞稿聲稱:「花費750萬元排水改善有成!」「通過考驗」「市政服務更完善」,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抨擊這樣的宣傳政績頻出包!簡余晏今天新聞稿指出,承德路二段到赤峰街從去年至今多次淹水,除了上周五的23日驟雨淹水之外,8月14日及去年到現在,赤峰街71巷、承德路二段等地已數度積水淹水,請郝市長在颱風時、下大雨時務必親自再來巡視走一趟,不要天晴才來訪視。居民抱怨,兩年前市府花費750萬元2011年11月開挖側水溝前,赤峰街71巷已十餘年沒淹水,但現在每逢颱風大雨都得派人守候水溝(如上圖正在抽水),這不是才剛花費750萬元的完工工程嗎?如果連剛完工的工程都得派人守候,那其他老舊社區怎麼辦呢?

余晏質疑,別的地區淹水或可卸責為「老舊社區衛生下水道與雨水側溝混合使用,導致無法排洩爆量雨水」,但赤峰街71巷是去年才完成750萬元的「連接涵管清疏、閥門更新、側溝更新,排水側溝更新」等工程,竟還一路積水,而且現在每逢下雨還得手動抽水,750萬元整修費像「丟到水裡」,現在夏天多雨,居民聽到要下雨就心驚驚,究竟排水防水整治工程的成效在那裡?

簡余晏質疑,市府不能將積水推托為「驟雨」,因為赤峰街八月就淹水兩次了,此外,中山區到大同區的水利整治卻花錢整出新的低窪地?是否工法錯誤或設計失當?簡余晏質疑,中山區23日遇驟雨是北市積水最嚴重地區,中山區水利建設應有更完整規畫,光靠填水泥的方式無法降低市民損失,市府應該研擬更周到長遠、可長可久的排水建設系統,應展開系統性的整合。

點進去可以看到市府新聞稿,郝龍斌去年8月29日言猶在耳,他自豪地說「過去每逢大雨必淹的赤峰街,經過工務局水利工程處陸續推動多項工程,現已擺脫淹水夢魘,排水狀況大幅改善。每逢大雨必淹水,在光能里陳靜筠里長於區里座談會提出後,市府水利處在經一年多的努力,將雨水下水道清疏、增設、改善,工程花費750萬的經費,讓排水情況大大改善,已完成承德路2段91巷口連接涵管清疏、同巷口閥門更新(避免雨水回流)、赤峰街71、77巷及南京西路25巷側溝更新,以及赤峰街6號至15號、赤峰街至南京西路段及承德路2段1巷排水側溝更新工程。

簡余晏表示,上述新聞稿特別強調71巷已重新整治,為何花了錢卻反而淹水?對照這篇新聞稿,官員前天接受採訪時的新聞卻宣稱:「民眾家中排水不良」、「社區老舊」,但簡余晏強調:「雙連站這個地點」附近根本不是市府所宣稱的老舊理由,這是才新發包完成的新建設,市長去年還發照片搞宣傳(如下圖),去年花大錢改善過。簡余晏擔出,淹水不只是因為瞬間雨量大,還可能是中山區的水利建設沒有完整規畫!簡余晏表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下午四點到六點接獲110件道路積水其中竟以中山區最多,簡余晏要求應將捷運中山站、雙連站等沿線的水利規畫重新檢討。民眾指出,現在只要颱風或大雨,就得派人來「人工」守候水溝,而且過去的水溝水流是流向承德路大涵洞,但現在的水溝流向疑是流向捷運方向。

2013-06-11

會勘老房子與老樹!





上圖紅色圈起來處稱之為「鬼瓦」,獸面瓦是安裝在屋頂四角(屋脊頭)、上有獸面花紋的瓦,常見於東亞傳統建築,又稱鬼瓦、鬼臉板、獸頭瓦。古人相信有辟邪、除災的作用。日式房屋普遍使用「鬼瓦」。











2013-01-28

質詢回文:為什麼就只是一個水溝蓋,會差別這麼大?


主旨:有關本府推動路平專案相關資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 貴席研究室102年1月23日簡簽辦理。
二、本府自98年至103年推動路平專案,計畫6年內完成本市主要道路路面更新,部分路段同時配合辦理道路側溝蓋、緣石及分隔島之更新。路平專案路段於完工後,均需依規定檢驗路面的平整度,確保施工品質。另路平專案路段第4階段管線單位提升人手孔蓋與路面齊平工程,經本處巡查發現未齊平者,當要求管線單位恢復路面平整。
三、另本處派員至本市重慶南路2段82號前道路現場勘查,係本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於寬度8公尺以下道路之人手孔蓋高程未與路面齊平或修復不良缺失,本處已於102年1月25日開立道路違規改善傳真通知函(B)限期該處於102年2月1日前改善完妥。


張大魯的部落格看到這張「台北與大阪的不同」後,本辦美女念如立刻發文給工務局衛工處、新工處等相關各局處,文如下方的「為什麼就只是一個水溝蓋,會差別這麼大?






