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人生真正的困難是去反省習以為常的事務,並去證明這些看慣了的事情其實是違法的、官商勾結的、錯誤的!我曾經受理過騎車、走路在下雨打滑鐵板上滑倒的案例,但是,直到陳建銘辦公室的大哥拿出公文,我才恍然大悟,從小走到大的馬路上簡易鋪的鐵板都是違規、違反工地安全、違反捷運局與業者契約的。依照捷運局與業者的契約,鋪路上的鋼板不論工地內外都必須要有防滑係數到36以下(見公文與契約的圖),而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也說,依規定,工地內如果鐵板是淋雨會打滑的,工人就必須穿防滑鞋,換言之,這也是不合格的工地。
原來,每天在南京東西路、民權東西路工地內外,所有工地的打滑鐵板根本是違反捷運局契約的!真佩服建銘辦公室,能夠在習以為常的台北工地內外,發現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如果你又騎車在光亮的鐵板上滑一跤,站起來後,請務必記得打一通電話給1999,去要求公務人員給我們應有的工程品質。而我們更要努力去思考,身邊天天習以為常的很多事情,其實早已違反法令、常理、人情,根本不該繼續忍受下去!
建銘辦公室跑遍各大小工地,終於在大安區八德路上找到一個工地是有止滑斜紋的,這是各捷運工地中唯一合法符合契約的(可惜若芳漏把這張照片上傳了!因為這真是得來不易啊),這真是台灣工程的一大諷刺,也代表台灣
勞工安全輕忽程度。
【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9.09.11 03:04 am捷運工地因開挖工程,周邊道路常見覆蓋鋼板,但鋼板遇雨濕滑成為「機車殺手」,據統計,一年半以來已有11為民眾因此車禍受傷,甚至有人要爭取國賠,結果由納稅人買單,議員要求市府應該調查相關單位的行政責任。台北市捷運局工務管理處副處長李政安說,目前捷運工區周邊都是採用水泥覆蓋鋼板,沒有打滑的問題,只有工地內才使用一般鐵板,部分工地可能因廠商疏忽,擺放光滑的鐵板,會要求改進。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昨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捷運局檢測防滑係數全數合格的覆蓋鋼板,卻在一年半來卻陸續發生因濕滑造成的車禍事故,警方調查事故原因,都指因「鋼板潮濕」、「施工單位維護不周」導致。陳建銘表示,所有覆蓋鋼板須符合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公路橋樑設計規範,「防滑係數不得低於36」,實際上許多工地卻用普通鋼板,一點都不防滑。一年半來11件騎士打滑交通意外,3件發生捷運工地旁,其餘是新工處、自來水處、台電的工地。
以下是新聞稿: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10日記者會質疑捷運局招標工程施作之覆蓋鋼板出現檢測弊端,捷運局檢測防滑係數全數合格的覆蓋鋼板,卻在一年半內陸續發生因鋼板濕滑造成的車禍事故,除造成11位市民受傷外,並將衍生出國家賠償爭端;而警察機關未依程序盡通報義務、主管工程場域勞動檢查的勞工局,亦未曾介入要求改善工安問題,亦明顯失職;三位議員一致要求,政風處應立即追查相關單位行政責任!
陳建銘指出,從捷運局提供資料可知,合約規範要求所有覆蓋鋼板須符合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公路橋樑設計規範、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ASTM),足尺寸輪胎鋪面之抗滑測試方法,「防滑係數不得低於36」;弔詭的是,工程單位提出的檢測報告數據記載,覆蓋鋼板防滑係數平均值都高於36,在全數合格的情況下,卻在其上連續發生車禍事故,警政單位調查事故原因,皆係因「鋼板潮濕」、「施工單位維護不周」導致。
陳建銘出示現場拍攝照片,發現多處施工場地係以未固定、光面鋼板隨意鋪設,可以預想下雨時鋪面「光滑如鏡」的驚險場景!