余晏質詢題目:左圖是在大阪的奈良,看看在水溝蓋上還有鹿的圖,突顯在地的文化,右圖則是重慶南路二段82號前的水溝蓋。台北市自從2008年至2014年預計就路面更新工程(包括專案路面更新及一般性計畫性路面更新、側溝蓋更新、路緣石及中央分隔島修復等道路附屬設施、日常巡查及坑洞修補、委託區公所辦理路寬8 公尺以下道路巡查維護等)花費129億720萬,路面品質不佳,圖片明顯有積水反射,顯示路面不平。為什麼花這麼多錢,路面還是不平?左圖大阪的奈良水溝蓋上有鹿的圖,突顯在地的文化,台北的水溝蓋看不出什麼台北特色。究竟什麼是台北特色,既然未來發展的不是傳產、科技產業,政府市府鉅資放到「文創」產業了,那麼,台北的特產是什麼?特色是什麼?

2013-01-17

網友來函:中山北與民族西路口的人行道好好的,為什麼要拆掉重做?







1月4日在中山北路與民族西路路口西側往南向拍,原有的石磚人行道維護的不錯,也沒有舊的感覺,為什麼要「換新」?換上紅灰格子磚,真是悚痞斃!重點是為什麼要花這種錢?

答案回來了,有說等於沒有說,於是本辦婷予再去文:

如前文所述的中山北路三段與民族西路口的人行紅磚道好好的被拆掉了,請問舊人行道是何時那一年那一月所做?當時花了多少總經費,平均單位價錢為多少?


2011-09-20

二個月期限到了,余晏問郝市長九二一災民豪門世家的賠償會議怎麼還沒開?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20日)在這個會期市長施政報告時質疑郝市長,高院法官7月18日要求市府在兩個月內與災民協議,但是,7月18到9月18日兩個月了,兩個月以來災民沒有接到市府通知,市府有誠意還災民公道嗎?或者是還要再用納稅人的錢第二預備金來打官司呢?余晏說,郝市長這兩個月來從上海到日本,再到歐洲,直到昨天開議第一天才返國,二個月內花數百萬納稅錢出國玩透透,可是,卻不願意在兩個月期限內達成法官的要求,繼續準備與與九二一災民豪門世家興訟,市府一審判敗訴以來對災民不聞不問,堅持讓災民再打官司下去,寧可繼續用第二預備金,拿人民的納稅錢與人民打官司!

二一震災至今即將屆滿12年,但當年因東星大樓倒塌而被壓垮的豪門世家災民,卻還被政府刁難慢慢打官司而拒絕賠錢。原本災民已經打贏了官司,一審法官判政府應賠1億1452萬291元,但台北市政府卻選擇繼續花納稅人的錢打官司與人民為敵。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簡余晏表示,市府花第二預備金來跟災民打官司,至今花的裁判費及律師費共204萬5821元

高院法官在7月18日的準備程序庭要求市府工務局及都發局應與受災戶重啟協商,以賠償1.1億為協商基礎,並在9月18前回報初步結果。但從七月到現在政府仍把人民的哀號踩在腳下,拒絕跟災民協商,難道是想要藉司法程序折磨災民嗎?對於市府能要繼續上訴深感遺憾,監察院的報告也已說明東星大樓的建造過程有重大違失,市府連監察院的報告都不理睬嗎?

政府說人民的小事,市政府的大事,現在根本就是人民的所有事,政府都不當一回事。當初協商時法規會代表葉主委在開會時表現出無情、傲慢的態度,真是讓人看不下去!基隆高速公路走山、蘇花高遊覽車撞山崖,國賠機制立刻啟動,遇到陸客就賠,台灣人連陸客都不如!現在市府協商只願意付兩成的賠償金,毫無誠意!根據統計,郝市長光是今年上半年,已經走過美洲、亞洲、歐洲,下半年郝龍斌還預計要去非洲,一年之內,湊齊全球五大洲!

註:郝市長2011年出國地圖
2/20~2/24 香港、新加坡考察公營住宅
3/1~3/14 美國及中美洲姊妹市拜訪
7/24~7/26 上海參加城市論壇並考察公營住宅
8/30~9/1 日本大阪招商並考察公營住宅
9/10~9/19 歐洲荷蘭阿姆斯特丹、奧地利維也納、義大利羅馬等城市考察都市更新及出席國際聽奧總會會員大會

2011-09-06

短評/濫政府用司法流程踐踏災民!

九二一震災即將滿十二周年了,沒想到政府還在跟災民大打官司!被東星大樓壓毀的豪門世家大樓國賠官司雖打贏了,但,官僚體系卻堅持拿納稅人的錢繼續跟災民耗下去,一審完了要再二審,甚至,可能跟東星大樓案一樣打到更一審,或如健保欠費案三審完再議,也可能跟SARS殉職醫師林重威一樣三審之後再議。承辦豪門世家案的科長已經換到第三任了,災後出生的東星寶寶升國中了,馬市長變馬總統現在忙著連任了,政府卻寧願用緊急救災的「第二預備金」204萬5821元再上訴,這款濫政府拿咱的錢來對付咱人民,故意用冗長的司法流程踐踏災民!

政府不仁以人民為芻狗!東星災民到第十一年才拿到和解金,災民們如果堅持要「國賠」名義就還要被拖下去,不得已而接受「和解」而不是「國賠」,一樣是花納稅人的錢,但「和解」代表的是公務人員無過失,為了證明「馬英九絕不會有錯」,除了東星與豪門世家之外,抗煞英雄林重威家人花了三年六十餘萬元律師費,打到三審後市府還再議,百般刁難,當時再議後的判決內容寫著:「未執行落實院內感控職務所致」,當時政府僅「口頭要大家加強防護,卻沒有積極醫護器材等協助,是公務人員怠忽職守」。同樣的,豪門世家災民到第12年還要自聘律師跟政府打官司,這種經歷真是人世間痛苦折磨!

豪門世家的重建費用高達2億1500萬元,一審法院判市府應賠1億1452萬291元,市府花了54萬元委任律師,並用民脂民膏繳上訴裁判費150萬5821元。災民無屋可住卻還得續付貸款,並奔波重建費用!此案在7月18日高院開庭時,法官明確要求政府應以一審金額為基礎在兩個月內與災民協商,現在,兩個月期限快到了,冷血官僚卻仍不聞不問,卻在答覆議員的回文中詐稱「已針對法院裁示重啟協商程序,將『積極』與豪門世家住戶協調尋求司法途徑外可能之和解方案」,真是人前人後兩種樣,攏總只是作個樣!

監察院早在2000年5月24日糾正市府,指市府沒有察覺東星大樓有疏失,沒落實建築法,致住戶生命財產重大損害,影響公眾安全,政府輕忽草率有違失。東星政府賠了,因東星而被砸毀的豪門世家政府當然不能卸責,但,官員來來去去一任又一任,只要用納稅人的錢請律師緩兵之計,公務員當然會比災民撐得久,至今豪門世家災戶兩人已過世,還等不到一句道歉與賠償!

政府在太魯閣落石、蘇花高坍方及阿里山火車翻覆時對中國觀光客的國賠機制立刻啟動,遇到陸客就賠但遇到台灣人卻一路打官司!現在市府還聲稱只願付兩千萬元的賠償金,這種毫無誠意的金額真讓災民搖頭歎息!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馬英九市長堅持與災民告下去,從馬市長到馬總統12年都過了,科長都換到第三任了,黑頭髮都變白了,究竟還要人民等多久?不是說悲天憫人、人間極品嗎?人民哪有時間再用十年、二十年青春陪無血無淚的官員耗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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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星大樓到2008年05月還沒重建好
**東星大樓的2009年5月,長得跟去年一樣
**北市府花280萬元律師費,「追殺」東星大樓受災戶
**全新影音簡短版,六分鐘看清郝市府如何挪走愛心
**九二一快12周年了,豪門世家災民還在跟政府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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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6

水舞暗藏危機,割傷兩名小朋友讓人不捨~~余晏要求全面體檢休憩設施



中山區榮星花園水舞廣場近日發生兩起孩童在水舞區受傷事件,直徑15公分的噴水孔導致小朋友的小腳卡在洞裡,抽出時刮傷血流如注,安全性受質疑。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上午會勘現場,要求封鎖現場並立刻增加安全措施。簡余晏要求公燈處,在一個月內修復改善,並協助家長辦理國賠。

炎炎夏日小朋友們都愛在水舞的燈光閃爍水噴起的剎那戲水,全台北市各風景區、百貨公司四處可見美麗的水舞,但小心水舞暗藏危機!

公燈處圓山所主任楊淑惠表示,這個噴水廣場已興建十年,每天都有巡察員定期巡察,上週五並無紀錄顯示噴水孔損壞。噴水孔蓋鬆脫,懷疑可能遭蓄意破壞。簡余晏質疑,既然公燈處都有派員定期巡邏,為何都未發現水孔蓋損壞?

受傷孩童的阿公曾先生26日重返現場,談到小孩子的傷勢仍然非常不捨。他說,因榮星花園水舞廣場噴水孔過大、損壞,而導致他的孩子與另一名翁姓孩童腿部縫六針,先後送到馬偕醫院。水舞廣場周邊沒有任何安全注意告示,簡余晏要求加設,並要公燈處承諾不會因噎廢食廢除噴水廣場,將水壓減小,設立清楚明顯的告示牌,重新規劃相關安全措施。

簡余晏表示,這樣的噴水孔遍佈地面,周圍並無安全圍欄。平時沒有水舞表演時,就只是一般的廣場,許多民眾及孩童會在廣場上從事休閒活動。但水舞廣場周邊並未設置相關告示牌告知民眾水舞表演時間,而同一天傳出兩起小朋友因水舞受傷事件,希望公園處儘速安檢,並落定公園設施安全檢查。簡余晏也呼籲市府應在暑假期間針對全台北市各公園內各項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修復改善,還給民眾安全的休憩空間。

2011-05-19

政府施工占路,路霸一占好多年哩!



哇!“郝”大的路霸!
2011.05.19
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近來接獲多起民眾檢舉,台北市士林區、北投區多處停車格位遭到市府工程單位未經申請即行長期佔用,堆放工具器械,議員痛批市府放任工程單位知法犯法,要求相關單位即刻追查台北市內所有停車格是否有遭到非法佔用之情事,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三位議員指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三起停車格位遭市府工程單位佔用案件,第一件位於士林區天母北路87巷9弄口的停車格位,被衛工處施工單位佔用,用來放置衛工管材料,更惡劣的是,民眾所提供的照片,與網路上去年的街景圖比對,發現此佔用行為應已將近一年,而且佔用範圍還從之前的3格車位擴大到現在的6格!第二起是北投區育仁路107號對面的殘障車位,同樣遭衛工處施工單位佔用,根據民眾提供的照片顯示,停車格位上堆滿工程廢棄物,不僅剝奪了身障人士停車的權利,更讓市民身陷危險的環境!第三起位於北投區珠海路與進賢路口,公車停靠站的位置,一樣被衛工處施工單位佔用,原有停車格線遭到私自塗銷!對面另一個車格更大剌剌的擺放施工機具,完全剝奪了民眾停車的權益!