簡余晏表示,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發現工作場域有危及勞工安全事項時,可限期要求改善;事業單位未改善時,可書面通知停工,事業單位若違反停工處分,可處最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勞工局有這樣的重罰作武器,卻不願積極就「已經」發生事故的捷運工地進行全面性的安全檢查,並要求改善,已是明顯失職,危及勞工和市民交通安全。
李慶鋒認為,依警察單位提出的事故統計資料,其中部分案件施工廠商已承認疏失,並與被害人進行和解賠償,但相關單位卻未就其中公共危險及勞動安全問題進行後續處理,難取信民眾箇中沒有廠商壓力因素。
【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9.09.11 03:04 am捷運工地因開挖工程,周邊道路常見覆蓋鋼板,但鋼板遇雨濕滑成為「機車殺手」,據統計,一年半以來已有11為民眾因此車禍受傷,甚至有人要爭取國賠,結果由納稅人買單,議員要求市府應該調查相關單位的行政責任。台北市捷運局工務管理處副處長李政安說,目前捷運工區周邊都是採用水泥覆蓋鋼板,沒有打滑的問題,只有工地內才使用一般鐵板,部分工地可能因廠商疏忽,擺放光滑的鐵板,會要求改進。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昨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捷運局檢測防滑係數全數合格的覆蓋鋼板,卻在一年半來卻陸續發生因濕滑造成的車禍事故,警方調查事故原因,都指因「鋼板潮濕」、「施工單位維護不周」導致。陳建銘表示,所有覆蓋鋼板須符合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公路橋樑設計規範,「防滑係數不得低於36」,實際上許多工地卻用普通鋼板,一點都不防滑。一年半來11件騎士打滑交通意外,3件發生捷運工地旁,其餘是新工處、自來水處、台電的工地。
以下是新聞稿: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簡余晏、李慶鋒10日記者會質疑捷運局招標工程施作之覆蓋鋼板出現檢測弊端,捷運局檢測防滑係數全數合格的覆蓋鋼板,卻在一年半內陸續發生因鋼板濕滑造成的車禍事故,除造成11位市民受傷外,並將衍生出國家賠償爭端;而警察機關未依程序盡通報義務、主管工程場域勞動檢查的勞工局,亦未曾介入要求改善工安問題,亦明顯失職;三位議員一致要求,政風處應立即追查相關單位行政責任!
陳建銘指出,從捷運局提供資料可知,合約規範要求所有覆蓋鋼板須符合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公路橋樑設計規範、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ASTM),足尺寸輪胎鋪面之抗滑測試方法,「防滑係數不得低於36」;弔詭的是,工程單位提出的檢測報告數據記載,覆蓋鋼板防滑係數平均值都高於36,在全數合格的情況下,卻在其上連續發生車禍事故,警政單位調查事故原因,皆係因「鋼板潮濕」、「施工單位維護不周」導致。
陳建銘出示現場拍攝照片,發現多處施工場地係以未固定、光面鋼板隨意鋪設,可以預想下雨時鋪面「光滑如鏡」的驚險場景!
簡余晏表示,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發現工作場域有危及勞工安全事項時,可限期要求改善;事業單位未改善時,可書面通知停工,事業單位若違反停工處分,可處最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勞工局有這樣的重罰作武器,卻不願積極就「已經」發生事故的捷運工地進行全面性的安全檢查,並要求改善,已是明顯失職,危及勞工和市民交通安全。
李慶鋒認為,依警察單位提出的事故統計資料,其中部分案件施工廠商已承認疏失,並與被害人進行和解賠償,但相關單位卻未就其中公共危險及勞動安全問題進行後續處理,難取信民眾箇中沒有廠商壓力因素。
3 則留言:
簡議員,
看到你所提供的根據鋼質覆蓋板原則,第一條的規定"僅適用於非車輛行經之區域",在這個前提之下,所有車輛會行經之區域,就不可以鋪設鋼質覆蓋板,如果可以確實執行此條的話,那就不會有機車/腳踏車騎士在鋼板上滑倒的雨天驚險出現了.
不只台北市這樣
外地一樣也是鋪鐵板
其實不只是馬路上的防滑性,之前我也曾在陸橋的階梯上滑了一跤,手中還抱著小朋友,還好我抱的很緊,自己的肉又多才沒發生危險,所以請議員應繼續在這方面發揮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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