三位議員更質疑,遭佔用的車格皆位於住宅區道路,不易發現其中不法之處,而施工單位利用新工處核發的路證標示範圍上的漏洞,申請施工地點與佔用位置完全不一樣,假借施工之名,行佔用車位之實!更誇張的是,路證日前還申請變更延期到明年6月!是不是代表施工單位還想延長佔用的時間?另這三起佔用停車格案件,經過查證竟完全沒有向警察單位提出臨時道路使用申請!三位議員痛批,郝市府螺絲不是鬆了,而是整個壞掉了!放任工程單位非法佔用合法停車格位,堆放施工器具、在殘障專用車格傾倒工程廢棄物以及私自塗銷車位格線等等,可見施工單位知法犯法,行徑惡劣囂張,罄竹難書!

三位議員表示,全台北市的停車位已一位難求,市府日前還逕行公有停車場漲價,造成民怨。結果郝市府竟淪為全台北市最大路霸,佔用許多停車格位,連殘障車位都不放過,帶頭損害民眾的權益!三位議員要求,郝市府必須立即承認疏失並向社會大眾道歉,而相關單位更須於即日起,全面清查全台北市停車格位是否還有遭到非法佔用的情況,並追究失職人員責任,否則將舉發郝市府失職之處,讓政府公權力得以伸張。

2011-04-01

書面質詢/ 公有停車場又漲了,莫名其妙的收費方法應速改掉

停管處好敢喔!勇於漲價沒在怕的啦!原物料漲價所以停車費也要漲嗎?!

公有停車費收費沒標準,近日突然大幅漲價!(註:請停管處製表說明每個停車場的漲價金額、理由、公式、十年來的收費),公務員只考量賺錢及市場,卻忘記政府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應考量區域平衡、人民生活、地方供需等。如果無法增加停車位,只會漲價A人民的錢,市民不如把停管處(註:請說明停管處員工數,依職等列表說明薪水及一年總數)裁撤掉可能還比較省錢。請市府儘速提出公有停車場收費辦法修正案,還給人民公平便宜穩定的停車位,並依人民需要提供可用車位。

搶錢 北市停車費漲7成
月票最貴4800元 消基會:不該帶頭漲
2011年 04月01日
【許麗珍╱台北報導】物價漲聲不斷,但台北市政府竟從今起帶頭調漲公有停車場停車費,總計三千零四十四個停車位漲價,其中一千多個停車位漲幅高達六至七成、為歷年漲幅最高,位於南港區的玉成公園地下停車場全日月票一次漲兩千元,漲幅七成一。民眾痛罵政府帶頭搶錢,消基會也批公家帶頭漲價不應該,學者更反對漫無標準急漲停車費。


為穩定物價,政府要求油價與瓦斯減半調漲,但北市共九十七處公有停車場中,有十六處、三千零四十四個格位的停車費率,將分別從今天起與五月一日進行兩波調漲,總計全市有一成六的公有停車場要漲價,包括九處調漲停車月票,六處調漲計時臨停費。北投區大業立體停車場則取消較便宜的月票制,形同變相漲價。

北市停管處科長黃莉雅說,玉成公園地下停車場全日優惠月票從二千八百元漲到四千八百元,漲幅七成一最高,北投立農公園、內湖西康公園、萬華國中共三處停車場,月票從三千元漲到四千八百元,漲幅六成居次,其他停車場漲幅約一至二成,計時臨停停車位調漲約十至二十元。

延伸閱讀
**欺侮人!大同區公有停車場全市最貴,余晏批停管處官員瀆職
**台北車站下的台鐵,像迷宮就是占路不給人民直直的路
**這款市府!台北市公有停車場半數以上無障礙設施不合格
**市府土地租給民間當停車場,租金太便宜!
**超過22秒多收半小時停車場,這款收費太超過
**便民這兩字印在收據上耶,公有停車收費竟比照百貨公司
**立體停車塔違規使用,市府竟不敢對財團開罰
**余晏質詢:大同區居民綠地最少,停車費全市最貴
**大同區公有停車費率5760元,蓋百貨公司不必提供停車場嗎?
**罰單陷阱!小心員警就躲在機車停車場
**市府怠隋!住在大同區的居民活該沒有停車場?
**花博爛攤子!一張告示牌數百腳踏車無處停
**新生高架橋下,處處障礙的無障礙坡道
**台北車站的無障礙電梯竟加鎖,令人汗顏的無障礙設施

2010-10-03

三天捕魚七天曬網的什麼工程啊?小小一段人行紅磚道,七月施工到現在伊通街為什麼永遠都在挖馬路?

在綠逗咖啡廳附近,伊通街的人行磚道工程從七月到現在,搞了三個月還是無法挖完,到底是什麼浩大的工程需要三個月就是一直挖不完呢?又是像內湖線還是士林市場嗎?一定要拖個七八年嗎?我時常經過,工程就停在那裡根本沒進度,連這種街坊小工程都三天捕魚、七天曬網、愛做不做了,就別說還能做什麼大事吧!

余晏日前去會勘,覺得這個工程真是特別奇怪奇怪奇怪奇怪:


一,一筆預算為什麼只規畫做伊通街的長安東路到伊通公園路段?經費充足為什麼不一次規畫?為什麼一小段路就給五百萬元,請提供最早的規畫案及修正理由。是那個局處的那個人提議要徵設這個紅磚道的?會議記錄為何?地方居民意見簽名的是誰?里長有沒有被徵求意見?
二,這麼短的路程的工程為什麼簽約給業者115天的施工日?為什麼七月開工,直到九月台電的管線規畫還未做好,中間瀆職的是誰?請詳細提供施工日期與工程金額、工程長度的計算公式?或者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三,工程時常停工,導致人民不便,結果業者卻免罰,新工處當時刻意排百餘日工期其中有沒有勾結?工程日期與施工距離的公式如何計算?請提供。
四,居民看到至少四起車禍因此發生,業者契約中的交通維持計畫為何沒有做?車禍案究竟發生多少件?請交大及警局回答。
五,為什麼這個工程要五百多萬元?請提供工程施工的詳細單價表。
六,請說明監工單位是誰?請提供監工報告及疏失。
七,請提供這個工程的招標公告,競標廠商名單,得標契約。這個契約在事前我有要求現場會勘時應準備好現場提供給住戶,為什麼會勘當天市府不敢提供?為什麼不敢依法面對?
八,請市府稽核單位提供有關於人行紅磚道施做的全部稽核報告。
九,余晏將於七日再到伊通街現場辦現場會勘,上述問題希望各局處相關單位事前提供書面報告及契約、會議記錄全文電子檔等等全部的資料

2010-09-08

兩年前抓出新生高弊病的稽核施培林請到議場…



很謝謝這位公務人員,他雖然現在在大地工程處,但是被我逼到議場來談兩年前他所寫的稽核報告,我的心中還是很擔心這位大地工程處的專門委員被秋後算帳。施培林專門委員很實在地談出兩年前他寫這份稽核報告的確是覺得公文流程沒有承辦人員實在不合常軌,而且後案併前案來付「預付金」也令人質疑!

但是,當施培林答詢結束後,郝龍斌再上台,他的第一句竟然說施培林「只是盡他本身職責該做的事」簡余晏呼籲,相對於郝市府內層層鬆脫的鑼絲釘,郝團隊就是欠缺這樣「盡職責該做的事」的公務員!

簡余晏表示,這樣的市府稽核人員能夠在兩年前發崛出問題,真是難能可貴,很可惜市府事後沒有檢視反省改進而錯失良機,如果其他公務人員也能盡本身職責做出相關事宜,今天可能就不會有兵分27路的事情發生,簡余晏呼籲郝市長應給予這位稽核人員施培林記功獎鼓勵,讓公務人員敢於任事。但她很遺憾的是,郝市長今天在議場竟說「這位稽核人員只是盡本身職責該做的事」,而不願給實質功獎鼓勵。

簡余晏今天在議場出示調出來的郝龍斌市政會議,當年工務局長倪世標主持的工程會報,以及技術會議裡面有關於新生高架橋的裁示,上級長官都層層要求下屬必須儘速發包完成。會議記錄裡面當然不會明白寫到一定要如何圖利的文字,但是,究竟層層上級有沒有「口頭指示」?為什麼公家的款項發包細項及單價都這麼離譜呢?郝市長不知道這是納稅人辛苦血汗錢嗎?

簡余晏呼籲,相對於郝市府內層層鬆脫的鑼絲釘,像施培林這樣的市府稽核人員能夠在兩年前發崛出問題,真是難能可貴,很可惜市府事後沒有檢視反省改進而錯失良機,如果其他公務人員也能盡本身職責做出相關事宜,今天可能就不會有兵分27路的事情發生,簡余晏呼籲郝市長應給予這位稽核人員施培林記功獎鼓勵,讓公務人員敢於任事。但她很遺憾的是,郝市長今天在議場竟說「這位稽核人員只是盡本身職責該做的事,而沒有實質功獎鼓勵。






2010-09-04

昭淩終於說話了!關鍵問題是:誰是「鈞長」指令?市政會議、工程會報裡誰指示了?公文內簽誰曾看過?金額為何這麼剛好?




昭淩終於說話了!希望檢調單位速速保全事證,把相關公文及內情查扣,避免串供及湮滅證物!我認為昭淩今晚的說法是事實,因為昭淩公司在2005年8月15日馬英九市長任內以667萬元取得了「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可行性評估工作」的報告,2006年2月16日馬英九市長任內再拿到了「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設計及監造工作」,這次的設計與監造的標金是6869萬7600元,這個金額已經很高了,昭淩公司只是規畫提金額給人招標再監造,所以,不論規畫新生高金額多高或多低,昭淩都穩拿近七千萬元,除非是跟投標業者串通,否則昭淩沒有太大的理由來亂搞。

但反觀市府於2008年4月的公文來看,是市府於市政會議等相關會議中,指示要調高新生高架橋的金額,而且要求用三家投標公司的「流標金額」來計算,這種指示的確非比尋常!

請看上面的第二張公文,上面的公文逕從方案一的13億1430萬4336元,及方案二的13.9億元兩項方案中,就擬辦「檢陳修正施工預算書一份方案二」來辦理招標!究竟是科長、總工程司、處長、代局長、局長、秘書長、副市長、市長、顧問等等,上述這些人中,是誰選擇了金額較高的方案二?只是科長嗎?

此外,上面的公文第六點也說:「另依 鈞長政策指示及復經昭淩顧問公司依照97年4月7日投標廠商投總標價……」調整本次工程預算價。請問,文中的「鈞長」是誰?是市長或副市長嗎?層級多高?是誰指示要依照「投標廠商的投總標價」來計算的呢?最後得標價錢也這麼剛好,就是以13億2198萬0025元得標,果然就是比公文中的方案一來得高!

以下是今晚的最新進度!(中央社)新生高景觀工程植栽花價爭議延燒。負責廠商「昭淩」晚間發表聲明,指價款均依台北市政府指示辦理,形同遭不白之冤;北市府則回應,廠商拒肅貪中心訪詢,卻逕發聲明,令人遺憾。昭淩公司聲明指出,新生高景觀相關工程,當時是北市府因發包時程壓力,以及政策考量下,指示調整單價與總價,當時業者表明異議,但仍依指示辦理。昭淩強調,從預算審定、底價訂定、投標資格審查,乃至決標作業,都是北市府負責,昭淩無權參與,當然沒有圖利可能,對於北市府將全案函送法辦,重創公司商譽,業者對相關損害將依法追訴求償。

北市府則表示,昭淩公司接受市府委託,設計編列工程契約預算金額,卻未尋訪市價依實編列,逕依其他廠商平均報價作業,致使單價偏高,造成北市府重大損害,顯已涉及背信,因此市府才在8月25日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府表示,市府廉政肅貪中心專案調查小組日前要求訪詢昭淩公司,卻遭拒絕,如今昭淩公司逕自對外發表片面聲明,令人遺憾。目前相關案情正由市府廉政肅貪中心專案調查小組調查,如有公務人員涉及不法,將立即移送檢調偵辦,絕不寬貸。990903


下面則是2008年4月9日新建工程處曾召開的第9710次技術會報,會議記錄裡面也曾提到新生高架橋工程:

2010-09-01

這是新生高價橋的關鍵公文!從花價、水管價到花博舞,讓我們看清檢調與市府的權力運作!





扭吧!跳吧!看這些局處首長努力大跳「花博舞」,真是好不認真!連區公所、局處首長、學校學生等都得花時間練舞,區公所開工前還得先跳舞愉賓,早上跳中午跳上班跳下班也要跳,而且跳花博舞還會加公務員積分列考績!奇怪的是,這兩天議會開議我要求市府局處首長先開舞跳一段,為什麼民政局長不敢在議場跳跳看?兵役處長朱亞虎不是很自豪地說他很會跳「花博舞」還教會四百人跳!或許,等到半年後花博結束時花枯了、草謝了之後,花博最後只在大眾心中~~留下局處首長跳舞的倩影~~

此外,北市要求學校把參觀花博列入校外教學納入課程,要學童自己出錢買票但不能請假否則算曠課。還舉辦「舞動花博競賽活動實施辦法」,要各級公務人員從消防到警察都組隊參加花博舞競賽,是公務員員警太閒嗎?還是嫌治安太好?公務員參加花博受訓還算「終身學習時數」列考績參考,這是什麼碗糕政府?人民要公務人員要員警消防人員是用來跳花博舞給我們看的嗎?

再來看看花博買的三千餘萬株花!翻開花博標案,一株「月桃」在林安泰古厝單株價格是80.99元,但要另加「施工費」一株要價19.06元;圓山展館單買一株白玟草要40元,植栽契作費另加10元共要51元才能種一株草,一株日日春的單株價格是17元,施工費也要10元,加起來的價錢要27元。

不只花草單價嚇人,花博各標案處處都是一模一樣品項卻不同金額的標案,例如每里發給里民的長條花槽,市面訪價的批發價50元一個,但市府大量採購後四個標案分別買到一個52元或68元,價差達16元。栽培土市場批價25公升一百元,但是,市府大量買的栽培土10公升達56元或72元,比坊間貴上近八成。而且市府內部買的單價彼此差距很大一樣的盆子價差高達三成以上!

試問,花博有必要提供里民要多少領多少的盆栽、栽培土、灌木嗎?這些發給里民的盆栽已達四標,分別是1008萬元、786萬元、1006萬元、1006萬元,再加上發給學童的521萬、531萬元,總共金額已花費4860萬元8313元,這些錢就像丟進了水池一樣,市府有必要花這麼多錢家戶送盆栽嗎?這些盆栽的教育效果如何呢?誠如《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所說:「打從成立的一開始,博覽會就是國家和資本共同演出,人民被動吸引和接受的制度性存在(頁18,博覽會的政治學,吉見俊栽著,蘇碩斌等譯,群學出版,台北:2010五月)。」升斗小民都知道,我們需要減稅、需要好的交通、需要便利的垃圾筒、低房價等,但是,國家及資本主義卻要求用納稅人的百餘億來買花,這難道就是我們所要的嗎?我們不需要市府用納稅人的五千萬元廣送盆栽啊!

離譜的不只實際的制度與採買,還有最近市長、副市長、發言人對於「愛花博」的論述,竟然「愛不愛台灣」是取決於「你愛花博」嗎?例如

**郝:愛台灣就要挺花博,你可以不支持郝,但要支持花博
余晏:我們很支持花博,但是我們不支持胡亂花錢啊!而且以前你們都是強調要愛「中華民國」而非台灣的呀!

**郝:花博一連串的負面新聞,謞花農傷心、憤憤不平,讓花農辛苦付之流水。
余晏:是郝市府的發包能力讓人質疑,為什麼要牽扯花農?讓人民質疑的是郝市府,並不是辛苦的花農啊!為什麼硬要花農來幫郝市府扛責任,花農是市長嗎?

**郝:一味批評,讓花農受傷
余晏:拜託,彰化花農沒受傷,台北賺錢的中間商也沒受傷,受傷的是納稅人對政府的信任,是納稅人的荷包受傷了!

**郝:這樣的選舉操弄,讓花農的努力付之流水
余晏問:為什麼郝市長要政治語言操弄,硬把市府發包圖利不當事宜,扯到花農身上?郝市長這樣的責任移轉才是對不起花農的選舉操弄!






拋開論述,再回到令人不可思議的三百元買一株花的「新生高價橋案」,根據2008年5月20日送出的「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發現,「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等2項工程」裡面,稽核委員指出,這項工程原本只要支付中山二橋的預付款的30%,也就是本來只要先行付給工信工程公司1億5千萬元,但是,郝市府卻在「擬辦時,方插入『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一齊適用」,導致市府先行支付了18億元工程款的30%,也就是付出了約5億4千萬元。天底下有這麼好康的事嗎?但可惜的是,檢調至今仍沒有出手,也沒有立刻查扣市府到業界的相關證物,了解當時是誰下達指示,讓工信工程從只能先拿1億5千萬元,一下子多拿了近4億元,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日前我依照議員職權要求調閱新生高架橋從第六次流標後到第七次流標的內簽,但在市府剛到的文件,卻刻意將當時曾「簽稿會核」的單位都塗掉了,市府也塗掉了一些關鍵的印章及會簽的文字(請看上下的公文),例如當時是那一位局處首長審核?是誰決行的?此外,郝市長一直將新生高架橋視為他的重要政績,是誰下達指令要一次將標案爆增三億?當時局長、秘書長、副市長、市長真的完全都不知情嗎?或者是特定人等下達的特別指令?

另根據2008年4月11日維護工程科上呈的公文中,檢陳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修正後之預算書,當時原本有預算書二份,原本有方案一13億1、方案二13億9,但是這份公文經過塗改,送達處長時只剩下爆增的13億餘元的方案一個,中間究竟有那些局處會簽?如會計單位等其他單位可能都有意見,最後都是被誰說服的?這些內情都需要詳細查明。


新生高價橋的案子並不只是植栽浮報,把二元的蟛蜞菊報為三百元而已,連植栽之外的水管爆增十二倍,橋上的隔音牆到鋼筋水泥都有問題,甚至連預付款項都可以一夕增加數億元,層層巧合內情啟人疑竇,但市府送議會的資料竟隱匿了關鍵的是誰蓋章?是誰簽核?經手其他局處的意見為何?但檢調至今仍以「他字案」分案而已,相關公文卷宗及工信、昭凌等證物可能不易再找到,有人建議議會應組成調查小組,但事實上議會並不具調查權只有監督權,此事是行政權及司法權應速速展開偵辦才能讓真相大白,有正義感的檢察官應儘速掌握事證,避免被湮滅證據。

曾幾何時,民主台灣現在跟北韓一樣,公務員與小學生要一同大跳馬屁「花博舞」,公務人員屈服於權力結構早也跳晚也跳!高中國中小學生跳舞外還得花錢買票考花博,暑假作業更以「花博」為中心思想,郝市長接受媒體訪問時更強調他「現在唯一只想要把花博辦好!」但是,台北市政千頭萬緒,一年近二千億元的預算中,為什麼花博變成了如同早年的「三民主義」一般,必須全民動員萬眾一心來擁戴?郝市長只剩花博這項事情要做了嗎?都沒有其他重要的事嗎?

從花博舞、誇張的新生高花價水管價、到同一個花盆差價達16元,以至於一市之長到電視去強調的「愛台灣」是要「愛花博」而不是「愛人民」!這個市府顯得混亂、鏍絲鬆脫、無指揮無秩序之外,也正符合《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中所描述的「作為權力機制的博覽會」,根據傅柯理論,權力就是「無數的力量關係,是內在於這些力量關係被行使的領域」的作用之總體(頁258)。就如同監獄、學校一樣,博覽會也是由一種微觀權力在運作並制約主體的場域(頁259)。11月即將登場的花博,展現的是KMT政權市長與發言人的權力場域、利害的營建工程公司、賣紀念品及宣傳花博的媒體、包得到千億預算的花商……就是這些有權勢者制約了台北市的權力場域,而我們竟連拒看郝市長跳花博舞的權力都沒有!

這不只是國家和企業如何透過博覽會強迫大眾接受帝國主義和消費的意識形態,而是,從博覽會這個場域的言說,我們也看到了空間結構如何形塑人們看待世界的方式!《博覽會的政治學》早就說了,博覽會是一個投入龐大預算的巨型公共事業,組織過程本身帶有強烈的政治性格(頁259)。但是,我想問的是,在當前內憂外患的台灣國際處境下,台灣人要的真的想花百億元買三千多萬株花種菜種花跳花博舞嗎?這就是我們要的台北生活嗎?

2010-08-29

從報價一路就有鬼!橋上隔音牆、交通指示牌、水管、花價,全部都有問題!

請看左頁,這就是市府採購稽核小組2008年5月時,由稽核委員施培林所載明的新生高工程問題,,總採購金額是21億9427萬7103元,請點進去看細節。





從原本的「你們不懂啦!」、「現場又沒有專家」、「我快要被口水淹沒了」、「對議員及媒體保留法律追訴權」…一直到現在爆發的第七次招標金額竟比第六次高出3億2千多萬元,工務局長去職,市府「採購稽核小組」2008年5月20日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早就要求「核有不妥,應檢視市場情形,請嚴加督商」,新生高架橋從橋上到橋下全部採購都問題重重,這種用「除法」來計算工程費用的方式讓大家大開眼界,而台北市一年1652億元預算,郝市府四年花掉6232億元,一大堆工程都追加預算,台北市處處工程,但市府核價竟然科長決行,這樣的市府不只螺絲鬆了,恐怕使用年限也到了



還記得才爆發新生高的「接著劑」過期問題,當時檢調大規模搜索,竟然也都查不出什麼。市府應該徹查:一,是誰決定要把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13億2千餘萬元 )與中山二橋拆除(5億3千餘萬元 )全部「合併招標」,合併總金額預算為20億2400餘萬元,這些工程應該可以分開招標的啊,公文內簽是由誰簽辦?誰蓋章決定的?

二,六次流標之後,是誰決定把第七次招標金額調高3億2100餘萬元?是誰決定以三家公司的報價「除以三」來決定價錢的,才搞出這種離譜的報價,市府監標的人是誰?內部的層層公文應該全部公布出來。

三,市府近年來多數的工程都追加預算,例如花博兩年前向議會報告時是54億元,現在連郝市府最保守的估價已達95億元 ,再加上各局處配合款及中央補助等近三年預算高達150億元,這些錢的報價及流程都如何?如內湖捷運工作工程追加到7百億元,其中究竟有無內情?






2010-08-26

種一棵福木工具耗損報了31元!余晏質詢郝市長:你不必負監督不周之責嗎?副市長、局長們沒看過公文嗎?又找基層公務員當余文?

真的蠻稀奇的!種一棵福木單價貴也就算了,裡面竟然報了「工具耗損」31元,是種一棵樹鏟子就要磨一下嗎?有這種報法?另外,市府一直說花博沒問題,但是,為什麼又是「南美蟛蜞菊」過貴,這是什麼花會這麼受重視?請各位專家上來看看市府說過貴的花種的原因與理由。另外,新生高難道只有花草出問題?光椅是什麼?水管沒有過貴嗎?支出裡面還買了救生艇哩!




2010-08-25

天啊!蟛蜞菊一株300元,運費就要一株100元!白紋草一株277元,薜荔一小株450元,挖洞費一株5元!



看到蟛蜞菊的「單價分析表」真的會大喊鬼月是不是看到鬼啊?一株像野菊花的南美蟛蜞菊一株單價300元,原來其中的「搬運費」是要100元,一小顆草的挖穴費竟收5元、客土施種9元、種植費3元,養護費50元 、餘方自行處理總重35T傾卸貨車8元,還要「零星工料」26元。一株挖洞費5元,挖一百個洞才幾分鐘就可以賺到500元吼,運100株小菊花就可以賺一萬元吼!是坐頭等艙飛機嗎?今天起不賣小野花應該改開貨運公司,看這些單價表只能說歎為觀止!再點播高凌風的《野菊花》送給郝市長!

此外,白紋草一株277元,運費也要一百元。薜荔一株竟然高達450元,一株運費150元,是金額隨便填隨便給的嗎?



至於莊議員去一株一株計算,少了200顆的小野菊呢?市府解釋當時種了400株,應該是死掉了200株。此外,部份植栽還有追加預算喔,例如月橘追加到2250株哩!

難怪台北市政府四年會花到6232億元?我主張由民進黨團前往法院告發!請檢調繼追查16萬劑過期接著劑之後,再追查這13億2198萬0025元的新生高架橋工程,又是工信工程公司!而市府昨天竟說XXX監督不周,監督不周的人就是郝市長啊!



這項新生高架橋工程總共13億元,其中的橋下景觀工程共2億6162萬元,被抓包的是2399萬植栽綠化工程。但是,請再看更細的其他花費,樹木修剪一棵就要25萬1468元,蟛蜞菊一株300元,薜荔竟要425元,白紋草277元,斑葉月桃361元,沿階草也要284元。



再看看這新生高工程的「詳細價目表」第15頁,光椅是什麼,35座竟要30萬元?「山形剪影立牆」235萬元?原有景石吊運就花了23萬元!看到14頁,農安街休憩廣場花了149萬元,「光之舞台」又花了215萬元









最後點播高凌風的《野菊花》送給郝龍斌,「喔~~,有誰知道它無價,知道它(野菊花)無價!」也贊成網友提議的,把最好種的《南美蟛蜞菊》列為台北市的市花!


或許如噗友所說,這才是花博的真義:花花花,花錢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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